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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预案哈尔滨铁路局文件哈铁工〔2012〕34号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发哈铁工〔2008〕124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3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预警预防信息报送4临震应急响应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标准应急响应的启动方式应急响应行动信息发布应急结束事件评估6后...

地震应急预案
哈尔滨铁路局文件哈铁工〔2012〕34号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发哈铁工〔2008〕124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哈尔滨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3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预警预防信息报送4临震应急响应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应急响应的启动方式应急响应行动信息发布应急结束事件评估6后期处置善后处置保险7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8宣传、培训和演习公众信息交流培训演习9奖励和处罚奖励处罚10术语11附则相关要求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12附录1.总则 编制目的为提高铁路地震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铁路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件、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1.3.1 统一领导:铁路地震应急工作坚持政府领导、统一管理;铁路局的地震应急工作在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1.3.2分级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铁路局、基层站段逐级负责制;根据地震破坏程度和波及范围,由相应责任单位组织协调辖区各铁路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1.3.3紧急处置:各级铁路运输单位在地震应急期应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以保障抢险和运输,减少地震灾害损失;1.3.4搞好结合:铁路抗震救灾工作应结合自身的特点与行车事故抢险、防洪抢险及战备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等相结合;同时,铁路抗震救灾自救工作要与社会救灾工作相结合,形成抗震救灾的整体合力;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哈尔滨铁路局管内及哈尔滨铁路局控股的合资铁路遭受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处置;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组织机构铁路局设立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站段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抗震救灾应急组织,下设抗震救灾办公室抗震救灾办事机构;哈尔滨铁路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构成:组长:路局局长、局党委书记副组长:副局长、总工程师成员: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供电、财务、劳卫、建设、土地房产、计统、人事、货运、客运、物资、信息、人防战备处处长,安全监察室、总工程师室、调度所、施工办、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护路道口办、路外办主任,局党委宣传部部长,公安局局长,驻局军代处主任;哈尔滨铁路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务处,办公室主任:工务处处长;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遭受地震灾害后,接受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向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紧急救援的请求,向铁道部申请组织协调跨局地震应急工作;决定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局应急办提供的信息,综合判断形势;2.2.2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⑴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受灾地区的震情、灾情和铁路运输情况,判断形势,及时向局应急办、指挥部和铁道部、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持联系;向局应急办提供应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由局应急办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响应级别提供参考,共同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策;⑵ 按铁道部、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及时传达部署指挥部的抗震救灾抢险工作,向各站段下达各项命令和有关通知,组织快速评估和审查铁路系统震害损失,收集、汇总各级各部门应急工作情况;⑶ 按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各项信息反馈和信息交流,编制内部抢险信息简报;协助新闻主管部门做好新闻发布;⑷提出完善本级地震应急预案的建议和意见;指导各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负责审核;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组织指导各单位做好实施工作;⑸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建立相应台账,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负责与本预案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3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预警预防3.1.1各基层站段要做好制定和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应急有序、有备无患;3.