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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桩静载试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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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桩静载试验作业指导书单桩静载荷试验 1、目的:确保 保桩静载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2、引用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检测仪器的配备:JYC试验仪、油泵、千斤顶、钢梁、预掉件、位移传感器、油压传感器等。 4、环境要求:周围无振动,温度5~350C,相对湿度小于90%。 一、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 1.1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 1.2当埋没有测量桩 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

单桩静载试验作业指导书
单桩静载荷试验 1、目的:确保 保桩静载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2、引用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检测仪器的配备:JYC试验仪、油泵、千斤顶、钢梁、预掉件、位移传感器、油压传感器等。 4、环境要求:周围无振动,温度5~350C,相对湿度小于90%。 一、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 1.1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 1.2当埋没有测量桩 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的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 1.3检测程序 1.3.1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1.3.1.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1.1采用的千斤顶 型号 pcr仪的中文说明书矿用离心泵型号大全阀门型号表示含义汽车蓄电池车型适配表汉川数控铣床 、规格应相同。 1.3.1.1.2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1.3.2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3.2.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1.3.2.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1.3.2.3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1.3.2.4丈夫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1.3.2.5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1.3.3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1.3.4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3.4.1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01mm。 1.3.4.2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1.3.4.3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定于桩身。 1.3.4.4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1.3.4.5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0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试桩、锚桩(或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 距离 反力装置 试桩中心与锚桩中心 (或压力重平台支墩边) 试桩中心与 基准桩中心 基准桩中心与锚桩中心(或压重平台支墩边) 锚桩横梁 ≥4(3)D且>2.0m ≥4(3)D且>2.0m ≥4(3)D且>2.0m 压重平台 ≥4D且>2.0m ≥4(3)D且>2.0m ≥4D且>2.0m 地锚装置 ≥4D且>2.0m ≥4(3)D且>2.0m ≥4D且>2.0m 注:1、D为试桩、锚桩或地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 2、如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出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中心距尚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内径。 3、扩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的情况。 4、软土场地堆载重量较大时,宜增加支墩边与基准桩中心和试桩中心之间的距离,并在试验过程中观测基准桩的竖向位移。         1.3.4.6当需要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附录A桩身内力测试执行。 1.3.5现场检测 1.3.5.1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1.3.5.2桩项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检测前且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3.5.3.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1.3.5.3.2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1.3.6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3.6.1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1.3.6.2试桩沉降相结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测值计算); 1.3.6.3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1.3.6.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1.3.7施工后的工程桩验收检测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1.3.7.1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至少为1h,是否延长维持荷载时间应根据桩顶沉降收敛情况确定。 1.3.7.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3.7.2.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注:当桩顶沉降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1.3.7.2.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1.3.7.2.3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1.3.7.2.4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 1.3.7.2.5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in;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1.3.7.2.6检测数据宜按附录B格式记录。 1.3.7.2.7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慢速维持荷载法记录时间的规定。 1.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1.4.1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1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绘制归并向荷载-沉降(Q~S)、沉降-时间对数(S-lgt)曲线,需要时也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 1.4.1.2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底反力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按要求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不同土层的分层侧摩阻力和端阻力值。 1.4.2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Qu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1.4.2.1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Q~S典型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1.4.2.2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S-lgt典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1.4.2.3本级出现沉降量是前一级沉降量的5倍,沉降是前一级2倍且24h未稳定,沉降超规范要求的情况,取前一级荷载值。 