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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天盛律令》与南宋《庆元条法事类》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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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天盛律令》与南宋《庆元条法事类》的比较西夏《天盛律令》与南宋《庆元条法事类》的比较     党项人好酒且酿酒历史悠久, 《旧唐书》载: 畜牦牛、马、驴、羊,以供其食。不知稼穑,土无五谷……求大麦于他界,酝以为酒。尚处部落时期的党项人已学会酿酒,但显然此时的党项人并无酒曲方面的法律制度。   党项人建国后, 其设官之制,多与宋同,其中酒曲法也多仿唐宋之制,实行官榷制度。与繁荣的宋代酿酒业相较,西夏人口少,经济较为落后,酿酒业的规模也明显逊色于宋,这也决定了两国酒曲法存在不少差异。目前学界对西夏酒政、酒法已有一定程度的研究①,不过学界未对 《天盛律令》多曲...

西夏《天盛律令》与南宋《庆元条法事类》的比较
西夏《天盛律令》与南宋《庆元条法事类》的比较     党项人好酒且酿酒历史悠久, 《旧唐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载: 畜牦牛、马、驴、羊,以供其食。不知稼穑,土无五谷……求大麦于他界,酝以为酒。尚处部落时期的党项人已学会酿酒,但显然此时的党项人并无酒曲方面的法律制度。   党项人建国后, 其设官之制,多与宋同,其中酒曲法也多仿唐宋之制,实行官榷制度。与繁荣的宋代酿酒业相较,西夏人口少,经济较为落后,酿酒业的规模也明显逊色于宋,这也决定了两国酒曲法存在不少差异。目前学界对西夏酒政、酒法已有一定程度的研究①,不过学界未对 《天盛律令》多曲务法而少酒务法的这一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进行探讨,在曲务机构的设置等问题上尚有不甚明了之处。另外西夏 《天盛律令》、南宋 《庆元条法事类》这两部颁行时代较接近的法律中都保留了较完整的酒曲法,两者比较研究尚无人涉及。本文就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予以探讨。   一、曲 务   1. 曲务机构   曲务一词在西夏汉文本 《杂字》中就有出现,其曲务由官府垄断,实行官造官营的榷禁制度。西夏曲务的统属机构为三司,中兴府租院租钱及卖曲税钱等,每日之所得,每晚一番,五州地租院一个月一番,当告三司,依另列之磨勘法施行.这种设置与宋三司掌榷酤、酒曲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相仿。西夏曲务机构主要包括踏曲库、卖曲税院等。踏曲库为制作曲的机构,与宋在四京 ( 即东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西京河南府、北京大名府) 设立曲院相仿,西夏也是在行政级别较高的地区设置踏曲库,《天盛律令》中所见的踏曲库有京师踏曲库、中兴府踏曲库、大都督府踏曲库、鸣沙军踏曲库、官黑山踏曲库、黑水踏曲库以及富清县踏曲库等七种,除富清县外均为次等司与中等司,行政级别较高。踏曲库的局分人员配置主要依据行政级别的高低,次等司的大都督府踏曲库设二提举、二头监、二出纳、一掌钥匙、二掌斗、二监库,而中等司的鸣沙军踏曲库、官黑山踏曲库、黑水踏曲库等则不设提举、头监,而设 二小监、二出纳、一掌秤、一掌斗、二监库.   卖曲税院为西夏官营卖曲机构,另外,卖曲库、卖曲院、树税院、木炭租院、木材租院等皆是有卖曲功能的机构。