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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边缘人:1956年前后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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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边缘人:1956年前后的小 本文为提交“新中国建国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 2009年6月22-24日,香港中文大学 会议交流稿,正式发表前,未经许可请勿引用 “社会主义”的边缘人:1956年前后的小商小贩改造问题 冯筱才 (复旦大学历史系) 一、前言........................................................................................................................

“社会主义”的边缘人:1956年前后的小
本文为提交“新中国建国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 2009年6月22-24日,香港中文大学 会议交流稿,正式发表前,未经许可请勿引用 “社会主义”的边缘人:1956年前后的小商小贩改造问题 冯筱才 (复旦大学历史系) 一、前言...........................................................................................................................................2 二、强迫与自愿:改造“高潮”中的小商小贩 ...........................................................................5 1、“大合营”高潮前的私营商业改造 ...................................................................................5 2、参加“大合营”:干部与商贩的不同心态 .......................................................................7 3、“滚钉板进社会主义”:对私改造中的增资风潮 ...........................................................10 三、社会主义的“弃儿”:合营高潮后的小商小贩 .................................................................12 1、改造之后的混乱、困局与商贩反应 ...............................................................................13 2、赶出社会主义:从集中到分散.......................................................................................16 3、安排小商小贩与个体经济回潮.......................................................................................18 四、“社”、“资”之间:个体商贩的存留与再改造 .............................................................22 1、政策循环与小商小贩的管制困境 ...................................................................................23 2、无证商贩的增加及其合法化...........................................................................................27 3、没有句号的“社会主义改造”.......................................................................................30 五、结论.........................................................................................................................................33 1 一、前言 中共自成立伊始,便宣称要在中国建立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1如何对待私有制也就成 为关键性问题之一。1949年的政权鼎革显然为此中共实行“社会主义”准备了很好的前提。 在毛泽东的亲自号召下,1955年底开始的一场“疾风暴雨”式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重塑了 中国城乡的所有制结构与民众经济生活。按照目前的主流叙述,这无疑是中共引导全国民众 步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关键一步。然而,从1956年开始的中国“社会主义”,其本质究竟如何? 西方学者对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政策制订与执行及其本质,已经有了相当充分的研究。2 如George Konrad, Ivan Szelenvi强调社会主义发展内在动力是国家资源的最大化再分配权 力,3政府为达到将国家的一切纳入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范围内的目的,一个可能的举措,便是消灭其他任 何可能拥有再分配资源能力的组织。4这点也许是全能计划经济主义者的理想蓝图,例如苏 联就曾大规模摧毁小生产者的自我经营活动。5然而,社会主义国家里一般官员的想法与政 府计划是两回事,Pavel Campeanu发现这两者之间经常是有矛盾的:官僚系统有其应该完成 的管理目标,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完成上头的指标及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中央决策者或独裁者 考虑更多的是如何积累生产资料,不大管效率与产出。