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法建办〔2012〕3号 签发人:龚新
雷波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进一步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省、州“六五”普法规划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雷波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为强化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切实推进我县“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保障“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建议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妥否,请批复。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 宣传 决议 请示
雷波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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