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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三十颂浅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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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三十颂浅释 《唯识三十颂》浅释 世亲菩萨造 玄奘法师译 “护法等菩萨,约此三十颂,造成唯识。” 此三句是玄奘大师述《唯识三十颂》的由来。佛灭度后九百年,世亲菩萨依《瑜伽师地论》, 提纲挈领,作此三十颂,又二百年,有德慧、安慧、难陀、净月、胜友、陈那、智月、护法 八大论师相继造释,而护法立义最精,玄奘大师宗之,译成汉文,即是现在我们所见到的唯 识三十颂,是唯识学的主要教典,故云:护法菩萨,约三十颂,造成唯识。 “今略标所以,谓此三十颂中,初二十四行颂,明唯识相,次一行明唯识性,后五行颂,明 唯识行位。...

唯识三十颂浅释
《唯识三十颂》浅释 世亲菩萨造 玄奘法师译 “护法等菩萨,约此三十颂,造成唯识。” 此三句是玄奘大师述《唯识三十颂》的由来。佛灭度后九百年,世亲菩萨依《瑜伽师地论》, 提纲挈领,作此三十颂,又二百年,有德慧、安慧、难陀、净月、胜友、陈那、智月、护法 八大论师相继造释,而护法立义最精,玄奘大师宗之,译成汉文,即是现在我们所见到的唯 识三十颂,是唯识学的主要教典,故云:护法菩萨,约三十颂,造成唯识。 “今略标所以,谓此三十颂中,初二十四行颂,明唯识相,次一行明唯识性,后五行颂,明 唯识行位。就二十四行颂中,初一行半,略辩唯识相,次二十二行半,广辩唯识相。谓外 问言: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举颂以答,颂曰: 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由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此初一行半颂,即略辩唯识相。世间说有我相,是指有情说我能作,我所受等种种我相。圣 教说有我相,是指声闻、辟支佛、菩萨、佛等种种我相。世间说有法相,是指仁、义、礼、 智、信等种种实德法相,圣教说有法相,是指蕴、处、界、入等种种假说法相。既无实我实 法,但是由于假说,所以随情施设,妄有种种相转,(转,谓随缘施设)而彼种种我法之相, 不过皆由识所变现,然此能变之识,虽有八种,(指眼等五识、第六识、第七识和第八识) 若以类分,则唯有三种:一者第八,名异熟识。二者第七,名思量识。三者前六,名了别境 识。 “次二十二行半,广辩唯识相者,由前颂文略标三能变,今广明三变相。且初能变相,其相 云何?颂曰: 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唯舍受,是无覆 无记,触等亦如是,恒转如暴流,阿罗汉位舍。” 次广辩唯识相,前十四行半,广明三能变之相,次有八行,广明所变唯识。 “初阿赖耶识”者,此云藏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三义:(一)能藏。谓无量劫来,前七 识所作一切善恶种子唯此识能藏,此约持种说。就是说,此识能执持善恶种子,不令散失。 (二)所藏。此识是一切善染法所依处,故名所藏,此约受熏说。就是说,此识为一切染净 种子所依止,接受其熏染。(三)执藏。或称我爱执藏。此识见分,被第七识执以为我,贪 爱不舍,故名执藏。此约赖耶自相说。就是说,此识见分被第七识执以为我相。二名异熟识 者,异时而熟。或名果报识。由过去善恶业习成熟之力,所感无记果报,以此识为主体。前 善恶习是因,此识是果。三名一切种识者,此识为无覆无记,受前七识诸法之熏,持前七识 诸法之种,现在未来前七识诸法现行,皆由此识所藏种子发起。诸法现行是果,此识是因。 言不可知者,是说此识能缘行相,极为微细。此识所缘五净色根及诸种子的境界,也甚微细, 此识所缘外器世界,难可测量,故云不可知。所谓“执受处”者,是指此识所缘的相分。执受 二字,是指胜义、浮尘五根及诸种子。执有二义:(一)摄为自体,即是说摄此根身以为自 体。(二)持令不坏,即是说执持此根身令不损坏。受有二义:(一)领以为境,即是说领 纳此根身以为所缘境界。(二)令生觉受,即是说令此根身有知觉的感受。处之一字,是指 依报世间山河大地。执受处三,皆是第八识所缘之境。所谓“了”者,了即了别。是指此识能 缘的见分,了别第八识现行的相状。所谓“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者,是说此第八识常与 五遍行心所相应而起。五遍行心所:(一)触。即对于所缘境界的接触。(二)作意。对于 所缘境界的注意。(三)受。