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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维管理财务制度财务制度财务制度0110 湖南家辉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制度 新华信管理咨询 2001年12月31日 目录 1第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二 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1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 2 四 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2 五 固定资产的调拨 2 六 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 3 七 固定资产的清查 3 八 固定资产的报废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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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家辉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制度 新华信管理咨询 2001年12月31日 目录 1第一章 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一 总则 1 二 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1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 2 四 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2 五 固定资产的调拨 2 六 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 3 七 固定资产的清查 3 八 固定资产的报废 3 九 固定资产的清理 4 十 固定资产的更新 4 十一 固定资产修理 5 十二 土地的管理 5 十三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管理 5 第二章 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7 一 总则 7 二 流动资产的综合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管理 7 三 货币资金的管理 8 四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管理 8 五 存货的管理 8 六 流动资产的清查 9 七 流动资产的分析与考核 9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1 一 总则 11 二 现金管理 11 三 银行存款管理 12 四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2 第四章 财务部管理制度 13 一 总则 13 二 财务部的职责 13 三 结算纪律 13 第五章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4 一 总则 14 二 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14 三 监交 14 四 业务交接的具体要求 14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6 一 总则 16 二 会计档案的归集 16 三 会计档案的分类 16 四 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 16 五 会计档案的归档 17 六 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 17 七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8 第七章 费用管理 制度(待讨论) 19 一 总则 19 二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19 三 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22 四 日常财务手续办理程序规定 22 五 个人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24 六 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 24 七 部门公用费用管理办法 25 第八章 附则 27 第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1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为切实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结合家辉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要求 1. 统一固定资产编码。 2. 统一固定资产目录。 3. 统一固定资产折旧目录。 4. 统一固定资产卡片。 5. 统一固定资产计算机管理程序。 6. 统一固定资产报表。 第3条 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任务 1. 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的管理标准,正确划分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范围,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 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3. 定期分析、研究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4. 搞好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5. 按照规定,正确计提折旧,统筹使用。 6. 定期清查固定资产。 7. 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更新、大修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 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第4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5条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七类: 1.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2.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是指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3. 租出固定资产 是指经公司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4. 未使用固定资产 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报经公司批准封存暂时(连续半年以上)停止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生产、大修理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也应作为在用固定资产。 5. 不需用固定资产 是指各部门/子公司不再使用,报经公司批准等待处理的固定资产。 6.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是指经批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并经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各类机器设备。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 第6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核算管理。 公司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交付、转移、处置、清查、报废、清理、更新、修理、核算等管理、报批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计提及上交工作。 