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渔樵孟诸野,一生自是悠悠者
安史之乱的发生,改变的不仅仅是局势,不仅仅是那些普通和不普通的人的命运,还有曾经的那些好友之间的关系。
追随永王的李白和追随唐肃宗的高适,在政治上已经分属两个阵营,高适要全力剿灭的就是永王。就是在唐肃宗的朝廷里,心向玄宗的杜甫和效忠新帝的高适之间,关系也变得微妙起来。
李白、高适、杜甫曾一起游山玩水,畅谈诗文。回想当年,盛世风华,人当盛年,指点江山,人物风流,何等快意!日后却因为世事变化而疏淡起来。这番变故,岂不正是老杜所感叹的“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高适镇蜀时,杜甫在流落梓州,宁可忍饥挨饿,也不愿去成都找他。在杜子美这样执拗的人看来,大约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风骨气节,是他死也不曾放低的。
后来吐蕃攻陷陇右,直逼长安。蜀郡西北的松州、维州、保州被包围,相继陷落,杜甫写过《警急》《王命》等几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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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过自己的看法,认为高适打仗不行。
虽然政见不合,高适还是接济过杜甫的,经年之后,杜甫想起来,还很是感激。
与其他几位在安史之乱中的潦倒失意不同,高适属于中年发迹,大气晚成型,安史之乱是他人生的重大转机。因讨伐永王李璘有功,高适受到重用,先后就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重职,最后封渤海县侯,是盛唐诗人中官位最高的。
即使军事能力一般,高适仍不失为盛唐诗人中能文能武、有勇有谋的人,大多数诗人只能纸上谈兵,比如我们亲爱的诗仙大人——李白白同学。李白白同学是典型的天才白痴型,眼高手低,高谈阔论可以,实际出手肯定是一塌糊涂——看他追随永王李璘的经历就知道了。
杜甫也不行,子美同学只能做战地记者,以诗歌号召大家努力抗敌,或是揭露一下战争给民众所带来痛苦和残酷,批判政府的不作为,以他的文笔和深刻,获个唐代的“普利策新闻奖
”那是实至名归的。
岑参最适合的,还是他熟悉的工作,随军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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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做个参谋勉强可以,指挥战局是肯定不行。不必因曾经的好友分道扬镳而唏嘘,影响了我们对诗的品读,此乃时势所趋,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并不妨碍我们欣赏诗文,公正的评价一个人——就像司马光、苏东坡和王安石政见不同,却依然能够互相欣赏。
上阵迎敌,下马赋诗,古代士人所期许的文武双全,高适是当之无愧的。他有游侠之气,为人豪迈狂狷,自有豪气千钧,诗的神韵和气概并不输于李白。
那首最著名的《别董大》,作于他未发迹时,却已能见出他环视宇内,磊落不俗的心胸:
十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别董大》
诸如其他写赠友人,自抒情怀的诗,高适也写得很好,如:“圣代即今多雨露,暂时分手莫踌躇”,又如:“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古人昧此道,往往成老翁”等语,足见他胸中自有丘壑,绝非池中物,即使不
发迹,此人亦不可小觑。
高适以边塞诗知名,与岑参并称“高岑”,又与王昌龄、王之涣、岑参并称“边塞四诗人”。人赞“雄浑悲壮”。传说他是中年才开始学诗,日夕之间,已成名家,可见天才就是天才。
若以为高适仅仅是边塞诗写得好,那真是小瞧他了,他有一些乐府歌行和七绝写得相当出彩,如《听张立本女吟》:“危冠广袖楚宫妆,独步闲庭逐夜凉。自把玉钗敲砌竹,清歌一曲月如霜。”情致深婉,情思清绝,实不输于王昌龄的七绝。
作诗不为诗法所拘,习惯直抒胸臆,少用比兴的手法,用词简净古直,没有过多的雕饰,虽乏小巧,终有大才,高适相当难得的。
高适曾数度深入军中塞外,和岑参一样,是有军旅生活经验的诗人。亲眼目睹战争的惨烈,亲眼见过千里黄云,朔风卷雪的塞外奇景——也因此他们的诗,是如此生动详实,如高适所言“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岑参之“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等句,不同于那些避实就虚侧重写情的诗作。
高适是有见地的人,他的名作《燕歌行》不单写出战争的残酷,更揭露军中的不公。“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固然令人身临其境,是传颂已久的名句,“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塞草衰,孤城落日斗兵稀”又如何不是让人击节称赏,过目不忘的句子?
如果说,李白的诗是俊逸,高适的诗则因气骨高壮而令人印象深刻。我特别喜欢的两首诗,很见他的心性和气骨——
行子对飞蓬,金鞭指铁骢。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虏障燕支北,秦城太白东。
离魂英惆怅,看取宝刀雄。
——《送李侍御赴安西》
绝域眇难跻,悠然信马蹄。
风尘经跋涉,摇落怨暌携。
地出流沙外,天长甲子酉。
少年无不可,行矣莫凄凄。
——《送裴别将之安西》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离魂英惆怅,看取宝刀雄”、“少年无不可,行矣莫凄凄”,这些诗,道破了大多数唐朝诗人的心意和追求,在我的理解中,为人当如此,丈夫当如此。
虽然有强烈的汲取功名,施展抱负之心,也曾在诗中屡次感概男子不该困守书斋,皓首穷经,要谋取功名,然而高适不是心性俗气之人,他只是认为男儿大丈夫应该积极入世,有所作为。不扭扭捏捏,也不自怨自艾——这正是盛唐的风骨。
最后录一首他的《封丘县》来做结吧,这个人连发牢骚都发得很有气度,我实在很欣赏他。
我本渔樵孟诸野,一生自是悠悠者。
乍可狂歌草泽中,宁堪作吏风尘下。
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
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归来向家问妻子,举家尽笑今如此。
生事应须南亩田,世情付与东流水。
梦想旧山安在哉,为衔君命且迟回。
乃知梅福徒为尔,转忆陶潜归去来。
——《封丘县》
我在高适的诗中,看到一种游刃有余、不被束缚的自在。
功名富贵不是坏的东西,它们的本质是中性的,无善无恶。是视为粪土,必须要掩鼻绕道而行,还是视作衣服,必须要穿上才能见人,都悉听尊便。
唯一要警醒的,是对分寸的把握,一旦陷入执着,迷失本性,那就不美了。就像佛陀所说的,我们不需要放弃任何东西,我们需要舍弃的,只是对事物的执着。不执着,并不是不用心,不投入。
一件事,一份感情,所有的事情都一样,如果你不过分执着,你就可以驾驭它,享受它,如果陷入执迷,为它所困,患得患失,那所带来的,必定是痛苦和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