指领受所缘境界。(四)想。想像所缘境界。(五)思虑所缘 境界而起造善恶之业。所谓唯舍受者,受有三种:即苦受、乐受、舍受。此第八识行相极细, 极不可知,不能分别苦乐,故只与舍受相应。所谓“是无覆无记”者,性有三种:(一)善性, 能为此世他世顺益。(二)不善性,能为此世他世违损。(三)无记性,于善不善中无所记 别。就无记性又分为二,若与染污相应,名有覆无记。若无污染,其性白净,名无覆无记。 今此第八识是善恶所招苦乐之果,体非善恶,又不与根随烦恼相应,所以是无覆无记。所谓 “触等亦如是”者,是说触等五个心所,亦如第八识,惟是无覆无记所摄,亦属异熟,所缘行 相亦不可知,故云“触等亦如是。”所谓“恒转如暴流”者,恒,指此第八识无始以来,一类相 续,常无间断。转,指此第八识无始以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恒则非断,转则非常。非 断非常,因果宛尔。对前名果,望后名因。喻如高山瀑布,长时相续,故非断,迁流之相, 故非常。所谓“阿罗汉位舍”者,烦恼断尽,名阿罗汉。即声闻乘之第四果,缘觉乘之辟支佛 果,永断俱生我执。以及大乘(此指通教共十地)菩萨八地以上,永伏俱生我执,皆名为阿 罗汉。此时第八识,不再名阿赖耶识,但名异熟识及一切种识。若至如来位中,也舍异熟识 名,但名一切种识,亦名庵摩罗识。 “已说初能变相。第二能变,其相云何?颂曰: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依彼转缘彼,思量为性相,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 我爱,及馀触等俱,有覆无记摄。随所生所系,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此释第二能变识之相。“是识名末那”梵语末那,此翻为意。“依彼转缘彼”者,此彼字指第八 识,依彼转,即是说,第七识依第八识的现行为根本依,第八识中所藏第七识种子为此识的 种子依。转缘彼,是指第七识缘第八识之见分而起微细我法二执。故云“依彼转缘彼。”思量 为性相者,此识以恒审思量而为体性,即以恒审思量而为行相,故名末那识。所谓“四烦恼 常俱”者,谓第七识从无始来,若未转与平等性智相应之前,则任运常缘藏识见分与四根本 烦恼相应。四烦恼:(一)我痴。即是无明,愚于自识所变我相,迷于无我真如之理。(二) 我见。即是妄执谓第八识之见分,本非我法,妄执为我。(三)我慢。即是恃所执我,倨傲 高慢。(四)我爱。即是于所执我,深生贪著。所谓“及馀触等俱”者,就是说第七识除四根 本烦恼之外,还与遍行五心所、八种大随烦恼、别境中慧心所相应,共有十八个心所也。所 谓“有覆无记摄”者,就是说,由于与四根本烦恼相应,隐蔽真理,所以是有覆。由于不属善 与不善,所以是无记。所谓“随所生所系”者,就是说,第七识恒随第八识,随第八识所生三 界九地,即系属于此界此界。所谓“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者,谓此我执相应的末那识, 二乘无学方得永断,菩萨八地以上方得永伏。所以说“阿罗汉无有”。还有阿那含圣者,登地 菩萨入灭尽定,亦暂伏灭,故云“灭尽定无有”。声闻初果以上,菩萨登地以上,真无我解及 后得智二无漏智若现前时,亦暂伏灭。所以说“出世道无有。” “如是已说第二能变。第三能变,其相云何?颂曰: 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 不定,皆三受相应。” 此释第三能变之相。“差别有六种“者,谓前六识依六根而住,由六根而发,系属于六根,助 六根了别。如六根各缘一尘,故有六种识。“了境为性相”者,六识皆以了别尘境为自性,六 识即以了别尘境为行相。所以说“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者,是说此六识若与信等十一 相应,即善性摄。若与无惭等法相应,即不善性摄。若俱不相应,即非善非不善无记性摄。 “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者,就是说,第六识与遍行五,别境五,善 十一,根本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共五十一心所皆得相应。若前五识,但除慢、疑、 见三种根本烦恼,亦除四不定、十小随烦恼,其馀皆能相应。“皆三受相应”者,就是说,前 六识皆能领纳顺境、违境、俱非境相。领顺境相,名为乐受。领违境相,名为苦受。领非顺 非违境相,名不苦不乐受。故云“皆三受相应”。 “初遍行触等,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 此解释遍行、别境二种心所。遍行触等已在初能变中释。别境有五:一欲,二胜解,三念, 四定,五慧。欲,缘所欲观境。胜解,缘决定境。念,缘所曾习境。定、慧,缘所观境。故 云“所缘事不同”。 “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此解释十一善心所。一信。于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三宝等实德,深忍乐欲,心净为体性, 能对治不信,乐求善法为业用。二惭。于自身以羞过恶而不敢作为体性,别则能对治无惭, 通则息诸恶行为业用。三愧。怕被世人讥笑呵责,由此羞耻过罪而不敢作为体性,别则能对 治无愧,通则息诸恶行为业用。四无贪。于欲、色、无色界及三界资具,无所染著为体性, 别则能对治贪著,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五无嗔。于苦苦、坏苦、行苦及三苦资具,不生嗔 恚为体性,别则能对治嗔恚,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六无痴。于诸谛理及实事,明解为体性, 别则能对治愚痴,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此无贪无嗔无痴名三善根,以能生一切善法故。七 精勤。于断恶修善事业中,勇进而为体性,能对治懈怠,成满善事为业用。八轻安。远离粗 重杂染,调畅身心,于善法中,堪任修持为体性,转舍染浊身心,得清净身心为业用。九不 放逸。即精进及无贪无嗔无痴三善根。于所断恶,防令不生。于所修善,修令增长为体性, 对治放逸,成满世出世间善事为业用。十行舍。亦即精进及无贪无嗔无痴善根,能令其心平 等正直,无功用住为体性,对治掉举,寂静而住为业用。此与五受中(苦受、乐受、忧受、 喜受、舍受)舍受不同,故名行舍。十一不害。于诸有情不为侵损逼恼,即以无嗔为体性, 能对治害,悲伤怜悯为业用。无嗔名慈,不害名悲。及之一字,显馀翻染诸善心所。谓一欣, 二不忿,三不恨,四不恼,五不嫉,六厌,七不悭,八不骄,九不覆,十不诳,十一不谄, 十二不慢,十三不疑,十四不散乱,十五正见,十六正知,十七不忘念。 “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随烦恼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骄、 无惭及无愧,掉举与昏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 此解释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也。根本烦恼有六:一贪。染爱耽著为性,能障无贪善根, 生苦为业。二嗔。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善根,恶行所依为业。三痴。于诸理事, 迷暗为性,能障无痴善根,一切烦恼所依为业。四慢。恃己所长,于他有情,心生高举为性, 能障不慢,生苦为业。五疑。于诸谛理,犹疑为性,能障不疑及诸善法为业,六恶见。(一 作不正见)于诸谛理,颠倒推求,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随烦恼有二十:分小随 十、中随二、大随八。小随有十:(一)忿。于现前逆境,心愤为性,能障不忿,执杖(打 人)为业,此以嗔恚一分为体。(二)恨。由忿在先,结怨不舍为性,能障不恨,不忍所依 为业。(三)覆。于自作罪,恐失利养名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追悔不安稳住为业。四 恼。忿恨在先,追念往恶,触现逆境,狠戾为性,能障不恼,多发粗言伤他为业,此亦嗔一 分为体。(五)嫉。不惜身命,求己名利,不耐他人盛事,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戚为业, 此亦嗔恚一分为体。(六)悭。耽著财法,不肯惠施,鄙吝为性,能障不悭,鄙吝畜积为业。 此亦贪爱一分为体。(七)诳。为获利誉,假现有德,诡诈为性,能障为诳,邪命为业,此 亦贪痴各一分为体。(八)谄。为欺罔于他,矫现异仪,险曲为性,能障不谄,不从师友真 正教诲为业,此亦贪痴各一分为体。(九)害。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能障不害, 逼恼为业。此亦嗔恚一分为体。(十)骄。于自盛事,深生染著,倨傲为性,能障不骄,生 长杂染恶法为业。此以贪爱一分为体。此十各别而起,名小随烦恼。中随烦恼二:(一)无 惭。于所作罪,不自羞惭为性,能障自惭,生长恶行为业。(二)无愧。于所作罪,不他耻 愧(即不怕被他耻笑)为性,能障愧他,生长恶行为业。此二遍不善故,名中随烦恼。大随 烦恼八:(一)掉举。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二)昏沉。令心 于境,无所堪任,(即不能观照)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三)不信。