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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官职位任职资格考试检务复习指南(参考答案)检验检疫官任职资格考试检务复习指南(参考答案)2010-8-30 公共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节 公务员法 一、公务员的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检验检疫官职位任职资格考试检务复习指南(参考答案)
检验检疫官任职资格考试检务复习指南(参考答案)2010-8-30 公共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节 公务员法 一、公务员的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的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务员的考核: (一)德; (二)能; (三)勤; (四)绩; (五)廉。 五、公务员交流的方式: (一)调任; (二)转任; (三)挂职锻炼。 第二节 行政许可法 一、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四、行政许可的“八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收费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依据公开、设立依据公开、办理时限公开、规范文书和样式文本公开、数量限制公开 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的原则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处罚,必须遵守五项原则。 1、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原则; 2、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3、行政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保护当事人行使参与权的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节 行政复议法 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拒绝申请人、第三人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证据、依据等材料的合法理由有: 1、涉及国家秘密; 2、涉及商业秘密; 3、涉及个人隐私。 二、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三、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行政处分有: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第五节 行政诉讼法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证据有: 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六节 国家赔偿法 赔偿范围: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篇 检务专业 一、相关法律 (一)、商检法 1、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依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第四条) 2、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第五条) 3、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于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第五条) 4、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第六条) 5、合格评定程序的主要内容是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第六条) 6、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第七条) 7、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必须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才能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第八条) 8、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 9、商检法规定的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第十一条) 10、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第十一条) 11、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第十二条) 12、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第十七条) 13、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在装货前申请检验。(第十八条) 14、检验检疫机构对商检法规定的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实施抽查检验。(第十九条) 15、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的规定对实施许可制度的进出口商品实施验证管理, 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相符。(第二十六条) 16、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对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检验检疫机构以至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第二十八条) 17、当事人对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检总局作出的复验结论不服或者对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 18、根据商检法法律责任章的规定,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进口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商检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泄露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的,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或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出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根据商检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商检法的规定,将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应当给与何种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根据商检法的规定,对违反商检法的规定,未经国家商检部门的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应当给予何种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分析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1)某公司在2005年3月从印度进口54卷共311790千克冷轧钢板(检验检疫类别为M),在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2卷钢板,货值5550.96美元。 问:1)该行为违反了商检法的什么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 2)按照商检法的规定该行为应当给予何种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青岛某进出口公司在烟台口岸进口韩国低压聚乙烯(检验检疫类别为M)102吨,货值110160美元,在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情况下,在烟台地区将该批聚乙烯全部销售给了一家生产加工厂,非法获利11016美元。 问:1)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哪个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烟台的检验检疫机构 2)根据商检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该公司何种行政处罚? 依照商检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11016美元,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二)、动植物检疫法 1、动植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第一条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2、依法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检疫物包括哪些? 第二条 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3、 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主管机关是哪个? 