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抗震设计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建设;3.1.3凡在国家规定抗震设防区内未经抗震设防的铁路工程设施和设备,应按抗震鉴定标准和加固技术规定进行加固,以达到应有的抗震能力;3.1.4铁路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应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专业培训与群众教育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抗震减灾有关知识的宣传,以增强职工和家属的地震应急能力;信息报送铁路遭受地震灾害后,有关单位应迅速对灾情进行调查,把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情、灾情、抢险情况、援助情况和预计抢通时间逐级上报至铁路局,由铁路局上报铁道部;3.2.1信息报送内容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灾情、处置情况、抢险方案和预计抢通时间;灾情包括线路、桥梁、隧道、涵渠、信号、通信、电力、接触网、机车车辆、房屋建筑物等设备损害的程度,影响列车的车次,人员伤亡情况等;3.2.2信息报送时限⑴发生地震后,立即按信息报送流程逐级上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传递地震信息;⑵造成特大损失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情况每3小时向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1次,由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每4小时向铁道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1次;3.2.3信息报送程序灾害信息原则上按照站段、铁路局、铁道部三级逐级上报;遇通信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可以越级报告;各级铁路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将震情、灾情报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3.2.4地震信息报送流程图地震信息站段应急值班人员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站段抗震救灾机构领导成员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铁道部抗震救灾办公室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局应急办公室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4 临震应急响应铁路局在接到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期;迅速启动哈尔滨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通知震区各站扣发拦停列车,各系统分工检查管辖行车设备、房屋建筑,根据余震和检查情况,确定行车条件;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到岗;根据震情发展和铁路运输设备抗震能力,发出避震通知,组织避震疏散工作,关闭公共娱乐及公共场所,疏散非必须坚守岗位的运输生产人员;对运输要害部位、重要设备、不停岗场所采取相应的临时性避震、抗震和保卫措施;对工程抢险、消防、医疗救护、汽车运输、应急通信等关键部门的人员紧急集结,对相应的物资、机械设备、车辆、器具、药品等进行紧急集中和检查,并实行紧急值班制度;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部署各专业应急保障方案和抢险方案,督促和检查各专业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避震和抗震救灾知识的宣传,平息地震谣传,保障社会稳定;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标准地震应急响应按地震震级及其对铁路运输设备造成的破坏程度和救灾规模,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和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5.1.1 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⑴ 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50km内发生大于或等于级地震;⑵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⑶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⑷ 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⑸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造成铁路特别重大地震灾害;5.1.2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⑴ 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50km内发生大于或等于级、小于级的地震;⑵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⑶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⑷ 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⑸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重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重大地震灾害;5.1.3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⑴ 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50km内发生级以下的地震;⑵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⑶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⑷ 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⑸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较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较大地震灾害;5.1.4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⑴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⑵ 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⑶中断线路行车,或者繁忙干线限速8小时以上;⑷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的一般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一般地震灾害; 应急响应的启动方式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按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由相应的铁路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命令形式发布,命令内容包括地震灾害基本情况、响应级别、响应单位及各自职责等;应急响应行动5.3.1应急响应前期处置地震发生后,按地震信息报送流程逐级上报,在应急响应标准未确定前,由铁路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是否组织扣发拦停列车、全面检查行车设备及与相关建筑物,以确保行车安全;5.3.2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向铁道部报告,铁道部报请国务院,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铁路局按照铁道部的命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铁路局以下相关各级单位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发生铁路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铁路局按照铁道部命令,迅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铁路运输地震应急工作,并向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联络员,参加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应急工作;⑴ 铁路局应急响应① 在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局内铁路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② 执行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主要负责人参加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联席会议,贯彻落实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决议、要求和下达的任务;③ 