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号码 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 工作单位全称 工作单位地址 我单位同意任用同志自年月日起从事(担任)本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 本人签名:年月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填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说明: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办理注册登记/调转登记(指调转工作单位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时,应填写此表。 2.如单位人事部门下达了有关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文件,请如实填写“从事 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栏目。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 4.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 5.申请人应当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除申请人须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外,代理人还须在“委托代理人签名”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