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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行业调查报告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 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麦宜生(Ethan Michelson)、刘思达 2009 年 10 月 23 日(2009 年 11 月 8日更新的) 研究目的 本次问卷调查是对麦宜生在 2000 年所做的问卷调查的一次全面的更新。在 2000 年,麦宜生 发现中国律师的执业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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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 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麦宜生(Ethan Michelson)、刘思达 2009 年 10 月 23 日(2009 年 11 月 8日更新的) 研究目的 本次问卷调查是对麦宜生在 2000 年所做的问卷调查的一次全面的更新。在 2000 年,麦宜生 发现中国律师的执业困难很大。困难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1)地方政府机关(行政干预和 阻碍);(2)当事人(经常拒绝支付律师费);(3)律师事务所(只对律师提供最低限度 的支持和保障)。关于麦宜生上一次问卷调查研究的更多信息,可以参见以下两篇论文: "Lawyers, Political Embeddedness, and Institutional Continuity in China's Transition from Socialism."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13(2): 352-414, 2007 "The Practice of Law as an Obstacle to Justice: Chinese Lawyers at Work." Law & Society Review 40(1): 1-38, 2006 对于麦宜生的研究发现,一些评论者认为它们只不过反映出中国律师业“成长的烦恼”,而 这些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在立法和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已经减弱了。由于我们这次新的问卷调查包括了麦宜生 九年前调查所使用的相同的核心问题,我们可以对中国律师的执业困难是否随着时间的推移 而逐渐减弱作出评估。我们数据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的初步结果显示,中国律师的执业困难并没有减弱,而 是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出极强的稳定性,在某些方面甚至有所加剧。 问卷调查程序与数据特征 样本选择 2335 名受访人对我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调查邀请作出了回应。我们从四个中国律师经常参 与的网络论坛(见表 1)上收集了全部用户的电子邮件信息。在这四个网站上注册的用户构 成了我们所选取的样本总体。在删除了重复的电子邮件地址并合并了同一用户的多个电子邮 件地址之后,我们的电子邮件数据库共包含 17276 名用户。我们是通过 SurveyMonkey.com (使用其另外一个链接:Surveymk.com)发送调查邀请并对问卷调查进行管理的。每一个调 查邀请都包含了一个独特的问卷调查链接。因此我们可以追踪受访人,将问卷调查限制在目 标范围内,并防止同一名受访人提交多份问卷。由于我们收集电子邮件地址的四个网站的注 册用户也包括了律师之外的其他人员,我们的样本也包括了法律界的其他一些主体,如法官、 检察官、法学专业教师与学生,以及几百名在法律领域外工作的观察者。我们在 2009 年 7 月 3 日发起了这次问卷调查,至 2009 年 10 月 4日截止。受访人在四个网站的分布情况见表 1。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表 1 征集受访人的网站 非律师 律师 总计 中国律师网 (forum.acla.org.cn) 41% 41% 41% 大律师网 (www.chinalawyer.org.cn) 49% 22% 34% 法律 168 (www.fl168.com) 9% 31% 21% law-lib 法律图书馆网 (www.law-lib.com) 2% 6% 4% 总计 101% 100% 100% N 1,049 1,286 2,335 由于大量的电子邮件是无效的,我们估算这次调查的应答率至少为 16%,很可能高得多。我 们无法精确地估算应答率,因为我们无法确定无效的电子邮件数量。 地理范围 我们的样本包括了来自中国每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律师。律师们报告其所在的城市有 194 个,如果包括非律师的话,全部受访人所在的城市共有 244 个。图 1显示了受访律师所 在的城市。 图 1 2009 年中国律师问卷调查所涉及的城市 (本地图可以在 Google Earth 中浏览,只要下载并打开以下文件即可:SurveyCities.kmz)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3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代表性 1019 名向我们提供了地理信息的专职律师的地理位置分布与 2005 年中国律师官方数据中 114253 名专职律师的实际地理位置分布几乎具有完美的相关性(R=0.92)。同样,我们的样 本中律师是党员的比例(27.5%)与实际的律师党员比例(27.3%)也几乎完全相同。然而, 我们的律师样本中女律师的比例偏低,2005 年中国律师中女律师的实际比例是 15.8%,而我 们的律师样本中女律师的比例只有 11.3%。 图 2 问卷调查与官方数据中专职律师省份分布的散点图,2009 年 调查结果 这份报告集中关注律师的执业困难。我们在这份报告中的三个目标是:(1)指出执业困难的 来源;(2)评估执业困难的普遍性;(3)评估执业困难的普遍性与麦宜生 2000 年的问卷调 查结果相比在多大程度上发生了变化。