实施紧急应急工作,确定紧急援助的区域、项目和规模,部署各专业部门的抢险任务和急需采取的措施,根据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和铁路受灾情况,紧急调集抢险救灾专业队伍、设备和器材,研究部署抢险方案;视铁路受灾情况,可向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部队对铁路实施救援;④ 迅速派出各专业部门组建的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主持指挥抢险,加强救灾的组织领导,协助、督促和指导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掌握受灾地区铁路抢险运输的主要工作和进展情况;⑤ 及时协调、解决抢险运输和抢险救灾中出现的各种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组织主要应急工程检查验收工作;⑵ 铁路基层站段的应急响应发生铁路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受灾地区铁路基层站段的应急反应,应在铁路局和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按本级铁路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方案执行;5.3.3Ⅱ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根据铁道部的命令启动,铁路局以下各级单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铁路发生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后,铁路局应立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地震应急行动,并向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⑴ 铁路局应急响应① 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迅速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对管内地震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② 研究部署应急抢险工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抢险运输情况,确定铁路运输受灾范围和应急规模,将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必要时报请铁道部对铁路运输重要区段采取特别管制措施;视受灾情况,可请求铁道部派非受灾地区铁路局进行支援;③ 铁路局各部门和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值班人员立即就位,各级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待命,紧急集中所有运输车辆、抢险抢修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物资、材料、通信工具和其它备品进入紧急待命状态,除运输生产岗位以外的其它部门和单位应立即限产或停产,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和抢险运输的一切准备,其他人员迅速避震疏散;④ 铁路局各业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掌握各专业设备的震害损失、震害范围;组织制定抢险措施和提报抢险建议方案;a 工程抢险;迅速调集专业队伍,检查设备状态,对破坏的线路桥梁、信号、电力、给水、房屋等设备进行抢修;首先保障铁路枢纽及干线的畅通,对受损的设备及时进行检测和鉴定,对关键设备和区段要实行昼夜监测,分别按临时应急抢修、恢复作业抢修、单线通车抢修及迂回通车抢修方案进行抢险,对震害抢通区段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区段要加强监护;b 运输保障;按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输秩序;首先保障抢险运输的调度指挥和站场抢险组织工作,在运输上要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铁路局运输部门应根据运输设备受灾和恢复情况、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紧急运输组织方案,保证运输信息与指挥部的畅通;c 机务车辆;主要保障列车救援、救援车辆的使用和抢险运输机车牵引的组织应急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和请求救援,根据线路情况、牵引供电情况、机车车辆情况和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提报应急交路方案、机车应急供油方案和机车车辆抢修、整备调整方案,组织、调整机车车辆乘务人员进行抢险运输应急工作;d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迅速协调组织急救队伍赴灾区抢救伤员,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e 旅客安置;调配救济物品,保障旅客的基本生活,做好旅客的转移与安置工作;f 维护社会治安;铁路公安局要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g 次生灾害防御;对本部门易发生次生灾害火灾、爆炸、污染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h 稳定社会秩序;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对受灾职工家属进行慰问;⑵ 各基层站段应急响应发生铁路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后,受灾地区铁路基层站段的应急反应,应在铁路局和地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按本级铁路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铁路局指挥部的命令;5.3.4Ⅲ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负责启动,各基层站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铁路发生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后,铁路局立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地震应急行动,并向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⑴ 铁路局应急响应① 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迅速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对管内地震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② 研究部署应急抢险工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抢险运输情况,确定铁路运输受灾范围和应急规模,将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必要时报请铁道部对铁路运输重要区段采取特别管制措施;视受灾情况,可请求铁道部派非受灾地区铁路局进行支援;③ 铁路局各部门和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值班人员立即就位,各级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待命,紧急集中所有运输车辆、抢险抢修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物资、材料、通信工具和其它备品进入紧急待命状态,除运输生产岗位以外的其它部门和单位应立即限产或停产,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和抢险运输的一切准备,其他人员迅速避震疏散;④ 铁路局各业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掌握各专业设备的震害损失、震害范围;组织制定抢险措施和提报抢险建议方案;a 