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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2018 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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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2018 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七月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专项规划修编成果名称: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项目编号:2017K36委托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管领导:张学凡局长刘向阳主任项目主办人:黄勤李智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证书号:【建】城规编(141197)号(甲级)院长:司马晓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总规划师:吴晓莉教授...

深圳市 2018 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
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七月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专项规划修编成果名称: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项目编号:2017K36委托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管领导:张学凡局长刘向阳主任项目主办人:黄勤李智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证书号:【建】城规编(141197)号(甲级)院长:司马晓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总规划师:吴晓莉教授级高级规划师部门负责人:丁年院长助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唐圣钧综合规划二部部长/高级工程师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I前言《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受纳场规划》)于2012年5月通过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随后市城市管理局按照规划立即在全市启动了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建设工作。但是,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许多规划受纳场的建设工作一直推进困难,部分受纳场甚至因为乱倒乱排现象尚未启用就已被填满。市政府因此决定确定一批近期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确保余泥渣土有序排放,为全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其他施工活动提供充裕的受纳空间。在此背景下,《深圳市拟近期重点实施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题研究》(以下简称《拟近期重点实施受纳场研究》)在全市确定了三批共15座拟近期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合计库容10520万立方米,满足至2015年前全市的余泥渣土排放需求。2016年,为解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的弃土排放问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又委托编制了《深圳市拟近期重点实施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题研究(2016)》,最终初步选取11座年度拟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为保障接下来一段时期内全市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于2017年4月接受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启动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专项规划修编》的编制工作。2017年6月底,项目组完成了全面的调研工作,编写了《深圳市2017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送审稿)》并征求了各区(新区)住建部门的意见。2017年7月中旬,光明新区住建局反馈白花受纳场规划用地存在优化的可能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II性。7月25日,项目组踏勘了白花受纳场场址,走访了解了该场址的相关情况。7月30日,经核查周边用地情况,项目组确定该场址规划选址用地面积由8.36公顷调整为13.82公顷。12月,修改后的《深圳市2017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及深圳市供电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与完善。2018年3月9日,通过了局长办公会议,要求将《深圳市2017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更名为《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月30日,通过了市政府办公会议,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补充了环境保护方案篇章。需要特别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的是,本报告提出了一批建议在近期启动建设的受纳场,下一步应对各场库容量开展详细测算,采用地质勘察等手段进一步核实各场址的建设适宜性,并开展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工作,若场址条件无法满足安全要求不得开展建设,受纳库容相应取消。同时,受深圳市土地极度紧张的限制,目前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场址,各场址均或多或少存在一定问题,如部分受纳场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还有部分场址和周边建筑物的距离较近,在确定受纳场建设后应同步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特别是违法建筑)予以拆迁。本规划开展过程中得到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区住建部门、各街道办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深表感谢!