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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安全员B证考试资料2015年江苏省安全员B证考试资料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1.安全生产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实践证明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障,是企业安定的基础,是国家兴旺的根基。 2.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2010]23号)。强调做到三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基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 4.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和生产企业之间,从事安全生...

2015年江苏省安全员B证考试资料
2015年江苏省安全员B证考试资料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1.安全生产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实践证明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障,是企业安定的基础,是国家兴旺的根基。 2.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2010]23号)。强调做到三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基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 4.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和生产企业之间,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咨询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包括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以及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的社会法人组织。 5.严格执行法律制度是美、德、新加坡等国的共同特点。 6.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7.我们应从理论、政治、经济、管理和社会影响等不同角度来理解安全生产,从而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多选 8.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指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9.企业负责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单选 11.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定主体,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 12.管理是指管理主体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作用于客体,使其朝着一定的目标发展所进行的活动。 13.管理的基本要素,一,管理的主体,即管理者,二,管理的客体即被管理的对象,三,管理的手段及管理的方式方法,四,管理的目的。 14.安全生产管理通常是指: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决策、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二,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三,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多选 15.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理,一,系统原理,所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作用又相互依赖的部分组合而成,具有特定功能,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体,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是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阶层性,综合性、环境适应性。 二反馈原理,实际管理工作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也就是决策、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执行、再反馈的过程。 三封闭原理,封闭原理是指任何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必须是一个封闭系统,可以采用多级闭环反馈系统。判断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四人本原理,人本原理是指管理,以人为本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同时又是管理的客体,其核心是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 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有:能级原理、动力原理和激励原理。 能级原理是指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级原理。人们常说的人尽其才,各尽所能,责权利的统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级原理。判断题 激励原理是指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6.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17.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是一指对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含高级管理层、农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二形式可多种多样,三每年至少一次。 17.“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被追究责任不放过。四不放过缺一不可。 18.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二,五同时原则要求企业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等,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参加这五个工作环节,且有发言权和否定权。。 19.安全生产管理三大基本措施为:一,安全技术措施,二,安全教育措施,三安全管理措施。 20.安全生产管理中最为缺乏的是安全教育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 21.法的渊源一般是 指形式意义上的、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我国法的渊源主要由各种成文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 2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23.狭义的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带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2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 一,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二,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5.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26.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江苏较大的城市为无锡、徐州、苏州三市。 27.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一具有法的属性,二属于法的范畴,三具有法的普遍性、规范性和法制性的特点,四与法律、法规一样,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五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8.行政规章分为两类: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9.部委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30.法律规范的种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根据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而进行的分类。 31.禁止性规范,就是禁止人们做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法律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严谨、禁止、不得、不许、不准等词来表述。 32.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生效的范围,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33.法律的时间效力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效时间,实效时间和溯及力问题。 34.法律责任是违宪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总称。 35.法律责任的认定,首先是将违法构成的要件作为归责基础。没有违法,就谈不上追究法律责任。有些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只要他不违法,就不能认为其行为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 36.认定法律责任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责任法定原则,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当违法行为发生后,必须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不能向法律责任主体实施和追究法律规定之外的责任,任何责任主体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责任。多选 二,责任自负原则,凡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即只能限于违法者本人,不能株连其亲属或其他人。 三责任平等原则在追究法律责任是应对责任主体,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财产状况等,一律平等地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规避法律责任的特权。 37.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法的规定或因行政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处罚,二是行政处分。 38.行政处罚对执法主体来讲是一种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对被处罚对象而言则是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具有惩罚性的法律责任。 39.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产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七类。 警告不是简单、随便的口头批评。 40.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因其有违法行为而在一定期限内暂行扣押其许可证和执照,使之暂时失去从事该活动资格的处罚。 41.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永久性的取消其许可证和执照,使其不再具有从事该类活动资格的处罚。 42.行政处罚的程序,指处罚主体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和方式。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简易处罚程序、普通处罚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 4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执行当场收缴罚款程序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4.《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5.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7号P58.P73 4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 47.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新增内容: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48.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新增内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9.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重点看第二、三条。 55.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预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5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5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9.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0.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6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62.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63.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证机关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7条的规定对其资质采取如下措施,一,一般事故,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最后一次恢复之日起算,在一年内不得增加资质类别,级资质升级,二,发生较大事故,两年内,不得增加资质类别及资质升级,三,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降低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64.