与宋踏曲、卖曲同在曲院不同,西夏踏曲、卖曲相分离,且卖曲机构众多,《天盛律令》中所见的就有中兴府卖曲院、京师卖曲库,大都督卖曲税院,以及 诸卖曲税院共十八种……定远县、回定堡、怀远县、临河县、会州、保静县、南山九泽、五原郡、官黑山卖曲税院、宥州、夏州、黑水卖曲税院、贺兰界树税院、木炭租院、木材租院、北院、富清县、文静、武成.西夏卖曲机构的设置地点不仅包括中兴府、大都督府等行政级别较高的次等司,还包括定远县、临河县等下等司,夏州等末等司以及木炭、木材等各类租院,可见卖曲院的设置并非根据行政区划,而主要根据当地曲的需求。从卖曲机构的人员设置上来看,卖曲院、卖曲税院在职能上还是有一定差别,卖曲税院设有吏员 栏头,如大都督府属卖曲税院设 二小监、二出纳、一掌钥匙、十栏头,诸卖曲税院共十八种,一律设二小监、二出纳、四栏头,栏头是主要负责收税的官吏,说明此类税院具有收税职能。而卖曲院不设栏头,却设有监库,如中兴府卖曲院设 二小监、二出纳、一掌钥匙、四监库.说明卖曲院与卖曲库、粮食库等在职能上有相近之处,主要负责收储。   有学者认为: ‘卖曲税院’只设在几个比较重要的地方,即 ‘大都督府属卖曲税院’、‘贺兰界树税院’、‘官黑山卖曲税院’、‘黑山卖曲税院'.而 ’踏曲库‘与 ’卖曲库‘大致在各州县都有设置。   笔者认为西夏卖曲税院并非只设在几个比较重要的地方,《库局分转派门》中就明确提及 18 种卖曲税院。另外 《天盛律令》提及的踏曲库仅有 7个,设置地除富清县外均为行政等级较高的地区,并非 各州县都有设置.踏曲库与酒务不同,一所踏曲库所产曲量足够众多酒务使用,从西夏酒的消费需求来看,无须各州县广设踏曲库,同时西夏的这种设置也与宋仅在四京设曲院相仿。   2. 曲务管理法   夏宋曲务管理法呈现不同的特点,宋重监官责任法,相关法令众多; 而西夏则在官曲耗减运送方面的规定较为细致。在监官责任方面,《天盛律令》仅规定制曲者若粗制或延期,酒曲监官需承担责任: 踏曲库每年踏曲事中不好好踏,不细细磨,粗磨致曲劣,又不依时为之等时,管事者局分大小、小监、库监、出纳、局分人等一律徒二年。   而《庆元条法事类》则更为详尽,除 酒曲损败少欠,计所亏功料之价,干系人均偿的规定外,还包括监官轮值的规定,诸造曲酒务官,日轮一员同专匠、曲院官监造,独员者,兼监官在务,正官赴,无监官者,止轮专副; 监官违律不宿的规定, 酒务监专应宿不宿者,杖一百.此外 《事类》还规定监官不许勒令强卖: 诸人户吉凶聚会、修造之类,州县及坊务辄抑勒令买酒及曲引者,徒一年,当职官不觉察与同罪,许被抑人经监司越诉。   《天盛律令》的官曲耗减法则极为详备,如根据地域远近规定不同耗减量: 卖曲库百斤中耗减法: 京师畿城内一斤。地边一斤半。   另外又根据不同曲种规定不同的耗减量,耗粗曲: 踏曲库: 曲百斤中可耗减三斤。曲本粮食一斛耗减二升。卖曲库百斤耗减法: 京师畿内各城一斤半,地边二斤。耗细曲: 踏曲库: 曲百斤中可耗减一斤半。曲本粮食一斛耗减二升。   二、酒 务   酒务是指官营酿卖酒的机构,又称官监酒务。西夏汉文本 《杂字》有 酒务的记载,李华瑞先生认为,至迟在康定元年西夏已有酒务.但 《天盛律令》却仅有几条禁酿酒的规定,没有酒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相关法令。而与之相较,宋代酒务数量多且遍及全国各地,据 《文献通考》和 《宋会要》的统计,熙宁年间北宋全国有酒务 1861 处.酒课也成为宋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如熙宁十年 ( 1076 年) ,政府的酒课收入就达到 1 310 万余贯。   另外,宋酒务立法详备,如 《庆元条法事类》卷三十六 《库务门》、卷二十八 《榷禁门》中都有不少酒务的相关规定。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 《天盛律令》有详备的曲务法,而缺少酒务法呢? 笔者认为这与西夏酒的消费水平有关。