四 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第7条 各部门/子公司应按固定程序办理工程决算、验收及资产交接手续。 投资工程管理人员要与资产管理核算密切配合,共同办理好资产的交接工作。 1. 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编制竣工决算的同时交付使用资产。工程、资产的管理、核算人员要做好交付资产的清查、盘点,编制“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由公司财务部审批。 2. 属专项工程项目,(包括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核销的项目)在项目完工核销工程的同时,组织清查、盘点交接资产,编制“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报公司财务部审批接受。 年终,各部门/子公司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和“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编制“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汇总表” 上报公司财务部。 五 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8条 由于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固定资产发生转移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转移手续。 1. 各部门/子公司之间调拨固定资产,由调入部门经办,调出部门负责填制“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单”上报财务部审批,持手续办理资产实物交接并进行账务处理。 2. 各部门/子公司内部调拨固定资产,由各部门/子公司自行办理资产无偿调拨手续,并报财务部备案。 六 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 第9条 固定资产出借、出租,须报财务部审核,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10条 各部门/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出借、出租固定资产。 第11条 固定资产转让、捐赠,须填制《固定资产出售申报单》并附相应材料,报经财务部组织审查、公司总裁审核批准后,实行有偿转让或以公司名义捐赠。 第12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租入固定资产的,应报财务部组织审查、公司总裁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七 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13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 1. 公司统一安排的固定资产清查,各部门/子公司根据清查要求编制有关的清查表及盘盈、盘亏、报废等申报表及 报公司财务部。 2. 各部门/子公司应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随时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固定资产时,首先按照清查时点要求逐项清查,认真核对,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向公司财务部汇报,并按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第14条 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等情况,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要求上报公司批准。 1.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须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申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盈申报单”、“固定资产盘亏申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亏申报单” 同时报财务部。经审查后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2. 公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子公司申报的盘盈、盘亏组织鉴定审查,由公司财务部组织汇总上报国税部门审批处理。 八 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15条 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 已满规定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2. 属于技术淘汰,设备陈旧,以及国家明文规定淘汰使用的设备,又无修理配件来源,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无技改、修复使用价值的; 3. 因生产工艺改变,并已丧失原有价值、又无改造利用价值的; 4. 由于生产建设、城市建设规划等原因必须折除又无再用的; 5. 无法修复的危房及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毁损严重,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6. 设备腐蚀、磨损程度严重,虽可修复利用,但修复费用较大,利用价值低的; 7. 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 第16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本着严肃、慎重、认真负责的原则,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即使符合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条件,但在两年内进行过大修理的固定资产不准报废(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除外)。 第17条 各部门/子公司通过清查,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编制“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固定资产报废明细汇总表” 报财务部。 第18条 对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可先由生产部门鉴定拆除更新后办报废手续。补办报废手续时,须写出详细情况并附报生产部门拆除时的鉴定意见。 第19条 公司财务部对各部门/子公司申请的待废固定资产进行分类鉴定审查,然后负责上报国税部门鉴定审批。批准后,办理注销固定资产手续,同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九 固定资产的清理 第20条 固定资产清理的范围 经批准许转让、捐赠、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立即注销,转入清理。 第21条 固定资产清理程序 1. 各部门/子公司要将应清理的固定资产,按资产项目建立固定资产清理明细账,同时将卡片抽出单独保管。 2. 转让、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须持批准手续、明细表报公司财务部。 3. 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须填报“固定资产清理申报单”,报财务部产生处置方案,报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按下列情况分别办理: (1)毁损、报废的机动车辆、电视机、录放机、摄象机、照相机、电子计算机、打字机、复印机以及单台件原值在1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报废设备,由公司统一处理。 (2)毁损、报废的其他固定资产由各部门/子公司自行处理。 4. 各部门/子公司每半年将清理情况报公司财务部。 十 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22条 固定资产更新的依据和条件 各部门/子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更新必须以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和清理审批手续为依据,同时本资产部门的实际需要,列出更新计划上报公司。 