在建工程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建筑施工企业责任,各级招投标部门应立即停止有责任的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参加招投标的 65.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工程项目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通报批评建筑施工企业外,取消其在本考核年度内,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绿色工地,标准化示范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等,参评资格。 一,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员的,三,三类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五项目经理无证上岗脱岗,以及顶岗的。 66.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一发生事故,不组织抢救或擅离职守的二,对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69.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0.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71,建筑施工企业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6条,对其责任人(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作出如下处理:一,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一到两人的,暂扣其一年安全生产合格证,二,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三到五人的,暂扣其2年安全生产合格证,死亡六到九人的,暂扣其3年安全生产合格证。责任人安全生产合格证暂扣其是时间或注销时间自事故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以上所述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一,依法不予延期的,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形式。 第三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 73,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安全生产条件。 74,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具体措施有领证与发证措施,证书发放后的管理措施,安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违反安全生产许可的各项行政处罚措施。 7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有效期满即将来临之际,提前三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76,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提出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7,实际安全生产条件最终归结为人与物两个最基本的元素。 78.国家建设部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质就是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80.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是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衍生出的管理手段,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不同于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评价,最大的特点是对人的安全行为评价和动态监管。 81.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二级,安全生产条件比较完善,三级,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但需要进一步改进,四级,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五级,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符合,评价为四级应停工整顿,评价为五级,应采取措施终止该队伍的施工资格。 82.劳动者在劳动保护方面享有的五项权利,一,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二,向本单位提出关 每一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判断题 104.所有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判断题 10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一,日常检查,二,定期检查,三,专项检查,四,抽查(不包含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多选 106.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判断题 107.事故处理:一,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二,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处重要痕迹、物证,四,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五,事故调查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多选 10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管理职责。判断题 109.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单选题 110.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一,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二,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四,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多选题 11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单选题 1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多选题 113.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判断题 114.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取得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除外),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判断题 115.江苏省新增的特种作业工种有:一,建筑焊工,二,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三,桩机操作工,四,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五,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单选题 1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施工现场有较完整的培训措施,其中包括教师的选派、配备相应的培训教材和培训设施等能够满足教学的需求。判断题 第五章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117.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判断题 11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选择题 119.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三方签字),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多选题 120.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选择题 121.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检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122.开挖深度超过三米(含三米)或者虽未超过三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五米的,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选题 123.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达到规定的标准时,应当常驻施工现场。多选题 12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判断题 125.电梯井门高度应在1.5米至1.8米范围内,电梯井内不超过十米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单选题 12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判断题 127.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规定,登记管理事项包括,一产权备案二安装拆卸告知,三使用登记,和四使用登记注销。 128.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下列情形时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一处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过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多选题 129.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四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130.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判断题 131.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单选题 132.消防安全职责如下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多选题 133.施工工地防火安全管理局提出要求,一,工地应当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二,工地应当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三,工地应当按照总平面图划分消防去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米时,应当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源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四,对各类灭火器材、消防火消火栓及水带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使用效果。五,工地应当禁止吸烟。多选题 134.灭火器配备的要求:一位知名下便于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二,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三,每个场所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四,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第一,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百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火气,二,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米应配置一个合适的灭火器,三,仓库或堆料场内,每组灭火器不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0米。多选题 135.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二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规定。气瓶使用中应保持直立状态。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十米,燃气储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多选题 136.批准动火应当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当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的办法及定责任。 137.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作业的负责人、现场安全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毒有害气体防范知识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的施工作业。 138.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判断题 139.防治大气污染:一,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三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四,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多选题 140.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单选题 一,项目经理既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角色,更是施工现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正确 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每一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正确 三,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正确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二小时后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正确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管理职责。正确 六,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错误 七,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错误 八,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正确 九,施工现场有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措施,不包括教师的选派配备相应的培训教材和培训设施。