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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诗经》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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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诗经》之关系TheCentralPlainsCultureResearch《周公之琴舞》篇见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三)》,包含以周公与成王名义所作“儆毖”诗共十篇,语言风格与《诗经》中《周颂》《大雅》部分诗篇颇为相似。本文尝试从《周公之琴舞》与《周颂》的关系入手,探讨该篇的文本性质。又通过简本与今本《敬之》的详细对读,进一步探讨《周公之琴舞》和《诗经》之间的关系,借以窥探二者在战国时代不同的流传情况。一、《周公之琴舞》的文本性质《周公之琴舞》与传世文献有何关系?如何在先秦学术脉络中定位《周公之琴舞》?...

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诗经》之关系
TheCentralPlainsCultureResearch《周公之琴舞》篇见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三)》,包含以周公与成王名义所作“儆毖”诗共十篇,语言风格与《诗经》中《周颂》《大雅》部分诗篇颇为相似。本文尝试从《周公之琴舞》与《周颂》的关系入手,探讨该篇的文本性质。又通过简本与今本《敬之》的详细对读,进一步探讨《周公之琴舞》和《诗经》之间的关系,借以窥探二者在战国时代不同的流传情况。一、《周公之琴舞》的文本性质《周公之琴舞》与传世文献有何关系?如何在先秦学术脉络中定位《周公之琴舞》?这是每位研究者普遍关心的问题。简文正式公布前,李学勤先生撰文推测此篇是一种专供嗣王即位一类典礼时演奏的乐章,堪与传世文献多次提及的《大武》乐章相比[1]67。整理报告同册简文《芮良夫》首简简背有“周公之颂志(诗)”几字刮削的痕迹,据推测这是书手或书籍管理者为《周公之琴舞》所作的篇题,误写在了《芮良夫》简背[2]72[3]132。我们认为“颂诗”之“颂”不一定是“风”“雅”“颂”意义上的“颂”,但“称颂”之义较为明显。简文内容多称颂与儆毖之言,西周金文中称颂与儆毖的文辞往往前后相连。传世文献中称颂与儆毖文辞多见于《诗经》的《周颂》,其次在《大雅》[4]184,201。因而《周公之琴舞》与《周颂》乃至部分金文可能有共同的文辞来源。《周公之琴舞》直陈周公、成王作多士儆毖,全篇文字也确实以儆毖朝臣或者自儆为内容。李守奎先生以《周公之琴舞》的发现为背景重新思考《周颂》,认为《周颂》中存在以儆戒为主旨的一类诗,傅斯年就曾将《闵予小收稿日期:2014-06-03*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历代训注古今字汇纂及数据库建设”(13AYY0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古今字’资料库建设及其相关专题研究”(13&ZD129)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黄甜甜,男,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北京100875),主要从事出土文献与汉字学研究。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诗经》之关系∗黄甜甜摘要: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篇包含以周公与成王名义所作诗共十篇。此篇文本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周公之琴舞》以诗的形式呈现,最初可能是乐章文辞;另一方面,《周公之琴舞》在楚地主要以重“儆毖”义为文本被接受。成王“元启”与《周颂·敬之》文本的对读揭示出简本较为原始,整体上略胜于今本。但二者可能是不同流传系统的产物,前者类似于《大武》乐章文辞单独流传,后者依附于《周颂》,二者在战国时代曾经并存。