第23条 固定资产更新的审批 1. 各部门/子公司对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需要更新的,编列更新计划逐级上报,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2. 各部门/子公司必须依据公司批准的年度更新项目计划购建固定资产。对计划外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结算、核销、转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一 固定资产修理 第24条 固定资产修理的范围 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与更新划分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为使费用均衡计入成本,对大中小修理费一般采用预提的制度。各部门/子公司修理费用的报批及核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26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预提修理费用 1. 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2. 闲置不需用的机器设备; 3. 待报废、待处理的资产; 4. 单列账的土地 第27条 各部门/子公司机动车辆在接近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时,严禁安排大修理。 十二 土地的管理 第28条 公司使用的土地采用租赁的办法,按规定支付租赁费。 十三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管理 第29条 折旧的计提范围 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1. 所有在账的房屋和建筑物; 2. 生产和非生产用的各类机器设备、工器具等; 3. 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 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 5. 租出固定资产; 6.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租赁费列入成本的部分,应视同提取的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 闲置的固定资产; 3. 在未正式交会生产使用以前,进行试车的固定资产; 4. 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道路、广场、地坪等。 5. 已满规定折旧年限,并已提足折旧(即净值等于原值3%)的固定资产及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 连续停工(不包括大修理停工)一个月以上的车间(装置)和基本上处于停产的设备,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停提或减半提取折旧。 7. 视同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今后不再计提折旧。 8.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9. 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它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第30条 折旧的计提 计提折旧的方法,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规定 全部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月初各类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折旧,各部门/子公司应按月进行计提,各部门/子公司计提折旧的时间统一规定在每月1日。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于下月开始停提折旧。 待报废固定资产,按照公司当年的通知要求,累计折旧计算到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的时间,同时停提折旧,如果批准报废,则注销资产,转入清理库。如果不同意报废,则按如下情况处理: 1. 该项资产在报废申报时,是处在停用中(或属于不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的),则不再补提折旧,直接转回资产库。 2. 该项资产在报废申报时则处在使用中(不含不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的),则对停提的月份进行补提折旧后,转回资产库。 第二章 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结合家辉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子公司要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以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需要,降低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流动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 采用“两统一、两集中”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即“统一信贷,统一还款,资金集中,结算集中”,负责制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2. 组织核定流动资产定额,负责编制上报和下达流动资产计划。 3. 审定各部门/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审查平衡日常开支。 4.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子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情况,并按经济责任制要求考核其使用效果。 5. 组织协调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流动资产管理责任制。 6. 督促检查各种应收款的清理情况,并定期汇总清理结果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 坚持管钱与管物相结合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流动资产价值量与实物量分别管理、定期核对的制度,财务部负责流动资产的价值管理,各部门/子公司归口部门负责实物量的管理,并要定期核对。 二 流动资产的综合计划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子公司的流动资产要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做到收支有计划,结果有分析,责任有考核,以促进本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果的不断提高。 第六条 为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严格物资采购,防止物资超储积压,控制生产成本,实现财务收支平衡,公司对流动资产实行综合计划管理。 第七条 计划的编制。各部门/子公司在公司财务部综合计划确定后,根据公司编制年度流动资产建议计划,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各部门/子公司上报的流动资产建议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流动资产计划,并下达各部门/子公司执行。 第八条 计划的执行。各部门/子公司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流动资产计划,编制本部门的年度、月度流动资产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各部门/子公司如发生计划外流动资产变动,必须事先报财务部审批,财务部视具体情况,如确属必要,下达补充流动资产计划。 三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条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那一部分资金。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货币资金近其存放地点的不同,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全面调控。