1.4.2.4对于缓变型Q~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0mm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注: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1.4.3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4.3.1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1.4.3.2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度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1.4.3.3对桩数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3根时,应取低值。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一半取值。 1.4.4检测报告除包括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名称、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数量、日期、桩位、桩号、和相关施工记录,检测方法、仪器设备及检测过程等,还应包括: 1.4.4.1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1.4.4.2受检桩及锚桩的尺寸、材料强度、锚桩数量、配筋情况; 1.4.4.3加载反力种类,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应有反力梁布置平面图; 1.4.4.4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1.4.4.5附Q~S,S-lgt及其它附助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与承载力判定有关的曲线及数据; 1.4.4.6承载力判定依据; 1.4.4.7当进行分层摩阻力测试时,还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的桩侧极度限摩阻力和桩端阻力。 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 2.1适用范围 2.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拔承载力。 2.1.2当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测量传感器时,或桩端埋设有位移测量杆时,可直接测定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量。 2.1.3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 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 2.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2.1抗拔桩试验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方式应符合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规定。 2.2.2试验反力装置宜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也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反力架系统应具有1。2倍的安全系数并符合下列规定: 2.2.2.1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强度。 2.2.2.2采用天然地基提供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反力梁的支点重心应与支座中心重合。 2.2.3当需要测试桩;侧抗拔摩阻力分布或桩端上拔位于移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或桩端埋设位移杆应按荷载测定及仪器技术要求;桩顶上拨量及仪器技术要求应符合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要求执行。 2.3现场检测 2.3.1对混凝土灌注桩、有接头的预制桩,宜在拔桩试验前采用低应变法检测受检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抗拔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发现桩身中、下部位有明显扩径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 2.3.2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需要时,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方法。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应按单桩竖向极限静载荷试验方法执行,并仔细观察桩身混凝土开裂情况。 2.3.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2.3.3.1在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上下班拔量大于前一级上拔荷载作用下的上拔量5倍。 2.3.3.2按桩顶上拔量控制,当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过100mm时。 2.3.3.3按钢筋抗拉强度控制,桩顶上拔荷载达到钢筋强度标准值的0。9倍。 2.3.3.4对于验收取样检测的工程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载值。 2.3.4检测数据可按附录C(静载试验记录表)附表格式记录。 2.3.5测试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慢速维持荷载法竖向抗压试验的规定。 2.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4.1数据整理应绘制上拔荷载-桩顶上拔量(U-δ)关系曲线和桩顶上拔量-时间对数(δ-lgt)关系曲线。 2.4.2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判定: 2.4.2.1根据上拔量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陡变型U-δ曲线取陡升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4.2.2根据上拔量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δ-lgt曲线斜率明显变陡或曲线尾部明显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2.4.2.3当在某级荷载下抗拔钢筋断裂时,取其前一级荷载值。 2.4.3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单桩竖向抗压试验中的规定。 2.4.4当作为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在最大上下班拔荷载作用下,未出现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判定方法中的三种情况时,可按设计要求判定。 2.4.5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注:当工程桩不允许带裂缝工作时,取桩身开裂的前一级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并与按极限荷载一半取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相比取最小值。 2.4.6检测报告除应包工括常规报告内容外,还应包括: 2.4.6.1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4.6.2受检桩尺寸(灌注桩宜标明孔径曲线)及配筋情况; 2.4.6.3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2.4.6.4第5。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2.4.6.5承载力判定依据; 2.4.6.6当进行抗拔摩阻力测试时,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中的抗拔极限摩阻力。 三、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3.1适用范围 3.1.1方法适用于桩顶自由时的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其他形式的水平静载试验可参照使用。 3.1.2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水平承载力,推定地基土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3.1.3当埋设有桩身变变测量传感器时,可测量相应水平荷载作用下的桩身应力,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 3.1.4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宜加载至桩顶出现较大水平位移或桩身结构确坏;对工程桩抽样检测,可按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控制加载。 