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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历史论文-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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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历史论文-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文化历史论文-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 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 淮河流域自曹魏以来,一直是封建政府重要的屯田区域。元代屯田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超过以前任何一个时期,而两淮屯田地位尤为突出。元朝人曾称,“国家经费,粮储为急,今屯田之利,无过江淮”(《元史?兵志三》,中华书局1976年版)。两淮屯田不仅在整个元代屯田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也推动了淮河流域的恢复和。 一 两淮屯田的建立 元代在两淮地区屯田,始于窝阔台统治后期。金元之际,淮北地区经过长期战争,人口流移,“土旷民贫”(《元史?刘敏传》),蒙古驻军粮饷全靠河北...

文化历史论文-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
文化历史论文-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 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 淮河流域自曹魏以来,一直是封建政府重要的屯田区域。元代屯田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超过以前任何一个时期,而两淮屯田地位尤为突出。元朝人曾称,“国家经费,粮储为急,今屯田之利,无过江淮”(《元史?兵志三》,中华书局1976年版)。两淮屯田不仅在整个元代屯田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也推动了淮河流域的恢复和。 一 两淮屯田的建立 元代在两淮地区屯田,始于窝阔台统治后期。金元之际,淮北地区经过长期战争,人口流移,“土旷民贫”(《元史?刘敏传》),蒙古驻军粮饷全靠河北淇州(今河南淇县)、卫州(今河南卫辉)、汴梁等地转输。顺天(今河北保定)万户张柔总兵河南,“分遣部下将千人屯田于襄城”,以解决粮饷((《元史?张柔传》)其后宗王忽必烈主持漠南军事,“布屯田以实边戍”(《元史?姚枢传》),置河南屯田经略司于开封,以赵璧、史天泽、杨惟中等为经略使,“俾屯田唐、邓、申、裕、嵩、汝、蔡、息、亳、颍诸州”(《元史?杨惟中传》)。并在邓州(今属河南)建置屯田万户府,专管各处屯田。河南屯田经略司的存在虽不过四年,然“积谷七十余万”(姚燧:《牧庵集》卷一八《邓州长官赵公神道碑》,四部丛刊初编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忽必烈即位以后,淮北地区屯田规模逐步扩大。中统初年,宿州(今属安徽)万户张晋亨奏请“汴堤南北,沃壤闲旷,宜屯田以资军食”,随后“分兵列营,以时种艺,选千夫长督导之,事成,期年皆获其利”。(《元史?张晋亨传》)中统四年(1263),忽必烈“以别的因为寿、颍二州屯田府达鲁花赤”(《元史?抄思传》),主持该地区屯田。至元二年(1265)五月,“诏西川、山东、南京等路戍边军屯田”,并且“以河南北荒田分给蒙古军耕种”。驻守淮北的蒙古军也与汉军一同立屯耕种。这些屯田军士皆“授之兵牛,敌至则御,敌去则耕”,(《元史?世祖纪一》)实行耕战结合。此外,忽必烈还在河南淮北地区招募百姓屯垦,但此时民屯尚未建立专门机构,屯田户交由州县管理。有时还将屯田农民补入军中。如至元五年,“以陈、亳、颍、蔡等处屯田户充军”(《元史?世祖纪三》)。至元六年,元廷“以攻襄樊军饷不足,发南京、河南、归德诸路编民二万余户,于唐、邓、申、裕等处立屯。八年,散还元屯户,别签南阳诸色户计,立营田使司领之”(《元史?兵志三》)。这次民屯不久就因管理不善而被撤销。 从元初淮北屯田情况来看,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军粮。