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
WS-10001-(HD-0591)-2002
药品名称
人参茎叶总皂苷
药品英文名
General Ginsenoside in extract of Ginseng stems and leaves
主要成分
本品为人参茎叶的提取物,按干燥品计算,含人参皂苷Rgl(C42H72O14)不得少于7.0%,含人参皂苷Re(C48H82O18)不得少于23.0%。
处方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无定形粉末,微臭;味苦;具吸湿性。
本品在甲醇或乙醇中易溶,在水中溶解,在乙醚或石油醚中几乎不溶。
鉴别
(1)取本品0.1g,置试管中加水2ml,用力振摇,产生持久性泡沫。
(2)取本品,加甲醇溶解制成每1ml含1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人参皂苷Rg1与人参皂苷Re对照品,加甲醇溶解制成每1ml各含2mg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氯仿-醋酸乙酯-甲醇-水(1︰40︰22︰10)10℃以下放置的下层溶液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分别置日光及紫外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日光下显相同的两个紫色斑点;紫外灯(365nm)下,显相同的两个橙色荧光斑点。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7.0%(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III 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III N),遗留残渣不得过1.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III H),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g,加氢氧化钙1g,加水少量,搅匀,蒸干后,用小火炽灼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7ml与水21ml使溶解,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III J第一法),应符合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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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V D)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乙腈-0.05%磷酸溶液(20︰8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03nm,理论塔板数按人参皂苷Re峰计算应不低于15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人参皂苷Rg1与人参皂苷Re对照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1ml中含人参皂苷Rg1 0.25mg与人参皂苷Re 0.65mg的混合溶液。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本品25mg,置25ml量瓶中,加流动相超声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用0.45(m的微孔滤膜滤过,取续滤液。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上述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0(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类别
免疫调节药。
作用与用途/功能与主治/适应证
用法与用量
注意
规格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暂定2年
曾用名
起草单位
盘锦凯利药业有限公司、盘锦华城制药厂
复核单位
辽宁省药品检验所
出处
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七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