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III项目组二〇一八年四月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IV目录一、项目背景............................................................................................1二、规划目的、范围、依据与原则........................................................42.1规划目的...........................................................................................................42.2规划范围...........................................................................................................42.3规划依据...........................................................................................................42.4规划原则...........................................................................................................5三、年度拟重点实施受纳场....................................................................73.1产生和处置现状...............................................................................................73.1.1产生现状.....................................................................................................73.1.2处置现状及支撑分析.................................................................................93.2年度重点受纳场选址.....................................................................................113.2.1白花受纳场...............................................................................................113.2.2犁头山受纳场...........................................................................................143.2.3三溪受纳场...............................................................................................163.2.4碧岭受纳场...............................................................................................183.2.5六联受纳场...............................................................................................213.2.6大元坑受纳场...........................................................................................223.2.7坪地高桥受纳场.......................................................................................243.2.8下围岭受纳场...........................................................................................273.3小结.................................................................................................................29四、实施建议..........................................................................................31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335.1基本原则.........................................................................................................335.2规划协调性分析与规划环境影响识别.........................................................335.2.1规划协调性分析.......................................................................................335.2.2规划环境影响识别...................................................................................33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V5.3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355.3.1建设期环境影响.......................................................................................355.3.2运营期环境影响.......................................................................................365.4环境影响控制和减缓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38附图:.......................................................................................................40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一、项目背景1、《受纳场规划》、《拟近期重点实施受纳场研究(2014)》、《拟近期重点实施受纳场研究(2016)》已发布,为各受纳场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为解决全市余泥渣土受纳问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和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编制了《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规划在全市新扩建余泥渣土受纳场46座,合计新增余泥渣土陆域填埋库容约1.7亿立方米,总的余泥渣土陆域填埋库容将达到2.0亿立方米左右,能基本满足全市至2020年的余泥渣土排放需求。《受纳场规划》于2010年7月和2012年5月两度通过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经相关政府部门发布后在全市推进实施。由于水源保护、征地拆迁、项目选址冲突、临近环境敏感点、经过村道的影响以及众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许多规划受纳场的建设工作一直推进困难,部分受纳场甚至因为乱倒乱排现象尚未启用就已被填满。