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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XX乡群众来访登记表 主任: 接待人: 关于退休干部反映街道卫生问题的答复 马庆祥同志: 关于接到你们反映的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质量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了解,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问题是因镇周边沙场引起,今后我们将派专门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责令相关单位及部门立即整改。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5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2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反映侯东风问题的答复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接到县委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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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XX乡群众来访登记表 主任: 接待人: 关于退休干部反映街道卫生问题的答复 马庆祥同志: 关于接到你们反映的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质量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了解,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问题是因镇周边沙场引起,今后我们将派专门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责令相关单位及部门立即整改。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5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2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反映侯东风问题的答复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接到县委第12号批办件,我局高度重视上访信中所反映的 问题,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 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关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侯东风贪污受贿的一些问题。 二、基本情况 侯东风,男,汉族,1963年9月生,系郑保屯镇郑保屯村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12月入党,1980年12月参加教育工作,现任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三、调查办理情况 经查实,郑保屯镇学管会自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截留学生经费263525.28元,虚报支出67827.92元。 侯东风身为郑保屯学管会总校长,对于郑保屯镇学管会出现的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山东省《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会2010年11月26日研究决定,免去侯东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徐桂芳同志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县信访局: 接到夏信访查交字【2011】0402号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徐桂芳反映其女付营为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要求照顾。 二、基本情况 徐桂芳,女,白马湖镇付庄村人。其女付营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几年前,徐桂芳之夫置其母女于不顾,携一女子离家,至今未归。目前,母女二人生活比较困难。 三、调查办理情况 就所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责成白马湖镇学管会为其女提供免费入学的机会,尽快安排其女入学。白马湖镇学管会立即派专人到其家中,安排其女入学事宜。但其女为重度瘫痪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入学就读。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15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反映东李镇贺屯小学原校长谷明星有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李镇贺屯小学,通过走访及和部分教师座谈等形式展开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谷明星,男,原为东李镇贺屯小学校长,因工作需要2010年7月调到东李镇学管会任职。 二、市长信箱所反映谷明星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通过和信访人贺同良谈话,贺同良否认有过上访情况,确定上访系他人冒名所为。 2、信中反映谷明星在任校长期间将学校高配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部,据为私有,学校多次索要不肯归还问题 经查,情况是:学校确实有高配电脑两台,其中一台由人大副主任主任贺心玉捐赠,一台由教育局统一配置。2008年为配合学校工作,曾购置一部数码相机。2009年暑假期间,因山东省校舍管理平台需危改录入,白天网络忙,谷明星曾把其中一台电脑带回家中,晚上加班工作。为防止相机假期丢失,将相机一并带回家中暂管,因此造成了误会。暑假过后,谷明星便把电脑和相机带回学校,现两台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均存放于贺屯小学校长办公室。不存在据为己有,学 校多次索要不肯归还的情况。 3、信中反映对教师打击报复,多方反映未见效果问题 经查,不属实。