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举报
开通vip

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和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我们需要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1.2...

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和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我们需要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1.2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周岁。 1.3合同生效 我们对本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我们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保险单上所载的生效日的零时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和保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4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十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但如果已进行体检则须扣除体检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完整填写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并亲笔签名后,连同保险合同及发票一起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本合同自您亲自送达时或邮件的寄出邮戳当日零时起正式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于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若该金额经本合同其它条款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定义如下: 身故时被保险人年龄 保险金额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未满1周岁 20%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 40% 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 60% 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 80% 满4周岁以上 100% 2.3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有十年、十五年、二十年、至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五种,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合同约定满期日零时止。您可以与我们约定其中一种保险期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4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4.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4.2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2.4.3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2.5满期金领取方式 本合同满期时,生存金受益人可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或与我们另行书面约定后,选择下列领取方式中的一种领取年金: 1.十年期固定年金; 2.二十年期固定年金; 3.终身年金; 上述领取方式的具体事宜按开始领取时我们与生存金受益人的书面约定执行。 2.6责任免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并按解除合同处理: 1.您、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 2.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拒捕行为; 3.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4.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或辐射; 5.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主义行为; 6.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 3、保单红利 3.1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3.2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存放于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计息。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存放于本公司的红利本息一次付清。 2.现金领取。 3.抵缴保险费:红利用于抵缴到期保险费,若有余额则按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生息,直至下一缴费日。缴费期满后,若您未书面通知我们重新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抵缴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若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若选择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红利的分配。 3.3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若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发放,领取人为您本人。 4、保险金的申请 4.1受益人 4.1.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于订立本合同时,经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您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您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的,被保险人身故后,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4.1.2生存金受益人 本合同的生存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与我们另有约定的除外。 4.1.3受益人的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经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及其受益份额或生存金受益人。上述变更经我们记录并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我们对于上述受益人指定和变更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不负任何责任。 4.2保险事故通知 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如果由于通知迟延导致我们勘查、检验等费用的增加,增加部分应由索赔申请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4.3保险金申请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请按照下列要求申请相应保险金: 4.3.1满期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保险金领取条件的,生存金受益人可于约定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生存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 3.我们所认可的足以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的其它材料。 4.3.2身故保险金申请 若被保险人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 3.索赔申请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 4.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或我们认可的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我们所需的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索赔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4.3.3全残保险金申请 若被保险人全残,索赔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原件: 1.保险合同; 2.索赔申请人、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 3.司法鉴定机构所出具的本合同被保险人伤残程度鉴定报告书; 4.我们所需的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若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则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以提出索赔申请。 4.4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索赔申请书及索赔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申请,我们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并向索赔申请人反馈理赔决定,并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将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4.5保险金申请时效 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请求权,自索赔申请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4.6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处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日后发现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后三十日内向我们返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与您依法协商处理。 5、保险费的缴纳 5.1保险费的缴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以及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 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根据我们的规定,选择以分期缴付的方式缴纳本合同的保险费,您应在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缴付续期的保险费。您也可以向我们申请变更保险费缴费方式,经我们同意并批注后生效。 5.2宽限期 本合同生效后,若您到期未缴纳续期保险费,则自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 若您超过宽限期仍未缴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的零时起效力中止。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6、现金价值权益 6.1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6.2保单借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您的保险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的前提下,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借款。累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现金价值的70%(保险费的自动垫缴不受此限)。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保单借款的利息按当时我们已宣布的借款利率计算,并沿用至该次借款期满。若您到期未偿还借款,则借款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在下一借款期内按我们最近一次宣布的借款利率计息。当您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及借款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偿还借款应先偿还借款利息,然后偿还借款本金。若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有任何赔偿或给付,我们有权先从该赔偿金或给付金中扣除您未偿还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若您选择保险费的自动垫缴或减额缴清保险时,现金价值的计算应先扣除未偿还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6.3保费自动垫缴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缴功能,若您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缴,则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缴纳应缴保险费的,我们将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缴您的应缴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您所垫缴的保险费视同借款。 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缴一期保险费的,我们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本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本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若本合同有附加合同,则保费自动垫缴也包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6.4减额缴清 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将本合同申请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变更减额缴清保险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变更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 减额缴清时,我们将以保险费到期日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支付的净保险费,重新计算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会相应减少。 