于真实功 德,不生好乐,心不清净为性,能障净信,增长恶行为业。(四)懈怠。于断恶修善事中, 懒惰为性,能障精进,增长染法为业。(假使对于染事反勤而行之,亦名懈怠,退善法故)。 (五)放逸。于染法不防,于净法不修,放纵流荡为性,能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此以懈怠及贪嗔痴四法为体。(六)失念。于所缘境,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 为业。即以念及痴各一分为体。(七)散乱。于所缘境,令心外驰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 依为业。(八)不正知。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多所毁犯为业。此以慧及痴各一 分为体。此八亦自类俱起,遍于不善及有覆无记二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此解释四不定心所。不定者,不定是善,不定是恶,不定遍一切心,不定遍一切地,故名不 定。(一)悔。悔即恶作,(厌恶造作)追悔为性,障止为业。(二)眠。眠即睡眠。令心 不自在,心极暗昧,略缘境界为性,障观为业。(三)寻。寻即寻求,于意言境,粗相分别 为性。(四)伺。伺即伺察。于意言境,细相分别为性。“二各二”者,就是说,悔、眠为一, 寻、伺为一。此二各通善染二性。 “已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颂曰: 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 二定,睡眠与闷绝。” 此说六转识现起情况。“依止根本识”者,就是说,前六转识必依第八根本识之现行而为共依, 又必以第八识中所藏前六转识种子为各别亲依。“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 者,就是说,前五转识皆仗众缘,方得生起现行。如眼识九缘生,耳识八缘生,鼻舌身三识 七缘生,缘具则不妨俱起,缘缺则不能俱生,所以说“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多少不定。 水喻第八识,涛波,喻前五识。不定喻众缘。“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 眠与闷绝”者,即是说前五识所藉缘多,缘有时具,有时缺,故现起不定。第六识所藉缘少, 缘具无缺时多,故常得现起。但除以下五位,暂时不现:一者生无想天,二者入无想定,三 者入灭尽定,四者极重睡眠,五者极重闷绝时。 “已广分别三能变相,为自所变二分所依。” 以上广为分别三能变(一异熟识,二思量识,三了别境识)之相,此皆八识自证分所变的见 相二分所依。 “云何应知依识所变,假说我法,非别实有,由斯一切唯有识耶?颂曰: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如何理解依识所变,我法皆是假说,并非离识别有自体,由斯而知一切法唯有识呢?“是诸 识转变“者,诸识,指前所明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转变者,诸心、心所的自证分,皆 能变似见相二分。“分别所分别”者,所变见分,名为分别,所变相分,名为所分别。离此见 相二分,则彼实我实法,决定皆无,是故一切无不唯识。心王有八,即自体唯识,心所有五 十一,即相应唯识,色法十一,即所应影像唯识,不相应有二十四,即分位唯识。无为有六, 即实性唯识。所以说,“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颂曰: 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外人难曰:若唯有识的话,没有外缘,由何能生种种分别?颂文答道:这是由于第八识中, 含藏前七识心、心所法一切种子,此等种子,熏习生长,乃至成熟,转变不一,种子生现行, 现行熏种子,种子又生现行,辗转资助的力量,所以彼之与彼,一切一切,才有分别生起, 何必定要假外缘,方生种种分别哉! “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颂曰: 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馀异熟。” 外人难曰:虽有内识,若没有外缘,为何能使有情生死相续?颂文释曰:(界内分段生死), 由于诸有漏善、不善业种子为因,见相二分的二取习气(二取习气,即指烦恼、所知二障的 取著习气)为助缘,招感六道有情粗异熟果,前异熟果报尽,复生后异熟果报。即界外变易 生死,亦由无漏有分别业种子为因,所知障种子以为助缘,感于三种意生身细异熟果,前后 改转。