6但事实往往证明过激的计划管制终 究是难以彻底实现。民众为了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便有可能把视线转到“非正规经济”, 正如Katherine Verdery所提到的,每个社会主义国家都想抑制非正规经济,但是由于不能解 决消费者需求依赖,实际上都无法根绝。因此,对于非正规经济究竟应该采取压制还是容忍, 这两者间始终存在某种程度的紧张。7以上研究结论大都是以欧洲与苏联的历史经验做出的, 1 “社会主义”一词,不仅指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后在全球流行的一种主要的思想意识形态,也被指那些 宣称自己已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政治统治、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和政策,以及试图在世界不同地区建立社会主义的各种 政党和运动。社会主义是一种互相矛盾的思想系统,马克思这一派的社会主义者更强调的是计划与中央集 权,特别是生产的集中化管理。戴维·米勒(David Miller)等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 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 760-761 页。从中国史的角度来看,我们通常所研究的“社 会主义”,其实既包括清末以降开始传播的芜杂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潮,又包括 1920 年代后,中共为代表的 政党主张与活动,也指 1949 年中共建政后一系列的政治制度与实践、运动。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最后这个层 面的“社会主义”。 2 有关研究成果可参见 Katherine Verdery 的,Theorizing Socialism: A Prologue to The “Transition”, American Ethnologist, Vol.18, No.3, pp.419-439. 3 Ivan Szelenvi, “The Intelligentsia In The Class Structure Of State-Socialist Societie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88 (1982), p318; George Konrad, Ivan Szelenvi, The Intellectuals On The Road To Class Power (New York And London: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79), Translated by Andrew Arato And Richard E.Allen., p.48. 4 Ference Feher, Agnes Heller and Gyorgy Markus, Dictatorship Over Needs: An Analysis of Soviet Societies( New York: Basil Blackwell, 1983), pp.67-68. 5 Jan.T Gross, Revolution From Abroad: The Soviet Conquest of Poland’s Western Ukraine and Western Belorussia(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230-231. 6 Pavel Campeanu, The Genesis of The Stalinist Social Order( Armonk, N.Y.: M.E. Sharpe, 1988), pp.143-157. 7 Katherine Verdery: Theorizing Socialism: A Prologue to The “Transition”, American Ethnologist, Vol.18, No.3, 2 那么中国的情形究竟如何呢?在一篇文章中要通过实证性历史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来作全面解答显然是不 现实的,笔者愿意选择一个具体的历史现象——1955年至1976年未曾停止的小商小贩改造问 题来对此稍加讨论。 在有关中国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叙述中,小商小贩问题所占比重很小。 8人们往往把叙述重心都放在大中型私营工商企业的成功“赎买”上,同时用这些大中型企 业公私合营之后的经济数据来显示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然而,1955年底到1956年初的公私 合营高潮,卷入其中的绝大多数均是中小型以下工商业者,尤其是小商小贩与手工业者。更 容易被大家忽视的一个现象,则是合营高潮结束后不久,随即便有了一个反方向的回潮,许 多商贩恢复为个体经营者身份。尽管这个过程后来又出现反复,但自始至终,社会主义中国 一直存在一定数量的个体商贩以及仅在形式上参加合作组织的“准个体商贩”,还有就是没 有证照的自由商贩(或称“非法商贩”),他们后来成为“社会主义中国”里的边缘人群, 既不大能够享受到类似于工人的福利保障,也不像农民那样从生产到分配全程处于严密监控 之下。这种边缘人群的存在,既是对社会主义纯洁性的讽刺,也为1956后不断出现的“反资 本主义复辟”运动提供了现实背景。笔者将通过梳理这个基本的历史过程,以考察中共在1956 年后“社会主义”实践的问题与限度。 在1980年代之前,有关中国经济的研究,对私营工商业的存在与改造均没有太大关注。 对计划经济的关心也多集中于工业部门的管理绩效方面。9不过仍有学者开始研究中共建政 后的农村私商所面临的处境及其与国家的互动关系,10为1956年之重大变化提供一个背景性 分析。其他一些有关社会主义改造的文章也多从宏观上探讨此次制度转型的原因与影响,没 p.423;有关“非正规经济”的讨论还可参见 Istvan R. Gabor, “Second Economy and Socialism: The Hungarian Experience”, in Edgar L. Feige, eds., The Underground Economies: Tax Evasion and Information Distortion (Cambrige: Cambri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339-360. 