这次问卷调查所涉及的其它一些问题我们将在其它地 方报告,包括中国律师业的政治价值观、性别不平等、律师跨地域流动等问题。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R=.92 1 2 3 4 5 7 10 15 20 30 40 50 70 100 125 问 卷 调 查 中 的 专 职 律 师 350 500 700 1,000 1,400 2,000 3,000 4,0005,000 7,000 9,000 12,000 《中国律师年鉴》中的 2005年专职律师人口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4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来自于行政干预和阻碍的执业困难 在我们 2009 年的问卷调查中,许多律师都抱怨他们相对于法律体系中其他成员的弱势地位, 尤其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也就是俗称的“公检法”。 “律师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很好的保护。律师与公检法的纯洁度相比,律师要纯洁很 多很多,但律师与公检法相比地位很低很低。”(2009 年 7 月 7日,男,黑龙江) “公检法等机关对律师还是抱着歧视的态度,存在着一定的偏见。”(2009 年 8 月 3 日,男,贵州) “律师特别是介入刑事程序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总之,律师的作用不大……” (2009 年 7 月 9日,男,北京) 本次调查的问卷中包括了关于中国法律环境各种状况的普遍性的一些问题。从图 3中我们可 以看到,律师们在 2000 年和 2009 年对于刑事辩护执业困难的评估都同样非常普遍。事实上, 在 2000 年和 2009 年这些问题的普遍性并没有任何明显差别。在图 3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 在两次问卷调查中,律师与个人及民间团体的合作都要比与国家机关的合作更为普遍。 图 3 律师对于法律环境各种状况的普遍性评估 与此同时,图 3还显示出在两次问卷调查中,律师都将法律足以保证他们发挥应有作用列为 最“罕见”的情形。此外,我们从图 4中也可以看出,律师对于这一问题的评估在 2000 年和 2009 年的两次调查结果中极为稳定,在统计上无法作出区分。 0 非常罕见 1 2 3 4 5 非常普遍 普遍性 我国目前法律对律师权利的规定已经足以保证律师应有作用的发挥 一般情况下,律师在调查和取证的过程中能得到国家的有关部门的良好合作 一般情况下,律师在调查和取证的过程中能得到相关民间个人和团体的有关部门的良好合作 律师和法官个人关系的好坏不会影响案件的审判 我所知道的一些律师把很多时间花在和法官搞好个人关系上 公安机关对律师在刑事侦察阶段的介入总是设置各种障碍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控方处于优势地位,控辩双方无平等可言 我国目前法律对律师权利的规定已经足以保证律师应有作用的发挥 一般情况下,律师在调查和取证的过程中能得到国家的有关部门的良好合作 律师和法官个人关系的好坏不会影响案件的审判 一般情况下,律师在调查和取证的过程中能得到相关民间个人和团体的有关部门的良好合作 我所知道的一些律师把很多时间花在和法官搞好个人关系上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控方处于优势地位,控辩双方无平等可言 公安机关对律师在刑事侦察阶段的介入总是设置各种障碍 2000年 2009年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5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4 律师对其作用的评估分布图 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出关系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律师们不但在建立和维系与法官的关系上投 入了许多时间和精力,而且这些关系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图 5 不仅显示了这些行为的普遍性, 同时也显示出它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普遍。对于和法官搞好个人关系的问题,回答 “非常普遍”的律师的比例从 2000 年的 25%增加到了 2009 年的 32%。这一差别在统计上是显 著的(2=16.0, p=.007)。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2009年 2000年 (2000 N=964; 2009 N=1,095) “我国目前法律对律师权利的规定已经 足以保证律师应有作用的发挥。” 0 非常罕见 1 2 3 4 5 非常普遍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6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5 律师对于花时间和法官搞好关系的普遍性的评估分布图 图 6 显示了律师对于他们与法官的关系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法院审判的评估。在两次调查中, 都有约 20%的律师认为这种关系对于案件审理毫无影响的情况“非常罕见”。此外,在 2000 年和 2009 年律师对于和法官关系重要性的评估几乎是完全稳定的,在两个年份里的结果在统 计上并没有显著差别(2=7.7, p=.171)。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2009年 2000年 (2000 N=958; 2009 N=1,094) “我所知道的一些律师把很多时间花在 和法官搞好个人关系上。” 0 非常罕见 1 2 3 4 5 非常普遍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7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6 律师对于关系重要性的评估分布图 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合作——或者至少是对于这种合作的普遍性评估—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减少。