是则二种生死,皆由内识惑染所感,岂藉外缘哉! “若唯有识,何故世尊处处经中说有三性?应知三性,亦不离识。所以者何?颂曰: 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 于彼,常远离前性。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 外人难曰:若唯有识,为什么世尊处处说有三性?(一遍计所执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圆 成实性)答道:当知三性亦不离识。为什么?颂文解释三性离识的道理。“由彼彼遍计”者, 就是说,能周遍计度妄执我、法者,第八识及前五识,不能遍计。第七末那识,但计而不遍。 惟有第六识为能遍计。次句“遍计种种物”者,是说所遍计的即是依他所起种种色心诸法。所 谓“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者,此遍计所执,不过是依于依他所起心、心所体,及见分相 分等,虚妄执为“实我”、“实法”,如于绳上妄执为蛇,而此“实我”、“实法”若离开心、心所 体及见、相分等,皆无自性。如绳外别无实蛇。(此四句说明遍计所执性不离识) “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者,依是依托,他是众缘,就是说,此心、心所体,及见相分, 皆依托分别缘所生,故名依他起性。心心所法,皆有缘虑之用,或缘染或缘净,皆名分别, 复以此分别为缘,展转复生染净心心所体及见相分。(此二句说明依他起性不离识) “圆成实于彼,常远离自性”者,圆是圆满,成是成就,实是真实,性是体性。就是圆满成就 诸法的实性。即于彼依他起性上,常远离前遍计所执,即为圆成实性。“故此与依他,非异 非不异。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这四句是说,此圆成实性与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与绳, 水之与波,既非是异,亦非不异。也如无常无我等蕴处界有为诸法,与无常无我等性,非异 非不异一样。今圆成实与依他起性亦复如是,若说是异,则应真如非彼依他起实性,如水非 波所依实性。若说不异,则应圆成实性也是无常。如波生灭,水亦生灭。有此理乎哉!末句 “非不见此彼”者,就是说,若未达遍计本空,未证见圆成实理,不能见彼依他起性,必须等 到无分别智证真如后,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此明圆成实性亦不离识,以即是 识实性故也。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颂曰: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 离前,所执我法性。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此解释三无性即是识性。外人难曰:若有三性(遍计性、依他性、圆成实性)如何世尊又说 一切法无性?“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者,这四句是说,佛依 此三性,再立彼三无性之名,乃是为遣凡夫外道我执,二乘权教法执的密意,非了义谈,故 说一切法无性。 “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者,这四句是说,初依遍计所执, 立相无性。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次依依他起性,立生无性。譬如幻事,托众缘 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后依圆成实性,立胜义无性。就是说,此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 我法性故,假名无性,非谓全无胜义性也。既然三无性,但依三性假立,三性皆不离识,三 无性岂离识哉!(以上凡廿四颂,明唯识相竟) “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此为第廿五颂,重释前圆成实性 乃远离我法二执,二空妙智所显,即诸法胜义。所谓一真法界,亦即名为真如,真实而不虚 妄,如常而无变易,在凡不减,在圣不增。在迷不染,在悟不净。常如其性故,即唯识之实 性。 “后五行颂,明唯识行位者,论曰:如是所成唯识相性,谁依几位,如何悟入?” 凡有三问:一问谁人悟入,二问几位悟入,三问如何悟入。 “谓具大乘二种种性,一、本性住种性。谓无始来依附本识,法尔所得无漏法因。二、谓习 所成种性。谓闻法界等流已闻所成。具此二性,方能悟入。何谓五位?” 具大乘二种种性,答其谁人悟入之问。