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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利局便民服务手册目录镇江市水利局便民服务手册目录 ………… …………………………………… ……………… ……………… ……………………………… … ……………… ………………… ……………………… 2 1 限额以内取水许可审批 2 限额以上取水许可审核上报3 取水许可证年审 4 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5 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6 市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7 省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上报8 市级水土保持方案 9 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10 长江采砂 11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2 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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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利局便民服务手册目录 ………… …………………………………… ……………… ……………… ……………………………… … ……………… ………………… ……………………… 2 1 限额以内取水许可审批 2 限额以上取水许可审核上报3 取水许可证年审 4 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5 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6 市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7 省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上报8 市级水土保持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9 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10 长江采砂 11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2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3 办 理 事 项承诺时限收费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不收费7个工作日1.限额以上取水许可审核上报 不收费7个工作日2.限额以内取水许可审批 不收费即办3.取水许可证年审 不收费4.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 不收费5.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7个工作日 不收费7个工作日6.市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 不收费7个工作日7.省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不收费7个工作日8.市级水土保持方案 不收费7个工作日9.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 日不收费7个工作日10.长江采砂 不收费7个工作日1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不收费7个工作日12.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省外)不收费即办13.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说明: 4 受理办件承诺时限是指申请人在提供所有申报材料齐 全完备的前提下完成的时间。 5 办理事项申报材料 1、取水申请书; 2、建设项目建议书; 3、取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限额以内取水许可审批4、水源论证分析; 5、取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6、第三者承诺; 7、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表;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限额以上取水许可审核3、《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上报件)4、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 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6、其他有关内容; 1、取水许可证;  2、取水年审表;取水许可证年审 3、年度取水计划及审批表; 1、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2、建设项目所涉及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部分内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 3、建设项目平面位置布置图、建设项目对防洪及 河势影响的分析、对水质影响的分析。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内建设项目审核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备注: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图纸)及初步方案;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向4、《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5、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提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供咨询和服务。)6、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 取水许可申请书、排水(污)口设置申请书; 7、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 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1、建设项目及自然地理概况; 2、破坏地形、地貌、植被的位置及面积; 市级水土保持方案3、弃土、弃渣的位置及数量; 4、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措施及治理进度; 5、治理费用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效益分析;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 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备注: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批,向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4、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心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局窗口提供咨询和服务。)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市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1、设置排污口申请书; 省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2、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所在位置、规模、范 (备注:省管河道入河排污口围等资料; 设置审批,向水利厅行政审批3、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服务中心申请,市行政服务中研究报告等; 心水利局窗口提供咨询和服4、建设项目排水、排污资料; 务。)5、能说明对水环境影响的技术资料或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 6、当排污口设置对上、下游第三者用水造成影响 的,还应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 1、长江河道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申请个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 3、船员证书、船舶证书的复印件; 4、《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5、工程性采砂须附具项目立项依据和工程设计 长江采砂审核方案; (上报件)6、采砂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 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要 求的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文件审批 1、江苏省水利工程开工申请书; 2、项目法人组建批准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4、中标通知书; 5、 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表下载283施工进度表下载施工现场晴雨表下载施工日志模板免费下载 、监理等合同副本。