因处于草创时期,屯田效果有限,而且时断时续,不能满足战时需要。至元十六年(1279),元世祖完成了对全国的统一,国内局势稳定下来。由于长期军事对峙和战争,淮河流域经济残破局面相当严重。当时监察御史王恽上奏称,黄河以南,长江以北,汉水以东,“在前南北边徼,中间歇闲岁久,膏肥有余,虽有居民,耕种甚是稀少”,建议朝廷立屯垦荒。(《秋涧集》卷九一《开垦两淮土地事状》,四部丛刊初编本)江淮地方官员也纷纷奏请屯垦,以改变两淮地旷人稀的状况。 至元十七年以后,淮西宣慰使昂吉儿、江淮佥省燕公楠相继奏请在淮河南北立屯垦荒。《元史?燕公楠传》载,“江淮在宋为边陲,国多闲田,公楠请置两淮屯田”。由于朝议不一,忽必烈便令当地官员试行立屯,“遣数千人,即芍陂、洪泽试之”(《元史?世祖纪一?》)。至元二十三年,江淮行省平章忙兀台亦上言,“淮东近地,宜置屯田,岁入粮以给军,所余饷京师”(《元史?忙兀台传》)。在江淮屯田已见成效的情况下,当年七月,忽必烈下诏“立淮南洪泽、芍陂两处屯田”(《元史?世祖纪——》)。随后增派军队屯田,两处共置四万户府,屯田军士二万余人。 在建立军屯时,元朝继续在淮河流域募民立屯耕种,民屯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设施也逐步健全起来。至元十六年,元朝在“涟、海等州募民屯田”,置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及提举司领之,(《元史?世祖纪七》)屯田由姚演主持。次年,在姚演的建议下,“收集逃民屯田涟、海”。十八年又“募民淮西屯田”。至元二十一年十月,“定涟、海等屯田法”,随即“以江淮间自襄阳至于东海多荒田,命司农司立屯田法,募人开垦,免其六年租税并一切杂役”。(《元史?世祖纪一?》)屯田法的制订,标志着元代民屯制度走向成熟。到至元三十年,元廷将芍陂、洪泽两处军屯四万户合并为二万户,又在这里“立民屯二十”。(《元史?世祖纪一四》) 二 两淮屯田组织与规模 元代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形式。军屯以军士屯田,屯田军士按军事编制以万户、千户、百户为单位;民屯则募民屯垦,设屯田总管府和提举司来管理。兵部掌屯田政令与屯田军士兵籍,民屯隶属于宣徽院等中央机构,行省官员直接主管屯田军民。从元世祖忽必烈初年开始,镇戍两淮的蒙古军、探马赤军亦在驻地屯种。成宗以后,多次颁诏“以两淮闲田给蒙古军”(《元史?成宗纪二》)。除各地驻军的例行屯田外,两淮地区还设有专理屯田的机构,其中属于民屯的有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尚珍署,属于军屯的有洪泽屯田万户府和芍陂屯田万户府。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三品,隶属于宣徽院。《元史?百官志》称其职掌为:“掌献田岁人,以供内府,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膳。”至元十四年(1277),姚演以涟州、海州荒田11 817顷进献。十六年,元廷“募民开垦涟、海荒地,官给禾种,自备牛具,所得子粒官得十分之四,民得十分之六,仍免本户徭役”(《元史?兵志三》),并置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管理。随后将涟海湖泊提举司、高邮湖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扬州打捕总管府等并入,续增徐州、邳州屯田800顷,共立提举司19处。至元二十六年,省并7处,只保留徐邳、海州、扬州、两淮、淮安、高邮、昭信、安丰、镇巢、蕲黄、鱼网、石湫等12处提举司,除扬州、镇巢外,各提举司都在两淮地区。后提举司再并为8处,共有屯田民户11 743,田地15 193顷。据元末许有壬记载,该屯田总管府“岁入粳米有白粲、精凿。若杂淇、珠粉、饼材、麻菽、姜糯、蒿踞、腊脯、皮革之属,属巨万计。它田又不下五万锭”(《至正集》卷三二《两淮屯田打捕都总管府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尚珍署,秩从五品,光禄寺所辖,隶属宣徽院。《元史?百官志》称,“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至元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罢入有司。二十三年复置”。立屯于济宁路之兖州(今属山东),有屯田户456,田9719(72 顷(每年“收子粒赴济州官仓输纳,余粮粜麦,所入纳于光禄寺”(《元史?地理志一》)。 洪泽屯田万户府,正三品,河南行省所辖。