关键词:清华简;《诗经》;周颂;《周公之琴舞》中图分类号:K877,I2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669(2015)02-0052-0752子》《访落》《烈文》《敬之》归为一类,视为成王登基典礼所用诗,现在看来这一类诗内容上主要属于自戒或戒人[2]73,76。《闵予小子》,《诗序》言:“《闵予小子》,嗣王朝于庙也。”郑笺:“嗣王者,谓成王也。除武王之丧,将始即政,朝于庙也。”[5]1578《访落》,《诗序》言:“嗣王谋于庙也。”《正义》指明这是“成王既朝庙,而与群臣谋事”[5]1581。《烈文》,《诗序》言:“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5]1515《敬之》,《诗序》言:“群臣进戒嗣王也。”林义光辨析篇义,认为“维予小子”与“示我显德之行”说明《敬之》是嗣王告群臣,非群臣戒嗣王[6]411[7]59。姑且不论《诗序》对诸诗创作时代的判断是否准确,至少提示我们这些诗内容上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西周宗庙敬祖等重大仪式用辞。仔细分析,这些仪式用辞既有对祖先和上天的夸耀褒赞和祈祷,如《烈文》“烈文辟公,锡兹祉福”;也有对臣下的勉励儆毖,如《敬之》“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亦有对自我的儆毖,如《闵予小子》“维予小子,夙夜敬止”。对比之下,《周公之琴舞》的内容也大体如此[7]59。如成王五启“天多降德,滂滂在下”,意在说明上天之德;成王六启“弼敢荒在位,宠威在上,敬显在下”,意在自儆;周公元启“无悔享君,罔墬其孝,享惟慆帀,孝惟型帀”,意在儆毖多士重臣。因此,《周公之琴舞》的文辞也类似于《周颂》中西周宗庙敬祖等仪式用辞。就形式看,《闵予小子》《访落》《烈文》《敬之》诸诗入韵程度都不高,只有部分合韵和通韵[8]357~358,363~364,《周公之琴舞》的押韵情况也是如此[9]357~358,363~364。《周公之琴舞》诗文辞与西周金文称颂儆毖之辞也非常相似。如成王所作诗中“叚(假)才(哉)古之人。夫明思慎,用仇其有辟”,西周金文中有不少类似的说法:大师小子师望曰:不(丕)显皇考公穆穆克盟(明)氒(厥)心,(慎)氒(厥)德,用辟于先王。(《集成》2812:师望鼎①)逑曰:不(丕)显朕皇高且(祖)单公(桓)(桓)克明(慎)②氒(厥)德,夹诏文王武王。(《新收》757:逑盘③)简文“夫明思慎”可以联系师望鼎铭文“克明厥心,慎厥德”和逑盘铭文“克明慎厥德”来理解,两处金文的“克”为助动词,“明+心”“慎+德”“明慎+德”皆动宾短语。在简文“夫明思慎”中,“夫”和“思”为虚词。“夫明思慎”应有潜在的宾语,即“德”与“心”。师望鼎铭文“用辟于先王”紧接着“克明厥心,慎厥德”,逑盘铭文“夹诏文王武王”紧接“克明慎厥德”,简文“用辟于先王”也是接着“夫明思慎”而言,三处的叙述逻辑相似,都先说明心慎德,然后才能效法、辅佐或者匹配先王。以上通过对内容与形式的分析说明《周公之琴舞》与《周颂》一些篇章乃至部分西周金文最初的功用高度相似,它们共同具有西周礼乐文化的创作背景,以及近似的语言风格。尽管古今争议很大,现代学者的研究都倾向认为《诗经》诸诗曾入乐[10]608~657。《诗经》乐歌有多种制作生产的方式,其中最主要最直接的便是贵族和乐师为各种礼仪活动而制作乐歌[11]106。《闵予小子》《访落》《烈文》《敬之》诸典礼仪式用辞自然属于这种方式。我们推测,《周公之琴舞》中儆毖部分的文辞,最初很可能是为宗庙祭祀等典礼而作的仪式用辞,入乐之后与“启”“乱”这类乐章术语一起组成了最初的《周公之琴舞》乐章文本。自《毛诗序》起,历来对“颂”之本义多有探索。《毛诗序》云“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也”,郑玄主张“歌颂祖先”,朱熹主张“宗庙祭祀乐歌”。阮元《释颂》一文认为“颂”是“容”的借字,形容、容貌是其之本义[12]65~74。日本学者家井真也认为“颂”是从表示舞姿义“容”的借字,《诗经》三颂都是在宗庙中举行的包含歌、舞、乐的宗教性舞蹈诗。此类宗教性舞蹈诗的目的或在歌颂祖先,或在祈求祖先保佑子孙多福长寿。三颂的“什”本身就成为宗庙前庭举行的十幕一场的“宗教舞蹈诗”[13]5~131。整理者李守奎先生由篇题着眼,主张“琴舞”指音乐与舞蹈,清华简中的颂诗确实有舞。《芮良夫》近似于《大雅》,简文“作歌再终”表明没有舞。因此颂与风、雅的区别可能在于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诗经》之关系532015年第2期舞容之有无[2]73。“周公之琴舞”这一篇题揭示了“琴”与“舞”两元素,加上篇内的诗文辞,或许说明“周公之琴舞”的命名者认为这篇诗文原本当有乐舞的背景,这也可佐证所谓“颂”本来涵盖诗歌、乐、舞三要素的说法。