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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纠纷鉴定的探讨 栏目独家协办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特别策划 SPECIAL PLANNING ·8· Chinese Hospitals,Jul.2009,Vol.13,No.7 关于医疗纠纷鉴定的探讨 【关键词】医疗纠纷鉴定 病历 立法关注 【摘 要】医疗纠纷鉴定是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核心环节,侵权责任法在确立时应对其高度关注。笔者就医疗纠纷鉴定的重要 作用、鉴定程序中存在的病历等问题以及关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建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Discussion on medical dispute a...

关于医疗纠纷鉴定的探讨
栏目独家协办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特别策划 SPECIAL PLANNING ·8· Chinese Hospitals,Jul.2009,Vol.13,No.7 关于医疗纠纷鉴定的探讨 【关键词】医疗纠纷鉴定 病历 立法关注 【摘 要】医疗纠纷鉴定是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核心环节,侵权责任法在确立时应对其高度关注。笔者就医疗纠纷鉴定的重要 作用、鉴定程序中存在的病历等问题以及关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建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Discussion on medical dispute appraisal / ZHENG Xueqian //Chinese Hospitals.-2009,13(7):8-10 【Key words】medical dispute appraisal, medical records, focus on legislation 【Abstract】Medical dispute appraisal is the core process of medical injury compensation. It should be highlighted when tort liability law is setting. The important functions, the problems of identification procedure such as medical record were discussed and recommendations were mentioned. Author’s address:Beijing Huawei Law Office, Suite of 605, #2, Fuhai Building, Daliushu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81, PRC ①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富海大厦2号楼605室 ■ 郑雪倩① 当前,医患双方的矛盾日趋激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数量呈 上升趋势,并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 焦点。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 的处理中,最核心的环节就是医疗纠 纷鉴定,因为鉴定结论起着判定案件 事实是非曲直的关键作用, 但我国《侵 权责任法(草案)》对此关键问题却并未 进行相关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 1 进行医疗纠纷鉴定的必要 性 《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患 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 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 此,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只有在有过 错的情况下才对医疗行为造成的损害 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已 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使造成了损 害后果,也不必承担责任,无过错即 无责任。但鉴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 其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医学知识,对其 是否存在过错进行评判也是相对比较 困难的事情。如果某些法律事实所涉 及的专业性知识已经超出了法官的认 识范围,就需要专业机构利用专业的 知识来评判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 规,是否存在过错[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明确 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 需要鉴定的,应当交法定鉴定部门鉴 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 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其目的就 是为了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 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医 学是一门特殊和复杂的专业科学,现 代医学分科越来越细,非专科的医生 对专科的问题都很难准确诊治,更何 况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官,他们一 般并不具备医疗专业的知识,很难根 据一些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面的症状和表现作出正确的 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引入一个权威 的专业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由其对案 件中涉及的医疗行为进行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判断,明 确事实是非常重要和必需的。 人民法院是社会大众追求公平 的底线,大家都希望得到一份公正的 处理结果。同时人民法院的判决也是 非常重要的引导,正确的判决可以减 少诉讼的发生,而错误的判决将导致 恶意诉讼的增多。其实很多纠纷的产 生是源于患者对医学的不理解,而医 疗纠纷鉴定能够详细的分析患者的诊 疗全过程,把事情搞清楚,究竟是属 于医务人员的过错,还是患者自身的 疾病因素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 真正的分清责任,帮助患者了解事实 真相,获取患者的理解,矛盾自然化 解。