酒务的设置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官营酒务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若需求不足,则极易亏空。   因此酒务一般设在人口密集地区,如消费极为旺盛的南宋都城杭州,其 酒务每岁卖酒一百万瓶.相较于宋,西夏地广人稀,其人口上限也仅 200 万左右,远低于宋、金等国。这样的人口规模与广袤国土不存在广设酒务的条件。另外,西夏人均收入较低,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酒的消费。据史金波先生研究,西夏 每斗酒约合 250 钱-300 钱之间.而 《天盛律令》所反映出的人力工价为: 大男人七十缗,一日出价七十钱; 小男及大妇等五十缗,一日五十钱; 小妇三十缗,一日三十钱,算偿还。   大男人需出工四日,小男人及大妇需五至六日,小妇需九至十日方可购一斗酒,可见其购买力水平并不高。由于人口及购买力等因素,西夏酒的消费能力并不高,并不能支撑全国各州县广设官营酒务。西夏酒务则极有可能由私人承办。南宋即是如此,有利可图的酒务由政府承办,而对于亏本的酒务,则采用私人承买的方式: 诸官监酒务亏本者,召人承买。   私人承办的酒务无须设吏员进行管理,这可能是 《天盛律令》中缺乏酒务法令的原因所在。另一方面由于曲生产较为集中,产量又大,曲榷收益要远高于酒榷,垄断曲榷仍是有利可图,因此西夏在中兴府、大都督府等人口集中的地区设立踏曲库,垄断曲的生产,同时又在全国各地设卖曲税院,垄断曲的销售。可以说垄断曲务、放开酒务是符合西夏国情的合理政策。   三、刑 罚   夏宋酒曲法在刑罚适用原则上有相近之处,如品官犯罪 罪加一等的用刑原则,《天盛律令》规定,都案、承旨、臣僚、执事等局分官吏酿饮小曲酒的处罚要重于普通军民,国内诸人不许酿饮小曲酒。若违律酿饮时,先后所酿小曲酒几何,当总计其数,诸都案、案头、司吏、卖糟局分人、其余与平等之司大人、承旨、偏问者遣诸检校。又有位臣僚、种种执事等,因是执法者,一律酿五斗以内者无论小大,徒六年,五斗以上一律八年长期徒刑。以下至溜首领、种种待命、军民,一律酿五斗以内者获徒四年,五斗以上一律当获五年劳役。从犯及买者之罪: 从犯比酿者之罪减一等,买者减二等。饮者中有执律法者,承二年,其下军民承一年劳役。   《庆元条法事类》也有类似的规定: 诸命官以钱物就公使库或场务酝造酒者,论如私酝酒法加一等。   除此之外,两国酒曲刑罚还是有较大差别,主要如下。   1. 南宋实行禁地法。   南宋酒曲法实行禁地原则,即禁地内私造酒罪加一等, 诸禁地内……私造酒一升,笞四十,五升加一等,五斗徒一年,五斗加一等,五石不刺面配本城。禁地内私有,禁地外私造,各减一等。私有曲同样实行禁地法,诸私有曲……禁地内一两笞四十,一斤加一 等,十 斤 徒 一 年 …… 禁 地 外,减 一等.宋的禁地区域包括 去东京城二十五里、州二十里、县镇寨十里内,禁地内为人口密集、酒类消费市场旺盛的区域,禁地内私造酒曲对国家酒课的危害更大,因而用刑更重,而西夏酒曲法则无地域差别。   此外宋朝为保护本地官酒的销路,禁止外来官酒入禁地或入别州,并禁止不同地界酒浸越沽卖,即将外来官酒入禁地,一升笞四十,二升加一等,一石五斗徒一年,一石五斗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禁地外及乡村酒自相侵越沽卖,减一等; 诸以所得官酒入 别 州 界 卖 者,依 外 来 官 酒 入 禁 地法。西夏未见此类规定,但有禁购敌国曲的法令,诸人买敌之曲自用时,当比造私曲罪减一等。曲当罚没纳入官.   2. 西夏酒曲法用刑重于宋。   《天盛律令》的酒曲法用刑较 《庆元条法事类》重。如私造曲罪,《事类》中最重刑为不刺面配本城 ,属配刑中的轻刑,而西夏最重刑为 造意无期徒刑,从犯徒十二年,无期徒刑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可见西夏酒曲法用刑之重。   另外,私造曲罪在西夏属不适用同居相隐原则的重罪,是使军、奴仆可告举之罪。