认为这种合作“非常罕见”的律师比例由 2000 年的 16%上升到了 2009 年的 26%,在两个年份里的差别在统计上是显著的(2=58.8, p<.001)(见图 7)。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2009年 2000年 (2000 N=962; 2009 N=1,093) “律师和法官个人关系的好坏不会 影响案件的审判。” 0 非常罕见 1 2 3 4 5 非常普遍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8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7 律师对于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合作的普遍性评估 同时,律师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中控方优势地位的普遍性评估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显著增长 的趋势。认为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的律师比例由 2000 年的 33%上升到了 2009 年的 44%,在 两个年份里的差别在统计上是显著的(2=40.7, p<.001)(见图 8)。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2009年 2000年 (2000 N=964; 2009 N=1,091) “一般情况下,律师在调查和取证的过程中 能得到国家的有关部门的良好合作。” 0 非常罕见 1 2 3 4 5 非常普遍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9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8 律师对于控方在刑事公诉案件中优势地位的评估 以上的结果是律师对于法律环境状况的一般性评估,而并不涉及具体情形。2009 年的问卷调 查还包含了一些关于律师受到行政干预和阻碍的个人体验的新问题。我们向律师询问,在过 去的 12 个月里,“在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以下组织是否阻碍了您的工作或者在其它方 面没有提供合理合法的协助?”。受访人可以选择多个组织。图 9显示了律师在和公安、其 它政府机关(未在问卷中列出)、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局和律协接触时有这类体验的比 例分别是 57%、44%、44%、31%、19%。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2009年 2000年 (2000 N=964; 2009 N=1,114)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控方处于优势 地位,控辩双方无平等可言。” 0 非常罕见 1 2 3 4 5 非常普遍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0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9 对于行政干预和阻碍的实际体验的普遍性:具体来源,2009 年 图 10 显示出大多数律师(77.2%)至少在与一类国家机关的接触中受到了干预和阻碍,而有 20%的律师在与 4-5 类国家机关的接触中都受到了干预和阻碍。 0 .1 .2 .3 .4 .5 .6 比例 (N=938) “在过去十二个月(一年)内,在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 以下组织是否阻碍了您的工作或者在其它方面 没有提供合理合法的协助?” 公安 其它政府机关 法院 检察 司法局、律协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1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0 对于行政干预和阻碍的实际体验的普遍性:类型数量,2009 年 来源于当事人的执业困难 律师们对于他们决定代理的案件有较强的选择性。平均而言,他们仅仅决定代理“可以选择 的潜在案源”中的 58%。在 2009 年的样本中,有 35%的律师回答自己只决定代理潜在案源中 的 50%或更少(图 11)。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平均组织种类:2.0 (N=938) “在过去十二个月(一年)内,在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 阻碍了您的工作或者在其它方面没有提供 合理合法协助的组织”(多少种类) 0 1 2 3 4 5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2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1 律师对案件的选择,2009 年 律师对案件的选择性如此之强的一个很重要——如果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是,许多当事人 拒绝向律师支付费用。许多律师在向当事人收费时都有过困难。这一困难一方面来源于律师 费转付制度的缺失,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司法执行难的普遍问题。由于法院并不参与律师与当 事人之间的费用协议(除非律师起诉他们的当事人),律师收费基本上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诚 信。2000 年的调查问卷中询问了影响律师决定“拒绝或者代理一个案件”的各种因素。在 2009 年我们增加了在麦宜生 2000 年的调查中被省略了的一个因素:“当事人拒绝付费的可 能性”。而这一因素在问卷中所涉及的各种因素中最为重要(图 12)。 0 .1 .2 .3 .4 .5 .6 .7 .8 .9 1 Proportion 平均代理率:58% (N=773) “在您可以选择的潜在案源中, 有多大比例您最终决定代理了?” 