也可以使医务人员正视自身存在 的问题,认清不足。有利于调整医 患双方的心态,也有利于法院作为依 据,进行医患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医 患双方得到一个明明白白的公平的判 决,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平息双方的 矛盾,避免医患双方矛盾的激化,使 问题得到解决,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 益,真正促进医患和谐、社会稳定, 保证医学持续的发展。如果法院不经 鉴定程序而直接作出认定,不可能真 正的查清案件事实,所得出的判决也 不可能真正的公平,双方当事人也不 可能做到“心服口服”,双方的纠纷 得不到真正的解决,接下来的二审、 再审程序很可能无休无止,这对构建 和谐的医患关系起不到积极作用。因 此,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案件时,进 行专门的专业鉴定是必不可少的环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栏目独家协办 SPECIAL PLANNING 特别策划 中国医院.2009年7月第13卷第7期 ·9· 节,应当予以重视和保证进行。 2 医学会对于法院委托做鉴 定的情况应当特殊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 称条例)中关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的规定,只是针对医患双方 共同委托鉴定,或者是卫生行政部门 单方面交由的鉴定,并没有规定法院 委托鉴定时医学会应当按照什么样的 程序进行,实践中医学会的做法是按 照《条例》的规定办。但我们认为法 院委托的鉴定与《条例》规定的不一 样,医学会不应简单的照搬《条例》 的相关规定,应当特殊对待。法院委 托医学会做鉴定,患方认为病历不真 实时,医学会应当请法院表态,是否 依据法院移送的病历进行鉴定,然后 按照法院的意见处理[2]。 对于病历修改的问题,法官不具 有判断修改是否影响鉴定的能力,但 医学会的专家却具有专业的分辨和判 断能力,可以判断病历的修改对鉴定 是否存在影响,帮助法院解决鉴定的 问题。事实上,法院能够向医学会委 托鉴定,在此之间,大多法院都已进 行了多次的法庭质证,法院委托的行 为已表明法院基本认可了提交的鉴定 材料的效力,并希望通过鉴定查明事 实,作出判决。因此医学会应当尽可 能满足法院的委托。如果说鉴定确有 困难的话,可以告知法院组织专家进 行咨询,邀请法院法官参加,出具咨 询鉴定意见,这样也有利于问题的处 理。不应简单的只要患方坚持病历有 修改就将鉴定终止退回法院,仍应按 照法院的委托完成鉴定,至于鉴定结 论能否使用和其证明的效力则由法官 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 假若病历真的出现被篡改和伪 造,那就应该按照《条例》规定的篡 改伪造病历处理,部分病历修改和不 足与篡改伪造还是不一样的[2]。 3 鉴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3.1 病历的真实性不能由一方当 事人单方面认定 当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后,病历 是鉴定所依据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证 据。病历是判断医疗机构所实施的医 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护理常规,医患 双方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义务是否 履行的重要依据。但现在很多患者都 或多或少的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异 议,而医疗鉴定的中止、终止大多也 是因为这个原因。对病历真实性的审 查已成为此类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工 作和审理焦点。 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疾病的诊疗 过程的文件,并客观地、完整地、连 续不断记录了病人的病情变化及诊疗 经过与结果,因此病历书写是伴随着 疾病的诊疗过程形成的,也是医学科 学的档案。是法定的具有较高效力的 证据,如果一方当事人对病历的真实 性提出质疑,应提供相应的客观事实 来支持,并通过法定鉴定机构对病历 真实性进行鉴定,由法院根据证据规 则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而不能由 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认定。 3.2 医学会随意终止、中止鉴定 程序的问题 现在鉴定程序中常出现这样的 情况,人民法院已委托医学会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将病历向医学会 提交,医学会已经受理,但患方在鉴 定程序中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拒不配合鉴定,医学会便向人民法院 退函,认为“鉴于患方对病历的真实 性不认可,目前本案例鉴定无法按程 序继续进行”,从而终止鉴定程序。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1)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2)提供的 材料不真实的;(3)拒绝缴纳鉴定费 的;(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规定: “因当事人拒绝配 合,无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应当终止本次鉴定,由医学会告知移 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委托鉴 定的双方当事人,说明不能鉴定的原 因。”医学会仅因患方不认可病历的 真实性就简单的认为鉴定程序无法进 行,从而终止鉴定程序并没有法律依 据。既然人民法院已将病历提交给医 学会,就证明已经认可了该病历作为 鉴定材料的效力,在患方没有有效证 据证明的情况下,以不认可病历的真 实性为由拒不配合鉴定,这并不影响 鉴定的进行,也不属于应当中止或终 止鉴定的情况。因此,医学会应严格 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的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应 无故不进行鉴定程序。对遇患方拒不 参加鉴定的情况,应依据第二十九条 的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 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 影响鉴定的进行”,继续进行鉴定, 作出鉴定结论。 3.3 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 法院在接到鉴定机构的退函后 应当及时告知并组织当庭质证听取双 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就病历修改部分 交由鉴定专家判断,是否影响对诊疗 过程的判断,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又无 法认定部分,可以写明并告知鉴定机 构不要以此做出对患方不利结论。