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的物资调配、物料互供、劳务供应等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全部通过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 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要按照财政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范围使用现金,严格现金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其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 各部门/子公司的外部收入必须转入财务部的公司公司帐户中。各部门/子公司于当天上午根据批准的“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款项用途,申请次日的用款金额。财务部视收入情况平衡资金,分别轻重缓急,予以对外付款。 第十三条 各部门/子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结算制度,及时结算内部款项,做到不压票、不误票,减少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往来账款,降低资金占用。 四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 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做好清欠工作,对应收款项的清理一定要做到责任明确、回收及时。清欠工作由市场营销部门牵头,财务部配合。 第十五条 其他应收款项由各现场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及时清理各种应收款项,特别是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保证资产的完整。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结算款项,原则上必须在月底以前结清,不允许有不合理的内部往来款项存在。年度终了,各部门/子公司之间、各部门/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要严格按公司规定办理,不准保留余额,特殊情况需保留余额的,需经财务部同意。 第十七条 要严格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如果确需在大型设备等购置中需预付款项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得变相搞预付款。 五 存货的管理 第十八条 存货包括: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半成品及产成品,公司的存货实行区域管理。 第十九条 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核定并下达的存货定额,层层分解落实,以较少的资金占用保证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 2. 要定期组织制定、修制各种库存材料的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备量,便于掌握物资动态。 3. 要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物资采购范围,不得超权采购。 4. 在保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要本着“先库存、后平衡、再采购”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物资的进货、消耗和库存的关系,防止超储积压物资的产生。 5. 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执行验收、保管、发放和定期盘点制度,保证账实相符。 6. 加强在途材料的管理,组织好调拨、接运、验收入库工作,发现损毁和短缺,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对外委托加工材料、备件,必须做到事前有计划、工料有核算、收回有验收,保证手续齐全。 8. 加强车间小库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余料退库制度,切实防止出现沉淀物资或库外库现象。 第二十条 各生产厂要根据公司下达的在产品及半成品定额分解落实到生产车间或工序,作为日常生产调度控制和定额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产成品管理。 1. 根据公司的会计核算体制,凡“外销部分”的产品,其账簿管理由财务部负责,互供及生产自用的产成品由各厂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所有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的实物由各生产部门负责管理,各厂财务部门代表财务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监督、控制。 2. 各生产厂要加强产成品的库存管理,及时办理产品出入库,由于产品出入库不及时造成的库存产品超定额,由生产厂负责。建立定期盘点制度,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如发现变质、短缺、损毁等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六 流动资产的清查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子公司在年终决算前,应组织专门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对流动资产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清查。 第二十三条 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 对在流动资产清查中查出的长期挂账、悬账、呆账、死账等损失,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七 流动资产的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等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月对流动资产占用情况和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第二十六条 公司将流动资产占用指标执行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子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和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信用证存款)。 第三条家辉公司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资金划拨,采用收支两条线,各分子公司所有收入款项在收到款后的当日必须马上报告家辉公司财务分管会计,由家辉公司财务经理请示财务总监后决定是否划往总部;家辉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每月费用预算和资金预算下拨经费。 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以当月的25日作为断帐日,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应在每月的28日前向家辉公司报送货币资金收支结存汇总表及其附表,以及下月资金需求预测表等内部报表;家辉公司财务部根据各体系的月度费用预算总额,并结合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预算,确定各分子公司月度用款计划,在次月1日前下达给各分子公司;家辉公司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逐步下拨经费。 第五条 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每月向公司所在地的负责人了解各部门/子公司的本月资金需求。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向财务人员提交本月的资金计划,财务人员有权对及时提供资金需求计划的部门优先安排资金。 第六条 为了有效的监控公司的资金流向,各公司的日常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水电物管费、银行手续费)的借支和付款,在其他规定的手续完备的条件下,还须经财务审核或批准。 