错误 十,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打扫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错误 十一,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正确 十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正确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D.安全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标志是B.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转。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其中房屋建设工程按照价的 C.2%提取安全费用。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B.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五,江苏省在住建部确定的特种作业工种的基础上增加的工种有A,建筑焊工,B,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C,桩机操作工,E,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司机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C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七,开挖深度超过D,五米(含五米)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 八,电梯井内不超过C.十米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九,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D.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A.施工作业的负责人,B.现场安全人员,C.施工作业人员,D.以上三者进行有毒有害气体防范知识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的施工作业。 一,施工现场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a定期检查b专项检查C抽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下列对事故处理叙述正确的有,A,企业负责人接到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b,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c,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D.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a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b,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c,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E,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A,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b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D,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E,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等主要职责。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b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D,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E,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等主要职责。 六,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b,深基坑工程,c,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E,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 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及管理基本要求有:c,实施工程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D,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检测,E,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八,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D,项目总监理工程师E,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九,工程施工a,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c,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达到国家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时,应当常驻施工现场。 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有a,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中集中堆放,b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c,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D,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E,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案例一,防火 一,建筑施工单位应当A,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D,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E,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施工现场应A,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b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C,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D,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米时应配备有足够养成的消防水源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三,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a每个场所灭火器数量不少于两具,b,灭火器设置在明显位置,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c,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百平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D,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平米配备一个合适的灭火器,E,仓库或堆料场每组灭火器不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0米。 四,施工现场用汽油满足下列要求:A,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有效,c严禁敲打,碰撞,抛掷,滚动气瓶,D,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小于十米,E,燃气储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五,批准动火应当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的办法及定责任。正确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错误 二,根据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事项包括a产权备案,b安装拆卸告知,D使用登记,E,使用登记注销。 三,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下列a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B,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c,经检测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D,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E,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情形时,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四,在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c,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D,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E,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 五,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正确 一,能级原理,动力原理和激励原理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题。正确 二,在实际管理层中,如决策层与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级原理。正确 三,人们常说的人尽其才、各尽所能、责权利的统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级原理。正确 四,b必须是多个封闭系统,c,只能采用一级闭环反馈系统违反封闭原理,不能成为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 五,有关能级原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能级原理是指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c,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长操作层,就体现能级原理,E,人们常说的人尽其才,各尽所能,权责权利的统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级原理 六,人本原理是指管理以人为本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同时又是管理的客体,其核心是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 一,事故主要有以下四种特性: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可预防性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五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1.安全生产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实践证明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障,是企业安定的基础,是国家兴旺的根基。 2.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2010]23号)。强调做到三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基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 4.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和生产企业之间,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咨询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包括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以及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的社会法人组织。 5.严格执行法律制度是美、德、新加坡等国的共同特点。 6.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7.我们应从理论、政治、经济、管理和社会影响等不同角度来理解安全生产,从而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多选 8.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指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9.企业负责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单选 11.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定主体,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 12.管理是指管理主体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作用于客体,使其朝着一定的目标发展所进行的活动。 13.管理的基本要素,一,管理的主体,即管理者,二,管理的客体即被管理的对象,三,管理的手段及管理的方式方法,四,管理的目的。 14.安全生产管理通常是指: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二,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三,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多选 15.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理,一,系统原理,所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作用又相互依赖的部分组合而成,具有特定功能,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体,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是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阶层性,综合性、环境适应性。 二反馈原理,实际管理工作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也就是决策、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执行、再反馈的过程。 