仍 应委托相应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 定,而不是根据原告单方的意见就简 单的否定全部病历的真实性。并且病 历是鉴定的重要依据,但不是惟一依 据。法院既然能够根据双方当事人当 庭陈述认可的事实认定一部分证据, 并用这部分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进行判 决,那就应当用这部分事实作为鉴定 的依据,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并应通 知原告如不参加鉴定,等于自己放弃 栏目独家协办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特别策划 SPECIAL PLANNING ·10· Chinese Hospitals,Jul.2009,Vol.13,No.7 陈述的机会,将承担不利后果。如原 告仍拒不认可病历,不抽取专家,不 配合鉴定,法院可委托鉴定机构代抽 专家。只有通过科学的鉴定程序才能 真正的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 决。 4 建议组建医疗纠纷过错鉴 定机构 现在的医疗纠纷鉴定有两个机 构,一个是医学会鉴定,一个是司法 鉴定。患方普遍接受司法鉴定,而排 斥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想方设 法不予配合鉴定;而医疗机构则大部 分排斥法医鉴定。医学会里都是医学 专家,有时专家们在做鉴定时容易卷 入到学术讨论中去,而不是用一个法 律的观点来看待问题;而法医则会更 多地用法律的观点来考虑医疗问题, 但却缺少临床实践经验。如果两者融 合可能会使鉴定更趋圆满。因此,建 议成立一个综合的医疗纠纷过错鉴定 机构,组成人员既不是单纯的法医也 不是单纯的医学专家,以保证医疗鉴 定相对的公平和公正。 另外,医疗纠纷过错鉴定也有利 于解决患方举证难的问题。患方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出医疗纠纷过错鉴定申 请,申请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对医务 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患方提 出鉴定申请就视为完成了举证责任, 这样就不会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 果。 因此,建议《侵权责任法(草 案)》在“医疗损害责任”部分增加一 条:“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和医疗 机构都应当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患者 有配合鉴定的义务。法院审理医疗侵 权案件应当参照医疗过错鉴定结论确 [收稿日期 2009-04-20](责任编辑 张晓辉) 通信作者 郑雪倩: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医院协会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和自律 工作委员会委员,自律维权部主任。 E-mail:huaweisuo@x263.net 参考文献 [1] 温勇,雷鸿.医疗损害赔偿焦 点、难点、指引[M].北京:中国法律 出版社,2008. [2] 陈伟.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医疗 鉴定常见问题分析[G].中国医院协会 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学术年 会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汇编,海口,2008:227. 定责任比例作出判决。” 医疗纠纷鉴定对于医疗损害赔偿 纠纷案件的正确处理起着非常重要的 作用,它可以真正的查明事实,分清 责任,有利于医患矛盾的解决,侵权 责任法在确立时应对其高度关注,使 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 2009年5月22日至25日,由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和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CHIMA)主 办、北京华卫医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数字医学》杂志社承办的“中华医院信息网络大会2009暨海峡两岸 医院信息化论坛”在江苏南京隆重举行。中国医院协会会长曹荣桂、卫生部医疗质量监管司司长张宗久、江 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中国医院协会顾问傅征、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刘德培院士、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戴 建平、中国医院协会秘书长李月东以及来自海内外1100多名专家学者、业界精英和IT厂商代表参加了大会。 中国医院协会曹荣桂会长和卫生部医疗质量监管司张宗久司长在开幕式发表了重要讲话,江苏省卫生厅 郭兴华厅长和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李包罗常务副主任委员等先后致辞,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梁铭会所长主持了开幕式。 本次论坛设置了“区域卫生网络规划”、“电子病历、系统集成与存储”、“医院信息系统基础建设” 等16个分会场,特别设立了“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操作性概念验证演示”现场,为参会代表提供全天候现场 演示环境。海峡两岸医院信息化论坛吸引了众多两岸医院院长和专家学者,北大人民医院王杉院长的《医院 资源规划管理系统研究与实践——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医院管理》、 台湾医学信息学会徐建业理事长的 《台湾 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Template建构可携式电子病历文件》、 江苏省人民医院王虹院长的《数 字化医院建设刻不容缓》、台中退伍军人总医院护理部卢小珏副主任的《台湾医学中心护理信息系统建置经 验》、台湾医学信息学会邱泓文秘书长的《台湾医学资讯教育》等演讲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不时赢得代表们阵阵掌声和轮 番提问。 大会期间还先后举行了CHIMA全委会、CHIMA医院经济运行与财务管理信息学组成立大会和首次工作 会、CHIMA护理信息专业学组工作会、拓导课和展览会等。 中华医院信息网络大会2009暨海峡两岸医院信息化论坛 在江苏南京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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