8所谓“小商小贩”,在中共政策表述里,曾是一种阶级成分。1950 年 8 月 4 日公布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便单列“小商和小贩”名目:“没有或只剩少量资本,向商人或小生产者购 入商品,向消费者出卖,不雇请工人或店员,自己从事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劳动以为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源 的人,称为小商。经常流动行走的小商,称为小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基层商业局等编:《集体和个 体商业文件选编》,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1 年,第 3 页。后来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地方干部常将 小商小贩与“资本家”混为一谈,故专门以“有无雇佣关系”作为主要界限。1961 年 6 月商业部与中央工商行 政管理局联合召开的小商小贩座谈会,规定内部掌握区分小商小贩与资本家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是,“凡从事商业经营没 有雇用职工(不包括临时工、学徒),从事饮食、服务行业没有雇用职工或用职工一人(不包括临时工、学 徒),而他们的经营资金在五百元以下的,可划为小商小贩。”不过,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 沈阳、重庆、西安等八大城市,以及物价较高地区,即使符合上述雇工标准,但资金在一千元以下也可划 为小商小贩。同时该标准也提到要参照本人出身成份。如从事小商小贩经营前成分是资本家,仍划为资本 家。同上书,第 189-190 页。 9 Dwight H.Perkins,Research on the Econom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 Survey of the Field,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42,No.2(Feb., 1983),pp.345-372. 10 Vivienne Shue, Reorganizing Rural Trade: Unified Purchase and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Modern China, Vol.2, No. 1(Jan., 1976),pp.104-134; Dorothy J.Solinger, State versus Merchant: Commerce in the Countryside in the Early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Vol.21, No.2(Apr., 1979),pp.168-194; 3 有特别关注其中的细节问题。11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对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前后农村 市场的变化曾有清楚的论述,他发现改造后尽管只有5%的零售业务掌握在私商手中,但各类 市场仍遵循着传统的运行路径。同时他也了解中共高层在此问题上的不同态度,以及“高潮” 之后合营组织解体等细节。12其对“农村商人社会主义化”的成效似相当肯定。13最近一些 研究涉及到中共消灭私营工商业的动因与策略。14 至于1956年公私合营高潮前后小商小贩的遭遇,及其与计划经济体系的内在联系尚未见 人提及。莫里斯·迈斯纳(Maurice Meisner)曾注意到改造完成后仍有很大数量的个体商 贩及手工业者没有被纳入国营经济范围,因为这些人“越来越过时而且对经济不起多大作 用”。15其实,小商小贩的持续存在,可能恰恰说明其与民众经济生活的关系太深以致无法 根绝,或政府无法解决一些现实的困难,不得不在此问题上反反复复。本文将通过史料分析 对此加以适当解释。由于小商小贩问题牵涉到全国各地城乡,空间范围广阔,本文讨论主要 集中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同时也与国内其他一些地区稍作比较。以往有关中共社会主义改造 政策的研究,多将城市与乡村截然两分,如有的学者专注于城市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有的学 者则集中讨论农村合作化问题。但是城乡的社会主义改造,其实有一些一致的地方,也往往 有一些共通的问题,本文也希望通过小商小贩这个研究题目将城乡的问题联系起来思考。 11 Kenneth R. Walker, Collectivisation in Retrospect: The “Socialist High Tide” of Autumn 1955-Spring 1956, The China Quarterly,No. 26(Apr.- Jun., 1966),pp.1-43. 12 G.William Skinner,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PartⅢ)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24, No. 3(May, 1965),pp.364-365. 13 G.William Skinner,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PartⅢ)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24, No. 3(May, 1965),pp.376-377. 14苏伟业(Bennis Wai-Yip So)不同意新民主主义的终结使得私营经济逐渐消亡的说法,他认为新民主主义政 策执行本身就已损害了私营工商业存在的空间,因此,私营工商业之末路自新民主主义一提出似乎就已经 命定。Bennis Wai-yip So, The Policy-Making and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Abolition of Private Ownership in the Early 1950s:Findings from New Material, The China Quarterly,No. 171(Sep., 2002),pp.682-703。