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所辖范围内城市防洪规划 7 办理事项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限额以内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60号令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限额以上取水许可审核《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上报件)460号令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水利部1996年第6号令《取水许可监督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 取水许可证年审《江苏省取水许可年审规定》 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内建设项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建设项目审核 (上报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市级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 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上报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市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8 省管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报件) 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长江采砂审核《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上报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 [1998]16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可的决定》 《江苏省水利工程开工审批管理办法》。 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江苏省防洪条例》 1、 《取水许可申请书》 SL-012、 《江苏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书》 SL-023、 《取水许可年审表》 SL-034、 《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SL-045、 《镇江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SL-056、 《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申请书》SL-067、 《设置排污口申请书》 SL-07 8、 《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申请书》 SL-089、 《江苏省省管河道采砂申请书》 SL-0910、 《江苏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书》 SL-1011、 《江苏省防洪规划同意书申请书》 SL-11 12、 《江苏省水利工程开工申请书》 SL-31 9 10 11 申请单位(个人)法定代表人 详 细 地 址邮政编码 单 位 性 质主管机关 申请取水理由取 水 工 程 建 设 依 据 的 有 关 文 件 和 资 料 目 录 12 取 水 水 源取水工程设计单位 取 水 地 点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号 取水工程开工日期工 期 取 水 方 式 申请取水起止日期 生活取水供水人口 人 用水定额 升/人日 年取水量 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 立方米/秒工业取水工业门类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年产量 年总产值 万元万元产值取水量 立方米/万元 年取水量 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 立方米/秒农业取水设计灌溉 面积 灌溉定额 立方米/亩设计保证率 % 年取水量 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 立方米/秒发电取水设计引水 立方米/秒机组台数 台 流量 年发电量 千瓦时装机容量 千瓦 年取水量 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 立方米/秒其它取水年取水量 万立方米最大取水流量 立方米/秒年取水 总 量 取 水 量 年 内 分 配(万立方米) 1月4月7月10月2月5月8月11月3月6月9月12月 13 井号水源地点凿井深孔 径申请日开采量备 注 (米)(米)(立方米/日) 14 工程名称设计扬程水泵型号设备取水能力台设备总取年取水备 注 数水能力(米)总量33(米/秒)(万米) 取水建筑物名称取水建筑物主要设计引用流量 年取水总量备 注尺寸(米)(米33/秒)(万米)量水 设施 15 节水措施 污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工业废水排放量 吨/日 废水 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 吨/万元排放退 水 中 含 主 要 污 染 物 退水地点 注:退水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灌溉尾水等。 取水工程位置及平面布置示意图: 16 法定代表人 申请单位(个人) (印章)(签章) 年 月 日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17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须经当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大中型建设项目和供水水源地的地下 水取水许可申请,须经当地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取水口所在流域机构所(局)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18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取水口所在地流域机构处(局)级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19 取水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取水口所在地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取水口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20 发证机构审批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取水口所在地流域机构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取编 号取水( )字[ ]第 号水 取水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许 可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证 21 一、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填写本表。 二、本表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 三、“申请单位(个人)”,由一个单位(个人)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单位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个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栏中,填写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五、“单位性质”栏中应分别填写“国有”、“集体”、“私营”或“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六、“取水工程建设依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目录”栏中填写取水许可预申请书的编号、设计任务书批准文号和名称,以及其他有关文 件和资料的目录。 七、“取水水源”栏中填写取水水源类型,即地表水(江河、湖泊)、地下水。 八、“取水方式”栏中填写凿井、提水、引水及其他利用水工程或 机械取水设施的各类取水形式。 九、本表填写份数为: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填写6份;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5份;由地级 22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4份;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3份。需由城建部门或地矿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增加相应的份数。2、江苏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书 编号:( )字申〔 〕第 号 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23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一、本书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 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第15号令)的规定,适用本省 境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审批工作。 