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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PPT课件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近年屡见不鲜的摔倒老人诬陷扶人者案例,让有责任感的人成为绑架嫌犯,甚至让9岁的孩子在扶起摔倒老人时被诬陷,折射出社会层面的道德滑坡。与劫持人质这起偶然事件相比,其背后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缺失、道德的滑坡,才是更加令人难以承受的社会之痛!大学生法盲的尴尬 前期,永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大学生王永强逮捕。这位因另有新欢而将原女友毒杀的大学生在被捕后居然还天真地问民警:“我已经交代,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而早些时候发生的震惊全国的“伤熊事件”的清华大学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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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近年屡见不鲜的摔倒老人诬陷扶人者案例,让有责任感的人成为绑架嫌犯,甚至让9岁的孩子在扶起摔倒老人时被诬陷,折射出社会层面的道德滑坡。与劫持人质这起偶然事件相比,其背后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缺失、道德的滑坡,才是更加令人难以承受的社会之痛!大学生法盲的尴尬 前期,永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大学生王永强逮捕。这位因另有新欢而将原女友毒杀的大学生在被捕后居然还天真地问民警:“我已经交代,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而早些时候发生的震惊全国的“伤熊事件”的清华大学的大学生刘海洋面对民警的审问时也说:“我觉得好奇……不是存心想伤害它或怎么着……”这种对法律的麻木无知无不令人震惊。 杀人就要赔命,伤害珍稀动物就要触犯法律。大学生连这种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惊诧之余,我们不难看出目前在青少年中普及法治教育还存在着一些滞后的问题。 某大学一学生黄某,看到公寓里的7000余名大学生无处投信,便自制了“爱心邮箱”定点收信,为同学们跑腿送信,不过每封信加收0.2元“路费”。此项服务深受同学欢迎,一方面同学可以较低的费用,解决自己无处投信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能给黄某带来不错的收入,可谓一举两得。 北京某高校女生宿舍1号楼有些异常,女生处处小心翼翼,尤其是319宿舍。原因是对面男生楼的一个寝室里有一架高倍望远镜,并且直指319宿舍,319宿舍女生的一举一动都被这些男生尽收眼底。319女生向男生交涉,男生声称自己没有偷看女生,自己的望远镜如何放置,女生没有权利干涉。但319宿舍的女生由于望远镜的威胁,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讨论 黄某的勤工助学行为是否正当? 319寝室的女生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条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的业务。代办人员办理邮政业务时,适用本法关于邮政工作人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大学生为何要学法律 同学语录: 总感觉法律离自己非常遥远,法律与我何干?学法干什么?不犯法就行。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要想不被欺,只能靠武力。 当面对物质的诱惑,你会不会产生据为己有的欲望;当面对鲜艳的刺激,你会不会不能抑制青春的冲动;当面对暴力,你会不会手足无措;当面对挑衅,你会不会付诸武力;当面对侮辱,你是否会忍辱偷生;当面对伤害,你会不会束手无策……作为跨世纪的大学生,面对纷繁芜杂的社会,不应该是“惶惶欲何之”的弱者。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大学生应该懂得用法律、纪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自己的行为;懂得合法合理、适时适度处理大学学习阶段的问题;知道用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请大家思考讨论,如果我们生存的社会没有法律,那么会出现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大学生为何要学法律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意义 首先,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我们健康成长的需要。 其次,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依法就业创业的需要。 再次,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最后,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需要。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发展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节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第四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学内容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洛克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发展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廌(zhi)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汉字“法”,仍意指“平”、“正”、“直”和“公正裁判”,含实体和程序两种含义。律 “律”,“均布也”。 一种说法是“律”指界限、规矩、行列,后来具有固定不变、规范、准绳之义; 另一种说法是“律”本义表示手握笔写字的状态,春秋以后,法律开始用毛笔抄写在竹简上,这种抄写有法律的竹简就称为“律”。 “法”强调平、正、直“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法”与“律”连用——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初步结论:①国家判断人们行为的是非曲直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法)②体现国家判断人们行为的是非曲直标准的人人必须遵守的文件(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一)法律的本质案例 195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布朗案中裁判将黑人与白人分隔于不同学校的做法违宪。南方诸州对此法律抵触情绪很大。1957年,阿肯色州法院判决9名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就读,但该州州长动用当地国民警卫队封锁学校,就是不让黑人孩子和白人孩子在一起。最后,艾森豪威尔总统调动美国精锐的101空降师进入该州首府,压制了国民警卫队,最终这9个学生在飞机坦克的武装护卫下顺利入学。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法律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二)法律的特征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才存在的特殊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汉莫拉比法典法律的产生 在原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而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范是风俗和习惯。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阶级出现,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就逐渐形成了,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就相伴而生了。 中国:最早的法<禹刑> 古巴比伦:<汉莫拉比法典>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奴隶制法律1、奴隶制法的产生1)、经济原因: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的出现;产品交换;私有制产生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人的出现2)、阶级原因:奴隶主与奴隶两大对立阶级出现;阶级关系取代血缘关系3)、文化原因:文字的出现及其广泛使用☆古典奴隶制法(古希腊、古罗马为代表)与古东方奴隶制法(古巴比伦、印度、中国为代表)的区别汉谟拉比法典——“世界上最早、最系统、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果一个人伤了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一个人折了贵族的手足,还折其手足”,但”如果贵族阶级的人打了贵族出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合505克)。