使军、奴仆可举头监之罪: 十恶中获死、长期徒刑及他罪中获不论官死罪。杂罪中: 亲手盗取官畜谷物、军人匿官马铠甲而卖之、铸钱敛钱等种种中获死罪,盗及变卖敕禁、私制曲等中获长期徒刑及死罪.值得一提的是,西夏官吏犯一般罪都可豁免苦役,留所属司内从事发放文书等工作以代替刑罚,而犯私造曲罪的官吏则不能豁免苦役。诸司都案、案头、司吏等者,犯条下一等已明之重罪时,依法为苦役中当遣送。……十恶、本罪获死获长期徒刑、卖敕禁、人马铠甲转院、杀牛骆驼马、私造曲、铸损钱、盗、种种诈骗、持取畜谷物。   3. 量刑基准不同。   宋夏酒曲法的量刑基准有所不同。《庆元条法事类》多以酒曲数量科刑,如诸人私有曲,禁地内一两笞四十,一斤加一等,十斤徒一 年,十 斤 加 一 等,百 斤 不 刺 面 配 本城法也同样如此, 诸禁地内……私造酒一升,笞四十,五升加一等,五斗徒一年, 五 斗 加 一 等, 五 石 不 刺 面 配 本城. 《天盛律令》则主要以价格量刑,如私造曲,诸人不许私造曲。若违律时,当量先后造曲若干斤。一缗以内,造意十三杖,从犯十杖。一缗以上至二缗,造意徒六个月,从犯徒三个月。二缗以上至四缗,造意徒一年,从犯徒六个月……二十缗以上一律造意无期徒刑,从犯徒十二年。   西夏以酒曲价格作为量刑基准还适用于酒库官员的失职之罪 前述掌种种局分者,自持取食损失之罪另明,此外耗损失误、直接亡失者,已迁转后由磨勘司磨勘,耗减不减,一律依亡失种种官物数催促偿还。其中前后已催促使杖,所有食已交以外,所遗尾数实无力交者,当令寻只关担保者,原本总计所亡失之数当量钱偿,先所交及所遗尾数等一并衡量,百缗中不足之罪依所定判断。自一缗至十缗未交者勿治罪。十缗以上至二十缗十杖……九十缗以上一律八年长期。《天盛律令》也有以曲的数量作为量刑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国内诸人不许酿饮小曲酒。若违律酿饮时,先后所酿小曲酒几何,当总计其数……一律酿五斗以内者无论小大,徒六年,五斗以上一律八年长期徒刑。不过这针对的是特定的小曲酒。《天盛律令》的这种量刑基准还是较为合理的,因为不同种类的酒曲价格差异很大,获利程度也不尽相同,若均以数量科刑,显然有失公允。   4. 西夏私造曲刑罚重于私造酒,宋则大致相当。   西夏私造曲最高刑为造意犯无期徒刑,从犯徒12 年,而私酿酒最高刑为徒8 年。国内诸人不许酿饮小曲酒。若违律酿饮时,先后所酿小曲酒几何,当总计其数……一律酿五斗以内者无论小大,徒六年,五斗以上一律八年长期徒刑.而宋私造酒与私有曲的处罚则大致相当,最高刑均为不刺面配本城。诸禁地内……私造酒一升,笞四十,五升加一等,五斗徒一年,五斗加一等,五石不刺面配本城。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显然与西夏仅实行曲榷,而宋曲榷、酒榷并行的制度有关。   5. 宋酒法除常规刑罚外,还包括罚款等经济处罚。   宋酒曲刑罚经历由重至轻的过程。宋初酒法仍保有死刑,如建隆三年 ( 962 年) 诏令所示: 应私造曲者,州府县镇城郭内,一两以上,不满五斤,徒二年; 五斤以上,不满十斤,仍配役一年,告者赏钱十千; 十斤以上,不满十五斤,徒三年,配役二年,告者赏钱十五千; 十五斤以上,不满二十斤,加配役一年,告者赏钱二十千; 二十斤以上处死。   宋真宗天禧三年 ( 1019 年) 改死刑为杖脊配刑。诏自今犯酒曲、铜鍮等有死刑者去之。中书参详,请令所在杖脊、黥面配五百里外牢城,诏可。   南宋时酒曲犯罪不仅用刑减轻,且罚钱等经济制裁手段在酒曲法中也得以适用。诸酒户知情放酒入禁地贩卖者,计犯人应出赏钱数追罚 ( 应均备者,仍依本条) .即自将酒入禁地沽卖者,计一界买扑价钱追罚二分,并入官,隶转运司,虽遇恩亦理纳。有学者评论: 处罚部分经济违法,用罚钱来代替刑罚,这种做法也是有进步的含义的。而西夏酒曲法以徒刑为主要手段,并无罚钱等经济制裁措施。   6. 宋酒榷律适用伍保连坐。   宋代实行保甲制度,伍保连坐适用普遍,酒曲法中同样如此,诸私造酒、曲沽卖并舍邻人知而不纠,论如五保律.