Toby Ho 则从 “风险管理”角度来重新研究中共消灭私营工商业的做法,他认为从这点来看,中共似乎取得一定的成功。 Toby Ho, Managing Risk: The Suppression of Private Entrepreneurs in China in the 1950s, Risk Management, Vol.2,No.2(2000),pp.29-38. 15 莫里斯·迈斯纳(Maurice Meisner):《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Mao’s China and after: A his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年 10 月,第 125 页。 4 二、强迫与自愿:改造“高潮”中的小商小贩 1949年中共建政之初,小商小贩数量在全国范围内有显著增加。当局一开始只是通过市 场整顿、税收征收、建立摊贩组织等办法加以管理,希望能对其进行控制。16同时,结合政 治运动,办理摊贩登记,17一些地方也开始搞摊贩联营。181953年,中共开始提出“过渡时 期总路线”,表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要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逐步完成其 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然而,从其初期工作重心无疑在大中型私营工商业,尤其是工业的公私 合营问题上。19小商小贩由于人多面广,20情况复杂,不仅牵涉到大量穷苦民众的就业问题, 也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21故当局在商贩问题上态度谨慎,改造工作直到1955年 才正式启动,是年底全国数百万小商小贩更被卷入“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 1、“大合营”高潮前的私营商业改造 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当局除开始挑选一些重要工业进行公私合营试点外,私 商改造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当时主要考虑的办法一方面是限定交易商品类型,如统购统 销政策出台后,私营粮食市场及棉纱、棉布市场便被取缔,粮店、布店等只能采取经销代销 16 张世飞:《北京解放初期的整理摊贩工作》,《北京党史》,2004 年第 2 期;《解放初期上海摊贩管理工作 概况》,《档案与史学》,2003 年第 1 期;贾全全:《建国初期武汉市摊贩的治理与改造》,2008 年华中师范 大学硕士论文,第 22-28 页。 171951 年上海办理摊贩登记,规定只有失业工人、菜农、烈军属、失去生产能力者和遭受特殊灾害的方准 申请登记。但后来以游击商贩增多,故只得重新规定凡属生活困难非设摊不能为生者,均可准其设立,仍 照顾烈军属。到 1955 年底,全市摊贩共 19 万户,21 万人,其中固定摊贩 10 万户,流动 9 万户。张辰:《解 放初期上海摊贩的管理》,《档案与史学》,2004 年第 6 期,第 68-70 页。 18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资本主义改造研究室编:《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资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 年 1 月,第 94 页。 19 有关此一过程,笔者另撰有《经济生存与政治生存:上海商人如何走上公私合营之路?》一文,“党国体 制与冷战初斯的两岸社会经济”学术研讨会,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2006 年 10 月 12-13 日。 20就全国范围来看,1955 年 11 月,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显示小商贩约 420 万户,从业人员 580 万人,其中 坐座 100 万户,从业人员 175 万人,摊贩 320 万户,从业人员约 400 万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 编:《1953-195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商业卷》,第 353-354 页。也有统计表明,在 1956 年 改造高潮之前,商业与饮食业中未雇职工或学徒的小商小贩占原有私营商业总户数的 95%,从业人员占 85%,资金占 46%。营业额在 1954 年占原私营商业营业总额的 64%,相当于社会零售商品流通总额的四分 之一。林青:《关于我国小商小贩社会主义改造的几个问题的研究》,《经济研究》,1958 年第 3 期,第 15 页。 21 《解放初期上海摊贩管理工作概况》,《档案与史学》,2003 年第 1 期,第 26 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在一份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中也指出农村私营商贩担负着很重要的社会任务:收购,分配,短距离运输。缺少了这三种劳 动,对社会影响很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对农村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1955 年 3 月 7 日,商业部商管局:《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上册),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 年, 第 49 页 5 形式经营。另外一方面则是从改造批发商入手,以国营商业替代经营,限制商贩货源。这便 直接影响到小商小贩的原有经营模式。在此过程中,当局发现有些城市的商号“以大化小”, 遂开始重视城市摊贩改造问题。1954年9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提出要“加强摊贩的 行政管理工作”,规定要限制摊贩开业,防止无证摊贩发展。22 当然,就全国来看,私营商贩在农村的分布更为广大。