《周公之琴舞》的内部构成显示简文并未呈现一场完整乐章的全部文辞。先移录前两首诗文辞相似部分于下:(一)周公作多士儆毖,琴舞九卒。元纳启曰。(二)成王作儆毖,琴舞九卒。元纳启曰。[3]133两处类似诗序的文辞都出现了“琴舞九卒,元纳启曰”。第一处的作儆者是周公,第二处则是成王。周公儆诗只有一首诗,成王儆诗却有九首。故而李守奎先生怀疑整个典礼由前后相承的两场乐舞组成[2]75。王国维等研究认为,战国时代“诗”与“乐”已经分途,诗文本和古乐各有独立的传承[14]121[15]153~168。若把简文放在东周礼崩乐坏的背景之下,我们怀疑《周公之琴舞》传至楚人这里,其乐舞背景可能已失传,或者由乐家单独传播。《周公之琴舞》在楚地可能主要被当作重“义”的“诗文本”来接受④。一方面,《周公之琴舞》的诗文辞主体部分可能由西周传承而来,楚地的编者视之为乐章文辞。李守奎先生结合“琴”“瑟”二字的古文字字形,梳理文献和考古发现中两种乐器的出现与流行的情形,认为瑟早于琴,琴在战国中晚期之后才成为弦乐的主体。周公与成王儆毖九卒两处序言式的文字是战国人的改写或题记。但是文中周公和成王语言风格一致,文辞古奥,多与西周金文相合,这些诗当是周初诗篇,流传过程中可能掺入了后世的因素[16]11~19。我们同意此一说法对《周公之琴舞》主体部分成文年代的看法,而且前文对诗文内容的分析已言及《周公之琴舞》最初可能是仪式用辞,而且入乐。楚地的编者认定这些诗本来应当带有乐舞的乐章,又将“琴”这一后世音乐背景的新元素加入文本之中,且在简背标名为“周公之琴舞”。另一方面,从文本接受的角度而言,楚人是把周公和成王之诗文辞看作重“毖儆”义的文本来接受。整理报告指出《周公之琴舞》与《芮良夫》简文的形制和笔迹相同,为同时书写[2]72[3]132。李守奎先生指出《周公之琴舞》篇内的“周公作多士敬怭”“成王作敬怭”与《芮良夫》中“芮良夫作再终”中的“”用法相同,敬怭可读为“儆毖”,儆毖类诗意在自戒或戒人[2]73。赵平安先生指出《芮良夫》结构上属《尚书》类文献,但却是以诗歌形式出现的劝诫之言,因而“”可能是一种新见的《尚书》体式[17]78。这两篇简文的内容上多有毖儆的思想取向⑤,正因为其思想内容相似,楚人把他们归为一类,清华简的主人将他们一同抄写。诗教是西周以降贵族教育中的重要内容[18]213~309[19]7~38。《国语·楚语上》记载庄王使大夫士亹为太子之师,士亹为此求教于申叔,申叔对太子之教育有过如下论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且夫诵《诗》以辅相之,威仪以先后之,体貌以左右之,明行以宣翼之,制节义以动行之,恭敬以临监之,勤勉以劝之,孝顺以纳之,忠信以发之,德音以扬之。由此可见《诗》在楚人的贵族教育,尤其是对太子的教育中承担着政治教化的功能。儆毖类文献政治教化色彩浓重,正适合于上述的贵族教育。《周公之琴舞》以诗的形式呈现,在楚地主要充当着贵族教育中“诗教”教本之功能。二、成王“元启”与《周颂·敬之》的对读成王所“元启”诗文辞的第一篇诗与今本《诗经》的《敬之》篇可以对读,二者存在一些差异。简本:敬之敬之,天惟显帀,文非易54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诗经》之关系帀。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其事,卑监在兹。乱曰:讫我夙夜,不逸儆之,日就月将,其光明。弼持其有肩,示告余显德之行。今本: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简本“文非易帀”,今本作“命不易哉”。“文”整理者训为“文德”。简文“九启”部分有“呜呼!弗敢荒德。德非惰帀,纯惟敬帀,文非(懈)⑥帀,不坠修彥”,整理者注:“”,读作“动”,训为“变化”。“文非动帀”与元內启之“文非易帀”文意相通[3]135,142。实际上,今本“命不易哉”从前后文意来看更接近“天命不易”。《尚书·君奭》:在我后嗣子孙,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⑦朱骏声《尚书古注便读》曾指明:易,敡也,犹轻慢也。谌,信也。经,径也,犹行也,历过夜。经历犹言更历知道也。言命不可慢易,天意难信服,乃或出于不祥而坠命者,以弗能更事弗恭上下以继文明之明德也。[20]卷四中《说文·攴部》:“敡,侮也。”徐锴《系传》:“敡,轻易之也。”“敡”字应当是“轻易”之“易”的专用字,表示轻慢之义。朱骏声的说法基本可从,只是不可慢易的对象应当是天命。从前后文意上来把握,“命不易哉”接近于“天命不易”。“命不易哉”宾语前置,即“不易命哉”。