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已经责成东李镇学管会督促该同志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求东李镇学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安全,严格学校财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坚决杜绝公物私用的情况。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4月17日 关于反映东李镇学管会总校长刘承云有关问题的 调查办理情况汇报 接到苗县长批示的函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赴东李镇学管会,对所反映的问题,通过查阅资金账目及和教师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承云,男,48岁,2004年5月至今任东李镇学管会总校长。 二、市长信箱所反映刘承云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通过和信访人于新佳谈话,于新佳否认有过上访情况,确定上访系他人冒名所为。 2、信中反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作威作福问题 经查,不属实。学校资金由教育局结算中心统管,资金开支全部由学校自己掌握。通过查阅资金账目,该同志不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情况;通过与该镇部分教师座谈,教师们均给予该同志很高评价;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该同志任总校长以来该镇教育工作比较突出。 3、信中反映用人唯亲问题 经查,情况是:关于学校人事任免的问题,学管会在人才选拔上都是经过民主测评的方式实现的。根本不存在用人唯亲的情况。 4、信中反映经商办厂问题 经查,不属实。 5、信中反映不务正业,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的问题 经查,情况是:为了给离家较远的教师提供便利,学校建有自己的教师伙房,为这一部分教师提供午饭,每人每月二十元的伙食费,刘承云也在伙房就餐,不存在不务正业,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的问题。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已经责成东李镇学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财务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严于律己、身正为范,在全镇教师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4月17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18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别俊英同志反映其转正问题的调查汇报 关于我县原民办教师别俊英同志反映其转正一事,县信访局副局长王鹏和徐梦磊、王金俭同志协同教育局副局长梁海波、周忠理,南城学管会原总校长张忠诚、会计刘春山,原朱庙乡教办会计侯玉树,与别俊英及其丈夫进行了座谈,核实了有关情况。现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要求为其办理民办教师转正手续。 二、基本情况 别俊英,女,今年57岁,南城镇北大刘庄村人。原为民办教师,因1984年全县民办教师统一考试时,不合格被辞退。后又顶替他人代课,任教时间多年,但有间断。 三、相关政策 2002年,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德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下发了德政办[2002]14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文件中规定,办理民办教师转正手续的范围是:截止1985年9月30日登记在编、并持有原省教委统一印制的任教证书的民办教师。 同年,市里为照顾长期坚持在教育岗位,但没有任教证书的民办教师,又扩大了转正范围。规定转正条件为:1985年9月至2002年持续任教,以工资表为准,且工资必须包括国拨部分。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进行统一鉴定确认。 四、调查情况 上世纪70年代起至1984年,在原朱庙乡任民办教师,1984年县里对民办教师进行了统一考试,该同志考试不合格被辞退。1986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30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王玉贞同志反映幼师待遇问题的 调查处理汇报 县信访局: 对于王玉贞同志反映的幼师待遇问题,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要求解决幼师待遇问题。 二、基本情况 王玉贞,女,1958年5月生,夏津县南城镇地寺人。该同志自1981年至1985年任民办教师,1985年后在本村当幼儿教师。 三、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幼儿教师问题,国家、省、市、县都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我们没有政策依据来落实幼师待遇问题。鉴于王玉贞同志的生活困难情况,建议今后对其生活多加关注,择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5月3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张福利同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 银城街道郭寨中学教师张福利多年来一直反映其个人工作问题,始终没有结果。近来,又多次上访反映情况。自接到县委转来的群众案件交办单后,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通过查阅人事局、教育局相关档案,与知情人原人事局局长杜明忠、原教育局分管政工副局长仉国治、原教育局政工股长李国达等同志进行了座谈了解,现将调查了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福利,男,1947年出生,银城街道陈庄村人,现为银城街道郭寨中学退休教师。1980年7月至1985年在夏津一中工作,1985年10月至1996年12月在原后屯乡联中工作,1997年1月调郭寨中学工作,2009年7月份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该同志因为个人结扎手术后遗症,多方求医治疗未能痊愈,花费了大量药费。同时,几年来其家属卧病在床,药费负担很重,家庭相当困难。 二、调查情况 1980年,该同志德州师专毕业后,分配到夏津一中工作。1982年,根据国家政策,做了结扎手术,手术后留下了腰疼、腹坠等后遗症。为此,该同志多次同单位交涉。期间,因为家庭纠纷,其母亲及兄弟姐妹多次到学校找该同志闹事,造成很大影响,该同志无法正常工作。