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则要遭割耳。” 封建制法律1、封建制法的基本特征 1)、确认和维护封建主阶层对土地的占有,维护封建地主与农民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 2)、法自君出; 3)、公开确认和维护等级特权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4)、刑罚残酷,野蛮擅断。2、中国封建制法和西欧封建制法的区别1)、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是否出现于封建社会内部不同;2)、封建等级特权制度的表现不尽相同;3)、法的渊源不尽相同;4)、法律的指导思想不同。资本主义法律1、资本主义法的产生——资本主义法权关系产生于封建社会中后期*罗马法的复兴: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从此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学者采用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2、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法系的概念: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大陆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英美法系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体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③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2)、确认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三权分立制度等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成文法;不成文法) 第二、法典编纂传统不同(公法私法;衡平法普通法) 第三、法律结构不同 第四、法律适用传统不同(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 第五、诉讼程序不同 第六、职业教育传统不同 社会主义法律本质——首先,反映工人阶级的意志;其次,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也反映了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要求祖国统一的愿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只有在自己的先锋队的领导下,用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起来,才能形成统一的有组织的力量,并使自己的意志正确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特点:(一)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二)国家意志性与高度科学性的统一(三)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1、从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2、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应,是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运行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提出立法议案公布法律通过法律草案审议法律草案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制定——立法四个环节(四)法律遵守——守法(二)法律执行——执法(三)法律适用——司法(一)法律制定——立法 1.定义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2.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 法的制定机关 法的称谓 效力等级 举例 全国人大 宪法 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 《宪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律 效力仅低于宪法 《刑法》《婚姻法》 国务院 行政法规 效力仅低于法律 《长城保护条例》 国务院各部委 部门规章 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大 地方性法规 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针对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北京市信访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效力低于同级地方性法规 《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自治区、州、县) 自治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效力低于法律 《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行政执法的部门 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 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 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二)法律执行——执法河南服毒女车主称半年被罚快20万:还让人活不  地处河南最东部的永城市毗邻安徽、江苏、山东三省,是连接四省的交通要道。货车司机反映,这里是有名的三多:执法人员多、罚款金额多、罚款花样多。 因不堪忍受当地路政和运政部门的“屡次罚款”,11月14日,女车主刘温丽喝下了农药。“买了月票/年票还要罚款”,“半年被罚近20万”,“数百万罚金流向何处”……都是这起全国性新闻事件的关键词。 已在永城跑了6~7年运输的车主曹军(化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这些收据里,有些是当时货车被抓之后开的,有些是提前联系开好的,它们就相当于‘买路钱’。有了它,这个月运政和路政再拦你,就默认‘见票放行’了。”但曹军同时强调:“这只是一个‘潜规则’,遇到好说话的可以,遇到领导较真的,你一样得受罚。”   而在刘温丽眼里,每月向两家主管部门“上供”3000多元,已经算是买了个保险。“这钱我认了,但给他们看票了,还坚持罚钱,是不给我留活路。” 据资深车主曹军观察,今年以来,买月票、年票在永城当地,已经越来越不保险了。“每月额外罚款也要缴两三千,这还是‘关系价’。”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手下有4辆车,按每辆车每月纯利润1万多元计算,付给运政、路管部门的罚款就要占去四五千元。“认识人的车主,1万的罚款能通融到6000,‘跑精了’的车主被抓了,甩个几百给他们拿去吃饭、抽烟,一个月(罚款)用不上一两千。” 治超队伍经费依靠罚款   距离永城市区六七公里处的高庄超限检测站,是运政部门设立的,货车司机们对其反应强烈。记者乘坐一辆超载货车到此体验发现,只要交200元罚款,超载车即可继续上路行驶。货车司机介绍,超限检测站一直是这么做的。   据知情人介绍,路政和运政执法人员经费多是从罚款中出,“罚100块钱,返(还)给(执法人员)70块钱好处费,(合)一块,然后决定怎么分”。   货车维权司机王金伍曾对永城的公路管理状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他说,类似的问题比较普遍。治理超限人员队伍庞大,一些县治超队伍过百人。经费来源靠罚款返款,单位福利待遇也要靠罚款。(三)法律适用——司法 法律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1.司法的主体:人民法院-----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监督权 2.司法公正的意义: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的保障从李某某案看我国司法独立李某某,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与梦鸽之子,曾留学美国。2011年9月发生打人事件后被教养,2012年9月19日解除教养,改名李冠丰。但5个月后,竟又因涉嫌轮奸案被刑事拘留。一起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李某某案涉及星二代、劳动教养、教育制度等种种“关键词”而成为焦点话题。社会舆论中有一股强大的情绪,那就是要重判李天一,本案成为公众对社会不公宣泄意见的靶子。 李天一案让我们看到,影响或试图影响司法判决的因素在中国是如此之多。行政权力曾经影响过它,现在也有他的残余势力。现在社会舆论从另一影响司法判决和公正的力量。无论面对行政权力,还是面对舆论法院都应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查明案情,公正裁判,真正做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职能。 人民日报评李某某母亲梦鸽:伟大母爱当是放手 围绕案情的关注、争论,始终伴随一位母亲的奔波。孩子违反法律与人性,理应受到制裁。正确的舐犊之情,不在帮孩子逃避惩罚,而是以爱的力量,让他重回正路。社会人,注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谁都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谁也不能例外。伟大的母爱,当是放手。(来源:人民网-娱乐频道)(四)法律遵守———守法 1.守法的含义: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2.