无论是“文非易帀”,还是“文非懈帀”,亦或“德非惰帀”,“文”与“德”多指人之品性,这可能是整理者训“文”为“文德”的原因。我们怀疑简本编撰者在不理解“命不易哉”文意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改作“文非易哉”⑧,李守奎先生语译为“文德不可损改”[9]12,这是对简本文意较为通顺的疏解。比较而言,前文已言“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又告诫说“勿易天命”,前后文意有承接。如果改作“文非易帀”,文意的承接就不够明显。比较而论,这里前文“天惟显帀”,后文以今本“命不易哉”稍显恰当。简本“卑监在兹”,今本作“日监在兹”。“卑”整理者训为“下”,指出“卑监在兹”,与上文“高高在上”相对。李学勤先生读“卑”为“俾”[21]66。沈培先生认为简文“陟降其事,俾监在兹”就是使“其事”“监在兹”。“其事”即“其士”,如高亨《周颂考释》:“厥士谓天之士。天之士者,天之官吏、天之使者也。”此外,周人早期观念中若以日月为天之使者,那么简文即说天派遣日月做使者,让它们去人间监察[22]。当然今本“日监在下”也有其合理之处,“陟降厥事,日监在兹”,郑笺:“天上下其事,谓转运日月,施其所行,日月瞻视近在此也。”胡承珙认为“天上下其事,谓转运日月,施其所行”三句是解释“陟降厥事”,“日月瞻视近在此也”解释“日监在下”,而且怀疑“日月瞻视近在此也”当为“日日瞻视近在此也”[23]1564。林义光亦俱解为“日日在此监观默佑吾所为之诸事”[4]411,比较而言,简本与今本用词立意角度不同,皆可成立。简本“不兔敬之”,今本作“不聪敬之”。整理者推测:“‘兔’是‘逸’字之省形。夙夜不逸,义同下文‘夙夜不解’。”按,“不聪敬之”向来缺乏通顺的释读,郑笺云:“群臣戒成王以‘敬之敬之’,故承之以谦云:我小子耳,不聪达于敬之之意。”马瑞辰依《广雅》“聪,听也”之训,认为“不聪敬之”意为“听而警戒”[24]1097。两说明显牵强。简本读为“不逸”,承接上文的“夙夜”,语义变得通达多了。虽然简本“兔”字形难以确定,也存在其他释读的可能性⑨,但新读法比今本“不聪敬之”易于理解。简本“其光明”,今本作“学有缉熙于光明”。,整理报告读为“效”。李学勤先生读为“学”[1]66。陈致先生读为“觉”,有觉悟义[25]。“缉熙”,《毛传》:“缉,继。熙,广大。”马瑞辰申言:“缉熙积渐广大以至于光明。”[24]1097简本和今本前文都有“日就月将”,已经表达出“积渐”之意。“学有缉熙于光明”相比于“日就月552015年第2期将”,语义显得重复而且句式不谐,不如简本“(觉)其光明”语义简明顺畅。“缉熙”与“光明”义近,二字可能是后人误加。或者如李守奎先生所说的错衍文[26]87,陈致先生所说的孱入[25]。当然,《周颂》非严格的四言体诗,今本“学有缉熙于光明”也可能有其合理性,如沈培先生区分今本“学有缉熙于光明”为两方面,即“学有缉熙”和“学于光明”,句意为“从(天或日月之)光明学到光明”[22]。简本“弼持其有肩”,今本作“佛时仔肩”。“佛时仔肩”一句历来难懂,郑笺:“佛,辅也。时,是也。仔肩,任也。”已经把大体意思说明白,唯训“佛”为“辅”,“仔肩”为“任”,两种训诂古书罕见。简文“弼持其有肩”句,“弼”有辅佐义,“肩”训为“任”。对比可知,简本用词直接明了,文意清晰。上文的分析说明,简本与今本两者各有优劣之处。那么简本《敬之》与今本《敬之》的关系是什么样的?能够说简本和今本之间有传承关系吗?这需要从《周颂》的编集和流传说起。三、《周公之琴舞》与《诗》在战国时代并行流传傅斯年等人曾怀疑毛诗《周颂》⑩内部次第错乱[4]175,实际上《左传》等书所载周初《大武》乐章内诗篇之序与《周颂》有差异,朱熹、魏源等学者因此而主张毛诗次第已失其旧[27]194~195。《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载楚庄王的话: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⑾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武》之卒章“耆定尔功”,即毛诗《周颂·臣工之什·武》篇的末句;其三“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见于《周颂·赉》篇;其六“绥万邦,屡丰年”,见于毛诗《周颂·闵予小子之什·恒》。这显示《大武》之次第与毛诗《周颂》不同。杜预对此的解释是“此三、六之数,与今本诗颂篇比不同,盖楚乐歌之次第”[28]604。