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又编制了《拟近期重点实施受纳场研究》,在《受纳场规划》确定的46座受纳场基础上,纳入新的选址,结合与市城市管理局、人居环境委、街道办、各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的讨论意见,确定三批共15座拟近期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2016年,为解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的弃土排放问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又委托编制了《深圳市拟近期重点实施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题研究(2016)》,最终初步选取11座年度拟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相关规划和专题研究的发布,为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部分条件成熟的受纳场得以迅速推进。2、全市重大工程和城市更新的不断推进对余泥渣土受纳库容提出了更大的要求。随着轨道交通三期续建工程、城市更新改造等众多工程的实施,现有受纳场容量仍存在较大缺口,与此同时,地铁建设四期规划项目已经启动,国铁、跨境铁路、城际铁路等工程也将在近年开工建设,上述工程余泥渣土产生量同样巨大。为保障重大工程余泥渣土受纳需求,落实年度建设计划,有必要开展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实施规划,再筛选出一批建设条件较为成熟的受纳场,适时向市政府建议启动下一批受纳场的建设工作。3、本年度一批条件已经相对成熟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场址可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中予以重点推进。随着场址情况的变化,在《受纳场规划》中的部分场址已经具备了实施条件,此外,部分新的受纳场选址也具备了较强的可实施性,应纳入重点实施的受纳场予以推进。本次规划选取相关前期工作已完成、实施条件较优的场址,确定一批年度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集中力量、大力推进,为轨道交通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充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足的余泥渣土排放场所,保障余泥渣土的有序排放和各项建设工程的及时完工。4、《受纳场规划》即将修编,陆域受纳场仍是近期全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的重要保障之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余泥渣土管理事务统一归市住房和建设局管理,并单独设立了“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目前,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启动《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并同步编制《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同时,全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思路虽将有所调校,但陆域受纳场将仍是近期的重要保障之一。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4二、规划目的、范围、依据与原则2.1规划目的本次规划旨在选取一批近期具备建设条件、能尽快实施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为轨道交通重大工程、城市更新等提供最基本的近期实施保障。2.2规划范围本项目的规划范围与深圳市的行政管辖范围一致,包括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及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等10个行政区划,总面积1997平方公里。图2-1规划范围示意图2.3规划依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5《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2006~2020)》《深圳市拟近期重点实施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题研究》《深圳市统计年鉴2016》《2016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深圳市1:10000地形图深圳市卫星影像图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2.4规划原则(1)安全性原则光明滑坡事故的发生,警示受纳场的安全问题是选址研究中的首要分析因素。对受纳场周边的临时建筑等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情况需要全面细致分析,在实施过程中更加审慎。(2)环保主导原则将环境影响作为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选址的重要因子,避开一级、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力求受纳场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最小化。(3)合理布局原则从全市层面统筹考虑拟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选址,避免余泥渣土长距离运输,力求实现布局均衡和最优化。(4)规划协调原则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6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以提高项目建设用地落实的保障力度。(5)可实施性原则本次规划选取的受纳场应具备较成熟的实施条件,便于在近期重点推进,以满足近期重大工程弃土受纳的需求。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7三、年度拟重点实施受纳场3.1产生和处置现状3.1.1产生现状余泥渣土是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主要包括工程弃土和拆建物料两大类别。目前,城管、住建、水务等各部门均尚无全市余泥渣土产生量的精确统计数据,现状产生量仅可参考水土保持报告、地铁工程弃土报告等相关资料予以综合估算。(1)工程弃土经对各区、各部门政府投资项目的弃土排放需求统计以及市水务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弃土排放量为6265万立方米,社会投资项目弃土产生量约2700万立方米(主要为房屋建筑工程)。此外,据深圳市治水提质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统计数据,我市治水提质工程项目2017年度清淤弃土总量为1990.16万立方米。2011-2016年的工程弃土量仅有部分数据,主要来源市水务局的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交通运输委员会及市轨道办的统计数据。其中根据市水务局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我市历年外弃方量分别为:2011年4207万立方米,2012年4379万立方米,2013年4746万立方米,2014年4472万立方米,2015年4721万立方米,2016年6046万立方米。