既而该同志申请调离一中,校方表示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5月8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季云兰同志反映民师待遇问题的 调查处理汇报 县信访局: 对于季云兰同志反映的民师待遇问题,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要求解决民师待遇。 二、基本情况 季云兰,女,汉族,1956年9月出生。1977年8月始任民办教师,先后在新盛店镇季庄小学(77.8-97-8)、新盛店小学(97.8-2001.8)、陈寨小学(2001.8-2004.11)任教。1996年9月经上级批准,被新盛店镇政府录用为城镇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工,成为新盛店镇政府正式职工,工资执行镇政府人员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由教育代发。当时因工作需要,镇政府领导安排该同志仍在教育从事教学工作,属镇政府人员但在教育从事教学工作的另外还有3人。2004年11月份在新盛店镇政府加强财源建设深化配套改革中,该同志因无编制被镇政府辞退。 在2002年全市开展民师转正工作时,市里明确要求凡办理招工手续的原民办教师,已是国家正式职工,不在民办教师转正范围,因该同志招工,不符合转正条件。 三、调查办理情况 鉴于该同志生活极其困难,2008年5月新盛店政府和教育局协商为其办理了职工退养(标准按民师退养待遇执行,月工资990元)。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5月8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王月林同志反映民师待遇问题的 调查处理汇报 县信访局: 对于王月林同志反映的民师待遇问题,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要求解决民师待遇。 二、基本情况 王月林,女,1950年9月生,夏津县白马湖镇屯里村人。该同志自1966年至1984年在祁庄村任民办教师,1984年后在祁庄任乡办教师至2003年离岗。 三、未转正原因 对于王月林没有转正的原因,我们协同白马湖镇政府和白马湖镇学管会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王月林在1984年没有参加民师统一考试,故被取消民办教师资格。该同志在省教育厅没有备案,也没有获得省颁发的民办教师任教证书。因此,其不符合条件,一直没有转正。 四、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02】14号)文件精神,王月林同志所反映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没有相关处理政策。该同志要求为其解决民师待遇的事实无法实现。鉴于该同志生活极其困难,教育局协同白马湖镇政府为其办理了低保。于2010年春节,教育局为其解决了1000元的生活困难救济。建议今后对其生活多加关注,择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关于马金兰同志要求调整民办教师退养费的 调查处理汇报 县信访局: 自2006年下半年我县调资以来,我县民办退养教师马金兰多次来县并到省、市上访,要求为其调整退养费。教育局高度重视,由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此事。本着对退养教师负责的态度,我局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同时,协调其所在乡镇学管会对其进行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该同志表示不再上访。 德政发【2002】14号文件关于民办教师退养工作的规定:“办理退养手续的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标准按现任的教师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下公办教师工资发放,不再享受以后公办教师的调整工资政策,退养补助费从退养之日起执行,按月发放,直至去世为止。”根据该文件规定,民办教师退养手续的办理需经个人申报,县教育、人事部门初查,市教育、人事部门审查审批。该政策是德州市制定的统一政策,我县政府已按该政策执行落实民办教师退养工作。鉴于以上情况,教育局认为,民办教师退养费调整应按照德政发【2002】14号文件执行。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5月22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5月22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关于徐秀荣等民办教师要求调整退养费的 调查处理汇报 县信访局: 自2006年下半年我县调资以来,我县徐秀荣等60余名民办退养教师多次来县上访,要求为其调整退养费。近一段时间,他们又同陵县、聊城、菏泽等其他地区人员到省、市上访。教育局本着对退养教师负责的态度,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认真查阅上级相关文件,悉心解释有关政策。 3月5日上午,我县公开接访,他们反映武城县民办退养教师调整了退养费,教育局立即联系武城等其他县市了解情况,并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1、武城及其他县市的民办教师退养费均未调整。 2、德政发【2002】14号文件关于民办教师退养工作的规定原文如下:“办理退养手续的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标准按现任的教师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下公办教师工资发放,不再享受以后公办教师的调整工资政策,退养补助费从退养之日起执行,按月发放,直至去世为止。”根据该文件规定,民办教师退养手续的办理需经个人申报,县教育、人事部门初查,市教育、人事部门审查审批。该政策是德州市制定的统一政策,我县政府已按该政策执行落实民办教师退养工作。 鉴于以上情况,教育局党委认为,民办教师退养费调整应按照德政发【2002】14号文件执行。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5月22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6月18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力度,遏制不良风气的蔓延。 这次对反映的王鑫、王兰华、王红英、朱琳几位教师的调查主要通过深入课堂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同事谈话、与本人谈话、与部分学生学生家长电话核实等形式展开,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王鑫违规举办拉丁舞培训班的问题: 王鑫系实验小学美术教师。