国家质检总局 4、国家禁止进境物包括哪些? 第五条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 (一)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三)动物尸体; (四)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5、国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中国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条例)第四条国(境)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中国时,根据情况采取下列紧急预防措施: (一)国务院可以对相关边境区域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下令禁止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或者封锁有关口岸;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公布禁止从动植物疫情流 行的国家和地区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名录; (三)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对可能受病虫害污染的本条例第二条所列进境各物采取紧急检疫处理措施; (四)受动植物疫情威胁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应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报告。 邮电、运输部门对重大动植物疫情报告和送检材料应当优先传送。 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在实施检疫时可以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第四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实施检疫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本法规定登船、登车、登机实施检疫; (二)进入港口、机场、车站、邮局以及检疫物的存放、加工、养殖、种植场所实施检疫,并依照规定采样; (三)根据检疫需要,进入有关生产、仓库等场所,进行疫情监测、调查和检疫监督管理; (四)查阅、复制、摘录与检疫物有关的运行日志、货运单、合同、发票以及其他证。7、检验检疫机关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督。 8、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需要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第十条) 9、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采取现场预防措施,对上下运输工具或者接近动物的人员、装载动物的运输具和被污染的场地作防疫消毒处理。(第十三条,条例二十一条) 10、经检疫不合格的输入动物应如何处理?(第十六条) 输入动物,经检疫不合格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如下处理: (一)检出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动物,连同其同群动物全群退回或者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 (二)检出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动物,退回或者扑杀,同群其他动物在隔离场或者其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 11、经检疫发现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输入植物、植物产品应如何处理?(第十七条) 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12、经检疫不合格的输入动物产品应如何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输入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13、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需要调离海关监管区检疫的,海关应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调离通知单》验放。(条例二十七条) 14、经检疫合格的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有哪些情形应当重新报检?(法二十二条) (一)更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更改好的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又有不同检疫要求的; (二)改换包装或者原未拼装后来拼装的; (三)超过检疫规定有效期的。 15、运输动物过境的检疫规定有哪些? (法)第二十三条 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必须事先商得中国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并按照指定的口岸和路线过境。 装载过境动物的运输工具、装载容器、饲料和铺垫材料,必须符合中国动植物检疫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由承运人或者押运人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在进境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境口岸不再检疫。 第二十五条 过境的动物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过境;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全群动物不准过境。过境动物的饲料受病虫害污染的,作除害、不准过境或者销毁处理。过境的动物的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及其他废弃物,必须按照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规定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第二十六条 对过境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查运输工具或者包装,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过境;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病虫害的,作除害处理或者不准过境。 第二十七条 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期间,未经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不得开拆包装或者卸离运输工具。 16、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法二十八条) 17、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名录由哪个部门制定并公布? (法)第二十九条 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携带、邮寄前款规定的名录所列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18、进出境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应如何处理? (法)第三十六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依照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规定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条例四十七条)对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及其存放场所、容器,应当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 19、检验检疫关系人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由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处以罚款的行为有哪些? (条例)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者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 (二)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的。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行为,已取得检疫单证的,予以吊销。 第六十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可擅自将进境、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 (二)擅自调离或者处理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中隔离检疫的动植物的; (三)擅自开拆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包装,或者擅自开拆、损毁动植物检疫封识或者标志的 (四)擅自抛弃过境动物的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未按规定处理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 物的。