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140.75
H 4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6479—2000
neq ISO 329-2:1997
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Seamless steel tubes for high-pressure
for chemical fertilizer equipments
代替GB 6479--1986
2000-10-25发布 2001-09-01实施
国 家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1
前 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9329—2:1997《压力容器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
2部分:规定高温性能的碳素钢和合金钢》。
本标准的钢管尺寸允许偏差、弯曲度、压扁变形系数等指标严于国际标准,力学性
能指标与国际标准相当。
与前版标准相比,本标准在以下条文进行了修订。
1.修改了尺寸允许偏差指标;取消了原表1,尺寸规格改为引用GB/T 17395—1998
中的表1。
2.增加了12SiMoVNb牌号,并对各牌号中磷、硫元素含量作了修改。
3.对钢管的交货状态作了补充。
4.增加了用漏磁探伤代替液压试验条款,取消了用超声波探伤代替液压试验条款。
5.取消了外径大于400 mm以上钢管做压扁试验的规定。
6.增加了用钢锭轧制的钢管低倍检验要求及用连铸坯和钢锭轧制的钢管非金属夹
杂物检验要求。
7.对超声波检验级别做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6479—1986?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
本标准由国家冶金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成都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志民、佟长福、邬克平、徐咏梅、封文华。 .
本标准1986年6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
书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化肥设备和管道用优质碳素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无缝钢管。也
用于其他化工设备等用途。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
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11-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198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量
GB/T 223.19-198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199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198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
2
GB/T223.40-198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离子交换分离-氯磺粉S光度法测定铌量
GB/T223.43-199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钨量的测定
GB/T223.58-1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223.59-1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8-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223.69-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226-19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浸检验法
GB/T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法
GB/T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241-1990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242-1997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246-199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1979-1980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2102-1988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4336-1984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5777—19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7735—199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10561—1989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GB/T 12606—1999 钢管漏磁探伤方法
GB/T 17395—1998 无缝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7505—1998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YB/T 5137—1998 高压用无缝钢管圆管坯
3 尺寸、外形及重量
3.1 外径和壁厚
3.1.1 钢管的外径为14~426 mm,壁厚不大于45 mm,具体规格见GB/T 17395—1998
中表1。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GB/T 17395—1998中表1规
定以外规格的钢管。
3.1.2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3
表1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允 许 偏 差
钢管种类
钢管尺寸
mm 普通级 高 级
≤159 ±1.O%
(最小值为±O.5 mm)
±0.75%
(最小值为±O.3 mm)
外径
D
>159 ±1.O% ±O.90%
热轧(挤压)
钢管
壁厚
S
≤20
>20
+15%
-10%
+12.5%
-10.O%
±10%
±10%
外径
D
14~30
>30~50
>50
±0.20 mm
±0.30 mm
±0.75%
±0.15 mm
±O.25 mm
±O.6%
≤3.0
+12.5%
-10% ±10%
冷拔(轧)
钢管
壁厚
S >3.0 ±10% ±7.5%
注:热扩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为±1.0%,壁厚允许偏差为±15%
当需方未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
