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制度党费收缴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省、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组织应尽的义务。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 2、以支部为单位收缴。支部于每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两次将党费按时上交所行政办,由所行政办统一上交。 3、各支部或党小组应有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收缴情况。 4、严肃党费收缴纪律。各支部无权使用和提留党费,更不准随意挪用,必须按要求及时全额上缴,各支部要把党员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