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 (二)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20、《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检验检疫机关人员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第四十五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或者玩忽职守,延误检疫出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卫生检疫法 1、国境卫生检疫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2、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3、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对入境交通工具实施卫生处理?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4、解释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细则所称的有关名词: (细则第二条)“染疫人”指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或者已经处于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 (细则第二条)“染疫嫌疑人”指接触过检疫传染病的感染环境,并且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人。 (细则第二条)“运输设备”指货物集装箱。 (细则第二条)“卫生处理”指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措施。 (细则第二条)“卫生监督”指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和采样检验。 (细则第二条)“传染病监测”指对特定环境、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血清学、病原学、临床症状以及其他有关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预测有关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 5、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对哪些人阻止出境?是怎样规定的? (细则第二条)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染疫人、染疫嫌疑人出境,但是对来自国外并且在到达时受就地诊验的人,本人要求出境的,可以准许出境;如果乘交通工具出境,检疫医师应当将这种情况在出境检疫证上签注,同时通知交通工具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6、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对临时检疫是怎样规定的? (细则第八条)来自国内疫区的交通工具,或者在国内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当向到达的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报告,接受临时检疫。 7、卫生检疫机关在国境口岸的工作范围包括为国境口岸服务的涉外宾馆、饭店、俱乐部,为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提供饮食、服务的单位和对入境、出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和货物实施检疫、监测、卫生监督的场所。(细则第三条) 8、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范围包括哪些?(细则第十九条) (一)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卫生法规; (二)收集、整理、报告国际和国境口岸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终息情况; (三)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人员、集装箱、尸体、骸骨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 (四)对入境、出境的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以及能传播人类传染病的动物,实施卫生检疫; (五)对入境、出境人员进行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医疗服务、国际旅行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 (六)签发卫生检疫证件; (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开展科学实验; (八)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 9、接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必须悬挂哪些国际通用的信号?(细则第二十五条) 昼间在明显处所悬挂国际通语信号旗: (一)“Q”字旗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二)“QQ”字旗表示:本船有染疫或者染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 夜间在明显处所垂直悬挂灯号: (一)红灯三盏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二)红、红、白、红灯四盏表示:本船有染疫或者染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 10、卫生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实施或监督实施卫生处理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细则第五十三条) (一) 防止对任何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二) 防止对交通工具的结构和设备造成损害; (三) 防止发生火灾; (四) 防止对行李、货物造成损害; 11、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传染病监测的对象包括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人员、食品、饮用水和其他物品以及病媒昆虫、动物 .(细则第九十七条) 12、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的外国人入境?(细则第九十九条) 13、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对交通工具的卫生要求包括哪些内容?(第一百零六条) (一)交通工具上的宿舱、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二)交通工具上必须备有足够的消毒、除鼠、除虫药物及器械,并备有防鼠装置; (三)交通工具上的货舱、行李舱、货车车厢在装货前或者卸货后应当进行彻底清扫,有毒物品和食品不得混装,防止污染; (四)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必须接受卫生检疫机关的督导立即进行改进。 14、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对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包括哪些内容?(一百零五条) (一)国境口岸和国境口岸内涉外的宾馆、生活服务单位以及候船、候车、候机厅(室)应当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和必要的卫生设施,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通风良好; (二)国境口岸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啮齿动物、病媒昆虫,使其数量降低到不足为害的程度。仓库、货场必须具有防鼠设施; (三)国境口岸的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国境口岸环境整洁卫生。 15、国境卫生检疫法对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有何规定?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托运人或者代理人应当申请卫生检疫,并出示死亡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接受卫生检疫机关实施的卫生处理。经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尸体、骸骨入境、出境许可证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十四条) 对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病人尸体,必须就近火化,不准移运。(第十二条) 16、在国境口岸或交通工具上发现啮齿动物有反常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如何处理? (细则)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口岸或者交通工具上发现啮齿动物有反常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或者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卫生检疫机构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实施卫生处理。 17、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对鼠疫、霍乱、黄热病的潜伏期是如何规定的? 