《礼记·乐记》载孔子对《大武》舞容次序的描述: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魏源结合《乐记》对《大武》的论述,主张毛诗次第颠倒,而《左传》的记载可信[29]上编之六。而《大武》六成的用诗,自魏源等人以来学界对此多有研究。各成用诗的研究虽有差异,但研究者共同认可分布于“臣工之什”和“闵予小子之什”的《武》《酌》《般》《赉》四诗曾经为大武乐章中四成的用诗[30]239~272。这意味着毛诗《周颂》中保留的《大武》用诗,次序确实已经散乱。《诗》的编订者很可能只是根据诗义的相似性把十首诗编为“什”。《大武》乐章的文辞在被编入《周颂》时,原有六成的次序被打乱。《周颂》的编订者只是根据诗义的相似性,把《敬之》一篇与其他几首诗一同列入《闵予之什》中,《闵予之什》内部的排列已不是最初乐章文辞的原貌。成王儆毖九首诗,甚至包括周公所作在内全部十首诗,可能是一场乐章中前后相续的诗,也可能如“闵予之什”一样,只是后人根据诗义的相似性所作的重新编排。《大武》乐舞独立流传,其乐章的文辞也应该单独流传过[31]35~36。如果成王儆毖九首诗,甚至包括周公所作在内全部十首诗,最初确实是一场乐章中前后相续的诗,那么《周公之琴舞》和《大武》乐章文辞一样,曾经单独流传过。楚庄王论《大武》之言虽未全部引用《大武》乐章文辞,但从其对诗意的阐发可见其对乐章文辞的熟悉。这也间接说明在春秋中期的楚地有《大武》乐章文辞的单独流传。与《大武》相似,《周公之琴舞》所载乐章文辞也可能是单独流传在楚地。至于其乐舞背景,很可能已经失传。至少在清华简书写成册的战国中期,《周公之琴舞》所载乐章文辞仍在单56独流传。从《左传》《国语》引诗情况而言,《周颂》曾被多次单独称引,说明《周颂》结集较早,春秋中期之前已经单独流传,而《诗》大概在春秋晚期最终编订完成而流传于世[32]82~84[33]80~83。倘若现代学者对《诗》最终编订时间的推测可信,我们初步推论在清华简书写的战国中期,《周公之琴舞》和《诗》皆在分别独立流传。又如裘锡圭先生所言:清华简的主人,显然并未受到儒家《诗》《书》选本的影响。他所搜集的《诗》篇、《书》篇,绝大部分不见于儒家选本;即使是见于儒家选本的,其篇名也不相同,其文本也全都明显有异。[34]我们无法知晓清华简的主人有没有看到过当时已经在流传的《诗》文本,但至少知道他所搜集的诗文本与《诗》这种编订本不同。在东周时代,诗文本以多种方式流传着,既有统一的编定本《诗》[18]62~185[35]46~63,也有《周公之琴舞》这样单独流传的诗文本。简本和今本《敬之》不一定存在传承的关系,今本《敬之》可能较早脱离原有的乐章文辞而独立,后被编集入《周颂》之中。两者在不同的文献载体中分别流传着,其中简本《敬之》和《周公之琴舞》一同亡佚,而今本《敬之》则在毛诗《周颂》中得以流传至今。结语上述研究表明,《周公之琴舞》主体部分文辞古奥,可能由西周传承而来,其文本具有双重性质。《周公之琴舞》在楚地的编者一方面视周公之诗和成王之诗为乐章;另一方面,战国时代“诗”“乐”分途,《周公之琴舞》这类文本的主要功能都从重“声”转变为重“义”。楚人把周公之诗和成王之诗作为重“儆毖”义的文本来接受的。《周公之琴舞》在楚地上层主要发挥着贵族教育中“诗教”教本之功能。将简文成王“元启”文辞与《周颂·敬之》仔细对读,可看出简本在文意表达上稍胜于今本,而且句式更为稳定。但今本也有优胜之处,而且个别词句简本与今本立意角度不同,各自皆可成立。简本和今本《敬之》可能并不存在直接的传承关系,战国时代二者分别以不同文献形式流传。简本依托于《周公之琴舞》整个文本,今本则依托《周颂》。简本最终与《周公之琴舞》一同亡佚,而今本编入《周颂》之中,得以流传至今。注释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版),中华书局2007年版。此处释文有改动。②“慎”字释读参见陈剑:《说“慎”》,载《简帛研究二〇〇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又收入陈剑:《甲骨金文论集》,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39~53页。③钟柏生等编:《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台湾艺文印书馆2006年版。此处释文有改动。④姚小鸥等先生认为《周公之琴舞》中虽然存在若干未剥离掉的乐舞术语,但不宜判定为乐家传本,而是重“义”而非重“声”的诗家传本。参见姚小鸥、孟祥笑:《诗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的文本性质》,“清华简与《诗经》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香港浸会大学,2013年。