工程抢险;迅速调集专业队伍,检查设备状态,对破坏的线路桥梁、信号、电力、给水、房屋等设备进行抢修;首先保障铁路枢纽及干线的畅通,对受损的设备及时进行检测和鉴定,对关键设备和区段要实行昼夜监测,分别按临时应急抢修、恢复作业抢修、单线通车抢修及迂回通车抢修方案进行抢险,对震害抢通区段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区段要加强监护;b 运输保障;按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输秩序;首先保障现场抢险组织工作,在运输上首先保证抢险和灾民的疏散;铁路局运输部门应根据运输情况、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紧急运输方案,保证与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输信息畅通;c 机务车辆;主要保障列车救援、救援车辆的使用和抢险运输机车牵引的组织应急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和请求救援,根据线路情况、牵引供电情况、机车车辆情况和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提报应急交路方案、机车应急供油方案和机车车辆抢修、整备调整方案,组织、调整机车车辆乘务人员进行抢险运输应急工作;d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迅速协调组织急救队伍赴灾区抢救伤员,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e 旅客安置;调配救济物品,保障旅客的基本生活,做好旅客的转移与安置工作;f 维护社会治安;铁路公安局要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g 次生灾害防御;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火灾、爆炸、污染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h 稳定社会秩序;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对受灾职工家属进行慰问;⑵ 各基层站段应急响应发生铁路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后,受灾地区铁路基层站段的应急反应,应在铁路局和地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按本级铁路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5.3.5Ⅳ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负责启动或由铁路局授权站段启动;铁路发生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后,铁路局应立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地震应急行动,并向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⑴ 铁路局应急响应① 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迅速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对管内地震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② 研究部署应急抢险工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抢险运输情况,确定铁路运输受灾范围和应急规模,将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铁道部和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必要时报请铁道部对铁路运输重要区段采取特别管制措施;视受灾情况,可请求铁道部派非受灾地区铁路局进行支援;③ 铁路局各部门和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值班人员立即就位,各级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待命,紧急集中所有运输车辆、抢险抢修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物资、材料、通信工具和其它备品进入紧急待命状态,除运输生产岗位以外的其它部门和单位应立即限产或停产,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和抢险运输的一切准备,其他人员迅速避震疏散;④ 铁路局各业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掌握各专业设备的震害损失、震害范围;组织制定抢险措施和提报抢险建议方案;a 工程抢险;迅速调集专业队伍,检查设备状态,对破坏的线路桥梁、信号、电力、给水、房屋等设备进行抢修;首先保障铁路枢纽及干线的畅通,对受损的设备及时进行检测和鉴定,对关键设备和区段要实行昼夜监测,分别按临时应急抢修、恢复作业抢修、单线通车抢修及迂回通车抢修方案进行抢险,对震害抢通区段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区段要加强监护;b 运输保障;按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输秩序;首先保障现场抢险组织工作,在运输上首先保证抢险和灾民的疏散;铁路局运输部门应根据运输情况、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紧急运输方案,保证与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输信息畅通;c 机务车辆;主要保障列车救援、救援车辆的使用和抢险运输机车牵引的组织应急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和请求救援;根据线路情况、牵引供电情况、机车车辆情况和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提报应急交路方案、机车应急供油方案和机车车辆抢修、整备调整方案,组织、调整机车车辆乘务人员进行抢险运输应急工作;d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迅速协调组织急救队伍赴灾区抢救伤员,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e 旅客安置;调配救济物品,保障旅客的基本生活,做好旅客的转移与安置工作;f 维护社会治安;铁路公安局要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g 次生灾害防御;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火灾、爆炸、污染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h 稳定社会秩序;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对受灾职工家属进行慰问;⑵ 各基层站段应急响应发生铁路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后,受灾地区铁路基层站段的应急反应,应在铁路局和地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按本级铁路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及时全面的原则,统一由铁道部新闻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发布,或由铁道部指定铁路局新闻主管部门发布; 