守法的两个方面: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3.守法的主体:一切组织和个人。 《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县或市辖区 市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级两审终审制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第三节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武汉青年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2003年3月18日晚,孙自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大声叫喊求助,引起救治站护工的不满,遂指使救治站病友对孙群殴。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引言“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 三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违宪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行政处罚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结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无权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否则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孙志刚案的结局:12名加害人中,1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1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1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3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6名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判玩忽职守罪,分别获刑2至3年。“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 孙志刚家属:获国家赔偿 2003年8月10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  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修订程序上: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依法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国体: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方式,或者说是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体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三)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保证少数民族当家做主,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发展、民族团结。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四)我国宪法确立的进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 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决定着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合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国家制度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宪法相关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 《立法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内容最根本效力最高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二)民法商法 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 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 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案例:15岁女孩买手机行为是否有效? 今年年初,正在念初三的15岁的小莉(化名)用积攒下来的压岁钱2000元,淘宝了一部小米手机,但没用多久,手机却因主板出现故障而无法使用。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年仅15岁的小莉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她在购机时能够对手机的品牌、外观等进行选择,但却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即手机的通话费、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费等无法作出相应的预见,故法院认为小莉购机确系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两部分: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预算法》、《审计法》、《价格法》等(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 我国现行的社会法 《劳动法》、《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1、犯罪的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2、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构成该犯罪行为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3、排除犯罪的事由 (1)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4、故意犯罪的形态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5、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主体共同故意犯罪。 1、刑罚体系 (1)主刑 (2)附加刑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1)主刑的种类 ①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②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③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 ④无期徒刑; ⑤死刑。 (2)附加刑的种类 ①罚金; ②剥夺政治权利; ③没收财产; ④驱逐出境(仅针对犯罪的外国人)。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2)附加刑的种类 ①罚金; ②剥夺政治权利; ③没收财产; ④驱逐出境(仅针对犯罪的外国人)。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包括诉讼法与非诉程序法。 诉讼法是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 (一)诉讼法 诉讼法的概念: 诉讼法亦称程序法,是国家制定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总类:诉讼的专门机关: 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 诉讼法的共有原则 1、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4、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的原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二)非诉讼程序法 非诉讼程序法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交给非司法机构审理的一种制度。包括仲裁法、调解法等。 非诉讼法的特点是:1、以自愿为前提。仲裁、调解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2、主体必须有第三方。除双方当事人外,必须有第三方进行公断。3、灵活便利。仲裁、调解及时、便捷的解决矛盾纠纷,是促进和谐的重要手段。4、仲裁裁决、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凝聚思想共识的法治航标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见着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科学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全面守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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