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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之联想并购IBM案中的税收筹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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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之联想并购IBM案中的税收筹划问题合理避税之联想并购IBM案中的税收筹划问题 1.案例背景 1.1并购双方介绍 (1) 联想集团 ·主要业务为在中国生产和销售台式电脑、笔记本、手机、服务器和外设产品 ·总部位于中国北京 ·在惠阳、北京和上海设有PC 生产基地,年产量约500 万台;在厦门设有手机生产基地·在北京、深圳和上海设有研发中心 ·在中国拥有庞大的PC 分销网络,包括约4,400 家零售店 ·员工总数:10,000 (2) IBM PC 事业部 ·主要从事笔记本和台式电脑生产和销售 ·总部设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罗利市 ...

合理避税之联想并购IBM案中的税收筹划问题
合理避税之联想并购IBM案中的税收筹划问题 1.案例背景 1.1并购双方介绍 (1) 联想集团 ·主要业务为在中国生产和销售台式电脑、笔记本、手机、服务器和外设产品 ·总部位于中国北京 ·在惠阳、北京和上海设有PC 生产基地,年产量约500 万台;在厦门设有手机生产基地·在北京、深圳和上海设有研发中心 ·在中国拥有庞大的PC 分销网络,包括约4,400 家零售店 ·员工总数:10,000 (2) IBM PC 事业部 ·主要从事笔记本和台式电脑生产和销售 ·总部设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罗利市 ·在北卡罗来纳州罗利和日本大和设有研发中心 ·约9,500 名员工 1.2联想并购IBM PC 业务的详细内容 ·收购时间:2004 年12 月8 日至2005 年 5 月 1 日 ·收购金额:实际交易价格为17.5 亿美元,其中含6.5 亿美元现金、6 亿股票以及5 亿的债务 ·收购形式:在股份收购上,联想会以每股 2.675 港元,向IBM 发行包括8.21 亿股新股,及9.216 亿股无投票权的股份。 ·收购资产:IBM 在全球范围的笔记本及台式机业务及相关业务,包括客户、分销、经销和直销渠道;“Think”品牌及相关专利、IBM 深圳合资公司(不包括其X系列生产线);以及位于大和(日本)和罗利(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研发中心。 ·收购后规模:本次收购完成后,联想将成为全球第三大PC 厂商,年收入规模约120 亿进入世界500 强企业。 ·企业领导:IBM 高管沃德出任联想集团CEO,杨元庆改任董事长,柳传志退居幕后。·公司分布:联想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员工总数达19000 人,主要生产基地在中国。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联想控股将拥有联想集团45%左右的股份,IBM 公司将拥有18.5%左右的股份。 2.并购案中合理避税内容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基于并购目标的税收筹划——利润高的企业,通过并购有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用目标企业的亏损冲减盈利企业的利润,避免或减少纳税。 税法链接——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亏损企业免交当年所得税,在5年之内可用其税前利润补亏,并且当税前利润低于3万元时适用18%的税率,3万至10万时适用27%的税率,高于10万元时使用33%的税率。这样,盈利水平高的且发展稳定的优势企业,如果并购一家亏损企业,整体的纳税地位会显著改变,通过并购,亏损企业成为并购企业合并纳税的一部分,其亏损可以抵减并购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购企业还可以享受减免税的好处。如果合并纳税中出现亏损,并购企业还可以享受延缓纳税的好处。 案例操作——根据联想2003/2004财年财务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经营溢利达到港币11.25亿元,2004年底并购前的四个月,也就是2004年8月11日,联想集团在香港宣布2004/2005财年第一季度(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业绩,整体营业额为58.78亿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纯利大幅度增加21.1%。同时,联想宣称:从1999年到2003年,其营业额从110亿港元增加231亿港元,利润从4.3亿港元增长到11亿港元,五年内实现了翻番。 而相比较而言,2005年1月,IBM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的文件显示,其上月(2004年12月)卖给联想集团的个人电脑业务持续亏损已达三年半之久,累计亏损额近10亿美元。 我们假设在收购前IBM公司的PC业务亏损额为A亿美元(由于无法查到此项业务的具体财务报告),也就是说,通过此收购案,可以将2005/2006财年联想企业的税前利润额锐减近A亿美元,因为累计亏损额仅为10亿美元,可知A远小于10亿,所以合并后,联想并不可能成为一个亏损的企业,但是,按照33%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通过合并,联想的税前利润将减少A亿美元,所减少的应税额高达A*33%亿美元。 启示—— 避税,以及获得税负利得是并购的动因之一。以上案例主要体现的是通过并购一方的经营亏损形成税收抵免。 这种避税方法要求并购企业有较高的盈利水平,为改变其整体的纳税水平,而选择一家有大量净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目标。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因此,目标公司尚未弥补的亏损和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是决定是否并购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方法虽然对并购企业选择条件要求不算苛刻,但是仍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并购亏损企业一般采用吸收合并或控股兼并的方式,不采用新设合并方式。因为新设合并的结果,目 标企业的亏损已经核销,无法抵减并购后的企业利润。但必须警惕目标企业可能给并购后整体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利润下降对其市值的消极影响及并购企业为整合目标企业而向目标企业过度提供资金造成的“整体贫血”,以防止将并购企业拖入经营困境。 当然,避税一定要避得巧妙,否则给人留下借并购逃避税务的嫌疑,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就会造成不良影响。 3.案件延伸 在联想收购IBM PC 业务案例中,其实还存在其他的一些避税点。例如: ①企业因负债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抵减当期利润,从而减少所得税支出。因此,并购企 业在进行并购所需资金的融资规划时,可以结合企业本身的财务杠杆强度,通过负债融资的方式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提高整体负债水平,以获得更大的利息挡税效应。 在此并购案中,联想集团除支付12.5亿美元的收购费用之外,还将IBM的PC业务的5亿美元负债转入自己账户,通过使用尚未动用的举债能力,产生税负利得,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②美国税收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对并购交易划分为两类,即免税并购和应税并购。是否应税一般取决于交 易的支付方式,如果以现金或债务方式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通常为应税交易; 而收购价格以股票或资产的方式支付通常被视为免税并购。无论购买股票或是资产,在应税收购中,卖方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必须得到税收方面的承认。 此并购案对于这两部分兼而有之,其中用股票支付的部分则为免税收购,卖方IBM转让资产并不会立即产生利得或损失,在这一背景下免税只意味着税收递延,即卖方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在未来某一时点纳税,从货币的时间价值看递延纳税十分重要。 4.参考文献 案例分析:联想收购IBM PC 业务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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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学
上传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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