三封闭原理,封闭原理是指任何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必须是一个封闭系统,可以采用多级闭环反馈系统。判断题 四人本原理,人本原理是指管理,以人为本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同时又是管理的客体,其核心是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 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有:能级原理、动力原理和激励原理。 能级原理是指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级原理。人们常说的人尽其才,各尽所能,责权利的统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级原理。判断题 激励原理是指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6.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17.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是一指对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含高级管理层、农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二形式可多种多样,三每年至少一次。 17.“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被追究责任不放过。四不放过缺一不可。 18.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二,五同时原则要求企业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等,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参加这五个工作环节,且有发言权和否定权。。 19.安全生产管理三大基本措施为:一,安全技术措施,二,安全教育措施,三安全管理措施。 20.安全生产管理中最为缺乏的是安全教育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 21.法的渊源一般是 指形式意义上的、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我国法的渊源主要由各种成文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 2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23.狭义的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带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2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 一,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二,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5.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26.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江苏较大的城市为无锡、徐州、苏州三市。 27.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一具有法的属性,二属于法的范畴,三具有法的普遍性、规范性和法制性的特点,四与法律、法规一样,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五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8.行政规章分为两类: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9.部委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30.法律规范的种类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根据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而进行的分类。 31.禁止性规范,就是禁止人们做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法律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严谨、禁止、不得、不许、不准等词来表述。 32.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生效的范围,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33.法律的时间效力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效时间,实效时间和溯及力问题。 34.法律责任是违宪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总称。 35.法律责任的认定,首先是将违法构成的要件作为归责基础。没有违法,就谈不上追究法律责任。有些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只要他不违法,就不能认为其行为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 36.认定法律责任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责任法定原则,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当违法行为发生后,必须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不能向法律责任主体实施和追究法律规定之外的责任,任何责任主体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责任。多选 二,责任自负原则,凡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即只能限于违法者本人,不能株连其亲属或其他人。 三责任平等原则在追究法律责任是应对责任主体,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财产状况等,一律平等地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规避法律责任的特权。 37.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法的规定或因行政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处罚,二是行政处分。 38.行政处罚对执法主体来讲是一种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对被处罚对象而言则是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具有惩罚性的法律责任。 39.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产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七类。 警告不是简单、随便的口头批评。 40.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因其有违法行为而在一定期限内暂行扣押其许可证和执照,使之暂时失去从事该活动资格的处罚。 41.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永久性的取消其许可证和执照,使其不再具有从事该类活动资格的处罚。 42.行政处罚的程序,指处罚主体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和方式。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简易处罚程序、普通处罚程序、听证程序和执行程序。 4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执行当场收缴罚款程序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4.《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5.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7号P58.P73 4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 47.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新增内容: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48.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新增内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9.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重点看第二、三条。 55.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预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5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5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9.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0.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6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62.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63.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证机关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7条的规定对其资质采取如下措施,一,一般事故,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最后一次恢复之日起算,在一年内不得增加资质类别,级资质升级,二,发生较大事故,两年内,不得增加资质类别及资质升级,三,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降低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64.在建工程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建筑施工企业责任,各级招投标部门应立即停止有责任的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参加招投标的 65.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工程项目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通报批评建筑施工企业外,取消其在本考核年度内,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绿色工地,标准化示范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等,参评资格。 一,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员的,三,三类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五项目经理无证上岗脱岗,以及顶岗的。 66.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一发生事故,不组织抢救或擅离职守的二,对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69.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0.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71,建筑施工企业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6条,对其责任人(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作出如下处理:一,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一到两人的,暂扣其一年安全生产合格证,二,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三到五人的,暂扣其2年安全生产合格证,死亡六到九人的,暂扣其3年安全生产合格证。责任人安全生产合格证暂扣其是时间或注销时间自事故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以上所述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一,依法不予延期的,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形式。 第三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 73,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安全生产条件。 74,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具体措施有领证与发证措施,证书发放后的管理措施,安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违反安全生产许可的各项行政处罚措施。 7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有效期满即将来临之际,提前三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76,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提出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7,实际安全生产条件最终归结为人与物两个最基本的元素。 78.国家建设部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质就是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80.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是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衍生出的管理手段,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不同于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评价,最大的特点是对人的安全行为评价和动态监管。 81.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二级,安全生产条件比较完善,三级,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但需要进一步改进,四级,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五级,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符合,评价为四级应停工整顿,评价为五级,应采取措施终止该队伍的施工资格。 82.劳动者在劳动保护方面享有的五项权利,一,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二,向本单位提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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