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后本合同不再分配红利,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将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 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效力中止 本合同的效力,因本合同约定事由的发生而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7.2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您可以向我们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您需要亲自签署复效申请书,按照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以及其他文件,并向我们缴清您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以及您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以宽限期届满日起算利息)。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上述文件及款项并核准之日零时起,恢复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您未与我们达成复效协议的,本合同效力自动终止,本合同按解除合同处理。 8、解除合同 8.1解除合同的手续 您于犹豫期后,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合同效力自您申请解除合同之日零时起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解除时的现金价值。若有借款,则先扣除未偿还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9、如实告知 9.1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9.2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对于合同解除前已支付的保险理赔金,我们有权向受益人追索。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和已支付的保险理赔金后退还保险费。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年龄性别错误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和性别,以法定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和性别为准。您在申请投保时,应按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和性别填写。若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则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若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周岁年龄和性别,您应付的保险费比实付保险费高,则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缴差额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该利息按借款利率计算),若被保险人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正确年龄和性别,按实际累计已缴保险费与累计应缴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实际已缴付的保险费所能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周岁年龄和性别,您应付的保险费比实付保险费低,则我们将无息退还所有多缴保险费,而所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维持不变。 3.若按被保险人真实的周岁年龄和性别,根据我们的核保规则不能承保,则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您退还所缴保险费,但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超过两年的除外。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4.若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每年分配的保单红利与实际不符的,我们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或性别进行调整。 10.2权益转让 您于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同意,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转让本合同的权益,经我们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我们对任何权益转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不负辨识的责任,也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0.3合同内容变更 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我们的规定申请变更合同的内容,经我们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我们不接受本合同任何内容(包括本合同的权益转让及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等)的变更申请。 10.4保险品种及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我们的规定,提出变更保险品种或变更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书面申请,缴付上述变更所需的费用,经我们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若申请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批注上所载的生效日的零时起生效;若申请减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则减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申请减额时我们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的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我们批准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若您已缴清本合同的全部保险费,则我们不接受变更保险品种或变更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申请。 10.5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当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您不作上述通知时,我们按本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您。 10.6司法鉴定 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10.7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其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按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并适用中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1、释义 11.1周岁 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11.2法定身份证明 指依据法律规定,由有权机构制作颁发的证明身份的证件、文件等,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 11.3全残 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上述残疾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11.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11.5恐怖主义行为 指任何人员或者团体,基于政治、社会、宗教、意识形态或类似理念或目标而实施的,以暴力或强制手段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的行为。或者是政府或者实质意义上的政府和公众已认定的“恐怖主义活动”。上述行为具有胁迫、强迫政府或者实质意义上的政府和公众,造成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混乱等目的。 11.6红利累积利率 我们每年宣布一次红利累积利率,时间与每年宣布红利时间一致,该红利累积利率参照一年期存款法定利率作相应浮动。 11.7索赔申请人 指您、受益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法律规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自然人。 11.8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9利息 参照借款利率计算。 11.10借款利率 我们每年宣布两次借款利率,时间分别为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该借款利率参照六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法定利率作相应浮动。 11.11净保险费 指不计算公司营业费用、佣金等其他费用的保险费。 11.12手续费 指本合同平均承担的我们的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我们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的具体金额等于保险单现金价值。 12、海康生命关爱提前给付附加条款 12.1附加条款的订立 本附加条款是本合同中基本条款的附加条款。本附加条款未约定的,以基本条款为准;若基本条款与本附加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12.2保险责任 在基本条款有效期间且于本附加条款生效日起一年后,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则可向我们申领“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申领以一次为限。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不超过我们确定给付之日起六个月后所在年度的基本条款的身故保险金的50%(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贴现后的金额。 贴现利率为当年度本公司规定的红利累积利率,贴现期间为六个月。 我们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后,基本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比例相应减少(此比例为贴现前“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与“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确定给付之日起往后六个月所在年度的基本条款的身故保险金的比值),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终止。 12.3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申请 若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索赔申请人应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原件,以申请“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 1.保险合同; 2.索赔申请人、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件; 3.由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必要的检查报告; 4.我们所需的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申领“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时,我们如认为必要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查,其费用由我们负担。 12.4受益人的指定或变更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我们依本附加条款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后,若基本条款仍属有效,则基本条款所指定的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仅可申领被保险人身故时的身故保险金与已提前给付保险金之差额。如被保险人未申领“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则受益人的权益依基本条款的规定办理,不受本附加条款的影响。 12.5释义 生命末期: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及我们的医生认定被保险人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平均存活期间在六个月以下的疾病。 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本附加条款所称的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 3.有合格的医生(被保险人本人、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除外)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4.具有系统性诊疗等程序或手术设备的二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但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5.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专科医生:本附加条款所称的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海康人寿保险条款样本 第1页
本文档为【海康「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81141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9KB
软件:Word
页数:7
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0-05-13
浏览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