1 长沙以外的公司: 1000~3000元/次,书面报请家辉公司财务经理签字; 3000元/次以上,书面报请家辉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并转报总裁批准; 2 长沙公司: 3000元/次以内,财务经理批准; 3000元/次以上,财务经理审核,总裁批准。 第七条 所有公司的非日常费用借支、付款和报销,超过2000元/次的均由家辉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并报总裁签字批准。 二 现金管理 第八条 各部门/子公司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和结算制度。 第九条 现金支付范围 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 支付给不能转账的集体企业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和购买物资的款项。 3. 在转账金额起点(一般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4.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及其他支出。 5. 需支用超过结算起点的现金部分,应用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如去边远地区结算不方便或采购地点又不定的地方采购,必须使用大额现金时,各部门/子公司应向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征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十条 各部门/子公司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开户银行下达的额度。各部门/子公司的库存限额,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如有变动,应同时向开户银行和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在公司内部的结算双方不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二条产品销售尽量避免用现金结算,如有特别情况,需经各部门/子公司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同意,将现金送存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持银行盖章后的送存簿回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第十三条 严禁以白条、票据、债券等顶替库存现金。现金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并按规定进行保管。 第十四条 对各类临时寄存款项必须经各部门/子公司财务主管人员书面批准,并由临时寄存人自封并加盖印章,出纳员做好登记后方可寄存。 第十五条 库存现金短款由出纳人员赔偿,长款时必须向各部门/子公司财务主管人员汇报,查明原因,不得以长补短。 第十六条 各部门/子公司保险柜不得为私人保管现金,也不得为其他部门存放现金。 第十七条 财务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本部门的现金库存量,检查要有纪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整改。 三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八条 各分子公司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及远期支票,签发远期支票和空白支票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损失情况,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各分子公司必须及时到开户行(包括财务部)领取回单和各种银行票据。 第二十条 月终各分子公司必须及时与银行核对账务、处理未达款项,不能处理的未达款项应列出清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外埠存款必须确定采购对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本部门报账,保证存款的完整。外部驻地人员必须按当地银行有关规定支付各种款项。 第二十二条 信用证存款,按银行系统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四章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促进内部资金的统一平衡和运用,理顺内部结算关系,合理控制资金流向,减少资金沉淀,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结合家辉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是公司内部之间及对外经济活动的中心,在财务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 财务部的职责 第四条 统一办理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外部资金收入的划转业务,一切外部收入直接划入指定的外部银行收入专户,并在当日将款项转入公司公司银行帐户。 第五条 统一办理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对外的付款业务。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情况经平衡后支付各部门/子公司,同时减少公司公司帐户存款。 第六条 办理公司内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经济往来业务的结算。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通过财务部进行结算。 第七条 办理公司内部拨款业务。财务部对各部门/子公司下拨的经费、工程款项等直接拔入现金或拨入各部门/子公司付款银行账户。 第八条 办理公司内部借款业务。各部门/子公司根据需要在财务部核定的贷款额度范围内向财务部申请贷款,财务部审查平衡后予以办理贷款手续。 第九条 办理公司财务部贷款和存款的计息业务。财务部按国家颁布的同期存贷款利率,计算各开户部门每月的存贷款利息,并于每月月底入账。 三 结算纪律 第十二条 凡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一律通过财务部结算。 第十三条 各部门/子公司外部收入必须转入公司公司的账户中,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各部门/子公司外部支付用款必须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各开户部门之间不得私自借款。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必须每月与财务部对账,超过两个月未对账未对账者,将按照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各部门/子公司加强财务部存款,贷款的管理,掌握资金动态,不得透支,不得超过贷款定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第五章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合法性,使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家辉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和离职(一个月以上),必须在本部门负责人规定的期限内,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清楚,未办完交接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 二 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填制完毕;尚未回复的事项,应予以答复处理。 第四条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本人名章。 第五条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有关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局面说明材料。 第六条 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上应有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签字、盖章,还应列明监交人的姓名、监交日期,移交清册应列明双方交接的内容,包括: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及需说明的问题等。 