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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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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上海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上海市 【发布文号】沪府发〔2009〕37号 【发布日期】2009-07-30 【生效日期】2009-07-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府发〔2009〕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

上海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上海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发布单位】上海市 【发布文号】沪府发〔2009〕37号 【发布日期】2009-07-30 【生效日期】2009-07-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 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沪府发〔2009〕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要求,结合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和实施《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市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09,2011年。 一、面临形势 进入“十一五”以来,上海物流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前三年,上海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7%,2008年达到1794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1%,占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5.3%。2008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8亿吨,位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800万标 准箱,位居世界第二;上海航空货邮量达到304万吨,其中浦东国际机场已位居世界第三位。 但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的逐步加深,上海物流业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物流市场外部需求减少,提供运输、仓储等传统物流服务的企业效益下滑,部分物流企业经营困难。同时,上海物流业的运行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物流设施衔接水平较低,尚未建成多式联运网络体系,大量企业仓储、运输等设施不适应现代物流集约化高效运营的需要;二是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企业运作规模和效益与国际先进水平 还有较大差距,多数企业的物流信息化和物流新技术应用水平较低;三是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软环境”还不完善,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等体制性障碍需要进一步突破,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物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建设和中高端物流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物流业作为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制造业行业间联系的纽带,也是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重要载体。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对上海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面对当前严峻形势,要努力扩大物流市场需求,提升物流服务能级,着力解决当前物流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物流业整体抗风险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二是有利于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现代物流业与金融、贸易、航运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加快推进上海现代物流发展,有利于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贸易服务功能、提高航运服务效率,进一步发挥上海综合优势,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海经济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阶段,推动物流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不仅有利于促进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发展,而且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其他产业调整振兴,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有利于扩大消费改善民生。提升物流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质量的物流服务需求,扩大居民消费;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保障流通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扩大社会就业。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立足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着眼现代物流业的长远发展,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信息化为主线,坚持扩大市场需求与提升供给能力相结合,存量资源整合与增量资源优化相结合,硬件设施建设与软件环境营造相结合,政府政策引导与企业市场运作相结合,以现代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着力改善物流企业经营状况,保持物流产业稳定发展。重点是培育和引进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物流企业,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上海世博会物流保障能力,形成多式联运相衔接的物流集疏运网络;促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物流装备技术应用,加强区域联动发展,形成资源有效整合配置的物流节点布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完善物流相关政策措施,形成统一开 放、规范高效、符合国际惯例的物流市场环境。 到2011年,确立并巩固物流业作为上海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基本建成国际重要物流枢纽和亚太物流中心之一。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物流业增加值占本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3%,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在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物流市场需求社会化、物流服务专业化 1(扩大物流市场社会化需求 鼓励大型制造企业整合剥离内部物流业务流程,扩大物流外包需求(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推动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委牵头负责);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鼓励农产品通过直销和配送形式实现产销对接(市农委牵头负责)。 2(提高物流专业化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延伸物流产业链,重点发展制造业物流的过程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条码采集等高端物流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积极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引导物流企业在网络组织、经营业态、管理理念等方面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农村配送中心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资商品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专业化配送和服务(市商务委牵头负责)。