以上数据仅为市水务局审批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8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弃土数据,不包含由水利部、省水利厅审批的厦深铁路、轨道三期、清平高速等项目的弃土量,也不含由各区水土保持部门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的弃土量;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统计,由省水利厅审批的部分高速公路工程弃土量约68.45万立方米,其中2013年为46万立方米,2014年为7.2万立方米,2015年为15.2万立方米,如表3-1所示;根据市轨道办统计的地铁工程出土数据,自2012年开工以来,至2015年,地铁工程各年度工程弃土产生量分别为182.4万立方米、1268.2万立方米、975.5万立方米、226.1万立方米。表3-1部分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工程弃土(单位:立方米)项目名称2011年弃土量2012年弃土量2013年弃土量2014年弃土量2015年弃土量宝安区龙大高速大浪段市政配套设施工程0002100060000梅观高速公路至贝尔路衔接段二期工程0001274.073447.4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000088686广深高速鹤洲立交改造工程00460000500000(2)拆建物料目前,我市拆建物料总量缺乏历年统计资料。根据2016年1月《市规土委关于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能力评估和相关工作建议的报告》(深规土〔2016〕139号),2017年我市拆建物料产生量为992万立方米。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9(3)小结结合各区、各部门政府投资项目的弃土排放需求和历年水土保持备案数据,以及根据2016年1月《市规土委关于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能力评估和相关工作建议的报告》等估测,2017-2020年我市建筑废弃物产生总量约3.97亿方。年均产生量约9920万方,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弃土约6450万方,社会投资项目弃土约2700万方,拆建物料约770万方。3.1.2处置现状及支撑分析据调查,我市余泥渣土主要处置路径有:向惠州、东莞、中山、珠海等周边城市区域海陆外运填埋、本地受纳填埋(填埋场、围填海等)、工地回填利用、综合利用等。如图3-1所示,其中海陆外运量达到了7418万立方米(海运3318万立方米,陆运4174万立方米),占总量的79.6%;其余的1524万立方米由本市受纳场受纳填埋处置或回填利用;397万立方米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再生建材。现阶段我市余泥渣土的处置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异地处置,但其缺乏规划和实施计划,具有高度不可控的特点,一旦出现某些经济上的纠纷或行政、法律上的问题将会引发我市余泥渣土大规模无处可去。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0图3-1建筑废弃物处置处理方式(单位:万立方米)目前,全市在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仅有新屋围受纳场一座,剩余库容为330万立方米,其监督和管理由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经平衡分析,大规模的余泥渣土排放依赖于异地处置,现有受纳场库容已远远不能承载城市发展建设产生的余泥渣土量。表3-2在运行受纳场一览表序号名称地址处理类型剩余库容(万立方米)总库容量(万立方米)监管单位1新屋围南山区留仙大道南侧拆建物料330390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1图3-2现状受纳场剩余库容示意图3.2年度重点受纳场选址陆域受纳库容难以满足长期需求,考虑海域使用权等填海相关手续申请尚需一定周期,弃土与填海工期难以同步等因素,陆域受纳仍是近期主要的余泥渣土消纳渠道之一,应在保障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大力推进建设,保障市内重大工程余泥渣土排放的基本需要;随着填海的实施进度,可将陆域受纳场作为应急保障和中转场所。基于各个受纳场的建设条件,结合现场踏勘和各区(新区)住建、城管、水务、林业部门、各街道办的意见,初步选取近期可重点建设的余泥渣土受纳场8座,其中龙华区1座、光明新区1座、大鹏新区1座、坪山新区1座、龙岗区3座、南山区1座。3.2.1白花受纳场白花受纳场位于白花社区,观光路北侧,占地面积约13.82公顷,是《受纳场规划》确定的受纳场之一。现状为林地和园地,对于征用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2林地的部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白花受纳场用地权属为集体用地,目前部分土地已征转,将进一步完成土地征转和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光明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白花受纳场位于光明森林公园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园地,需协商解决,并建议前期工作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案研究,以减少或杜绝受纳场的建设对光明森林公园产生生态风险。此外,经核查,白花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因此建议在前期专题设计时,应开展安全评估研究。图3-3白花受纳场区位示意图场址位于非水源保护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此受纳场距东南侧工业区直线距离约150米,应开展安全性评估,建设和运行中需特别重视堆体安全性。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3图3-4白花受纳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关系示意图图3-5白花受纳场与基本农田、生态控制线协调关系示意图白花受纳场此前由于入场道路需要从白花社区穿过,社区有较大不同意见。建议白花受纳场可由观光路宝源科技园对面—石场入场道路从受纳场南侧入场,以避绕白花社区。宝源科技园对面已有临时车辆入口,修整路面后可供使用。图3-6宝源科技园对面入场路口现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43.2.2犁头山受纳场犁头山受纳场位于龙华区大浪办事处石凹村,用地面积约为41.1公顷,地块整体呈三角形。受纳场现状为山地,场址范围内分布有少量菜地、鱼塘及废弃建筑物。西侧部分有现状及规划500kv、220kv线路;地下有2.5米×2.7米原水管线(即北部水源工程茜坑水库与鹅颈水库输水隧洞)穿过,埋深约60米,因此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时,应组织专题论证犁头山余泥渣土受纳场堆土后对输水隧洞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输水隧洞安全。图3-7犁头山受纳场区位示意图图3-8犁头山受纳场卫星图和现场照片犁头山受纳场全部位于生态控制线以内,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5但是距离鹅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较近,建议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减少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此受纳场与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冲突。