西夏伍保连坐不发达,在酒曲法中不适用伍保连坐。   四、赏格法   赏格法令众多是夏宋时期法律的重要特点,主要包括告赏法与官吏激赏法。,告赏是告发酒曲犯罪的奖赏,夏宋两国均普遍适用。官吏激赏法则只见于宋法,《天盛律令》中未有官吏激赏法。   1. 告赏法   夏宋酒曲犯罪均许人告诉,酒曲赏格属较高金额的告赏,西夏私造曲的告赏赏金最高可至百缗。( 私造曲) 他人告举时,举赏:自杖罪至徒六个月赏五缗,徒一年赏十缗,徒二年赏二十缗,徒三年赏三十缗,徒四年赏四十缗,徒五年赏五十缗,徒六年赏六十缗,徒八年赏七十缗,徒十年赏八十缗,徒十二年赏九十缗,无期徒刑赏一百缗。与西夏告赏法相较,宋告赏法最大的特点是适用禁地原则,且禁地内外赏金差别较大。诸色人告获禁地内私有酒曲及外来官酒者……笞罪,钱五贯; 杖六十,钱六贯,每等加一贯; 徒一年,钱二十贯,每等加十贯;流二千里,钱七十贯,每等加一十贯。告获禁地外私有酒曲者: 笞、杖罪,钱三贯; 徒一年,钱五贯,每等加五贯。   另外,在告赏金来源上,夏宋均规定由犯罪者或干系人出。西夏 当由各犯罪者依罪情次第承当予之,( 私酿小曲酒之告赏)钱由酿者承担,酿者不能则由饮者承担,当予举者.宋法规定主要以犯人财产充,若无财产则买酒户、酒贩、邻人等干系人出。诸备赏应以犯人财产充而无或不足者,禁地内犯私有酒曲及外来官酒,责知情干系人及邻保、买 酒 户; 酒 曲 贩,责 知 情 酒 户 均备。值得注意的是,西夏伍保连坐不发达,在赏金来源上,并不包括邻人。   2. 官吏激赏法   酒榷收入是宋政府的重要财源,因此,酒课成为考核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宋政府为增加收入,采取各种激赏措施,如 收息增剩的激赏法: ( 酒课) 收息增剩,即从本所月增食钱三万贯以上三十贯,二万贯以上二十五贯,一万贯以上二十贯,一万贯以下十五贯。   此外绍兴二十四年 ( 1154年) 四川地区还实行倍增减磨勘激励法。今后四万、三 ( 万) 贯以上场务增及一倍,减一年磨勘; 二倍,减二年磨勘; 三倍,减三年磨勘; 四倍,减四年磨勘。二万、一万贯以上场务增及一倍,减三季磨勘; 二倍,减一年半磨勘; 三倍,减二年磨勘; 四倍,减三年磨勘。七千贯以上场务增及一倍,升三季名次; 二倍,減一年磨勘; 三倍,减一年半磨勘; 四倍,减二年磨勘。七千贯以下场务增及一万贯,减一年磨勘; 二万贯,减二年磨勘; 三万贯,减三年磨勘; 四万贯,减四年磨勘。从 《天盛律令》中的酒曲法令来看,并无官吏激赏措施,局分官吏主要根据职务高低领取固定禄食。租院、踏卖曲院等种种库局分之禄食价钱次第,依以下所定施行: 中兴府、大都督府等租院、踏卖曲院所有数一样: 提举头监一律三百。出纳二百,掌钥匙一百。司吏、指挥、栏 头 等 七十。由此可见,西夏酒课显然不如宋酒课在国家财政中所占的比重大。   如上所述,西夏曲务机构名称、统属机关、品官犯罪刑罚原则等多与宋同,可见其酒曲法充分借鉴了唐宋的酒榷制度。另外与宋繁荣的酒曲业相较,西夏人口较少,购买力水平不高,酒类消费市场有限,政府无法在全国广置官营酒务。因此西夏政府采取垄断曲务、放开酒务的政策。体现在立法上,就表现出多曲务法而少酒务法的特点,这与宋曲务法、酒务法并重的立法模式区别较大。   此外在量刑基准上,西夏以酒曲价为标准,相较于宋以酒曲量为标准,立法更为合理严谨。但西夏酒曲法量刑承继了 《天盛律令》用刑较重的特点,且将私造曲罪归为与十恶罪相类的重罪,体现了西夏刑罚严酷的特点。   参考文献:   [1] 脱脱,等。 宋史 [M]. 北京: 中华书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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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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