积极推进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冷藏运输、特种货物及重点物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发展,提高运输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运输与现代物流服务 的融合(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二)促进物流企业培育壮大、提升能级 1(培育壮大骨干物流企业 推动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物流资源和业务整合,逐步培育形成若干家具有较大规模和先进管理水平的现代物流企业(市国资委牵头负责);积极吸引国内外优势物流企业在上海建立总部基地和营运中心,形成战略合作联盟,鼓励骨干物流企业创新完善供应链管理模式(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培育一批为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的物流企业,增强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提升中小物流企业能级 加大对中小物流企业调整和扶持力度,积极推进中小物流企业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企业诚信运作和专业化服务的水平,盘活资源,激发活力;支持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来 上海合资合作,带动中小企业提升能级,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三)推动物流重点领域发展 1(拓展口岸物流服务功能 以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契机,推动洋山保税港区开展服务业对外开放创新试点,进一步完善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入区发展转口贸易、采购分拨、仓储加工、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积极推进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建立,研究洋山保税港区和外高桥保税区协同发展机制,探索海、陆、空保税物流领域优势互补的发展途径;推动各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深化上海口岸进出口环节的无纸化通关改革,完善“提前报检、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的通关作业模式,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推进长三角电子口岸信息互联互通(市口岸办、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探索符合现代物流特点的特殊监管区域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创新,拓展口岸服务功能,推动长三角口岸物流联动发展(市口岸办、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2(提升制造业物流服务能级 积极推动本市产业基地和大型制造企业实施“制造业物流专业化发展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发展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分拨配送等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引导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推广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及时生产(JIT)、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现代物流技术在制造业物流中的应用;推进建立面向本市各工业区、重点制造企业以及专业物流企业的业务协同平台,积极应用电子数据传输、工作流引擎、无线传输等综合技术,扩大本市制造 业物流服务范围(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3(提高城市配送物流服务水平 深化上海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等设施的规划布局,不断提高城市配送的流通效率(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加强对各类配送主体的引导规范,发展适应电子商务终端配送的新型业态,不断提高城市配送的满意程度(市商务委牵头负责);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城市配送查询系统,适度调整城市快递、商业配送等货运车辆的道路通行规定,不断提高城市配送的交通管理水平(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4(增强城市运行重点物流保障 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功能;积极推动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提高医药物流运行效率;规范化学危险品物流仓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建立长三角化学危险品物流的联网监控;发展产品与包装物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完善重要商品储备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强化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完善物流业发展区域布局 1(深化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建设 按照《规划》对上海作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的要求,继续深化推进深水港、外高桥、浦东空港、西北综合4个重点物流园区建设,以提升服务功能和资源共享为突破,促进物流企业集聚,提高物流运作规模效益,形成一体化的口岸服务和腹地辐射的综合物流能力;继续深化汽车城、化学工业区、装备制造业、钢铁及冶金产品4个重点物流基地建设,提升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相关项目落地,形成汽车和零部件、化学危险品、特种装备和钢材的多层次专业化物流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推进跨区域物流合作 按照《规划》对全国物流区域和物流通道发展的要求,推进长三角、长江流域的物流规划衔接和企业合作,逐步实现区域物流服务一体化(市商务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促进电子口岸、港航信息的交流共享,加快实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推进长三角高速公路运行信息互通(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发挥上海航运交易所、陆上货运交易中心作用,强化信息咨询、价格发现、资源配置等服务功能(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五)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 1(增强多种联运能力 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以发展“公、铁、海、河、空”相互衔接的多式联运为重点,加快推进小洋山西港区、外高桥港区七期、宝山罗泾港区和杭州湾港区建设,优化完善现有港区功能布局;加快推进大芦线二期、苏申外港线、杭申线等航道整治工程,建立长三角内河集装箱江海直达联运机制;加快推进沪杭高速拓宽、崇启通道、沪苏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本市公路的对外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上海航空枢纽建设,完善枢纽机场的航线网络和国际中转流程;加快推进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沪通、沪乍、金山支线等铁路项目建设,调整完善铁路南浦、杨浦、西站等货场布局,不断增强铁路芦潮港中心站、北郊站的海铁、公铁联运能力(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牵头负责)。 2(加强物流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协调 根据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规划布局符合区县发展实际的区域性物流节点,加强市内以及与周边地区主要物流通道的有效衔接;加大对本市相关行业仓库、货站、停车场等传统设施资源的整合力度,合理规划调整相关物流设施布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完善本市城市配送物流体系,推进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等相关城市配送设施的建设(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1(提升物流信息化应用水平 不断提高企业物流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运输、仓储、报关、货代和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促进相关物流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推动中小企业应用物流信息软件,实现物流交易信息化和业务流程规范;扶持一批物流信息专业服务企业,推动物流信息服务外包;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建立部门间的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流共享机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2(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上海电子口岸建设,推动进出口数据跨部门交换、联网核查,方便企业网上办理相关手续和信息查询;探索建立航运物流服务企业征信系统、物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本市物流资源运行效率;加大长三角、长江流域口岸大通关合作力度,加快推进建立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港口、航运、物流、监管等综合信息共享和应用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口岸办牵头负责)。 (七)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 1(积极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 推动本市物流企业积极参与物流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大力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一批对物流产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的物流标准;按照国家已颁布的物流园区、托盘等物流标准,做好在物流园区(基地)和A级物流企业的推广和施行工作,并在A级物流企业中率先推广《上海城市配送物流车营运技术规范》等物流标准;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率先制定和使用化工、医药、食品冷链、农产品等物流作业和物流服务地方标准,并争取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加强信息标准化研究,促进物流企业信息平台的相互联通、数据兼容和格式统一(市质量技监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开展长三角物流标准化合作试点 选择在长三角市场融合度高的商贸物流领域,以及产业共性需求强的物流信息领域,加快标准化合作试点,增强物流运作的效率;在关系社会民生的危险品、食品冷链物流领域,加强区域物流标准联合研制,确保物流运作的安全;鼓励长三角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物流加强标准化研究合作,逐步建立区域物流行业标准对接,以及协调互认的工作机制(市质量技监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八)促进物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1(加强物流新技术研发应用 研究完善物品编码体系,扩大电子标签应用范围;加大对射频识别、货物跟踪和快速分拣技术的研发力度,促进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的推广使用;加强物流装备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动物流新技术的产业化;鼓励物流重点项目使用建模软件优化物流方案,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促进物流服务创新 推动金融业和物流业合作,促进物流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扩大物流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物流企业的动产及货权质押等贸易融资业务(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培育一批物流专业技术服务企业,开发物流资源动态优化系统,为相关行业提供技术解决和产品开发方案;大力发展物流资源交易电子商务服务,推进物流服务贸易结算平台建设(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在国家落实《规划》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总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以及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规划》具体工作方案的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研究协调物流业调整振兴过程中的重 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各区县、各部门(包括开发区和特殊监管区管委会等)以及中央在沪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切实做好细化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继续发挥上海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做好本市物流业运行监测、协调推进和服务企业的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二)改革相关物流管理体制 打破行业垄断,依法消除阻碍或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物流服务的行为。加强对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完善物流企业的交通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机制。加强长三角地区物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协调机制和等级评估互认制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物流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三)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问题的办法。深化、细化本市物流产业政策,按年发布物流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完善物流税收管理政策,扩大物流企业差额征收营业税试点范围。落实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航运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从事相关业务的营业税免征政策,同时按照规定开展物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相关税收优惠。优化完善落户本市重点物流园区、相关物流基地的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支持本市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供应链服务体系,加快创建自主服务品牌。进一步研究完善物流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停靠、装卸、配送的方案,适度调整通行限制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四)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资金投入 在主要依靠企业自身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根据上海物流业重点发展领域,结合物流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梳理一批重点物流项目,积极争取国债专项资金支持。运用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加大对社会公益、城市运行、技术改造等物流项目的支持力 度。积极引导银行资金、民间资本通过银行信贷、融资租赁、探索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对物流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五)完善物流统计和信息沟通制度 完善本市物流业统计调查和信息沟通机制,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在重点物流园区(基地)和企业开展物流统计调查,建立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物流相关刊物、网站的编制维护工作机制,定期反映本市和长三角物流业联动发展情况,搭建沟通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的信息沟通平台(市统计局、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六)推进物流业国内外开放合作 加快物流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加强本市企业与国际知名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和交流,充分利用本市吸引外资和总部经济政策,鼓励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到上海设立物流总部和分支机构。重点扶持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形成一定影响力的物流品牌企业,积极推动其物流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建立联通国内外、竞争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为物流业的繁荣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市商务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 (七)加快物流人才培养 积极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著名物流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建立校校、校企结合的物流综合培训体系、实验基地和人才孵化基地。鼓励A级物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开展多层次、多阶段的合作培养物流人才项目,支持大型物流企业或大型制造业企业设立硕博物流研修站或博士后流动站。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引进市场急需的物流专业人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八)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物流、仓储、交通运输、港口和国际货代等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信息沟通和中介协调功能。建立长三角物流诚信建设协调机制,支持物流企业参加诚信守法等级评估,促进物流行业规范自律,推动物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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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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