合普通级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生产表1规定以外尺寸允许
偏差的钢管。
3.2 长度
3.2.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 000~12 000 mm。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交付不超过该批钢管交货总重量 5%的长度不小于 3 000 mm
的短尺钢管。
3.2.2定尺和倍尺长度
钢管的定尺长度和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 200+ mm。
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述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外径≤159 mm ⋯⋯⋯⋯⋯⋯⋯⋯⋯⋯⋯⋯⋯⋯⋯⋯⋯⋯⋯⋯⋯5~10 mm;
外径>159 mm⋯⋯⋯⋯⋯⋯⋯⋯⋯⋯⋯⋯⋯⋯⋯⋯⋯⋯⋯⋯⋯⋯10~15 mm。
3.3 弯曲度
钢管的弯曲度应不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 mm⋯⋯⋯⋯⋯⋯⋯⋯⋯⋯⋯⋯⋯⋯⋯⋯⋯⋯⋯⋯⋯⋯1.5 mm/m;
壁厚>15~30 mm ⋯⋯⋯⋯⋯⋯⋯⋯⋯⋯⋯⋯⋯⋯⋯⋯⋯⋯⋯⋯2.Omm/m;
壁厚>30 mm或外径大于351 mm⋯⋯⋯⋯⋯⋯⋯⋯⋯⋯⋯⋯⋯⋯3.0 mm/m。
4
3.4 端头外形
钢管的两端端面应与钢管的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3.5 交货重量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 GB/T 17395
的规定,钢的密度按7.85 kg/cm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
量的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单根钢管:±10%;
每批最少为10t的钢管:±7.5%。
3.6 标记示例
用牌号为20钢制造的外径为89 mm、壁厚为6 mm的钢管:
a)热轧(挤)钢管,外径和壁厚为普通级精度,长度为4 000 mm倍尺
20-89×6×4 000倍-GB 6479—2000
b)冷拔(轧)钢管,外径为高级精度,壁厚为普通级精度,长度为4 000 mm
冷20-89高×6×4 000-GB 6479—2000
4 技术要求
4.1牌号和化学成分
4.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钢管按熔炼成分验收。
5
表2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
P S 牌号
C si Mn Cr Mo V W Nb Ni
不大于
10
O.07~
0.14
0.17~
O.37
0.35~
O.65
O.030 0.030
20
O.17~
O.24
0.17~
O.37
0.35~
0.65
O.030 0.030
16Mn
O.12~
O.20
O.20~
O.60
1.20~
1.60
O.030 O.030
15MnV
0.12~
0.18
0.20~
0.60
1.20~
1.60
O.04~
O.12
O.030 O.030
10MoWVNb
0.07~
O.13
O.50~
O.80
O.50~
O.80
O.60~
O.90
O.30~
0.50
0.50~
O.90
O.06~
O.12
O.030 0.030
12CrMo
0.08~
0.15
0.17~
O.37
O.40~
O.70
O.40~
0.70
O.40~
O.55
O.030 O.030
15CrMo
O.12~
0.18
O.17~
O.37
O.40~
0.70
O.80~
1.10
O.40~
O.55
O.030 O.030
1Cr5Mo ≤O.15 ≤0.50 ≤0.60
4.00~
6.00
O.45~
O.60
≤O.60 0.030 O.030
12Cr2Mo
O.80~
O.15
≤O.50
0.40~
O.70
2.0~
2.50
O.90~
1.20
0.030 0.030
12SiMoVNb
O.08~
O.14
O.50~
0.80
O.60~
O.90
O.90~
1.10
O.30~
O.50
O.04~
0.08
O.030 O.030
4.1.2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各牌号残余元素含量
残余元素,%不大于
牌 号
Ni Cr Cu Mo V
10 O.25 O.15 O.20 — —
20 0.25 O.25 O.20 O.15 O.08
其他 O.30 0.30 0.20 — —
4.1.3 氧气转炉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08%
4.1.4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说明,低温用20钢的碳含量应为0.17%~0.22%。
4.1.5 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
合GB/T222的规定。
4.2 制造方法
6
钢及管坯的制造方法应符合 YB/T 5137的规定。钢管应采用热轧(挤压、扩)或
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需方指定某一种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4.3交货状态
钢管按表4规定的热处理制度进行热处理后交货。热处理制度应填写在质量证明书
中。
表4 钢管的热处理制度
序 号 牌 号 热 处 理 制 度
1 10 正火
2 20 正火
3 16Mn 正火
4 15MnV 正火
5 12CrMo
900℃~930℃正火,670℃~720℃回火,保温时间:周期式炉大于 2h,连
续炉1h
6 15CrMo
930℃~960℃正火,680℃~720℃回火,保温时间:周期式炉大于 2h,连
续炉1h
7 12Cr2Mo
900℃~960℃正火,700℃~750℃回火,也可先加热至 900℃~960℃,炉
冷至700℃,保温1h以上,空冷
8 10MoWVNb 970℃~990℃正火,730℃~750℃回火,或800℃~820℃高温退火
9 1Cr5Mo 退火
10 12SiMoVNb 980℃~1020℃正火,710℃~750℃回火
注:热轧管终轧温度符合正火温度时,可以代替正火
4.4 力学性能
4.4.1 交货状态钢管的室温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外径不小于57 mm,且壁厚不小于14 mm的钢管应做标准试样U型缺口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结果的评定按GB/T 17505的规定。
4.4.2 生产厂应提供10、20和16Mn钢管的夏比(V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结果,试验
温度按表6规定,冲击功不作交货条件。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10、20、16Mn钢管夏比(V型
缺口)冲击试验的试验温度及冲击功应符合表6的规定。10钢管也可做—30℃的夏比(V
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数值由双方协商。
冲击试验结果的评定按GB/T17505的规定。
7
表5 钢管的力学性能
力 学 性 能
屈服点σs
MPa
断后伸长率δ5
%
断面收缩率ψ
%
冲击功AKU2
J
序号 牌号 抗拉强度σb
MPa
不 小 于
1 10 335~490 205 24 —
2 20 410~550 245 24 — 39
3 16Mn 490~670 320 21 — 47