应急结束铁路地震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铁路抗震指挥部办公室,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通知形式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的命令、通知,应抄送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所、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事件评估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各站段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次地震灾害事件作出评估,并在10日内将事件评估报告报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⑴地震灾害损失基本情况;包括铁路线路、桥隧、信号、电力、给水、房屋等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文字材料、图表、照片等,统计各种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等;⑵应急处置过程;包括应急抢险中的信息报送、主要抢险过程、社会资源调动及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等;在主要抢险过程中应明确抢险方案、组织、抢险工作量,参加单位,采用的方案,所使用人力、机具、材料,抢险时间、费用等;⑶灾后的铁路设备检查情况;抢险完毕后,应立即对震区范围内的铁路设备进行一次详细的摸排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⑷进一步复旧的方案意见;⑸抢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改进意见;⑹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6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铁路局负责组织破坏性地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可申请铁道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有关工作;对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险发生铁路破坏性地震时,事故发生地的铁路企业应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7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应急指挥处理人员应通过有线、无线、广播等有效的通信手段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通信畅通,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需要启动应急通信系统时,由电务调度通知通信段启动; 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各基层站段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确定机构、人员;7.2.1地震多发区段应配备发电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等机械设备,明确事故现场可供使用的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备用措施;各站段对抢险设备状态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功能良好;每年12月末前应将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报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7.2.2 各基层站段成立抢险大队,制定集结联系制度,做到应急反应迅速; 医疗卫生保障各站段在制订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铁路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治安保障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规定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负责人,铁路及当地公安机关要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及时增援; 资金保障铁路发生地震灾害时,铁路局和站段财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 社会动员保障根据地震破坏的程度,动员足够的社会力量,铁路局及各站段应建立相应的机制,与地方政府、军队、武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保持联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8 宣传、培训和学习 公众信息交流铁路局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铁路地震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各站段应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 培训铁路局及各站段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地震救援知识的学习,开展相关地震救援技能训练,提高抗震救灾的能力; 演习铁路局有计划的按应急救援要求进行演习和演练,提高整体应急处置能力;各站段应结合防洪抢险、事故抢险等演练,进行地震应急救援的演习和演练;9 奖励与处罚 奖励在地震灾害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给予表彰奖励:⑴ 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任务的;⑵ 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⑶ 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着的;⑷ 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⑸ 因震情、灾情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⑹ 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灾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着的;⑺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 不按照本预案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⑵ 不按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实施地震应急预案的;⑶ 违抗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⑷ 阻挠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⑸ 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经费或者物资的;⑹ 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临震或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或者玩忽职守的;⑺ 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财产的;⑻ 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⑼ 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⑽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⑾ 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10 术语 地震应急:是指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救灾和抢险行动; 生命线工程:是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次生灾害:是指因地震而引发水灾、火灾、爆炸等灾害,有毒物质的扩散、放射性物质的逸散、疫病蔓延等;直接经济损失:指出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1 附则相关要求⑴各站段、铁路局控股的合资铁路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⑵与铁路局接轨的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铁路主管部门比照本预案及其他相关预案,制订地方铁路和非铁路局控股的合资铁路遭受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报铁道部、铁路局备案;按照响应的不同级别,铁路局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指导; 预案管理与更新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铁道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本预案由哈尔滨铁路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发哈铁工〔2008〕124号哈尔滨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试行文件废止;12附录1.