二、本表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 三、“申请单位”,由一个单位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的名称;由几个单位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 单位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 兴办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单位性质”栏中应分别填写“国有”、“集体”、“私营”或“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五、“申请取水理由”栏中除填写取水理由外,还应填写申请取水标的。 六、“取水水源”栏中填写取水水源类型,即地表水(江河、湖 24 泊)、地下水。 七、“取水方式”栏中填写凿井、提水、引水及其他利用水工程或机械取水设施的各类取水形式。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中填写表中未尽事宜而又必须强调的问题。如取水对其他取水或河道工程有不利影响,应在该栏说明。 九、本申请书一式六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份送项目审批部门 作为审批项目依据;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留本 单位(个人)作为实施依据。 十、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5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主管机关 申 请 取 水 理 由 26 取水水源申请取水起始日期年 月 日 3取水地点年取水量 万米 3取水方式最大取水流量米/秒 建 设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主 要 结 论 其 它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法定代表人 申请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27 专家评审意见: 28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 审批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29 年 度 取 水 许 可 年 审 表 编号: ( )字审〔 〕第 号 取水许可证编号: 取水单位(个人): 年 审 机 关: 年 审 日 期: 年 月 日 30 取水许可年审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年审机关统一编号。 二、“被年审单位(个人)”由一个单位(个人)兴办的取水工程,填写该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单位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个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栏中,填写被年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取水许可管理联系人”采指取水单位(个人)中具体负责取用水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水源类型”栏中填写江河、湖泊、地下水。 六、“取水方式”栏中填写凿井、蓄水、提水、引水及其他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的各类取水形式。 GB89791996GB383888GB七、水质标准分别执行-、-、/T1484893-。 八、“节水措施及效果”栏内填写节水投入、节水量及相应的计划取水量、节水措施等内容。 九、本表所称地下水包括地下热水、矿泉水。 十、本表填写份数为: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年 31 43审的,填写份;由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审的,填写 2份;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审的,填写份。取水单位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取水许可管理联系人电 话取水工程名称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方式 年度取水情况 3生活取水年取水量 万米 主要工 业工业年 总 产品取 水门类 万产 值 元 33年取水量 万米 重复利用率万米 农 业年取最大取实灌面 33亩取 水水量/ 万米 米秒水流量积 年 发设计引水力发装机 千瓦 万千瓦时电 量用流量3电取水容量/米秒 33年取水量 万米最大取水流量 米/秒 3其他取水年取水量 万米 3年取水 万米年 度 3总 量计划取水量3其中地下水 万米万米 3取水量年内分配(不含水力发电取水) 单位:万米1月4月7月10月2月5月8月11月3月6月9月12月 量水设施 名称、型号 及运行情况 32 节水措施 及效果 其 他 废 污 水 处理措施 333处理达标量(万米)未达标量(万米)退水量(万米) 退水起点退水口位置受纳水体 退水污染物质 项 目COD氨氮挥发酚石油类重金属、有毒污染物PHcr 等其他特殊污染物质浓 度 (/)毫克升 总 量 (/)千克年 33 1、计划取水 年2、节约用水 审 3、退水水质结 论4、其他 年审机关主管负责人 年审机关 (签章) (印章) 年 月 日 注:年审结论一栏由年审机关填写 34 编号:( )行审〔 〕第 号 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一、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省管河道管理 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二、本书由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主管单位 和审查机关填写,也可打印另附;项目主管单位意见由建 35 设项目主管单位填写(无主管单位可略);其余由项目法 人(建设单位)填写。 三、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申请项目审查同意时,应出具公示要求的材料附件,附具建设项目选址示意图、建设 占地和水域示意图和工程平面、立面布置图等。 四、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审查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书一式六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份送项 目审批部门作为审批项目依据;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 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县(市、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留本单位(个人)作为实施依 据。 六、本书的解释权为江苏省水利厅。 36 项目联 系 人法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具体地址(住址)邮政编码建设名 称 项目 性 质阶 段?项目建议 书 ?可行性研 究 立项批准 文 件 规模规 模?大型   ?中型   ?小型 等级 等 级??级   ??级   ??级项目河 段 选址 选 址 37 申 请 理 由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占用岸线占用滩地占用水域 22(m)mm()()主 管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38 同编 号材 料 名 称 时上报的材料防洪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39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补日 期编 号材 料 内 容 充 材 料 40 省 水 利 厅 审 批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41 编号:( )申〔 〕第 号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镇江市水利局印制 42 一、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市管河道管理 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二、本书由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审查机关填写,也可打印另附;项目主管单位意见由建 设项目主管单位填写(无主管单位可略);其余由项目法 人(建设单位)填写。 三、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申请项目审查同意时,应出具公示要求的材料附件,附具建设项目选址示意图、建设 占地和水域示意图和工程平面、立面布置图等。 四、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审查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项目审批部门作为审批项目依据;一份 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 管理部门;一份留本单位(个人)作为实施依据。 六、本书的解释权为镇江市水利局。 43 项目联 系 人法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具体地址(住址)邮政编码建设名 称 项目 性 质阶 段?项目建议 书 ?可行性研 究 立项批准 文 件 规模规 模?大型   ?中型   ?小型 等级 等 级??级   ??级   ??