规划用地功能为林地。因此,占用林地部分,建议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林地建设项目申请工作。图3-9犁头山受纳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分析图图3-10犁头山受纳场与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协调分析图经核查,犁头山受纳场位于深圳市观澜森林公园项目管理线范围内,与观澜森林公园用地冲突约411000平方米,基于减少或避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考虑,建议前期设计研究工作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案研究。犁头山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犁头山受纳场通往市政道路浪荣路目前有一条简易道路,可在现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6有简易道路的基础上按照进出场交通需求修建道路供填埋运输车辆进场使用,修建后即可供进出场使用。3.2.3三溪受纳场三溪受纳场位于大鹏新区葵涌镇北侧,用地面积约为7.92公顷,整体呈南北向长条形。现状为林地,如要增加库容量,需按照范围扩容红线进行申报核查,其扩容范围线如图3-11所示。图3-11三溪受纳场现场实景图3-12三溪受纳场范围红线及扩容范围红线三溪受纳场已严格避让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用地性质为林地和园地,需协调解决。场址为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三溪受纳场扩容范围线三溪受纳场用地范围红线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7其南侧法定图则主要为工业用地,分布有少量居住用地,与受纳场场界直线距离约600米。图3-13三溪受纳场卫星影像图场址与黄线、蓝线及橙线规划没有冲突,也不占用基本农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但属市政设施,可在生态线内建设。距离受纳场100米左右有多栋建筑,需进行拆迁,否则库容将缩减。此外,三溪受纳场部分位于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因此建议在前期专题设计时,应开展安全评估研究。图3-14三溪受纳场与蓝线协调关系三溪受纳场扩容范围线三溪受纳场扩容范围线三溪受纳场用地范围红线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8图3-15三溪受纳场与基本生态控制线协调关系3.2.4碧岭受纳场碧岭受纳场位于坪山新区横坪路南侧,西侧紧邻永仁受纳场,总用地面积约64.40公顷。图3-16碧岭受纳场实景碧岭受纳场用地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但距离红花岭水库及大山陂水库—矿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较近,建议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此受纳场现状主要为林地和山地,均未见土地征转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三溪受纳场扩容范围线三溪受纳场用地范围红线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19图3-17碧岭受纳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协调关系场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定为园地和林地,需协调解决;场址为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北侧法定图则的主要用地功能为工业用地,与受纳场直线距离约为1700米。图3-18碧岭受纳场与土总规、法定图则协调关系场址与橙线规划没有冲突,也不占用基本农田;场址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但属市政设施,可在生态线内建设。场址北区有原水管线穿过,与填埋范围不冲突。经核查,碧岭受纳场选址位于马峦山郊野公园腹心区域,与马峦山郊野公园冲突约644000平方米,为减少或避免生态风险影响,建议在前期设计研究工作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案研究。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0此外,碧岭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图3-19碧岭受纳场与基本农田协调关系图3-20碧岭受纳场与生态线协调关系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13.2.5六联受纳场六联受纳场位于坪地街道,吉惠路北侧,现状为山谷和水域,交通状况良好,总面积约为37.1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用地性质为林地和园地,需协调解决,占用林地部分,需进行林地建设项目许可申请工作。六联受纳场紧邻惠州边界,现状已有部分倾倒余泥渣土、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的情况。图3-21六联受纳场现场实景图3-22六联受纳场范围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示意图该受纳场均为国有储备土地,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不涉及基本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2农田范围和水源保护区。六联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因此建议在前期研究时,开展安全评估分析。图3-23六联受纳场与生态控制线、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蓝线关系示意图六联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3.2.6大元坑受纳场大元坑地块位于坪地街道,深惠公路西侧,现状为饨梓河东岸的山谷地带,交通状况良好,未涉及水库与河道蓝线范围,总面积约为21.5公顷。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3图3-24大元坑受纳场现场实景图3-25大元坑受纳场范围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示意图该地块约3.2公顷为国有已征(转)土地,其余18.3公顷未见征(转)地记录。用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不涉及基本农田范围和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用地性质为林地和园地,需协调解决,占用林地部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4图3-26大元坑受纳场与生态保护控制线、蓝线关系协调图大元坑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3.2.7坪地高桥受纳场坪地高桥受纳场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北部,用地面积约为8.4公顷,地块整体呈长方形。