3.2设备仪表及其安装 3.2.1水平推力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能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 3.2.2水平推力的反力可由相邻桩提供;当专门设置反力结构时,其承载能力和刚度应大于试验桩的1。2倍。 3.2.3荷载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对仪器的规定;水平力作用点宜情形实际工程的桩基承台底面标高一致;千斤顶和试验桩接触处应安置球形支座,千斤顶作用力应水平通过桩身轴线;千斤顶与试桩的接触处宜适当补强。 3.2.4桩的水平位移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单桩竖向抗压青草静载荷试验的有关规定。在水平力作用平面的受检桩两侧应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当需要测量桩顶转角时,尚应在水平力作用平面以上50cm的受检桩两侧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 3.2.5位移测量的基设置不应受试验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基准点应设置在与作用力方向垂直且与位移方向相反的试桩侧面,基准点与试桩净距不应小于1倍桩径。 3.2.6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各测试断面的测量传感器应沿受力方向对称布置在远离中性柚的受拉和受压主筋上;埋设传感器的纵剖面与受力方向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00。地面下10倍桩径(桩宽)的主要受力部分应加密测试断面,断面间距不宜超过1倍桩径;超过此深度,测试断面间距可适当加大。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附录A桩身内力测试执行。 3.3现场检测 3.3.1加载方法宜根据工程桩实际受力特性选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慢速维持荷载法,也可按设计要求采用其他加载方法,也可按设计要求采用其他加载方法.需要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的试桩宜采用维持荷载法. 3.3.2试验加卸载方式和水平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1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应小于预估水平极限承载力或最大试验荷载的1/10。每级荷载施加后,恒载4min后可测读水平位移,然后卸载至零,停2min测读残余水平位移,至此完成一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5次,完成一级荷载的位移观测。试验不得中间停顿。 3.3.2.2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应按单桩竖向抗压试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3.3.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3.3.3.1桩身折断: 3.3.3.2水平位移超过30—40mm(软土取40mm); 3.3.3.3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 检测数据可按附录C附表C。0。2的格式记录。 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测试数据的测读宜与水平位移测量同步。 3.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4.1检测数据应按下列要求整理: 1、采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应绘制水平力-时间-作用点位移(H-t·Yo)关系曲线和水平力-位移梯度(H/△Yo/△H)关系曲线。 2、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时应绘制水平力-力作用点位移(H-t·Yo)关系曲线、水平力-位移梯度(H·△Yo/△H)关系曲线、力作用点位移-时间对数(Yo-lgt)关系曲线和水平力-力作用点位移双对数(lgH-lgYo)关系曲线。 3、绘制水平力、水平力作用点水平位移-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的关系曲线(H-m、Yo-m)。 3.4.2当桩顶自由且水平力作用位置位于地面处时,m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m—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KN/m4) a—机的水平变形系数(m-1)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由式(6。4)计算a,当ah≥4。0时(h为桩的人土深度) H—作用于地面的水平力(kN); Yo—水平力作用点的水平位移(m); El—桩身抗弯刚度(kN·m2);其中E为桩身材料弹性模量,I为桩身换算截面惯性矩;时,bo=0。9(D+1)。当边宽B<1m时,bo=1。5B+0。5;当边宽B>1m时,bo=B+1。 3.4.3对埋设有应力或应变测量传感器的试验应绘制下列曲线,并列表给出相应的数据: 3.4.3.1各级水平力作用下的桩身弯矩分布图; 3.4.3.2水平力-最大弯矩截面钢筋拉应力(H-σs)曲线。 3.4.4单桩的水平临界荷载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 3.4.4.1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H-t-Yo曲线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H-Yo曲线出现拐点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3.4.4.2取H-△Yo/△H线或lgH-lgYo曲线上第一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3.4.4.3取H-σs曲线第一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3.4.5单桩的水平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 3.4.5.1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H-t-Yo曲线产生明显陡降的前一级、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H-Yo曲线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3.4.5.2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Yo-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弯曲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3.4.5.3取 H-△Yo/△H曲线或lgHlgYo曲线上第二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3.4.5.4取桩身折断或受拉钢筋屈服时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3.4.6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和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竖向承载力试验的规定。 3.4.7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4.7.1当水平承载力按桩身强度控制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为单桩水平承截力特征值。 3.4.7.2当桩受长期水平荷载作用且桩不允许开裂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0。8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3.4.8当水平承载力按设计要求的水平允许位移控制时,可取设计要求的水平允许位移对应的水平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但应满足有关规范抗裂设计的要求。 3.4.9检测报告除应包括常规报告内容外,还应包括: 3.4.9.1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3.4.9.2受检桩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情况; 3.4.9.3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3.4.9.4上面所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3.4.9.5承载力判定依据; 3.4.9.6当进行钢筋应力测试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时,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内力计算方法和第 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其对应的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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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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