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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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1. 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场所,宿舍房间及物品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和管理,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配。
2.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公司以外人员或亲友。
3.每宿舍应由住宿人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灰尘。
4.应爱护公司配发住宿设施、物品。应做到:设施、物品、电器责任到人,如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5.个人物品、被褥码放整齐,床铺上下整齐无杂物,用具保持清洁卫生,衣物洗涤后按指定位置晾晒,墙壁或橱柜上避免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保持墙壁的清洁整齐。
6.养成文明、良好的卫生习惯,将垃圾集中倾倒于指定地点,不得从楼上或在宿舍区域抛弃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和倒水。
7. 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住宿。
8. 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为预防火灾,宿舍区内禁止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炉具、电褥子,禁止超负荷用电,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严禁在宿舍区储存和燃放烟花鞭炮。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或其他不良、不当行为。
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1)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2)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3)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12.员工离职即终止宿舍使用权,应于离职之日起三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生活用品、抽屉、更衣柜等进行清理,及时完整交齐桌、柜钥匙,由综合部进行验收。
13. 本规定所列事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元。
本规定自起开始执行。
行政部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