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1号)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1号)

举报
开通vip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1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 2009-02-09 国税发〔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 1.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协查函 2.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处理联络函 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据实申报企业适用) 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核定征收企业适用)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 2009-02-09 国税发〔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 1.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协查函 2.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处理联络函 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据实申报企业适用) 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核定征收企业适用) 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标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表(据实申报企业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二月九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程。 一、汇算清缴工作内容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首先按照《办法》的规定,自行调整、计算本纳税年度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自核本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税款并缴纳应补税款;二是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下发汇缴事项通知书,办理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工作,并进行资料汇总、情况分析和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 二、汇算清缴工作程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时间要求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宣传辅导。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向企业明确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应报送的资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必要时,应组织企业办税人员进行培训、辅导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及手续。 2.明确职责。汇算清缴工作应有领导负责,由具体负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必要时,应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3.建立 台账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纪检监察工作台账设备维修台账加油站进油台账物业收费台账表 。建立日常管理台账,主要记载企业预缴税款、享受税收优惠、弥补亏损等事项,以便在汇算清激工作中进行核对。 4.备办文书。向上级税务机关领取或按照规定的式样印制汇算清缴有关的表、证、单、书。 (二)实施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的受理、审核以及办理处罚、税款的补(退)手续。 1.资料受理。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应检查企业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如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报齐有关附表、文件等资料,应责令限期补齐;对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退回企业并责令限期补正。 2.资料审核。对企业报送的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就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核: (1)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2)企业是否按规定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 (3)企业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 (4)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否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以及各机构、场所账表所记载涉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5)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境外所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是否正确。 (6)企业已预缴税款填写是否正确。 3.结清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及日常征管情况,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在5月31日前,对应补缴所得税、应办理退税的企业发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并办理税款多退少补事宜。 4.实施处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未按《办法》规定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按照规定实施处罚;必要时发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核定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缴纳。 5.汇总申报协调。 (1)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受企业年度所得税汇总申报后,应于5月31日前为企业出具《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所得税证明》。 (2)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的汇总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时,对其他机构的情况有疑问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可以向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协查函》(见附件1),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函复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或税务检查中,发现其他机构有少计收入或多列成本费用等所得税的问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处理联络函》(见附件2)。 (4)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办法》规定对其他机构就地征收税款或调整亏损额的,应及时将征收税款及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额以《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处理联络函》通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总额作相应调整,并在应补(退)税额中减除已在其他机构所在地缴纳的税款。 (三)总结阶段。各地税务机关应在7月15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的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汇总以及总结等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向税务总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基本情况及相关分析。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税务登记户数、 应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实际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未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及其原因、据实申报企业户数、核定征收企业户数;据实申报企业的盈利户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实际缴纳所得税额、亏损户数、亏损企业营业收入、亏损金额等内容;核定征收企业中换算的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实际缴纳所得税额。 (2)主要指标分析和说明。主要分析汇算清缴面、所得税预缴率、税收负担率、企业亏损面等指标。 (3)据实申报企业盈亏情况分析。根据盈利企业户数、实际参加汇缴户数分析盈利面变化情况;分析盈利和亏损企业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未弥补亏损前利润总额、亏损总额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等。 (4)纳税情况分析。包括预缴率变化,所得税预缴、补税和退税等情况。 2.企业自行申报情况。主要包括申报表及其附表的填写和报送,自行调整的企业户数、主要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税务机关依法调整情况。主要包括税务机关依法调整的户数、主要项目、金额,同时应分别说明调增(减)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亏损总额的户数、金额等情况。 4.主要做法。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落实情况,对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对企业的前期宣传、培训、辅导情况,对申报表的审核情况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等情况。 5.发现的问题及意见或建议。分企业和税务机关两个方面,企业方面主要包括申报表的填报、申报软件的操作使用情况和《办法》的执行情况等;税务机关方面主要包括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情况及效果,说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办法》及本规程所涉及的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相关地方税务局按照规定式样自行印制。 附件1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协查函(存根) 国(地)税协〔 〕 号 ________________国家(地方)税务局: 你局管辖的 系在我局管辖的 汇总申报纳税的其他机构,请就该机构以下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事项: 疑点: (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协查函 国(地)税协〔 〕 号 ________________ 国家(地方)税务局: 你局管辖的 系在我局管辖的 汇总申报纳税的其他机构,请就该机构以下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事项: 疑点: 其他机构登记地址: 电话: 传真: (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附件2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处理联络函 国(地)税处〔 〕 号 _______________国家(地方)税务局: 我局管辖的 系在你局管辖的 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机构。 其他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其工作规程的规定,经我局查实,对该机构 年度所得税做出如下处理: 1. 其他机构未汇总申报由我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1)核实额: 。 (2)按同行业利润率核定额: 。 (3)其他方法核定额: 。 2.我局计算补征税款及处罚额: 适用税率(实际征收率): 补缴税额: 。滞纳金: 处罚额: 。 3.我局提请你局应作出的税务处理事项: (1)其他机构少计收入额: 。 (2)其他机构多列成本费用: 。 (3)其他事项: 。 (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邮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附件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据实申报企业适用) 编报单位: 年度: 单位:户、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行次 合计数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年数 比上年增减数 户管情况 一、税务登记户数 1                                         其中:常驻代表机构户数 2                                         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户数 3                                         其他 4                                         二、应参加汇算清缴户数 5                                         三、不参加汇算清缴户数 6                                         四、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 7                                         五、盈利企业户数 8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 9                                         2、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户数 10                                         3、弥补亏损企业户数 11                                         其中:弥亏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的企业户数 12                                         六、亏损企业户数 13                                         七、零申报企业户数 14                                         盈利企业汇算清缴情况   营业收入 15                                           其它业务收入 16                                           营业成本 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营业费用 19                                           管理费用 20                                           财务费用 21                                         营业利润 2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3                                           利润(亏损)总额 24                                           其他应税项目调增(减)额 25                                           按规定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26                                           应纳税所得额 27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28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29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30                                           境外所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 31                                           境内外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32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33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补所得税额 34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退所得税额 35                                           本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额 36                                           本年度应退企业所得税额 37                                           税后利润 38                                         亏损企业汇算清缴情况   营业收入 39                                           其它业务收入 40                                           营业成本 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                                           营业费用 43                                           管理费用 44                                           财务费用 45                                           营业利润 46                                           营业外收支净额 47                                           亏损总额 48                                         局长: 复核: 制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附件4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标分析表(据实申报企业适用) 编报单位: 年度: 单位:户、人民币万元 项目 行次 合计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 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年数 比上年增(减)额 汇算面 1                                         盈利面 2                                         预缴率 3                                         销售(营业)利润率 4                                         销售(营业)亏损率 5                                         销售(营业)毛利率 6                                         销售(营业)成本利润率 7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8                                         减免税面 9                                         减免税比率 10                                         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 11                                         所得税税收负担变动率 12                                         营业利润税负率 13                                         补税率 14                                         退税率 15                                         征免税比率 16                                         局长: 复核: 制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附件5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核定征收企业适用) 编报单位: 年度: 单位:户、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行次 合计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年数 比上年增减 户数情况 一、税务登记户数 1                                           其中:常驻代表机构户数 2                                         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户数 3                                         其他 4                                         二、应参加汇算清缴户数 5                                         三、不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 6                                         四、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 7                                         征收情况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 8                                         2、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户数 9                                         核定方式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户数 10                                         2、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户数 11                                         3、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户数 12                                         五、零申报企业户数 13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14                                           应纳税所得额 15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16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17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18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19                                           应补所得税额 20                                           应退所得税额 21                                         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费支出总额 22                                           换算的收入总额 23                                           应纳税所得额 24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25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26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27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28                                           应补所得税额 29                                           应退所得税额 30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总额 31                                           换算的收入总额 32                                           应纳税所得额 33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34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35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36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37                                           应补所得税额 38                                           应退所得税额 39                                         企业所得税额合计   收入总额 40                                           应纳税所得额 41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42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43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44                                           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45                                           应补所得税额 46                                           应退所得税额 47                                         局长: 复核: 制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本文档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1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47713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00KB
软件:Word
页数:13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0-06-08
浏览量: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