至元二十三年,根据江淮行省燕公楠、忙兀台等人的奏请,“立洪泽南北三屯,设万户府以统之”。屯田土地集中在淮安路的白水塘、黄家幢等处,皆以军户屯种,“为户一万五千九百九十四名,为田三万五千三百一十二顷二十一亩”。(《元史?兵志三》) 芍陂屯田万户府,正三品,河南行省所辖。至元二十一年,江淮行省奏请,“安丰之芍陂,可灌田万余顷,乞置三万人立屯”。元廷随即派遣军士二千人试行立屯,当年便收获“粳、糯二万五千石有奇”。(《元史?世祖纪一?》)随后不断增补军士屯田。至元二十三年,组建芍陂屯田万户府,以军士屯田。屯田军户共达一万四千八百零八,土地在一万顷以上。 屯田军民,一般均由朝廷提供牛具或谷种,赋税也给予优惠。屯田的租率一般是每亩军屯六斗,民屯三斗左右。纳租以后,免除一切科差和杂徭。除定额租外,屯田中也常实行分成租制。但不论是定额租还是分成租,其租率都低于一般的民田租额。遇到灾害,朝廷减免赋税并给予救济。《元史》“本纪”中不乏此类记载。如至元二十七年四月,“芍陂屯田以霖雨河溢,害稼二万二千四百八十亩有奇,免其租”;至治二年(1322)四月,“洪泽、 芍陂屯田去年旱蝗,并免其租”;至治三年三月,“安丰芍陂女直户饥,赈济一月”;泰定三年(1326)五月,洪泽屯田旱,“并免其租”;后至元元年(1335),“河南旱,赈恤芍陂屯田军粮两月”。元朝通过减免租税或赈济,减轻屯田军民的负担,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 三 两淮屯田的衰败 元代淮河流域屯田一直持续到元末。但成宗大德(1297—1307)中叶以后,两淮地区屯田就开始出现衰落趋势,屯田规模也几起几落。屯田衰败的原因之一是地方豪强兼并。大德年间,元廷在一份诏书中强调,“芍陂、洪泽等屯田为占据者,悉令输租”,后来又派遣官员“括两淮地为豪民所占者”。(《元史?成宗纪四》)至元顺帝时期,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被隐占的土地达3500余顷,占全部田土的1,5以上。管理不善、用人不当也是屯田破坏的重要原因。武宗时期,中书省官员就说过,“天下屯田百二十余所,有所用者多非其人,以致废弛”(《元史?武宗纪一》)。水旱灾害不断,屯田常常入不敷出,也使效益受到。一些屯田地区军民不仅不能为朝廷提供租税,反而依靠国家补贴来维持。 元代后期,屯田官吏专横跋扈,屯田军民负担加重。泰定年间(1324—1327),河南行省右丞姚炜上书“请禁屯田吏蚕食屯户,及勿务羡增以废裕民之意”(《元史?泰定帝纪一》),朝廷没有采纳。有时朝廷还征调屯田户,如元贞二年(1296),“以洪泽、芍陂屯田军万人修大都城”(《元史?成宗纪二》)。至于屯田军吏欺压盘剥屯田军民,更是司空见惯。到元朝末年,两淮屯田由于入不敷出,加上持续战乱,基本上处于难以为继的局面。 农民大起义爆发后,元廷因财政匱乏、军粮不继,下令各处利用荒地屯田。至正十二年(1352),元朝在河南置屯田8处,在汴梁设置都水庸田使司进行管理。十五年,元朝又在济宁等处重新组织屯田,以兵部尚书崔敬兼济宁军民屯田使,“朝廷给以钞十万锭,散于有司,招致居民、军士,立营屯种”(《元史?崔敬传》);与此同时,左丞相太平驻军挤宁,亦率诸军屯垦,“命有司给牛具以种 麦,自济宁达于海州”(《元史?太平传》,虽然颇见成效,但不到两年即因军事失利而罢废。十七年十一月,山东道董抟霄建议“令江淮等处各枝官军,分布连珠营寨于隘口,屯驻守御,宜广屯田,以足军食”,虽然得到元廷的支持,但根本不能实行。(《元史?顺帝纪八》)地方军阀中,张士诚也在两淮地区立屯耕种,“广屯洪泽、芍陂之田,以佐其兵费”(戴良:《九灵山房集》卷十三《送戴参政诗序》,四部丛刊初编本)。但两淮很快成为朱元璋、张士诚争夺之地,屯田又再次荒废了。 屯田是封建政府直接组织军队和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两淮是元代重要的屯田区域,据《元史?兵志》载,天下屯田有一百二十余所,屯田土地十七万七千多顷,其中淮河流域屯田数目超过六万顷,约占全国屯田数的三分之一。屯田一方面“以资军饷”,解决当地驻军粮饷,另一方面通过屯田,“剪去荒恶,荡为耕野”,(《秋涧集》卷八八《论屯田五利事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并且增加了财政税收。两淮地区仅洪泽、芍陂两处军屯“岁得米数十万斛”(《元史?昂吉儿传》)。《元史?食货志》还记载,两淮屯田每年所得超过四十万石以上。屯田以及招民垦荒政策推行后,淮河南北“田日以垦”(《元史?燕公楠传》),推动了淮河流域经济的恢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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