三 监交 第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或委托会计师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部门领导人监交。 四 业务交接的具体要求 第八条 会计人员业务交接,由移交人按照移交清册,逐项向接替人移交,接替人要逐项核对签收。具体规定如下: 1.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清点移交。如发生账实不一致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2.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银行对账单的余额调整表必须经银行签证;未达账项,必须单证齐全或已在截止期后作会计处理。 3.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交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 各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及有关账户必须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账面数与实物相符,如发生账实不符应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5. 对于移交的未了会计事宜,由接替人继续办理。但在移交后又发现原移交人经办处理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赌徒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问题,其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6. 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另立新账,应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7.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 会计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职工作的,部门领导认定后,由会计主管代为交接。交接过程中,在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同时,要移交人不能直接移交的原因等。 第九条 由于临时需要,会计人员在短期内(一个月之内)离开本工作岗位,由指定的人员代理工作,亦可不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但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并将代理期工作人员的业务交接,列入本部门业务工作记录。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1条 为了提高会计档案的质量,从而达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家辉公司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会计档案的归集 第二条 凡是本部门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工资表、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保留价值的会计核算档案军应归档。在财会工作中形成的收文和发文、会计制度、会计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总结等文书材料也要归档。 第三条 归集范围 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日记账(现金、银行日记账)、各种明细账等。 3. 会计报表:包括月份、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决算批复文书档案、会议档案各存一份) 4. 工资表 5. 其它:包括会计档案的移交清册、保管清册、成本计算表,固定资产卡、备查簿等。 6. 归集的会计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做到不缺年、不漏月、不缺件。 三 会计档案的分类 第四条 会计档案可分为:账簿类、凭证类、报表类、工资表类、工资表类、其他等五大类。 第五条 分类要清楚,分类方法前后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四 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 第六条 会计凭证的整理组卷 1. 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原始凭证,按记账凭证大小折叠整齐,按月组成。 2. 会计凭证的装订要规范,一律左侧装订,不得订角。 3. 填写会计凭证封面和卷脊,应统一规定填写方式。 第七条 会计账簿的整理 1. 活页账,取出空白页编页号重新装订。一本为一卷,每本100—150页左右。 2. 《账簿封面》应统一设计使用。 3.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精装本不另行装订。 第八条 会计报表 1. 会计报表按月份、年度分别装订。 2. 会计报表的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格与文书档案,填写要一致。 第九条 工资表 1. 工资表按年度结合组织机构立卷。 2. 工资表的卷脊应注明部门、年度、月份、卷号。 第十条 其它类:按名称、重要程度结合时间立卷。 第十一条 填写案卷封面、卷脊、备考表项目时,要选用质量好的墨汁或碳素墨水,有毛笔或钢笔书写,严禁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为了醒目可加盖规格统一的橡皮章。 第十二条 会计档案在装订前要去掉金属物,大小规格不一的要边、裱糊、折叠整齐,遇有破损、缺页要进行修补,用线绳装订结实。 五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十三条 会计档案整理装订后,由财务部门保存使用一年,然后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十四条 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二份,财务部门保存一份,另一份随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档案部门对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盒)的封装,个别需要折卷重新整理时,应征求财会部门的意见,并与财会人员共同拆卷整理。 六 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排列 1. 会计凭证:按时间顺序从月度开始到年度为止。 2. 会计账簿:按年度顺序排列,年度中再按总账、日记账、明细账顺序进行排列。 3. 会计报表:一般按年、月顺序排列。 4. 工资表:按年度结合组织机构的顺序排列。组织机构按先机关(科室)后车间的顺序排列。 5. 其他类:按重要程度结合时间顺序排列。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编号 1. 会计档案的编号来用分类编号的制度。账簿、报表、工资表和其他案卷较少的档案均采用分阶段跨年度编流水号的制度。阶段年限的划分,可根据案卷数量的多少而定,原则上一个阶段内不超过三位数。 2. 数量较多的会计凭证档案采用一个年度编一个流水号的方法。 第十八条 填写会计档案目录 1. 会计档案按类以卷为部门填写案卷目录 2. 案卷目录的填写方法 案卷号:按第五条1款和2款的排列顺序填写,以固定案卷的位置。 标题:填写案卷的类别名称。 起止年月日:按案卷形成时间填写。 保管期限:按已划定的保管期限填写。 3. 会计档案目录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七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其中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其中工资表暂定为永久。 第二十条 已到销毁期限的会计档案中,对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独立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算债权、债务为止。 第二十二条 销毁会计档案审批表和销毁清册遵照公司有关规定。 