官方消息称,到1954年底,全国 农村私商初步估计还有241万户,350万人。这其中“除了占总人数1.7%的商业资本家和少数 富农兼营商业者外,绝大多数都是小商小贩”。对这些农村私营商贩的改造,中共高层主管 部门起初准备让其与农民一样采取“自愿入社”的形式,逐步过渡到供销合作社商业。23 至少在宣传中,当局承认他们是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有力助手”,其存在是适应农民 需要的。因此,对这些商贩的改造,强调不能用“剥夺”与“硬性排挤代替”的作法,以便 发挥他们分担农村商品流转的作用。其具体改造形式包括含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经销、 经营小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小组与合作商店,以及“社会主义性质”的非自营业 务的代购代销。24 不过,对中共的宣传报道,我们往往需要从语意反面来观察。官方既然在公开报道中称 不要用“剥夺”与“硬性排挤”的作法来改造私商,那么,这种现象肯定在地方上已经普遍 出现了。这方面,私营商业与国营及供销社系统商店的竞争相当重要。由于后两者在货源及 资金、税收等方面占据先天优势,加上其有政府之行政支持,不可避免地就对一些农村私商 造成排挤现象。1955年3月1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在报告中估计一年中被挤掉的 农村私商69万户,100万人,占1953年底总从业人员的22.2%(是年总数为450万人)。他们也 表示,由于被挤掉的私商转业困难,故出现“明转暗不转”,或流入城市变为摊贩,转入农 业后无力生产成为救济户。25这种后果未必是政府所乐见的。对于私营商业的作用,当时政 府似乎并不缺乏理性认识。《大公报》曾称,1955年初,全国私营商业从业人员大约一千万 人,依靠其收入为主的家属,又有几千万人,对他们不能置之不问,将他们转入工业或农业 也是不切实际的。该报还表扬山东有的地方政府不仅安排维持私营商贩,而且帮助歇业的小 22 《加强对摊贩的行政管理工作》,《工商行政通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印,1954 年 9 月 1 日,第 7 页。 23 《经过互助合作道路,改造农村小商小贩》,《人民日报》,1955 年 2 月 4 日,第 1 版。 24《改造农村小商小贩的道路》,《文汇报》,1955 年 4 月 9 日,第 5 版;《切实做好对私营商业的安排和改 造工作》(《辽宁日报》1955 年 4 月 13 日社论),中共辽宁省委财政贸易工作部编印:《安排市场和改造私 营商业的学习材料》,1955 年 5 月 18 日,第 10 页;萧林:《私营零售商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1955 年,第 35 页。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基层商业局等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第 119 页。 6 商小贩复业。26 5月8日,《人民日报》更发表社论《重视商业工作》。其中提到若干地区的商业部门, 由于缺乏统筹兼顾的思想和调查研究工作,对于私商改造,普遍存在着急躁情绪,只想代替, 而不安排改造;只想包办,不考虑能力,结果造成部分私商维持经营的困难,也使城乡贸易 “大通小塞”。社论最后称“这种主观主义的做法,必须迅速纠正”。27最高级别的党报以 如此严厉的口吻发表态度,说明当时私商受排挤状况严重,并威胁到经济全局稳定。然而, 政策的矛盾就在于,国营商业体系的扩张必然会让私营商业逐渐被边缘化,由各地商业主管 部门来“安排”私营商贩的营业,在上级压力下也许可短时间可做到。但长期来看,由于市 场与消费额的限度,两者的不公平竞争仍会让私商坐立不安。 2、参加“大合营”:干部与商贩的不同心态 1955 年下半年,毛泽东在政治上开始越来越采取主动的姿态,全力推动城乡社会主义 改造的提前完成。在此情形下,公私合营也成为一种席卷全国的大规模政治运动。政治压力 自上而下地传递,从北京开始,各省市负责官员竞相追求高速度,宁左勿右。在基层,干部 们亦需要在极短时间内实现合营任务,宣布进入社会主义。此前相对理性的对私商改造政策, 至此多被放弃。10 月 11 日,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闭幕时宣布要让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 中国“绝种”,小生产也“绝种”。2811 月 16-2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工作会议,专门讨 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决议要在 1957 年底完成一切主要行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任务。 然而,这个部署,很快就被超常规的政绩竞赛远远超越了。 在合营高潮到来之初,一些地方干部,仍照此前的政策宣传思路,一方面指明只能走合 作化道路,同时也强调不能草率行事。29商业部原来的计划尚有一点秩序,如1955年底商业 部长曾山在给周恩来的报告中,便提出要在1957年底前把小商小贩中的座商的70%以上改造 为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商店,摊贩部分一半改造为合作小组。估计在1960年前除5%左右经营 次要商品的个体商贩外,其他都具备向国营商业过渡的条件。30当然,这也是与现实考虑有 26 《全面安排市场正确发挥私营商业作用》(《大公报》,1955 年 4 月 26 日社论),《安排市场和改造私营商 业的学习材料》,1955 年 5 月 18 日,第 15-16 页。 27 《要重视商业工作》,《人民日报》,1955 年 5 月 8 日,第 1 版。所谓“大通小塞”,指政府开始将重要农 产品和其他物资按计划收购或统一收购后,城乡重要物资的交流尚能畅通,但是农村部分小土产无人收购, 城市的部分手工业品无人贩运下乡。 28《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1955 年 10 月 11 日,毛泽东、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 员会:《毛泽东选集》(第 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年,第 198 页。 