6月30日下午,我们组织人员对王鑫所任班级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确有几个学生跟随王鑫老师培训,经同王鑫本人谈话,据说是她父母和表妹举办的培训班,因其近期和丈夫离婚,现暂居住在父母家,同情于父母的辛苦,经常帮忙做些培训的辅助工作。学校认为王鑫老师确实参与了拉丁舞培训班的培训工作,并且有动员学生参加的嫌疑,根据学校的相关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对王鑫进行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责令其立即停止参与一切违规举办培训活动,停职检查2个月,深刻认识错误。停职期间停发工资。 2、关于 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数学20以内加减练习题小学一年级数学20以内练习题小学一年级上册语文教学计划人教版一年级上册语文教学计划新人教版一年级上册语文教学计划 梅老师娘俩诱导学生上辅导班的问题: 实验小学没有姓梅的教师,经对一年级的初步调查没有发现教师有教师办辅导班的情况。 3、关于朱林介绍幼儿到牛津英语小课堂补课的问题: 朱琳系胜利希望小学教师。6月30日下午,我们首先从所教班级(大二)幼儿中随意抽取曲一帆、门主柯、孔德志等30名幼儿进行调查,发现朱林从未向幼儿介绍过牛津英语补课小课堂,且所教班级没有一人在牛津英语小课堂接受辅导;其次调查同班教师李莉、张 莹两位老师,同事们一直认为朱林老师介绍孩子到牛津英语小课堂补课一事纯属捏造,绝非事实;最后与朱琳本人谈话,朱琳个人认为介绍孩子到牛津英语小课堂补课一事纯属诬陷,如果此事与本人有关,当事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4、关于王兰华、王洪英收费办班的问题: 6月30日下午,随即召开校委会和部分教师代表会,经调查核实,王兰华、王洪英两位教师确实存在着收费办班的行为。根据学校的相关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对两位进行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责令其立即停止参与一切违规举办培训活动,停职检查2个月,深刻认识错误。停职期间停发工资。 为了防微杜渐,教育局将成立监察组,在暑假期间对全体教师进行明察暗访,并向家长和群众公开举报电话,如有违纪现象,绝不姑息迁就。 三、整改措施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1.抓好学习教育,认真解决思想问题。利用政治活动时间,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整治“三乱”活动,努力形成积极抵制不良风气的有利的舆论氛围。 2.树立正面典型,开展新时期师德形象研讨活动。通过座谈会、读书会、演讲会、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交流会、辩论会等活动,使之深刻体会到教师职业最需要什么?教师教学最需要什么?教师教育最需要什么?教师人生最需要什么?教书育人的职责,从而在自己的岗位上无私奉献,自觉抵制“三乱”行为。 3.教育局与校长,学校与教师签署责任状。每一位校长、教师做出承诺,立足本职,信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坚决抵制乱收费,从而加强教育局对学校、教师的约束力度。 4.加强监督机制,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设立公开举报信箱,动员社会积极举报“三乱”问题。同时,聘请各行业人士做行风建设监督员,并向他们颁发证书,定期向他们了解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教师各项活动臵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让“三乱”行为无处藏身。 5.领导亲自挂帅,实行班子成员责任包片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在重点时间,对重点学科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加大责任处罚。对违纪教师给予行政处分,调离教学第一线,做待岗处理,取消违纪教师三年内各种评先选优资格及职称评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夏津县教育局 2011年7月1日 XX乡群众来访登记表 主任: 接待人: 关于退休干部反映街道卫生问题的答复 马庆祥同志: 关于接到你们反映的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质量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了解,龙塘街道卫生及空气问题是因镇周边沙场引起,今后我们将派专门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责令相关单位及部门立即整改。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5日 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011年4月2日 领导组长: 监督组长: 经办人: 夏津县教育局 关于反映侯东风问题的答复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接到县委第12号批办件,我局高度重视上访信中所反映的 问题,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就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 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关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侯东风贪污受贿的一些问题。 二、基本情况 侯东风,男,汉族,1963年9月生,系郑保屯镇郑保屯村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12月入党,1980年12月参加教育工作,现任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三、调查办理情况 经查实,郑保屯镇学管会自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截留学生经费263525.28元,虚报支出67827.92元。 侯东风身为郑保屯学管会总校长,对于郑保屯镇学管会出现的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山东省《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处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会2010年11月26日研究决定,免去侯东风郑保屯镇学管会总校长职务。 夏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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