第7章 费用管理 制度(待讨论) 1 总则 第1条 为完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颁布其他有关制度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家辉公司及将来资源整合后的各分支机构(指各分、子公司和办事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3条 各子公司均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各办事处的业务收支均纳入家辉公司的会计核算。所有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式和计算统计口径由家辉公司统一规定,任何人员未得到家辉公司的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变动。 第4条 各分支机构应于次月5日前将各自的对外会计报表呈报家辉公司财务部;月底8日前将管理报表呈报家辉公司财务部,家辉公司应在次月10日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次月15日前编制合并管理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管理报表由家辉公司统一制定。 2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5条 为适应公司员工国内外办理公务之需要,规范差旅费开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6条 差旅分类及核准权限详见员工出差核准权限表 差旅种类 职 务 核 准 人 国 内 出 差 总裁 总监 常务副董事长 总裁 部门经理 主管总监 其它员工 主管部门经理 国外出差 境外办理业务 总裁和董事长 第7条 公司员工出差或外勤需预支款项者,应事先按照财务规定的手续填制《借支单》、连同《出差核准单》按规定核准权限核批后,可办理支款手续;差旅费借支的数额由出差核准人审核,但最终由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核批。出差或外勤期间如遇有遗失财物或文件,应由当事人自行负担有关责任。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事故,由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第8条 公司外差人员应于出差归来后一日内及时向所在部门销差,并如实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签,由主管总监核批,及时办理有关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对往来借款每季度清理一次,及时书面通知其主管上级督促销帐,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无财务部门认可的理由仍不销帐的,财务部门可扣发借款人的工资,待报帐时补齐。凡在财务有欠款未结清的,财务部门裁定无特殊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继续借款。 第9条 销售体系人员差旅费报销必须向财务提交销售体系专用的《出差申请》和 《费用报销清单》,否则财务可要求补齐手续再办理报销手续。销售人员的费用必须当月报销(不限次数),由于出差等原因,本月的费用最迟不超过次月5日前报销。 第10条 交通工具乘坐标准适合所有员工,部门经理以上负责人紧急情况可申请乘坐飞机,但必须事先经分管总监审核,报总裁批准,并在出差核准单上签明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不同级别的人员一同出差,交通工具可从高适用标准执行。 表一:交通工具标准 人员 类别 公司董事、 总裁及总监 部门经理 其它人员 交 通 工 具 火车 软卧 硬卧 硬卧 轮船 二等舱 三等舱 三等舱 飞机 经济舱 —— —— 第11条 住宿标准 1 员工在公司统一安排住所的地点出差,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住所,确实全部住满,必须经行政部签字确认、分管总监批准,方可按规定住宿标准报销。 2表二: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短期培训、会议、办理业务等出差。以上人员在下列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财务人员可拒绝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主管总监审核并说明原因,报公司总裁核准。 表二:住宿标准 元/天.人 类别 职位级别 总裁及总监 部门经理 其它人员 住 宿 标 准 A类地区 450 200 200 B类地区 400 200 180 C类地区 350 150 150 3 地区分类标准 A类地区:北京、上海、青岛、南京、无锡、苏州、宁波、杭州、深圳、珠海、厦门、福州、广州。 B类地区:除A类以外的各省及自治区的省会以及天津、重庆等其他直辖市; C类地区:A、B类地区外的地区。 第12条 员工外出培训在15天以上的,应住培训部门的招待所,其住宿费标准最高限额为100元/人.天。 第13条 出差补助标准(不分在途和住勤,包括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 1 所有人员按出差地类别在报销时发给出差补助(不含总监以上人员和特定项目现场开发人员):省会以上城市50元/天,其他地区40元/天。 2 公司总监以上人员出差交通费、伙食费实报实销,不享受出差补贴。 3 乘火车6小时以上可乘坐硬卧:夜间(20:00—次日6:00)乘车6小时以上,未乘坐硬卧可享受硬座票价一半的夜间乘车补贴。 4 公司送往外地培训的职员,培训期15天以内的,按出差对待,培训期在15天以上的,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司内部的组织的培训,膳食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再发放补助。 第14条 市内交通费 1 出差人员享受了出差补助的,一律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非出差市内办理公务,须按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由分管总监批准签字凭票报销。 2 乘飞机可凭据报销相当于到机场的民航车车费。 第15条 其他费用 1 员工因办公事须用公司的车辆,须到行政部门办理申请用车手续,其费用按行政部门的规定计算,纳入用车部门或个人费用考核; 2 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出差时间,经分管总监签字批准可凭票报销退票。 3 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出差时间,经分管总监签字批准可凭票报销退票费,但最高不能超过票面价值的20%,并且其退票费的30%计入分管总监的定额费用; 4 员工按公司规定享受的探亲和休假,可按规定的标准报销旅差费,但不享受补贴。 5 以上所有费用均按部门或个人进行归集和记载,计入个人费用定额和部门费用预算进行考核。 3 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16条 职务消费指完成个人工作目标所产生的应酬费用、礼品费用等。 第17条 职务消费定额标准为:总裁:10000元;经营总监:9000元;行政总监:8000元;部门经理:800元;对外业务部门员工:200元。公司内部事务管理部门按此标准下降20%,外部事务部门按此标准增加20%,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公司发展的不同时期可能存在对内或对外的业务差异,各岗位将在每季度的绩效考评时明确标明属于外务或内务岗位。 第18条 职务消费管理:职务消费每月初凭发票报销上月费用,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结余部分可延至下月使用,年终绩效评估时,对费用结余而工作目标完成良好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19条 公司特殊应酬包括会议礼品、宴请厅级以上客人或涉及公司形象的重大公关活动,其费用不在职务消费内开支,由总裁批准,公司另行支付费用。 第20条 财务部门按职务消费开支的个人进行归集和考核,任何人所属部门发生了变化,都不改变个人费用的跟踪统计和考核。 4 日常财务手续办理程序规定 4. 1 借支款项 第21条 借支差旅费用 1 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经批准的《出差核准单》、《借款单》; 2 出差核准:按《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3 借款核准: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以上核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由分管总监核准;其中3000元以上的借款,必须由分管总监核准。 