级项目河 段 选址 选 址 44 申 请 理 由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占用岸线占用滩地占用水域 22(m)mm()()主 管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45 同编 号材 料 名 称 时上报的材料防洪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6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补日 期编 号材 料 内 容 充 材 料 47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市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48 编号:( )申〔 〕第 号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49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一、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省管河道内从 事有关活动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二、本书由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主管单位和审查机关填写,也可打印另附;申请活动主管单位意见由 从事活动的主管单位填写(无主管单位可略);其余由申 请单位(或个人)填写。 三、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该项审查同意时,应出具公示要求的材料附件,附具活动地点示意图、活动临时占 地、水域示意图及有关技术论证资料。 四、从事活动单位(或个人)对审查意见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书一式五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份送建 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建设项目实 施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留本单位(个 50 人)作为实施依据。 六、本书的解释权为江苏省水利厅。 申请单联 系 人位 (或个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具体地址(住址)邮政编码从事名 称 活动 性 质规 模 活动所在河段 选址 具体选址 51 申 请 理 由 主 要 活 动 内 容活动时间水工程范围 52 主 管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有 关 技 术 论 证 意 见 53 同编 号材 料 名 称 时 上 报 的 材 料 省 水 利 厅 审 批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54 设置排污口申请书 编号:( )字申( )第 号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55 江苏省水利厅监制 56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单位性质主管机关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申 请 排 污 理 由 57 排污口详细位置 设计排污能力(吨/天)排污口尺寸排入河道名称排放方式排入河道规划的水功能区类别及现状水质类别现状 规划排入河道未规划水功能区类别,下一级河道规划的水功能现状区类别及现状水质类别规划 污水年排放总量工业废水(万吨) (万吨)生活污水(万吨) 其它(万吨)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年排放总量 名 称浓度(毫克/升)总量(吨)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58 59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60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61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62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6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定本表; 二、本表由最终审核机关统一编号; 三、排污口详细位置:按工厂相对位置填写; 四、排污口尺寸:排污口横断面尺寸; 五、排入河道规划水功能区类别的,不需要填写下一级河道水功能区类别及现状水质类别; 六、污水年排放总量:通过该排污口排出的本单位所有污水的总和; 七、填写份数:报省审批的,一式5份;报市审批的,一份4份;由县(市)审批的,一式3份。 64 编号:( )申〔 〕第 号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65 一、本书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定,适用于江苏省境内 长江河道采砂申请审批工作。 二、本表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 三、“申请单位”,由一个单位申请采砂的,填写该单位的名称;由几个单位联合申请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 表单位名称;单位与个人联合申请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 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依据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目录”填写项目实施所依 据的审批机关的有关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五、“采砂性质和种类”填写经营性采砂、吹填造地、吹填固基、整治河道和整治航道等在长江河道采砂种类。 六、“采砂作业方式”填写吸采式、链斗采挖式等。 七、“现场监管单位”为采砂所在地县(市、区)水行 政主管部门或省、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八、本表填写一式五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 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 份送采砂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采砂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留申请人作为实施依据。 需由流域机构审批的还应增加相应份数。 九、申请人在递交本表时需另外递交以下材料: 66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申请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采砂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3、船员证书、船舶证书的复印件; 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个人)及船只作业负责人的1寸照片、采砂船(机具)照片各一张; 5、《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和修改的《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十、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7 申名称企业 请代码 单法定职务 位代表人 地址 电话邮编 申姓名身份 请证号 个 住址人 电话邮编 申 请 理 由 依 据 的 文 件 及 资 料 目 录 68 船只作业姓名电话 负责人 性别职务 采 砂姓名岗位职务技术人员或职称基本情况姓名岗位职务 或职称 姓名岗位职务 或职称采砂设备船名船号 基本情况 船主采砂功率 姓名(马力)采砂机具照片 69 注:此 表格 关于规范使用各类表格的通知入职表格免费下载关于主播时间做一个表格详细英语字母大小写表格下载简历表格模板下载 按采砂船只数量填写相应份数。采砂项目名称 采砂性质和种类 开采量日采量吨总采量万吨开采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采完批准总量后自动失效) 采砂所在河段规划采区名称采砂作业方式采砂能力控制开采高程 砂石堆放地点 弃料处理方案 70 开采范围(控制点坐标)示意图 注:此表格按采砂船只数量填写相应份数。现场监管单位 负责人姓 名职 务 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71 现场监管方案: 采砂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72 同编 号材 料 名 称 时 上 报 的 材 料 补日期编 号材 料 内 容充 材 料 73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审核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审核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74 省水利厅审批(审查)意见: 负责人 审批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75 76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意见: 负责人 审批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77 编号:( )申〔 〕第 号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78 一、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江苏省 境内省管河道采砂申请审批工作。 二、本表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 三、“申请单位”,由一个单位申请采砂的,填写该单位的名称;由几个单位联合申请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 表单位名称;单位与个人联合申请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 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依据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目录”填写项目实施所依 据的审批机关的有关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五、“采砂性质和种类”填写经营性采砂、吹填造地、吹填固基、整治河道和整治航道等在长江河道采砂种类。 