29《对当前对资改造工作的几点意见》,《对资改造工作简报》(江苏省对资改造工作公室编,下略称“江苏”), 第 1 期,1956 年 1 月 8 日,第 2 页。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基层商业局等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第 139-140 页。 7 关,如果放开闸门让数百万小商小贩全部参加合营,当局财政负担将不堪忍受。但是,从“宣 布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看,占私营工商业从业者绝大多数比例的小商小贩如果没有加入,那 么“全行业合营”从何谈起呢?尤其许多内地省份缺乏大中型工商企业,那么,对这些地方 来说,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合营,其主要就是小商小贩合营,越到基层县份这种情况越明显。 因此,在合营高潮中,许多地方鼓励小商小贩也一起参加公私合营,但这种政策多半是 临时性的为了完成政绩数字,而非真正想要让这些商贩转成公私合营企业职工。如1月18日, 河北省委曾发文通知下属各市县:“小商小贩的改造形式,一般的最好能随着资本主义工商 业的全行改造,把他们一起纳入公私合营”,可能他们马上意识到财政负担问题,故数日后 又补充通知,表示对夫妻店、小的座商或固定的摊贩,一般的可以纳入公私合营,但对零散 的小商贩(如串街贩卖),仍应组织他们成为国营商业或合作社商业的代销员或推销员,不 宜全部组织到公私合营企业中来。31相似地,我们也可以看到,江苏省在1月20日为了促进 集镇的“改造高潮”,出台文件规定小商小贩“属于座商的,主要搞公私合营。摊贩能在公 私合营中带掉的可尽量带掉”。32但是到了24日,也就是全省12个省属市均已宣布“资本主 义工商业”全部公私合营的第二天,33江苏省复宣布如果小商小贩已组织合作商店或合作小 组申请改公私合营,一般不再批准。对城市与农村集镇的小商店,以经销代销形式改造为上。 在全行业公私合营时,许多夫妻店被批准为公私合营,但维持经销代销,尽保留名义,不用 搞清产核资或固定工资。34这个变化显然是为了避免被动,给政府背上包袱。 1956年1月10日,北京率先宣布实现“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合营,进入社会主义。 这给全国各省市都造成强大的压力。然而,北京的摊贩仍基本没动,仅批准1000余户随行业 合营一起带掉,而且也不准备很快将它们“搞光”,其原因,据上海方面所得消息,主要是 因为没有适当的房屋与地段,故“业务经济暂不理”,只侧重讲管理教育。合营店的图章只 发到资本主义合营店,小商小贩即使挂上“公私合营招牌”也仍用原章。35可见,北京对商 贩改造基本上仍是名义上的,而非实质性的。这种处理办法也得到最高当局的认可。国务院 对私改造工作小组即在内部规定:夫妻店与小贩,可根据他们的自愿,申请什么,就批准什 么,以安定人心。由于小商小贩人口多,家店不分,条件不成熟,挂了合营照牌,实际还是 31 陈桐主编:《光辉的历史性胜利——承德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3 年 1 月,第 136 页。 32 《把县城集镇对资改造工作推向高潮》,《对资改造工作简报》(江苏),第 4 期,1956 年 1 月 20 日,第 2-3 页。 33 《江苏全省城镇在欢腾》,《人民日报》,1956 年 1 月 24 日,第 2 版。 34 关于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及办法,《对资改造工作简报》(江苏),第 5 期,1956 年 1 月 24 日,第 1-3 页。 35 关于商贩改造问题了解的一封信,1956 年 1 月 19 日,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以下简称“沪档”),B6-1-39, 第 13-16 页。 8 用经销办法处理为妥。这些已经批准的小商小贩合营,一般不进行清产核资,资金也不并入 合营企业。36 然而,在最早开始实现全行业合营的北京,一些夫妻店连家店,其业主均明白如果真的 成为合营企业,那么政府便有义务保障其固定的收入,在营业方面也能够得到政府协助,所 以“纷纷要求合营”。一些摊贩虽然被动员“组织起来”(即参加合营或联营),但也要求 改为合营。37各行业、各地区的中小户大多数不愿合作化要求公私合营。甚至老虎灶也加入 合营。38上海一些小户普遍存在“赶浪潮,一窝风,乘便船”的心理。39一些商贩在申请时 称“毛主席的阳光普照天下”,自然谁都不想被社会主义的公共汽车撂下,在经济上与政治 上无法享受基本的公共福利,甚至成为可怜的社会弃儿。因此,即使一些没有被动员申请的 私立医院,私立学校,甚至是外国教堂等均来赶这趟社会主义的公车。40江苏镇江地委曾在 报告提到,一般的小商小贩一般是资金短少,生活困难,看到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后,组织起 来的要求十分迫切。小商贩之间的利害是唇齿相关的,营业额的升降互有影响,因之,有一 部分人组织起来后,其余部分就很难维持,如果不组织起来,就很容易被挤垮。41所以,尽 管他们明白可能会带来的问题,但仍只有争相申请参加合营。 当局的想法,我们可以从中共主管经济事务的陈云的讲话中看得更清楚,陈曾在1月16 日一次会议上称,如果只有资本主义的商店才有公私合营,让夫妻店搞代销,他们会觉得“不 过瘾”。既然这样,就答应他们合营要求,“统统管起来是有好处的,一管之后,连反革命 分子我们也可以管到”。42这个意见大概与后来全国性小商小贩加入合营有关。但陈显然无 意通过“合营”给予这些商贩收入保障的承诺,其用意更注重“管制”,包括经济管制与社 会管制。 36 关于商贩改造问题了解的一封信,1956 年 1 月 19 日,沪档,B6-1-39,第 13-16 页。 37 关于商贩改造问题了解的一封信,1956 年 1 月 19 日,沪档,B6-1-39,第 13 页。 38 公私合营情况反映,第 7 号,1956 年 1 月 20 日,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分会编,沪档,C47-2-365,第 31 页。但邑庙区有些小户,希望合作化,他们以为加入合作化连家属也可以参加劳动。 39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分会召开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情况综合报告,1955 年 11 月 30 日, 沪档,C47-2-289,第 48-50 页。 