场地邻近龙腾路,交通方便。场地西南侧约700米为工业区,有山体阻挡,周边无居民点,初步核实场地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5图3-27坪地高桥受纳场现状卫星影像图坪地高桥受纳场现状为自然沟谷,平台与自然沟谷间存在多个的陡坡,目前水土流失较严重,应及时进行整治处理。图3-28坪地高桥受纳场现状地形分析图坪地高桥受纳场用地范围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根据高桥片区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6《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受纳场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可以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但应作为环境影响重大项目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图3-29坪地高桥受纳场与生态线关系图图3-30坪地高桥受纳场与蓝线、饮用水源保护区协调关系图场地周边均为山体,周边无居民点,西南侧为工业园,与坪地高坪地高桥受纳场范围线坪地高桥受纳场范围线三坑水库白石塘水库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7桥片区之间有山体遮挡,若片区内发生地质灾害也不会对周边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作为受纳场的建设条件较好。场地南侧有高压走廊,高压电塔沿山脊线分布,仅最高的一座位于场地边缘,其余在场地外,受纳场填土高度离最高点尚有一定距离,不会对高压电塔产生影响。坪地高桥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场地交通方便,可从龙腾路进入,通过现状的临时道路进入场地内,可节约受纳场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3.2.8下围岭受纳场下围岭受纳场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南侧,用地面积约为63.4公顷,地块整体呈哑铃形。受纳场现状为废弃石场,三面临山,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中规划用地功能为林地,因此占用林地部分,需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图3-31下围岭受纳场现场图与区位示意图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8图3-32下围岭受纳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下围岭受纳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冲突,全部位于生态控制线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图3-33下围岭受纳场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控制线的关系经核查,下围岭受纳场位于塘朗山郊野公园内,与塘朗山郊野公园冲突约634000平方米,为减少或杜绝生态风险影响,建议在前期开展工作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案研究。此外,下围岭受纳场属于斜坡类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下围岭受纳场距离深圳地铁5号线400-650米,虽远远超出了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范围,但建议在前期开展工作中,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29建议开展安全评估和工程保护方案研究工作。3.3小结陆域受纳库容难以满足长期需求,但考虑海域使用权等填海相关手续申请尚需一定周期,弃土与填海工期难以同步等因素,从余泥渣土现状处理方式来看,外运是目前余泥渣土消纳的重要渠道,而陆域受纳可以作为补充和应急排放设施,拟在近期大力推进建设,保障本市内重大工程基本需要;随着填海的实施进度,可将受纳场作为应急保障和中转场所。表3-3初步选取重点实施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一览表序号受纳场名称所在地区存在问题是否《受纳场规划》确定场址1白花受纳场光明新区场址东南侧有工业区,应开展安全性评价;入场道路需进行修整是2犁头山受纳场龙华区场址上方有高压线;入场道路需进行修整否3三溪受纳场大鹏新区场址南侧主要为工业用地,分布有居民用地,应开展安全性评价否4碧岭受纳场坪山区需进行入场道路开挖建设否5六联受纳场龙岗区紧邻惠州否6大元坑受纳场龙岗区需进行入场道路开挖建设否7坪地高桥受纳场龙岗区坡度较陡,水土流失严重;场址南侧有高压走廊否8下围岭受纳场南山区场址附近有高压走廊经过是小计//在具体的项目中,受纳场库容会随工程措施的不同而有所变更,但工程措施和具体库容的测算都不属于规划研究应当管理的范畴,在规划实施中对库容也难以做到有效的监测管理。鉴于此,下一步应对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0各场库容量开展详细测算,采用地质勘察等手段进一步核实各场建设适宜性,地基满足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等要求,参考广东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程序,开展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工作,必要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加固后方可开展建设。若场址条件无法满足安全要求不得开展建设,受纳库容相应取消。同时,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场址,各场址均或多或少存在一定问题,如上述部分受纳场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还有部分场址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较近,应对周边建筑予以拆迁。受纳过程中,还应分阶段对堆体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作业期间应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填满封场后再利用需开展专项论证工作。填海手续完备后,可将暂存于受纳场的余泥渣土转运至填海区域,满足填海区集中使用土石方的工期需求,同时释放陆域受纳场空间资源,作为后续的余泥渣土暂存、中转场所,提供应急保障功能。再次,由于缺乏相应的前期管控和现场实际勘测,一些受纳场(如六联受纳场)的部分库容已被偷排活动占据,可能导致受纳场实际库容有所减少。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1四、实施建议(1)摸清家底由于余泥渣土未能像生活垃圾一样,建立完整的计量和监控体系,因此,现阶段对于余泥渣土的基础数据是缺乏的,所以建议对余泥渣土从产生到处置进行全链条统筹管控,建立台账,摸清“家底”,掌握全市范围内余泥渣土产生量的存量和增量数据。(2)源头减量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制定、落实建筑项目提升规划设计标高标准和政策,控制地下空间开挖,增加余土回填,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此外,推行建筑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利用技术;建议市轨道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建筑工务署等建设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做好土方调配,最大限度减少弃土外运。