办公室考勤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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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一、为严格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纪律
(一)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二)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上级领导的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
上下班时间:上午9:00到下午17:30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公休时间。
四、考勤规定:
1、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2、迟到处罚: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分钟后均属迟到。迟到20分钟以内
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扣30元,一个月迟到10次者
按辞退处理。
3、旷工、早退规定: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的即为旷工,凡未经许可,
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私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0
分钟以上计旷工一天,一个月内旷工5天者按辞退处理。
4、如客户经理直接拜访客户或其他事情需提前向公司主管副总说明情况,
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请假程序和种类:
1、员工请(休)假应先依规定填写《请(休)假申请单》,须总经理或
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经审核完毕后将请假单上报行政部门备案方可休
假,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先向领导说明。
2、凡因故请假者,无论事假、病假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应按实际
天数计扣基本工资。经有关领导签批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依据请假条
核计考勤。无假条又未打卡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所有请(休)假单据均
由财务部存档备查。
六、考勤员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统计考勤,不得徇私舞弊,如遇到上述规
以外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之后再行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公
司领导裁定。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署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