鼠疫6日(六十八条)、霍乱5日(七十五条)、黄热病6日(八十四条) 18、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的职责是什么?(细则二十条) (一)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卫生宣传; (二)在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三)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扩散、食物中毒、食物污染等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19、船舶在港口停靠期间,船长应采取哪些防鼠措施?(细则六十四条) (一)缆绳上必须使用有效的防鼠板,或者其他防鼠装置; (二)夜间放置扶梯、桥板时,应当用强光照射; (三)在船上发现死鼠或者捕获到鼠类时,应当向卫生检疫机关报告。 20、什么是检疫查验?有哪些法律特征? 检疫查验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出入境的各种管理对象实施的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其法律特征有: (1)检疫查验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来实现的。 (2)检疫查验的对象复杂多样,一般包括出入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及邮包;出入境的尸体、骸骨;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 (3)检疫查验的手段包括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以及卫生处理。 (4)检疫查验有入境查验和出境查验之分。 (5)检疫查验的目的是及早发现传染病和传播媒介、易感人群,以便及时采取隔离、留验和卫生处理等措施。 二、专业内容(已包含相关局令) 1、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的概念是什么?检验检疫机构如何对报检单位实施分级管理? 自理报检单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检验检疫报检手续的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以及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 代理报检单位是指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受对外贸易关系人等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报检手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代理报检单位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分为A、B、C、D四级。 2、出/入境货物报检的范围有哪些?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出境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3、入境货物报检的地点和时限主要有哪些规定? 对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间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货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输入其它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4、受理入境一般货物报检时,应审核哪些单证? 入境货物报检单;对外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贸易和运输单据;属进口加工贸易方式的应提供《海关加工贸易备案 手册 华为质量管理手册 下载焊接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ld手册下载 》,并将《海关进口加工贸易备案手册》核销联复印留存;代理报检单位应提供委托单位的正本委托书。 申请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 *5、受理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除按一般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单据? 产地证书、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审核入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许可证。 6、审核检疫审批时哪些情况下应要求报检人重新办理审批? (一)变更进境检疫物的品种或者超过许可数量百分之五以上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 7、来自美、日、韩、欧盟的货物,受理报检时除按一般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单据? 受理来自美国、日本、韩国的入境货物货物报检时,除按一般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须提交以下证书或声明(原件): (一)、使用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美国、日本、韩国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 (二)、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 (三)、未使用木质包装的,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声明”。 受理来自欧盟的入境货物货物报检时,除按一般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须提交以下证书或声明(原件): (一)使用木质包装的货物,报检人应提供由欧盟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 (二)无木质包装的货物,报检人应提供由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声明》。 *8、进口质量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的报检要注意哪些规定? 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进口报检时,应当提供进口许可制度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入境验证工作。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时,应当审查进口质量许可等证明文件。 9、国家对机电产品进口实行分类管理,共分哪几类? 国家对机电产品进口实行分类管理,即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进口许可。 10、进口属于哪一类的旧机电产品,不予办理进口检验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国家禁止进口: (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为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安全或者健康,必须禁止进口的; (三)破坏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1、须作装运前预检验的旧机电产品,受理报检时应审核什么单据?不须作装运前预检验的旧机电产品,受理报检时应审核什么单据? 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12、受理入境废物报检时,除按一般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单据? 国家环保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正本),并复印留存; 企业废物利用风险报告书; 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正本); 自陆运口岸进口的废物,报检时还必须提供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检验合格证书(主要内容为不含爆炸物和放射性符合我国标准)。 13、受理入境废物报检后,在打印入境货物通关单前应完成哪些工作? 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货物不同性质特点实施卫生检验、检疫处理、实施环保项目的检验,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供货主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14、受理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除按一般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单据? 进口食品原产地证书; 《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 输出国使用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熏蒸剂及生产食品的原料、添加剂、加工方法等有关资料及标准。 15、受理入境化妆品报检时应注意哪些规定? 报检人按规定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报检时还应提供《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化妆品,有关进口商必须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说明该化妆品不含有牛、羊的脑及神经组织、内脏、胎盘和血液(含提取物)等动物源性原料成份。 