⑤这两篇简文和后世《文心雕龙》中所谓的箴、颂体文相似,与同时代《尚书》《诗经》和金文中儆毖色彩浓厚的文辞之间的关系也值得深入研究。初步的讨论参见笔者博士论文:《清华简“诗”文献综合研究》第五章《〈周公之琴舞〉与〈芮良夫毖〉文体源流考》,清华大学历史学博士论文,2014年6月答辩通过;此章也曾单独提交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第三届研究生学术会议,2014年5月17日。⑥字不从东得声,其声旁在字形上接近“陈”字部分声符的字形,参见李守奎:《清华简〈系年〉中的“”与陈氏》,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会议论文。也有释为“毄”,读为“懈”,参见苏建洲《读清华简〈周公之琴舞〉、〈良臣〉札记》,简帛网,2003年1月18日。⑦简10-11有“命不夷歇,疐天之不易”,李学勤先生有专文讨论,参见李学勤:《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疐天之不易”》,《出土文献》第11辑,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1~4页。我们怀疑“疐天之不易”之“不易”也有不慢易的意思,待另文详论。⑧当然不能排除二字相通的可能性。“文”与“命”古音在声纽上相同,皆为明纽。“文”字属文部韵,“命”属真部韵,真文二部有旁转关系。参见陈复华、何九盈:《古韵通晓》,中国社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诗经》之关系572015年第2期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02、308页。⑨其他说法如李锐先生释为“象”,读为“聪”,参见李锐:《读清华简3札记(三)》,孔夫子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版,2013年1月14日;李守奎先生读为“豫”,训为“怠”,参见李守奎:《〈周公之琴舞〉补释》,第12页。⑩毛诗《周颂》与先秦定本的《诗·周颂》在诗篇的次序上可能也有差异,郑玄、顾炎武等人曾有所考证,但文献不足以揭示出具体的差异,而且毛诗的整体框架应当不会有大的变动。本文所作讨论暂定今本《毛诗》能反映《诗》之概貌。对此问题的简单研究,参见刘毓庆、郭万金:《从文学到经学—先秦两汉诗经学史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这里的“卒章”可能有误,当是“首章”,《诗集传》直言《周颂》之《武》是《大武》的首章,宋人所见《左传》尚未出错,此说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第1089页。参考文献[1]李学勤.新整理清华简六种概述[J].文物,2012(8).[2]李守奎.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周颂[J].文物,2012(8).[3]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M].上海:中西书局,2012.[4]傅斯年.傅斯年古典文学论集[M].上海:上海书店,2011.[5]〔唐〕孔颖达,等.毛诗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6]林义光.诗经通解[M].上海:中西书局,2012.[7]李学勤.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的结构[J].深圳大学学报,2013(1).[8]王力.《诗经》韵谱[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9]李守奎.《周公之琴舞》补释[M]//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出土文献研究.上海:中西书局,2012.[10]顾颉刚.古史辨(第三册)[M].上海:朴社,1935.[11]赵敏俐.中国古代歌诗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2]韩高年.礼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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