第22条 借支购物款项 1 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经批准的《物品请购单》、《借款单》; 2 购物核准:所有的日常消耗性物品的采购,均需填制《物品请购单》,并由各部门/子公司审核后,报行政部批准并安排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未经行政部批准擅自采购消耗物品; 3 借款核准: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其中5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必须由行政总监核准。 第23条 借支公关、市场费用 1 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经分管总监或总裁批准的《业务裁决书》或《公关、市场费用申请报告》、《借款单》; 2 借款核准:财务总监审核、分管总监或总裁审批。 第24条 借支定额备用金 1 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可长期使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如行政部)和人员可借用定额备用金; 2 借款核准:总裁。 第25条 其他零星借支 1 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由财务部门规定的借款手续、《借款单》; 2 借款核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总裁裁定其核准人。 4.2 支付、收取款项 第26条 工程项目收、付款 1 收款依据:《正式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收款条款、由销售和技术部门确认的收款条件; 2 收款程序:财务部门通知此项目销售人员按合同收款—负责此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收款—财务部门派收款专员收款; 3 付款依据:《正式合同》的付款条款、经财务经理和总裁签字的商务部门的《付款申请书》; 4 付款程序:商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分管财务人员验证合同—财务经理审核—行政总监批准—财务付款。 第27条 费用支出付款 1 付款依据: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批准人签字的《费用报销单》,需要经行政部仓库验收的还须附《入库验收单》,其中各种报销的发票、原始单据、附件必须符合财务的规定和要求,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手续不齐或原始单据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款项。 2 付款程序:经手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直接上级签字—(费用总额在5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经理审核,5000元以上的付款由行政总监审核)—总裁核准—财务付款。 第28条 固定资产购置付款 1 付款依据:2万元以上金额需经公司总裁审核、董事长批准,2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公司技术部门和行政部的《验货单》、行政部仓库的《入库验收单》; 2 付款程序:经手人填制《费用报销单》—行政部经理签字—总裁核批—财务付款。 4.3 报帐销帐 第29条 差旅费用 1 报帐依据:《出差核准单》、《差旅费报销单》、《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2 报帐程序: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财务审核—出差核准人核批签字—财务报帐。 第30条 通讯费用 1 报帐依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通讯费用管理办法》真实有效的电信部门的单据; 2 报帐程序:费用报销填制《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直接主管核批—财务报帐; 第31条 职务消费费用 1 报帐依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 2 报帐程序:费用报销人填制《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直接主管标准—应酬费规定核准人签字—财务报帐。 4.4 专项费用申请和开支 第32条 市场费用 1 由销售体系在年度费用预算中划出,作为市场部专项费用,市场部必须在费用预算范围内,每月初递交经过销售总监批准的市场费用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总监审核后,方可按批准的资金额度使用; 2 市场费用购买礼品只限于公司形象宣传的小礼品,禁止以购买礼品之名,用于业务招待和个人消费,否则财务可拒绝报销。 5 个人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第33条 每月个人通讯费可报销最高限额为:总裁:1500元;总监:1200元;行政部经理:400元;人力资源经理:400元;司机:200元;外勤:100元;内勤:100元;财务经理:400元;公关市场部经理:800;市场专员:200; 工程部经理:500元。 第34条 个人通讯费用原则上公司只报销公务电话部分,为了开支合理而减少工作程序,规定手机费中85%由公司负担,15%由个人负担,超过最高限额的,超过部分完全由个人负担。 第35条 对于工作目标完成良好,通讯费用有结余的员工,年终总结时将结余总额的50%奖给个人。 6 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 第36条 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含使用公司车辆) 单位:元 体系 职 务 交通费 备注 公司总部 总裁 实报实销 总监 1200 人力资源行政 经理 300 外勤 150 内勤 100 财务 经理 300 公关市场 经理 600 专员 300 发展规划 经理 300 第37条 交通费的管理 市内交通费采用限额报销,财务部门严格控制。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限额,财务对超过限额的费用不予报销。对节省的费用可按节约额的50%奖励给个人,每年结算一次。 财务部门按交通费开支的个人进行归集和考核,任何人所属部门发生了变化,都不改变个人费用的跟踪统计和考核。 7 部门公用费用管理办法 第38条 部门公用费用标准 单位:元 体 系 通讯费 业务费 交通费 备注 人力资源行政部 1000 5000 2000 财务部 500 2000 1500 公关市场部 1000 5000 2000 新品开发部 500 3000 1000 发展规划部 500 3000 1000 第39条 部门公用费用的管理 1 财务部门按业务公用费用开支的部门进行归集和考核,经办人所属部门发生了变化,都不改变部门费用的跟踪统计和考核; 2 所有业务应酬费一般按经手人进行统计和核算,经批准人核批并指明费用承担者,可统计在费用承担者名下。 3 按体系管理的公共应酬费用,由分管总监掌握使用,不得固定划分到人。 4 所有人员的业务应酬费都必须由其开支批准人严格控制,财务部门按相应的开支标准和总预算予以报销,超过标准和总预算的,财务可以拒绝报销,特殊情况可由分管总监或总裁批准。 第8章 附则 第1条 本制度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遵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条 本制度未尽之处,公司各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3条 公司各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对本制度的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报请财务部和公司总裁审议。 第4条 公司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财务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吻合,保证公司财务管理职能对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切实起到应有的监督、指导和促进作用。 第5条 本制度由家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6条 本制度自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家辉公司财务部 2001年12月31日 11/18/2004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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