六、“采砂作业方式”填写吸采式、链斗采挖式等。 七、“现场监管单位”为采砂所在地县(市、区)水行 政主管部门或省、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八、本表填写一式五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 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 份送采砂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采砂所在地县 79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留申请人作为实施依据。 需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还应增加相应份数。 九、申请人在递交本表时需另外递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申请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采砂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3、从事水上作业的须提供船员证书、船舶证书的复印件; 4、《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和修改的《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十、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80 申名称企业 请代码 单法定职务 位代表人 地址 电话邮编 申姓名身份证号 请 住址个 人 电话邮编 申 请 理 由 依 据 的 文 件 及 资 料 目 录 81 船只作业姓名电话 负责人 性别职务 采 砂姓名岗位职务技术人员或职称基本情况姓名岗位职务 或职称 姓名岗位职务 或职称采砂设备船名船号 基本情况 船主采砂功率 姓名(马力)采砂机具照片 注:此表格按采砂船只数量填写相应份数。 82 采砂项目名称 采砂性质和种 类 开采量日采量吨总采量万吨 开采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采完批准总量后自动失效) 采砂地点 采砂作业方式采砂能力 最大开采深度 砂石堆放地点 弃料处理方案 开采范围(控制点坐标)示意图 注:此表格按采砂船只数量填写相应份数。 83 现场监管单 位 负责人姓 名职 务 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现场监管方案 采砂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84 同编 号材 料 名 称 时 上 报 的 材 料 85 补日期编 号材 料 内 容充 材 料 86 省水利厅审批意见: 负责人 审批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87 江苏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编号:( )字申〔 〕第 号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88 一、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二、本申请书适用于省级批准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编报审批。 三、申请单位对审批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本申请书一式五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 检查的依据;一份送项目审批部门作为审批项目依据;一 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份留本单位(个人) 作为实施依据;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 门。 89 申申请单位(个人)法定代表人 请(负责人) 人 情 具体地址(住址)况 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项项目名称 目 项目负责人地点 概 占地面积计划投资况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生产能力生产年限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方 案 资格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编 审定审核编制 制 90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省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负责人 审批单位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91 编号:( )字申〔 〕第 号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9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填 写本表。 二、本表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 三、“申请单位(个人)”,已成立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应填写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尚未成立建设管理单位的填写主管部门名称。 四、“法定代表人”栏中,填写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 五、“单位性质”栏中应分别填写“国有”、“集体”、 “私营”或“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六、本书一式六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 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份送 项目审批部门作为审批项目依据;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 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地县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留本单位(个人)作为实 施依据。需转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 还应增加相应的份数。 七、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93 申请单位(个人)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主管机关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缘 由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依 据 94 (需附图) 工程位置 工程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总体布局(需附图) 工程实施计划 95 96 工程建设与所(需附图) 在河湖地区防 洪除涝的关系 工程建设方案 和运行调度的 洪水影响分析 97 减免负面影响 采取的补偿措 施及实施计划 省水利厅审查意见: 主要附件目录(主要包括:工程位置图、工程总体布置图、各种设计条件下工程 对上下游水位影响示意图、工程对河道防洪影响示意图、减免负面影响 所采取工程措施示意图等。) 主管领导:98 (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编号:( )申〔 〕第 号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水利厅印制 99 一、本书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制 定,适用于江苏省境内水利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工作。 二、本表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 三、申请人须按本书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各项内容 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四、本书填写一式四份。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 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 份留申请人作为实施依据;一份留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五、申请人对审批意见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0 建设单位 负责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结构形式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承包方式 初设文号合同价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招标形式 101 工程概况 资金落实情况 “三通一平”情 况 102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103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批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104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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