40全市公私合营情况反映,第 7 号,1950 年 1 月 20 日,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分会,沪档,C47-2-365,第 32 页。 41 镇江地委对改造小商小贩的初步打算,中共江苏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对资改造工作简报》 (江苏),第 2 期,1956 年 1 月 12 日,第 14-15 页。 42 商业部商管局:《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下册),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 年 11 月,第 429-432 页。 9 3、“滚钉板进社会主义”:对私改造中的增资风潮 到 1956 年 1 月底,全国各省多已宣布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实现。官方报道 也大篇幅宣传各地群众欢呼已进入社会主义。43但是,这些欢呼声的背后,却是一个匪夷所 思的问题:如此广阔的中国,上千万的私营工商业从业人员,如何一夜之间都能想通放弃自 己的企业、商店,或营业设施?笔者曾在另外一篇文章从“政治生存与经济生存”的角度作 过一些解释。44然而,在合营运动中,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工商业者与几乎是“无产者”或 “半无产者”的商贩或手工业者,其状况显然有明显差异。对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职能部门 来说,宣布全行业合营当然简单,但是,他们仍然必须面对现实问题:如何尽量少背些包袱? 如何解决突然激增的国营或合营企业的职工工薪开支及他们福利保障?其实,这些问题,从 全行业合营运动一开始萦绕在许多地方干部的大脑中。 地方干部了解内情,也知道国家不可能有财政力量来给这些新增加的职工发工资,那么 办法就有两个,一种是假合营,只在名义上宣布为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商店,但政府并不承 担其营业及利润责任,更不保障其工薪,政府也不要求这些商店进行清产核资,或严格按照 财务规章做帐,有的甚至连牌子都不用挂,只是盖个章而已。45另外一种办法就是真合营而 要求业者尽量增资。这就是合营高潮中,全国各地均出现强迫商人与小贩、手工业者增资的 原因。为了减轻政府负担,先增资再合营,固然是地方当局在推动成立公私合营企业的一个 主要办法。即使是合营商店,或共负赢亏性质的合作小组,主管者或组织者,甚至投资较多 的参与成员,也希望那些折算后资本薄弱的的商贩能够多带钱进来。由于增资问题,往往与 合营企业,或合作组织的成立紧紧缠在一起,直接影响到各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时间表, 所以基层干部为了达到增资目的,不惜采用种种手段,对商贩施加压力。 如上海在宣布进入社会主义之前,据官方统计总共有 179 个行业的 3140 人有增资行动, 共投入企业现金、公债、垫款、黄金、银元等约值 1800 万元,房屋 3000 幢(间)。这其中 有些是工商户为了能够顺利合营而主动增资的,但大多数则是因动员者的命令被迫增资。46 43 《保定、杭州、哈尔滨、太原各界人民欢庆社会主义改造》,《人民日报》,1956 年 1 月 24 日,第 1 版; 《江苏全省城镇在欢腾》,《人民日报》,1956 年 1 月 24 日,第 2 版;《天津、武汉人民集会和游行,庆祝 社会主义改造全面胜利》,《人民日报》,1956 年 1 月 23 日,第 1 版;《上海市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全面胜利, 广州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人民日报》,1956 年 1 月 21 日,第 1 版。 44拙文:《经济生存与政治生存:上海商人如何走上公私合营之路?》一文,“党国体制与冷战初斯的两岸社 会经济”学术研讨会,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2006 年 10 月 12-13 日。 45如上海江宁区烟兑业小组长对不想加入的小店主说“你盖了章不合营也可以,只不过要你一块红布,一个 喜字,挂起来就算了。” 全市申请合营工作简讯,第 13 期,1956 年 1 月 20 日,沪档,C-48-2-1595,第 133-134 页。 46《中共上海市委关于上海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综合情况的报告》,1956 年 2 月 11 日,中共上海市委 10 增资的同时,有不少工人担心合营后拖欠的工资无法催讨,因此逼迫资方还清工资。47地方 税务局也有人利用纳税户参加合营的机会催其缴清欠税。有的同业公会的负责人则为了追求 成绩,也提出缩小欠税面迎接合营的口号,这都给工商户带来很大的压力。48 在一些地方, 增资甚至造成严重的自杀事件。如江苏省兴化县昭阳镇五洋业从1955年11月起就开始搞“增 资联营”,摊贩徐怀礼参加两次行业动员增资会,被迫增资 40 元,后又动员并店合营,徐 担心无法维持生活,到次年 1 月 9日,为继续增资所困扰,悬梁自尽。49江苏南汇县大团镇 小商小贩亦普遍被动员增资,最高占流动资金的 10 倍,为了增资,有的卖家俱,有的借贷, 有的降低生活。50在这些地方,公私合营几乎成为勒索性质的闹剧了。也正因为此,上海有 商贩就形象地讲“大户是开汽车进社会主义,困难户是滚钉板进社会主义”。51 增资潮,在一开始得到最高当局的称赞。如 1 月 15 日《人民日报》便用热情的语言表 扬上海、北京、西宁等地资本家增资公私合营企业的行为。52这无疑给各地干部造成示范效 应,使增资潮更趋发展。但增资潮却给许多商人,包括小商小贩带来沉重的压力,甚至影响 到他们的家庭生计。不过,即使这些人增资参加了合营,政府也未必有能力将他们的生活包 下来,所以,到最终当局乃下令停止强迫增资,凡是已缴之增资资金或家产,都必须退还给 商人。53然而,此种政策调整,实为马后炮,其实际执行情形如何就难以判断了。中共在官 方宣传中,一直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称作是一个自愿的过程。然而,仅 从增资一事来看,强迫命令成风当是事实。 统战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档案馆:《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北 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 年 3 月,第 681 页。 