对从法国进口的化妆品还应提供: (1)进口不含任何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妆品(A类产品)时,须提供法国香水美容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化妆品证书格式一。 (2)进口含有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妆品(B类产品)时,须提供法国香水美容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化妆品证书格式二及使用的牛羊动物源性原料(含提取物)的风险分析报告和加工工艺等相关材料(同一国家的产品在同一口岸报检时,相同原料的风险分析报告可只提供一次)。 从以色列进口化妆品还需提供: (1)进口不含任何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妆品(A类产品)时,须提供以色列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化妆品证书格式一。 (2)进口含有非禁用的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成份的化妆品(B类产品)时,须提供以色列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化妆品证书格式二及使用的牛羊动物源性原料(含提取物)的风险分析报告和加工工艺等相关材料(同一国家的产品在同一口岸报检时,相同原料的风险分析报告可只提供一次)。 从日本出口化妆品原料时还需提供: (1)进口非禁用的牛羊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时,须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格式一)和风险分析报告(相同原料的风险分析报告在同一口岸可提供一次)。 (2)进口含非牛羊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时,须提供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格式二)。 (3)进口非动物源性的化妆品原料时,出口国不出具证书,但要求生产厂商提供“非动物源性产品声明”。 16、从英国、法国等国家进口牛及牛制品是否可以受理报检?为什么? 不能受理。因为英国、法国均为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按照2001年第143号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牛及牛制品。 *17、哪些进口货物受理报检后须做放射性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 进口废旧金属、石材、供拆卸用的废旧船舶、进口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要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 18、进出口电池产品报检时应审核哪些单据? 出口报检时应提供的随附单据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或销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3)《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正本)或其复印件。《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有效期为一年。 进口报检时应提供的随附单据 (1)按规定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或销售确认书、发票、提单、装箱单等; (2)《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正本)或其复印件。《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有效期为一年。 *19、国家是否允许旧的入境锅炉压力容器进口?入境锅炉压力容器除审核一般贸易和运输单据外,还应注意审核什么单据? 旧锅炉压力容器属于2001年第37号公告中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的范围,国家不允许旧的入境锅炉压力容器进口。 入境锅炉压力容器报检时,除审核一般贸易和运输单据外,还应审核: 1)锅炉压力容器的总图、主要受压零件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安装说明、安全阀和爆破片排量计算书等有关产品资料; 2)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和钢印。 20、出境货物报检的地点和时限有哪些规定?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21、受理出境一般货物报检时,应审核哪些单证? 《出境货物报检单》; 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定单;信用证、有关函电;发票;装箱单;生产经营部门出具的厂检结果单原件;《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代理报检还须审核代理报检委托书。办理预检的,如报检人不能提供外销合同,还应审核内销合同或必要的检验检疫依据。 *22、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检验检疫类别为N、S的出境货物,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什么单据?《工作手册》1.3第8页 (1)报检人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2)出口食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冷库、仓库)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证》。 (3)预包装食品应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 (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23、国家对出口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场、冷库、仓库等)实施什么制度?出境属于卫生注册管理的食品报检时,除按一般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单据? 对《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的产品目录》内出口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和登记制度。 审核生产企业的卫生注册证书,预包装食品还应审核《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 24、出境属于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按一般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和运输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单据? 出口质量许可证。 25、什么是援外物资?受理援外物资报检时应审核哪些单据? 援助物资是指在我国政府提供的无息贷款、低息贷款和无偿援助项下购置并用于援外项目建设或交付给受援国政府的一切生产和生活物资。 受理报检时应审核的单据 (1)援外承包总合同或项目总承包企业与生产企业签定的内部购销合同,内部购销合同中必须有“援XX国XXX项目的内部购销合同”字样。 (2)厂检合格单总承包企业验收合格证明。 (3)外经贸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批文。 (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5)货物清单 26、受理出境02章-22章的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报检时应要求报检人加附什么单据? 《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27、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分别由谁提出申请? 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包装容器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性能检验合格单的,方可用于包装危险货物。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经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并取得使用鉴定结果单的,方可包装危险货物出口。 28、进/出境集装箱报检的范围是什么? 进境集装箱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1)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照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出境集装箱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 (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29、出境货物口岸查验的方式有哪两种? 口岸查验包括验证、核查货证两种。 验证指逐批核查《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的真实和有效; 核查货证批核查《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的真实和有效,并检查出境货物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出境货物换证凭单》记载相符。核查货证实行按比例抽查。 *30、哪些出境货物必须逐批核查货证? (1)出口活动物。 (2)重点核查名单内的企业申报的货物。 (3)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货物。 (4)需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31、口岸查验时核查货证的比例应如何掌握? 