(3)中端分类为最大化对余泥渣土进行资源化利用,提升余泥渣土品质,建议余泥渣土产生之后做好中端分类,严禁生活垃圾混入余泥渣土,泥浆、盾构土和其他污染土壤应分别处理处置。(4)末端最大资源化利用大规模提高工程弃土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推进末端资源化。明确建设工程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建材,对绿色建筑再生建材使用率提出强制性要求,建议尽快开展弃土循环利用技术的适用性相关研究论证,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应提高至90%。同时加快8座陆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2域受纳场建设;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海洋局)牵头,协调各填海项目申报主体,加快填海相关手续申请进度,积极向国家海洋局争取划定我市海上惰性拆迁物料处置区。(5)区域统筹建议市政府将余泥渣土受纳问题纳入深莞惠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并积极协调珠三角区域城市,提高弃土外运量。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3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5.1基本原则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城市余泥渣土处置本身就是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拟在全市近期实施规划建设8座余泥渣土受纳场,和同类型规划项目一样,应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要防止引起二次污染,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方针,遵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5.2规划协调性分析与规划环境影响识别5.2.1规划协调性分析本规划的8座余泥渣土受纳场选址范围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因其属于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可以在基本生态线内建设,因此规划选址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没有冲突;对比《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深圳市城市蓝线》以及《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及蓝线补充规定》,选址范围均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库蓝线范围内。5.2.2规划环境影响识别余泥渣土受纳场不同于生活垃圾填埋场,也不同于一般采矿剥离产生的岩土排弃场。由于余泥渣土受纳场受纳的是拆建废料和工程渣土,主要成分是废砖石、灰渣、水泥砌块、以及混杂其中的少量废钢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4筋、废木料、废金属等。余泥渣土受纳场入场标准规定严禁有毒、有害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入场。因此不存在有机成分的渗滤液、沼气、和毒性等污染物的产生。所以本次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施工期和建设期造成的粉尘、噪声及生态影响。其具体规划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见表5-1。表5-1规划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工程阶段工程作用因素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地表水文地表水质地下水土壤侵蚀土壤污染声环境空气环境陆生生态景观文物环境卫生人群健康就业机会科技经济发展施工期施工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运输×××××△△×××××××施工机械运转×◎◎△×△△△△×××××土方×××△××△×××××××施工生活垃圾×◎××××××△×◎×××施工生活污水×◎××××××××◎×××运营期余泥渣土运输××××××△×××◎×××设备运转噪声×××××△××××××××余泥渣土堆放××××××△△△×××××项目建设综合环境影响××◎△×△△△△×◎×★★图例:×无影响;负面影响——△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可能有影响;★正面影响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55.3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5.3.1建设期环境影响(1)空气环境影响据类比调查,结合本项目的实际,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弃物产生的短期不利影响。一般在施工期结束后,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就会逐步消除。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包括:①场地平整和地基处理过程中,将使用挖土机和堆土机进行堆填,在搬运、倾倒沙土时,将有少量土壤从地面、施工机械、土堆中飞扬进入空气;②原料堆场和暴露松散土壤的工作面受到风吹时,表面分包随风飞扬进入空气;③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在未铺垫路上行驶时带起的扬尘,以及车上装载的物料碎屑飞扬进入空气。施工机械的废气影响主要是在土建阶段,考虑其废气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较为局部,认为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2)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一些零星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施工车辆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上述施工噪声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施工期噪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昼间不得超过70dB(A)、夜间不得超过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制的幅度不得高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6于15dB(A)。(3)生态环境影响规划的8个余泥渣土受纳场的施工仅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虽施工面积不大,但部分选址位于郊野公园管理范围线或林地内,区域内植被覆盖较好。