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3.1护理病历讨论制度 (1)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危重、死亡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应用时,均应进行病例讨论。 二、护士长及相关护理人员应参加手术室的疑难、危重、死亡病例的医疗讨论。 三、护士长主持讨论,病区护士均应参加。由责任护士汇报病史,介绍病情,目前采取的护理措施、效果,并提出问题。与会护士参与讨论提出对护理病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死亡病例的护理讨论,由参加抢救的护士汇报抢救的经过,护士长或主管护师就抢救配合、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护理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五、主持人进行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