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联系方式2.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联系方式3.各站段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联系方式4.铁路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格式5.铁路突发事件预案启动格式6.铁路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7.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图附录1:铁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联系方式序号单位职务姓名电话应急值班电话备注1运输处处长许爽22712227222机务处处长陶俊22813428433电务处处长何晓强22016280964工务处处长王辉22915364455车辆处处长齐金岩22714265846供电处处长孙忠伟25293279237财务处处长李江22811248318劳卫处处长冉范武24711244519建设处处长孙长安227172281710土地房产处处长张建民227152704511计统处处长黄首奇229112493112人事处处长朱希民227112750113货运处处长高义229122394214客运处处长武中凯228124385215物资处处长张培良227182573816信息处处长刘其韬216012183117人防战备处处长陈国刚221102411018安全监察室主任于文江228102848919总工程师室主任刘孝威217502500020调度所主任沈岐智221042295521施工办主任刘树峰221712158322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于志学220102015023护路道口办主任王爱国283492681924路外办主任吴宝琪454504565625局党委宣传部部长郑彤章229492796926公安局局长荣锦兴229182285827驻哈局军代处主任张柏林2542824688附录2:哈尔滨铁路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联系方式序号单位职务姓名电话应急值班电话备注1工务处处长王 辉22915033-229552工务处副处长胡玉林249153工务处科长严晓东229454工务处副科长井旭东228555工务处高工张涛239456工务处高工王长山274457工务处工程师李洪泉364458工务处工程师王英杰23945附录3:各站段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联系方式序号单位职务姓名电话应急值班电话备注1哈尔滨站站长李殿彬033-22212033-313522哈尔滨东站站长孟繁臣033-62212033-641503哈尔滨南站站长付湛辉033-60212033-609524佳木斯站站长王昭敏0384-222120384-222225牡丹江站站长谢遵成0386-222120386-223926绥芬河站站长赵全赏0386-942120386-948117七台河站站长蔡克林0386-312120386-313328齐齐哈尔站站长庞雪峰035-22212035-233229三间房站站长邹彦军035-74212035-7485210满洲里站站长王鹏0305-522120305-5296511绥化车务段段长吕天宝0382-762120382-7554212哈尔滨车务段段长陈政清033-25212033-4441713佳木斯车务段段长孙成祥0384-252120384-2335214牡丹江车务段段长高洪仁0386-252120386-2401215鸡西车务段段长王昊0389-492120389-4934216大庆车务段段长姜涛035-62212035-6295217齐齐哈尔车务段段长石成龙035-25212035-2094018加格达奇车务段段长闫路桥035-43212035-4444219海拉尔车务段段长周际0305-252120305-2154420三棵树机务段段长傅海峰033-62213033-6225021哈尔滨机务段段长李雁033-60212033-6056022齐齐哈尔机务段段长王俊平035-74213035-7454323牡丹江机务段段长陈欣0386-222130386-2227324佳木斯机务段段长孙晓强0834-222130384-2026325哈尔滨电务段段长梅贵彬033-22216033-3354626齐齐哈尔电务段段长刁宪国035-22216035-2245627牡丹江电务段段长杨敬和0386-222160386-2245628海拉尔电务段段长张杰0305-222160305-2245629哈尔滨通信段段长王洪033-21266033-2723630哈尔滨客运段段长张少廷033-23312033-3397431齐齐哈尔客运段段长龙君平035-23312035-2623232牡丹江客运段段长潘忠锐0386-228220386-2290233哈尔滨车辆段段长于君伟033-22314033-3134434三棵树车辆段段长刘立志033-62314033-6334435齐齐哈尔车辆段段长席永久035-22414035-2312436齐齐哈尔北车辆段段长吴为035-29004035-2952437哈尔滨供电段段长马学才033-22313033-3244338齐齐哈尔供电段段长周云成035-22313035-2425339牡丹江供电段段长王永珩0386-223130386-2344340哈尔滨工务段段长郑德山033-22215033-3324541绥化工务段段长朱定波0382-762150382-7625542齐齐哈尔工务段段长侯士俊035-22215035-2224543大庆工务段段长梁吉成035-62215035-6234544加格达奇工务段段长苏涛035-43215035-4325545牡丹江工务段段长刘清泉0386-222150386-2223546鸡西工务段段长马启录0389-482150389-4834547佳木斯工务段段长邢印锋0384-222150384-2225548海拉尔工务段段长陈福双0305-222150305-2135549哈尔滨工务机械段段长朱有德033-31415033-3490550哈铁农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岩033-27125033-3164551生活段段长王德来033-34311033-39754附录4:铁路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格式1.事件基本情况2.采取的措施及成效3.下一步安排4.需要说明的问题附录5:铁路突发事件预案启动格式1.信息来源2.事故现状3.宣布事项4.宣布人附录6:铁路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1.事件概况2.采取的措施3.进展和成果4.需要说明的问题附录7: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图地震信息工务段抗震指挥机构抢险人员工务段调度部应急办公室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局抗震指挥部Ⅰ、Ⅱ级应急响应报请铁道部批准后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负责启动或授权站段启动;必要时请求政府或部队支援;传达地震信息和局领导指挥决策;Ⅰ、Ⅱ级局应急办公室、宣传部Ⅲ、Ⅳ级通知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响应级别局抗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请求政府或部队支援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局抗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土房处统计铁路房屋建筑受损情况协调指挥抢修工作;供电处协调指挥接触网和供电线路设备抢修和现场照明工作;电务处协调指挥通信信号设备抢修和通信工作;工务处掌握抢险方案协调指挥抢险工作;调度所制定列车疏解方案,调运抢险救灾物资;应急处置完毕汇总、归档应急结束主题词:工务抗震通知哈尔滨铁路局办公室2012年1月29日印发校对: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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