4 15MnV 510~690 350 19 — 47
5 12CrMo 410~560 205 21 — 55
6 15CrMo 440~640 235 21 — 47
7 12Cr2Mo .450~600 280 20 — 38
8 10MoWVNb 470~670 295 19 — 62
9 1Cr5Mo 390~590 195 22 — 94
10 12SiMoVNb ≥470 315 19 50 47
注:用12Cr2Mo钢制造的钢管,当外径不大于30mm且壁厚不大于3mm时,其屈服点允许降低10MPa。
其他牌号当壁厚大于16~40mm时,屈服点允许降低10MPa。
表6 低温冲击性能
冲击勘AKV
J
试样尺寸mm 牌号
试验温度
℃
试样方向
10×10×55 5×10×55
10
20
-20 ≥18 ≥12
16Mn -40
纵向
≥21 ≥14
注:外径不小于57 mm,且壁厚不小于14 mm时,应做标准尺寸试样的冲击试验,外径不小于49 mm,
且壁厚不小于8 mm时,应做宽度为5 mm的小尺寸试样的冲击试验
4.5 工艺性能
4.5.1 液压试验
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1)计算。最大试验压力为20 MPa,稳压
时间不少于10 s。在试验压力下,钢管不得出现渗漏现象。
8
P=
D
SR2 ⋯⋯⋯⋯⋯⋯⋯⋯ (1)
式中:P——试验压力,MPa;
S——钢管公称壁厚,mm;
D——钢管公称外径,mm;
R——允许应力,MPa,为表4规定的屈服点值的80%。
由生产厂选择,可用涡流探伤或漏磁探伤代替液压试验。
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应采用GB/T 7735中的验收等级A;用漏磁探伤时,对比
样管外表面纵向缺口槽应符合GB/T 12606中L4的规定,刻槽深度最小值为0.5 mm。
4.5.2 压扁试验
除1Cr5Mo钢管外,凡外径大于22~400 mm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钢管压扁后平
板间距离H按式(2)计算:
H=
DS
S
/
)1(
+
+
a
a
⋯⋯⋯⋯⋯⋯⋯⋯(2)
式中:S——钢管公称壁厚,mm;
D——钢管公称外径,mm;
α——单位长度变形系数,为O.08。
当S/D大于O.15时,钢管可做“C”形试样压扁试验。压扁时,“C”形试样在两
平板间的位置如图1所示。
压扁试验后试样应无裂缝或裂口。
图1 C形试样在两平板间的位置
4.5.3 扩口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壁厚不大于8 mm的钢管可进行扩口试验。
扩口试验在室温下进行,顶心锥度为30o、45o或60o中的一种。扩口后试样不得出
现裂缝或裂口。扩口试样外径的扩口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钢管外径扩口率
钢管外径扩口率,%
内径/外径 钢 种
≤0.6 >O.6~0.8 >O.8
优质碳素钢
低合金钢
10 12 17
合金钢 8 10 15
9
4.6低倍检验
用钢锭直接轧制的钢管应进行低倍检验。钢管横截面酸浸试片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
白点、夹杂、皮下气泡、翻皮和分层。
4.7非金属夹杂物检验
用连铸坯或钢锭直接轧制的钢管,应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钢管的非金属夹杂物
按GB/T 10561中A法和JK系列评级图评级。
A、B、C、D各类夹杂物按最严重者判定,级别应分别不大于2.5级。
4.8表面质量
钢管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轧折、结疤和离层,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
深度不应超过公称壁厚的负偏差,其清理处的实际壁厚不应小于壁厚偏差所允许的最小
值。
在钢管内外表面上,直道允许的深度如下:
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壁厚的4%,且最大深度为O.3 mm;
热轧(挤压、扩)钢管:不大于壁厚的5%,且最大深度为O.5 mm。
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许存在。
4.9无损检验
钢管应按GB/T 5777的规定逐根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对比样管外表面纵向刻槽深
度等级,冷拔(轧)钢管按C5执行,热轧(挤压、扩)钢管按C8执行。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增做其他无损探伤检验。
5 试验方法
5.1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进行测量。
表8 钢管的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取样数量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取 样 数 量
1 化学成分
GB/T222
GB/T223
GB/T4336
每炉(罐)取1个试样
2 拉伸试验 GB/T228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3 冲击试验 GB/T229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3个试样
4 液压试验 GB/T241 逐根
5 压扁试验 GB/T246
6 扩口试验 GB/T242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7 低倍检验 GB/T 226 GB/T 1979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8 非金属夹杂物 GB/T10561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
9 超声波探伤检验 GB/T5777
10 涡流探伤检验 GB/T7735
11 漏磁探伤检验 GB/T12606
逐根
5.2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的条件下逐根进行目视检查。
10
5.3 钢管的其他检验应符合表8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6.2 组批规则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
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不应超过如下规定:
外径不大于70 mm,并且壁厚不大于3 mm⋯⋯⋯⋯⋯⋯⋯⋯⋯⋯⋯⋯⋯400根;
外径大于351 mm⋯⋯⋯⋯⋯⋯⋯⋯⋯⋯⋯⋯⋯⋯⋯⋯⋯⋯⋯⋯⋯⋯⋯⋯50根;
其他尺寸⋯⋯⋯⋯⋯⋯⋯⋯⋯⋯⋯⋯⋯⋯⋯⋯⋯⋯⋯⋯⋯⋯⋯⋯⋯⋯⋯200根。
6.3取样数量
每批钢管各项性能检验的取样数量应按表8的规定进行。
6.4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2、GB/T 17505的规定。
7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尺寸、外形及重量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2 制造方法
4.3 交货状态
4.4 力学性能
4.5 工艺性能
4.6 低倍检验
4.7 非金属夹杂物检验
4.8 表面质量
4.9 无损检验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7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