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华资料消费维权案例

精华资料消费维权案例

举报
开通vip

精华资料消费维权案例精华资料消费维权案例 案例一:手机邮寄途中被丢失 经济损失如数赔 2012年1月5日,“12315”接到申诉:2011 年 11 月 2 日,消费者来到新华东街路南长乐宫楼下的中国邮政营业厅,并通过该邮政快递往外地邮寄两部白色苹果手机,总价值及各项费用合计11000多元,一段时间过后,对方仍然没有收到邮包,经多次查找,最后确认邮包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该邮局只同意赔偿两部手机款10000元,消费者不同意,要求该邮局赔偿邮件查找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运输费及处理该事的误工费,双方多次...

精华资料消费维权案例
精华资料消费维权 案例 全员育人导师制案例信息技术应用案例心得信息技术教学案例综合实践活动案例我余额宝案例 案例一:手机邮寄途中被丢失 经济损失如数赔 2012年1月5日,“12315”接到申诉:2011 年 11 月 2 日,消费者来到新华东街路南长乐宫楼下的中国邮政营业厅,并通过该邮政快递往外地邮寄两部白色苹果手机,总价值及各项费用合计11000多元,一段时间过后,对方仍然没有收到邮包,经多次查找,最后确认邮包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该邮局只同意赔偿两部手机款10000元,消费者不同意,要求该邮局赔偿邮件查找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运输费及处理该事的误工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向“12315”申诉。经专业市场分局电子商务工商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经营者赔偿消费者所有经济损失合计12000元。 案例二:橱柜面板厚度瘦身 正常使用获赔 2011年11月1日,消费者来到新城区兴安北路索利得橱柜店看完样品后决定订购一套与样货一样的厨柜,并签订合同,同时支付预付货款8000元。送货安装时消费者发现板材的厚度和颜色与合同约定时不符,经测量,发板材厚度16毫米,合同约定18毫米,颜色也与样品的颜色存在差异。于是要求退货,经营者拒绝,消费者申诉。经新城区西街工商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由于不影响正常使用,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200元。 案例三:燃放鞭炮崩坏汽车 工商出面调解赔偿 2012年1月2日,消费者来到东达假日酒店用餐,在保安的安排下将爱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当时有一对新人在该店办理婚宴,典礼开始时燃放了很多烟花鞭炮,等消费者用餐后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的爱车被鞭炮崩坏,周边还散落着很多纸屑,于是消费者找到该酒店负责人要求赔偿,经营者不但拒绝赔偿,而且还提出让消费者自己去找婚宴主办方解决,因此双方发生纠纷。经赛罕区呼伦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属实,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办法》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场所。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或者经营项目,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加以说明。因设施不完善或者经营者疏于防范,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经营者赔偿消费者汽车修理费1800元。 案例四:电饭煲出故障 桌面烧坏得赔偿 2012年1月3日,“12315”接到申诉:消费者在华润万家超市购买了一台电饭煲,价值99元,煮饭过程中电饭煲突然冒出火花和烟雾,消费者不但受到惊吓,还发现家里的仿红木家具上也被灼烧留下痕迹,于是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不统一而发生纠纷。经赛罕区丰洲路工商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电饭煲并赔偿200元。 案例五:住宿时陌生人闯入 吓病住院得赔偿 2012年1月8日,消费者入住蒙之旅酒店,半夜两点时由于值班人员工作失误导致两个陌生入突然闯入房间,消费者受到惊吓后心脏病发作两次,情急之下该店工作人员陪同消费者前去医院就诊,之后消费者要求赔偿,该店只同意支付药费,其他拒绝赔偿,消费者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新城区西街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办法》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场所,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或者经营项目,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加以说明。因设施不完 善或者经营者疏于防范,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多次调解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医药费由该酒店全部负责,同时赔偿消费者营养费2000元。 案例六:干洗衣服被染色 重新洗涤并赔偿 春节前夕,消费者将一件羊绒大衣送到海东路丽苑小区内的汇捷干洗连锁店干洗,因为该大衣价值1800元,所以消费者特别爱惜,购买后只穿了一次便送来干洗,取衣服时发现大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面局部被染色,于是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重新清洗了一次,之后发现染色部分还是没有达到原色效果,多次要求赔偿未果,双方发生纠纷。经新城东风路工商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洗染、熨烫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造成衣物损坏、串染色、遗失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视物品的实际购买的价格、物品折旧等因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规定,经执法人员调解协商,经营者赔偿消费者300元。 案例七:电脑频出故障 更换新机没商量 2012年1月14日,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申诉:2011年5月4日消费者在海亮广场底楼苹果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7000元,使用过程中由于屏幕频繁出现花屏现象,经售后服务站 两次更换屏幕后同样的问题仍然出现,于是消费者要求更换新机,经营者拒绝该要求,双方发生纠纷。经回民区文化宫街工商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依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规定,经营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新机。
本文档为【精华资料消费维权案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0312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10-13
浏览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