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函
和解函
鉴于本人通过天猫平台于2016年3月24日购买《红动化妆品专营店》(法兰琳卡芦荟水润洗面奶100g)1件金额:49元 订单号:1744981445572328 并因商品宣传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与店发生争议,现本人已和贵店和解并达成一致意见,故本人特此确认:
1.经与贵店协商和解,本人不再对订单产品进行投诉并对贵店撤诉。
2.于贵店和解处理结果:本人不对此产品进行退货,贵店对此事情另外赔偿本人500元整,大写伍佰元整,先行支付金额250元整,贵店收到此和解函另外支付250元整,此次支付付款由支付宝提供。
3.本人承诺
(1)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本和解函告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进行撤诉。
(2)本人就上述商品及与商品相关的一切问题与贵店,贵店的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天猫平台《红动化妆品专营店》(法兰琳卡 芦荟水润洁面膏 100g)再无任何争议,本人不会再就上述商品及与商品相关的一切问题对贵店提起投诉,仲裁,诉讼或任何形式其他争议。
(3)本人保证不对任何第三方透露与上述事宜及和解函有关的任何内容。
4.如本人违反上述任何确认及承诺内容之一的,本人同意退还上述全部款项,并接受其法律责任!
本和解函为本人真实意愿,自本人签字,商家补偿金额《250,已支付250》到账后生效,一旦生效即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收款人(投诉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