方能悟入,答其如何悟入之问。何谓五位。答其几位 之问。 “一资粮位。谓修大乘顺解脱分,于识相性,能深信解。其相云何?颂曰: 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睡眠,犹未能伏灭。” 这是说资粮位行相。大乘行者为求无上菩提,修习无量福智,名资粮位。为有情故,勤求解 脱,名大乘修顺解脱分。在修大乘解脱分中,乃至未起加行位中顺决择识,但以四弘誓愿, 求住唯识真胜义性,以此为齐,皆资粮位摄。此位菩萨发起大菩提心,亲近真实善友,作意 勤求正觉,修集福智资粮,以此四种胜力,于唯识义,虽深信解,而于我法二取睡眠种子, (即随逐有情,眠伏藏识,能取见分、所取相分的种子)止观力微,犹自未能伏灭,但能伏 于分别二执之现行。此即“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资粮位。 “二加行位。谓修大乘顺决择分,能渐伏除所取能取,引发正见。其相云何?颂曰: 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这是说加行位行相。大乘行者,为欲见道,复修暖、顶、忍、世第一四种加行,伏除二取, 名加行位。顺趣真实决择分故,亦名大乘顺决择分,此位菩萨在修大乘顺决择分中,于此四 位,犹于现前安立小物(空境)以为是唯识真胜义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带相观心,有所 得故,非实安住真唯识理。此即暖、顶、忍、世第一的加行位。 “三通达位。谓诸菩萨所住见道,如实通达唯识相性。其相云何?颂曰: 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这是说通达位的行相。如实通达唯识相性,名通达位。初照真理,亦名见道。若此位菩萨于 所缘境,无分别智,都无所得,这时乃名实住唯识真胜义性。以离开了二取种子相故。这就 是初破一品无明,证一分真智的见道初地。 “四修习位。谓诸菩萨所住修道,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断馀障,其相云何?颂曰: 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这是说修习位的行 相。 若诸菩萨在修道中,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断二种粗重,名修习位。亦名修道位。“无得 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者,无分别智,离诸戏论,故说无得。妙用难测,名不思议。断世间 因,故名出世间。“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者,烦恼、所知二障种子,违于精细轻安的无 漏法,故名粗重。今使它永灭,故说为舍。舍烦恼障,便能证得大般涅槃。舍所知障,便能 证得大菩提智。菩提涅槃,名为二转依果。这里是说,舍烦恼、所知二障粗重种子,便能分 证转烦恼依涅槃、转所知依菩提的二转依果。此即二地至十地菩萨位。 “五究竟位。谓住无上正等菩提,出障圆明,能尽未来化有情类。其相云何?颂曰: 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安乐解脱身,大牟尼法。” 这是究竟位。证得无上菩提的果位。五住究尽,二死永亡,出障圆明,能尽未来际,化度有 情。“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者,此字,即指前颂所说的二转依果。此转依果,诸漏永尽, 性净圆明,故名无漏。含容无边希有功德,故名为界。(此是藏义)能生世出世间五乘利乐, 亦名为界。(此是因义)此转依果,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称不思议。此转依果,四智心 品,皆有顺益之相,故名善。此转依果,清净法界,性无生灭,四智心品,永无断尽,故名 常。所以说,“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 “安乐解脱身,大牟尼法”者,此转依果,烦恼所知二障除尽,无有逼恼,又能安乐诸有情, 故名安乐。如来所证二转依果,不同二乘的解脱身,因二乘所得择灭无为生空智品(即小乘 所证偏空涅槃)惟永离烦恼障缚,无殊胜法,故非真正解脱身。佛所证乃无住处涅槃,不住 生死,不住涅槃,故名解脱身。永寂二边,默契中道,名大牟尼。(牟尼即寂默之义)所得 二果(菩提、涅槃)永离二障(烦恼、所知)以宇宙万有一切法为身,故名法身。 《唯识三十颂》浅释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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