1-50% 51-80% 81-100%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3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2 律师拒绝代理的各种原因的重要性,2009 年 只有 18%的律师回答当事人并不欠他们任何费用。同时,27%的律师回答当事人至少欠 5万元 费用,而 15%的律师回答当事人至少欠 10 万元费用(图 13)。 一点也不重要 不重要 一般 重要 非常重要 重要性 该案件是否属于您的专业 当事人配合您工作的可能性 该案件的标的或代理费 该案件是否悖于您的个人的价值观 该案件的法律意义和依据 该案件的胜诉把握程度 当事人拒绝付费的可能性 (minimum N=978) “在决定是否代理一位当事人的时候, 以下因素有多重要?”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4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3 当事人欠费的分布图, 2009 年 来源于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困难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加剧了上文提到的各种问题。在很多时候,律师们被迫独自面对来自 国家机关和当事人的挑战,而得不到他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和帮助。 “律师事务所只是一个名字,无所谓是否支持、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没有干预,律师都是个人 单干。不成团队。没有合作。”(2009 年 7 月 16 日,男,山东) 虽然总体而言,律师们都被要求加入律师事务所,但大多数律师更像是个人执业者,其日常 工作独立于其所在的事务所。大多数律师向事务所交纳大量费用,而得到的回报却十分有限。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平均当事人欠的律师费:¥7万7千元 (N=814) “在您的律师职业生涯里,拒绝付费的 当事人所欠您的费用大概有多少?” 0元 1元-1万元 1-5万元 5-10万元 10-50万元 50万元以上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5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4 事实上个人执业的普遍性,2009 年 事实上个人执业的普遍性也在律师的付酬方式上体现出来。图 15 显示出,在 2000 年,三分 之二的律师完全是根据其个人业绩得到报酬的。按工资计算报酬的情况相对少见(9%),而 几乎没有律师的报酬是按小时计算的(0.3%)。 46%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N=1,055) “您与您所在的事务所中其他律师的关系” 我领导、监督一个律师团队 我在一个由一位更资深的律师领导、监督的律师团队里工作 我虽然完全独立办案,但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我的工作提供指导、帮助拓展案源 我的工作实际上独立于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6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5 律师付酬方式的分布图,2000 年 在我们 2009 年的调查问卷上,我们根据中国律师执业的实际情况调整了付酬方式的类别。在 2009 年,54%的律师回答他们的收入“以案件收入提成为主”(图 16)。我们从图 16 中也可 以看出,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律师数量在 2009 年仍然很少(6%)。 66%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N=938) “事务所对您的付酬方法”(2000年) 一个固定总数 按工作的小时数计算报酬 有一定的工资基数,在此基础上按照某种原则计算报酬 纯粹按照个人业绩来计算 其他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7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6 律师付酬方式的分布图,2009 年 我们从图 17 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以案件收入提成为主的律师可以从案件收入中保留 60- 80%,而将其余部分上交给他们所在的事务所。 54%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N=1,085) “事务所对您的付酬方法”(2009年) 以薪金为主 定额上缴、余额归己 负担事务所成本,余额归己 以案收入提成为主 基本工资+收入提成 拒绝回答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8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7 律师提成比例的分布图,2009 年 在 9%的给律师事务所上缴定额的律师中,绝大多数人每年上缴的数额在 5000 元至 1万元之 间(图 18)。 0.00 0.05 0.10 0.15 0.20 0.25 0.30 比 例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您的提成比例是多少?(您的案件收入中有多大比例归您本人所有?)请注明百分比。 (N=526)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19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8 律师每年给事务所上缴定额的分布图,2009 年 在 2009 年的样本中,工作实际上完全独立于其所在的事务所的律师在过去一年里平均向事务 所交纳 13 万元。因此,我们并不应该对以下结果感到惊讶,即对于“从您开始独立执业起, 您是否希望或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根据修改后的《律师法》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这一问题,大多数独立 于事务所工作的律师(71%)作出了肯定的回答(见图 19)。 