口岸查验时核查货证的比例为申报查验批次的1%-3%,核查货证的对象由CIQ2000根据查验申报单顺序编号随机确定。 32、对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报关出境的货物, 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分别出具什么单证? 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 33、什么是电子报检?实施电子报检有何优点? 电子报检是指报检人使用电子报检软件通过检验检疫电子业务服务平台将报检数据以电子方式传输给检验检疫机构,经CIQ2000业务管理系统和检务人员处理后,将受理报检信息反馈报检人,实现远程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行为。 实施电子报检,是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规范业务管理,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加快检验检疫通关速度,促进外经贸的发展,方便企业,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 34、报检人首次申请开展电子报检业务时,应要求其提供哪些资料? (1)在检验检疫机构取得的报检人登记备案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2)《电子报检登记申请表》。 (3)《电子业务开户登记表》。 *35、什么是入境货物电子转单?简述入境货物电子转单的作用。 入境货物电子转单是指经报关地检验检疫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一式四联)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较之传统的由客户凭《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到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方式,电子转单具有数据信息共享、简化放行操作程序、降低外贸成本、提高通关速度的优势。 *36、什么是出境货物电子转单?简述出境货物电子转单的作用。 出境货物电子转单是指通过网络将出境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合格后的相关电子信息传输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监管模式。 较之传统的由客户凭《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到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方式,电子转单具有数据信息共享、简化放行操作程序、降低外贸成本、提高通关速度的优势。 37、哪些情况下暂不适用出境货物电子转单? (1)出境货物在产地预检的; (2)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明确的; (3)出境货物需到口岸并批的; (4)出境货物按规定需在口岸检验检疫并出证的; (5)其他不适用《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转单管理办法》的。 38、什么是电子通关?简述电子通关的作用。 电子通关是指采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入境《通关单》中的电子数据传输到海关计算机业务系统,海关将报检报关数据比对确认相符合,予以放行的通关方式。 这种通关方式相比原来的传统的通关方式具有信息共享、方便、快捷、准确的特点,企业可以在企业端通过电子申报进行电子报检,检验检疫机构放行的信息到达海关后,海关经核查无误即可放行,企业即可得知放行与否的信息。这不仅加快了通关速度,还有效控制了报检数据与报关数据不符问题的发生率,同时,能有效遏制不法分子伪造、变造通关单证的不法行为。 39、入境货物通关单有几种?分别在何种情况下使用? (1)编号2-1-1《入境货物通关单》(一式三联)。用于入境受检物通关,包括调离海关监管区(只适用于在本地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第一联为货物通关,第二联货主须知,第三联本局留存。 (2)编号2-1-2《入境货物通关单》(一式四联)。用于入境受检物通关,包括调离海关监管区(只适用于异地检验检疫的货物)。本单第二、三、四联名称为《入境调离通知单》,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可作为运递证明。 40、经审核无误受理报检的入境转异地货物,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几联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其中第几联供货主或代理单位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第几联转收、用货地检验检疫机构? 编号2-1-2《入境货物通关单》(一式四联) 第一联供货主或代理单位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第三联转收、用货地检验检疫机构。 41、中英文签证章、检验检疫专用章分别适用于签发何种证单? 中英文签证印章是用于签发证书(含C.O证书)、中外文凭单以及国外关于签证的查询;检验检疫专用印章适用于签发中文凭单以及国内关于签证的查询。 42、检验检疫证单一般由几正几副组成?分别有何用处? 检验检疫证书一般由一正三副组成,其中一正二副对外签发,一份副本作为留存备案。 检验检疫证单一般由一正一副组成,其中一份正本对外签发,一份副本作为留存备案。 43、检验检疫证书的作用是什么? 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效力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法律地位决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使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职能,按照有关国际贸易各方签订的契约规定或其政府的有关法规,以及国际惯例、条约的规定从事检验检疫工作,并据此签发证书。它的这一法律地位决定了该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证明具有法律效用,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出入境货物通关的重要凭证 1、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2、对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的进出口货物,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须实施检验检疫的,海关亦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3、有些出境货物,尤其是涉及社会公益、安全、卫生、检疫、环保等方面的货物,入境国家海关根据其国家法令或政府规定要求,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包括品质、植检、兽医、健康卫生、熏蒸消毒等证书)作为通关验放的重要凭证。 二、是海关征收和减免关税的有效凭证 1、有些国家海关在征收进出境货物关税时,不只是凭商业发票上的数/重量计收,经常依据检验检疫证单上的检验检疫结果作为海关据以征税的凭证。有的海关还委托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的品种,质量成份等进行鉴定,以检验检疫证单作为把关或计收关税的凭证。 2、对到货后因发货人责任造成的残损、短缺或品质等问题的入境货物,发生换货、退货或赔偿等现象时往往涉及到免征关税或退税。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可作为通关免税或者退税的重要凭证。 3、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海关征收或减免关税的有效凭证。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税率的有效凭证,普惠制产地证是享受给惠国减免关税的有效凭证。 三、是履行交接、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证件 1、在国际贸易中,大多凭单证进行交易,为确保所交易的货物符合合约规定,需要一个证明文件作为交接的凭证。检验检疫机构所签发的各种检验检疫证书,就是这种有效的凭证。 2、凡对外贸易合同、协议中规定以检验检疫证书为结算货款依据的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中所列的货物品质、规格、成份、公量等检验检疫结果是买卖双方计算货款的依据。因此,检验检疫证书是双方结算货款的凭证。 3、有的国家法令或政府规定要求,某些入境货物需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方可进境。如凭检验检疫出具的品质证书、木质包装的熏蒸证和植物检疫证、兽医证及农残证等证书入境。对运输工具,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交通工具卫生证书及检疫证书入境。 四、是议付货款的有效证件 在国际贸易中,签约中的买方往往在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以检验检疫证书作为交货付款的依据之一。议付银行受开户银行的委托,审核信用证规定需要的单证及其内容,符合条件的方予结汇。 五、是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 承运人或其他贸易关系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证明出入境货物的积载情况,验舱,舱口检视,水尺计重,证明液体商品的温度和密度,签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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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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