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驾校培训招生)律师拟定版
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工程中介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为甲方的驾校培训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并作为甲方招生报名渠道之一,为甲方输送学员。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驾校培训宣传推广所需材料,包括实体和非实体的。
3、双方应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驾校培训招生、推广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 培训费用及佣金支付:
1、乙方为甲方代收学员驾校培训学费 元/人,实缴甲方 元/人(双方必须保守双方合作商业机密,口径一致,不得对学员透露任何合作差价事宜,如违反此约定违约方承担全责),此费用应包括学员在培训期内所有与教学、考试有关的费用。
2、合作期间,上述实缴甲方学员驾校培训学费 元/人,在乙方招收学员在甲方出登记备案后,每周五统计,每周一结算上周培训学费,乙方不得拖延,培训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第三条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2、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上述驾校培训等类似业务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3、甲方有义务就驾驶培训之业务与乙方保持紧密沟通,若双方合作所产生费用变动或业务调整等,务必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以补充协议为准,不得单方调整。
4、双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泄露驾校招生、推广、培训等相关工作的商业机密。
5、乙方须规范员工素质,确保通过合法方式招生,不得存在虚假宣传等损害学员利益的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