0.00 0.05 0.10 0.15 0.20 0.25 0.30 0.35 比 例 0 1 2 3 4 5 6 7 8 9 10 事务所所规定的定额是多少?(万元) (N=82)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0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19 律师倾向于设立自己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普遍性,2009 年 虽然倾向于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很多,但在 2009 年的样本里,只有两名律师(0.2%) 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执业者(即个人律师事务所中的唯一一名律师)。另外还有 59 名律师 (5%)在包含其他律师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中工作。虽然根据修改后的《律师法》,律师们在 一定条件下被允许成立和注册他们自己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但这一权利在实践中很少能够实 现。 “律师事务所体制来说,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解决个人执业问题。而律师法修正案生效已 经一年整了,但是绝大多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都不批准个人律师事务所。”(2009 年 7 月 28 日,男,辽宁) 除了对律师的日常执业缺乏支持之外,律师事务所在提供社会福利保障方面也十分欠缺。图 20 显示,在 2000 年和 2009 年,律师们对于他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最大的抱怨都是“事务所 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对于律师事务所保险待遇的抱怨要明显强于对于其它方面的抱怨。 考虑到大多数律师的工作独立于他们的事务所并且采用提成的付酬方式,我们不应该对律师 抱怨他们的晋升机会和工作报酬感到惊讶。虽然存在这些抱怨,但律师们对他们在事务所的 上司、他们所在事务所的声望以及他们的同事都相对满意。 71% 0 .1 .2 .3 .4 .5 .6 .7 选“是”的比例 (仅包括“不在团队中工作,完全独立办案”的被访者) (N=589) “从您开始独立执业起,您是否希望或者计划未来 根据修改后的《律师法》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1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20 律师对于法律执业各个方面的满意程度 图 21 显示出,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非常不满意”的律师比例从 2000 年的 17% 上升到 2009 年的 31%,几乎翻了一番。 0 非常满意 1 2 3 4 5 非常不满意 满意程度 与同事的关系 所在的事务所的声望 律师职业的声望 上司 我在诉讼中的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的程度 事务所的管理规定 工作报酬 晋升机会 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 与同事的关系 所在的事务所的声望 上司 律师职业的声望 事务所的管理规定 工作报酬 我在诉讼中的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的程度 晋升机会 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 2000年 2009年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2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21 对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的满意程度分布图 “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绝大多数都是假合伙,都是律师当[单]兵作战,律师事务所只收管理 费不承担任何劳动报酬,甚至不解决任何社会保险。”(2009 年 7 月 28 日,男,辽宁) 缺乏来自事务所的支持对律师的职业生涯有很严重的不利后果。许多律师都对他们的职业选 择感到遗憾。在 2009 年的样本中,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律师回答说,如果他们有机会重来的话, 他们将不会选择成为一名律师。同样,几乎有五分之一的律师回答说,他们希望五年之内离 开目前的工作(图 22)。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2009年 2000年 (2000 N=938; 2009 N=822) 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 0 非常满意 1 2 3 4 5 非常不满意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3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22 对选择成为律师的遗憾与失望情绪的两个测量指标,2009 年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特征是律师对其职业选择感到遗憾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些工作完全独 立于事务所并且对事务所的社会保险待遇“非常不满意”的律师对其职业选择感到遗憾的可 能性要比其他律师高出 78%(图 23)。 27% 17% 0 .1 .2 .3 选“否”的比例 (N=918, N=915) “如果可以重来的话,您还会选择从事律师工作吗?” “您是否希望五年之后还从事同样的工作?”