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结合机关办公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做到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扔垃圾,保持天花板、门窗清洁,确保地面无污垢、积水、水果皮、烟蒂等垃圾。
2、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楼梯扶手、天花板、窗户等进行清扫,确保无蜘蛛网、尘灰等。
二、办公室内卫生要求
1、办公室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乱钉、乱挂现象,桌面文件放置有序。
2、办公室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痰迹、无垃圾、无废弃物。
3、办公室内墙面、天花板洁白,无蜘蛛网,门窗、玻璃干净无污迹、无尘土。
4、垃圾要求袋装,放置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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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便于保洁员收集。
三、卫生责任划分
(一)办公室要求一天一次清扫,确保常态整洁
1、便民服务中心由符建伟牵头,各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负责保洁。
2、计生办、财政所、林管站由站所长负责,召集本站所人员保洁楼内卫生。
3、招待所、食堂卫生由黄南生、曾玉秀、李华负责。
4、党政办、民政所、劳保所、规划所、经管站办公室(含门窗)卫生由本站所人员负责。
5、干部办公室、房间(含门窗)卫生由各人自行负责。
(二)办公楼要求每个星期一上午打扫
1、机关办公楼走廊、楼梯、五楼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曾玉秀负责清扫。
2、一楼(含走廊、走廊外窗、大楼门楼、便民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一至二楼楼梯间)
领导:符建伟、丁宇明,干部:郑优宁、胡东生、张新生、宋志兰、郭斌、廖雪华、廖东方、谢小荣、邓春游、揭小平、陈德平、宋春美。
3、二楼(含走廊、走廊外窗、二至三楼楼梯间)
领导:李兴鸿、宋长生,干部:邹小林、余柏民、肖寿生、郑礼林、邓红金、曾文洋、谢海斌。
4、三楼(含走廊、走廊外窗、三至四楼楼梯间)
领导:姜晓、黄书平,干部:彭华生、黄锦明、熊明、李荣、陈燕萍、李小伟、张更生、黄南生。
5、四楼(含走廊、走廊外窗、四至五楼楼梯间、五楼露台及共同卫生间)
领导:邱青平、郑小团、柯涛,干部:熊俊平、杨伟军、
宋志飞、曾丽英、杨江明、卢劲松、黄云。
(三)机关大院
大院按大门对办公楼门楼划分为两块,靠计生办边由一、二楼组负责,靠林管站边的由三、四楼组负责,主要是清扫地面垃圾、清除杂草,要求每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集中大扫除。
四、清扫工具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余柏民负责保管。
五、本制度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