因此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包括:①在土建过程中需重新开挖、平整地面时候的少量植被的移除;②施工开挖、弃土和破坏植被,使地表失去原有保护,形成松散的裸露地面,在降水的作用下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对于植被破坏,受纳场封场后将及时覆绿,不会改变现有景观生态体系的质量,区域的景观生态体系将仍然保持稳定。对于水土流失,只要做好统筹规划,合理施工,因害设防,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及时有效的防治,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可以避免和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如坪地高桥受纳场现状地形为自然沟谷,平台与自然沟谷间存在多个陡坡,因此在建设期间应注重水土保护,采取整治处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5.3.2运营期环境影响(1)空气环境影响运营阶段填埋设备在受纳场工作面上的活动(余泥渣土的倾卸、摊铺、覆土作业)产生扬尘;运输环节将产生扬尘污染,另外,受纳场露天单独堆放的、将作为覆土用的工程残土也产生扬尘。运营阶段受纳场产生的扬尘在不采取防止扬尘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扬尘对场区周边的影响是严重的。另外,场外扬尘,对于运输过程中弃土被带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7到附近公路上的泥土所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必须予以重视。本项目的规划选址填埋区附近基本上无特殊环境敏感点,仅白花受纳场150m范围内有工业区分布,因此项目的扬尘对该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有限。但考虑到在恶劣大风天气下对局地大气环境会造成影响,在视觉景观上也会造成较大的破坏。因此,在弃土过程中应做到即时填平压实、洒水,并做好填埋区周边的遮挡工作,严防大面积扬尘飘散至填埋区域外,尤其是临近的道路。在施工运营期应对填埋区及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2)声环境影响余泥渣土受纳场在运营期间的噪声来源,主要是运渣土卡车、推土机、挖掘机和震动压路机。由于余泥渣土受纳场的选址均远离城镇和居民,填埋作业面周边没有建筑物和居民区,受纳场作业噪声将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噪声在不考虑地形、声屏障的作用下,单台设备昼间施工噪声在120m处贡献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施工噪声贡献值则在300m处基本满足2类标准;在最不利情况下,即所有设备在边界处同时运转时,场区边界外200m处,昼间噪声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为避免夜间进行压土、挖掘作业而产生扰民现象,建议余泥渣土在夜间被运送至余泥渣土场后先临时堆放,昼间再进行填埋作业,将余泥渣土受纳场运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在可接受范围内。(3)生态环境影响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8受纳场在营运过程中的填埋、覆土和堆土场形成大面积的裸露地表,因而在降雨时,易产生水土流失,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弃土填埋后会对当地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直接影响,改变原有生态面貌。但在填埋完成覆绿后,与周边大片山林连为一体,生态系统得以修复,为野生动物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生长环境、野生动物得以更好的生存和繁衍。5.4环境影响控制和减缓措施1、加强余泥渣土的排放管理措施(1)排放、运输管理措施运输余泥渣土的机动车辆必须经市排管所检验,并领取余泥渣土车辆准运证,方可承担专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全封闭、装载适量,沿途不漏洒、不飞扬,严禁车轮带泥污染道路。(2)受纳、处置管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余泥渣土与生活垃圾及其它垃圾混倒;即余泥渣土受纳场入场标准规定:禁止有毒有害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入场。同时,运送到受纳场的建筑废弃物中含有废钢筋、废木料、废塑料、废金属等有用的材料,在填埋前进行分拣、回收,进入城市废品回收系统,以减少资源浪费。2、空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为控制受纳场作业过程中粉尘飞扬,影响周围环境,应采取如下措施:①施工期间,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39安全网,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②施工车辆和运输余泥渣土车辆采用封闭式,对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处理,设置洗车场,及时清洗车体和轮胎;③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和弃土填埋作业,避免恶劣天气引起的尘土飞扬等。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采用低噪声设备;(2)对于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可以采用消音器、隔音罩和减振垫等措施,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作业要求每回填完一个台阶即时进行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即可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又起到一定的降噪和抑尘的作用。4、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场区废弃地必须进行土地恢复,并进行植被人工再生,加速植物群落的演替,促进当地顶级群落的形成;(2)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场区及生活管理区周围种植青灌木和乔木构成绿化防护带,减少灰尘及轻浮物飘出场外,改善场区工作和生活环境。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40附图:附图1拟重点实施受纳场规划布局图附图2白花受纳场选址规划图附图3犁头山受纳场选址规划图附图4三溪受纳场选址规划图附图5碧岭受纳场选址规划图附图6六联受纳场选址规划图附图7大元坑受纳场选址规划图附图8坪地高桥受纳场选址规划图附图9下围岭受纳场选址规划图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41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42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43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44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近期实施规划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45深圳市余泥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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