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4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23 相对于律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对于律师对其职业选择感到失望 的影响,2009 年 同样,那些工作完全独立于事务所并且对事务所的社会保险待遇“非常不满意”的律师希望 在五年之内离开律师工作的可能性要比其他律师高出 50%(图 24)。 23% 41% 0 .1 .2 .3 .4 回答“否”的比例 完全独立于事务所并对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非常不满意” 非独立于事务所并对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非“非常不满意” (N=812) “如果可以重来的话,您还会 选择从事律师工作吗?” (回答“否”的比例)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5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图 24 相对于律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对于计划离开法律工作的影响, 2009 一些初步 结论 圆锥曲线的二级结论椭圆中二级结论圆锥曲线的二级结论圆锥曲线的二级结论探究欧姆定律实验步骤 总体而言,中国律师认为自己的工作环境非常不理想。在 2000 年与 2009 年的两次调查中, 律师对自己工作环境的评价以及环境中问题的来源显示出了极强的相似性。在过去的九年里, 立法与司法改革的进程并没有明显降低律师的执业困难,在某些方面,律师相对于国家机关 和他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困难还有所上升。 我们在这份报告中所描述的三种类型的执业困难都对法律服务的路径与实现社会正义产生了 不利的影响。第一,行政干预和阻碍使律师们不愿意接受那些必然会与行政机关的利益发生 遭遇和挑战或者需要这些机关合作的案件。这一现象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明显。第二,在向 当事人收取费用上的困难使律师们不愿意代理涉及某些人群的某些法律需求的案件。为数不 少的律师(16%)认为“向当事人收费难”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另外还有 17%的律师 选择了“普遍”这一类别,也就是说,三分之一(16%+17%=34%)的律师认为收费难是一个普 遍性问题(图 25)。因此,许多律师都十分注意选择他们所代理的当事人类型。在决定是否 代理一位当事人的时候,律师最重要的考虑是当事人按照协议付费的可能性。许多普通百姓 16% 24% 0.00 0.05 0.10 0.15 0.20 0.25 回答“否”的比例 完全独立于事务所并对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非常不满意” 非独立于事务所并对事务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非“非常不满意” (N=810) “您是否希望五年之后还 从事同样的工作?” (回答“否”的比例) 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挑战: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 第 26 页 Copyright © 2009 Ethan Michelson and Sida Liu. 本报告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复制或转播。 虽然有法律需求,但却因为无法得到律师的信任而得不到法律代理。第三,律师一般会独自 面对这些执业困难,而得不到其事务所的支持和帮助。他们为事务所付出了很多,得到的回 报却极少。许多事务所通过收取年费或者从他们的律师费中提成的方式剥削所内律师的劳动 成果,却基本上没有给律师提供什么实质性的支持和帮助。如果律师事务所能给所内律师更 多的支持,比如增强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帮助他们寻找和管理当事人,那么律师们很可能 将会更愿意接受一些他们目前认为风险太大的案件。 图 25 律师对于法律环境其它状况评价的分布图,2009 年 因此,许多律师发现在律师业里生存十分困难,这并不应该让人感到惊讶。在 2009 年的样本 中,超过一半的律师认为律师之间的激烈竞争“非常普遍”。同时,有超过 20%的律师认为 律师还在为生存奔波的状况“非常普遍”(图 25)。认为工作环境最不理想的律师也最容易 离开律师业。不少律师最终都放弃了这个法律职业。 “律师界的淘汰率相当高...律师现在中国是一个门槛低,台阶高的职业。据了解, 新近律师的淘汰率高达 90%。”(2009 年 8 月 3日,男,贵州) “我觉得有必要调查青年律师生存现状的困难,这是律师业在起点优秀人才流失的重 要原因。” (2009 年 7 月 9 日,女,重庆) 律师的执业困难阻碍了他们为弱势群体的维权行动。在 2009 年的样本中,几乎四分之一 (24%)的律师认为以下情况“非常普遍”:“因为律师得不到生活和工作保障,很难维护老 百姓的权益”。此外还有 18%的律师选择了“普遍”的类别,也就是说,有 42%的律师认为这 一状况至少是“普遍”的(图 25)。于是,解决律师的各种执业困难将会扩宽法律服务的路 径与更好地实现社会正义的可能性,因为这将会让律师更愿意代理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归 根结底,对律师的支持和帮助也就是对普通百姓的支持和帮助。 0 .1 .2 .3 .4 .5 .6 .7 .8 .9 1 比例 律师向客户收取费用存在很多困难 律师还在为生存而奔波,吃了上顿没下顿 因为律师得不到生活和工作保障,很难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律师与非律师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 律师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 (minimum N=1,074) 0 非常罕见 1 2 3 4 5 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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