47《曹荻秋关于上海在六天内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具体做法问题的讲话》,1956 年 1 月 16 日,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档案馆:《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 主义改造》(上海卷),第 612 页;关于全市私营工商业申请公私合营工作简讯,沪档,C-48-2-1595,第 126 页。 48关于全市私营工商业申请公私合营工作简讯,上海工商业联合会,C-48-2-1595,第 126 页;全市公私合 营情况反映,第 7 号,1950 年 1 月 20 日,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分会,C47-2-365,第 32 页。 49 兴化县委关于城区五洋摊贩徐怀礼吊死的检查报告,《对资改造工作简报》(江苏),第 4 期,1956 年 1 月 20 日,第 17-19 页。 50 在对资改造工作中要注意执行政策,《对资改造工作简报》(江苏),第 6 期,1956 年 2 月 1 日,第 13 页。 51 情况反映,1957 年 2 月 16 日,沪档,C48-2-1877,第 5 页。 52 《上海、北京、西宁等市许多资本家,主动拿出资金投入公私合营企业》,《人民日报》,1956 年 1 月 15 日,第 2 版。 53《乌鲁木齐市委对私改造五人小组关于退还私改高潮中私营工商业者增资和发息工作情况的报告》,1956 年 8 月 23 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中 国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新疆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 年 3 月,第 403-406 页;周小 同:《当前公私合营企业改造工作的问题解答》,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1957 年 3 月,第 21-22 页;《关于 私营工商业者在改造高潮中增资退还情况的通报》,1956 年 10 月 22 日,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 湖北省委统战部:《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湖北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 年 3 月,第 314-315 页;《关于退还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私营工商业者增资的情况和问题的报告》,1956 年 10 月 15 日,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档案馆:《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 主义改造》(上海卷),第 815-817 页;《国务院八办关于退还工商业者在高潮中增资范围的划分意见给贵州 省人民委员会对资改造办公室的复示》,1956 年 7 月 5 日,陈文斌、邵纬生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 年 9 月,第 1129 页。 11 “大合营”高潮过去 25 年后,中共在最权威的官方叙述中,谈到这段历史时,曾承认 私营工商业的改造,“由于步子急,形式过于简单划一,工作上就出现了强迫命令,违反自 愿自利原则,经营管理混乱等缺点。54在此种情形下当局仓促建立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什 么呢?纯粹数字上的虚假统计?还是更为加强的社会控制?这对于本文讨论的数百万的小 商小贩来说,高潮退去之后,不想被“社会主义”边缘化的他们,最后究竟从“社会主义” 中得到了什么? 三、社会主义的“弃儿”:合营高潮后的小商小贩 1956年之后,可能许多中国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现在已经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了 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依照当时中国城乡社会的现实,在民众眼里,究竟什么东 西能代表社会主义?集体大锅饭?稳定的低薪?全家基本生活保障?对于那些曾经充满希 望地申请参加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小商小贩来说,“进入社会主义”,无疑首先是基本的生存 保障问题。55然而,当时的中共当局在财政上并无力量来把这些小商小贩的生活“包下来”, 所以他们最为关心的东西都很快就成为泡影。 此前研究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学者,对小商小贩的问题不是太注意。他们往往受 资料的偏向,自然而然把视线聚焦于那些著名“资本家”,以及那些大型工商企业。然而1955 年下半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从全国来说,被卷进去的更多的还是半无产或仅有 微薄资产的小工商业者,如果我们不是由经济产值比重,而是以从业人数及其与民众生活之 关系来看,那么这些小商小贩的命运便非常值得我们关注。中共在政策表述中,对这些商贩 的定义非常不清楚,究竟他们是剥削者,还是劳动者?合营高潮时,商贩改造在许多基层县 市,乃至一般乡镇都是当地“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主要内容,因此,相当数量的商贩阶 层被划为带有剥削性质的“资本家”,这种划分不但是政治性的,其实也是经济性的。因为 从政策上来讲,中共对“劳动者”应有保障的义务,但是对“剥削者”,除了必要时拎出来 5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年 6 月,第 227 页。 55笔者曾经提出过,如果说对那些原来戴着“资本家”帽子的工商业者来说,“公私合营”是一场强大的政治身 份重塑运动(即一般商人理解的“摘帽子”)的话,那么对一些收入不稳定的小商贩或生活困难的手工业个 体户来说,“公私合营”可能是一场广泛的经济生存保障资格登记运动(亦即那些人所理解的“拿铁饭碗”)。 《经济生存与政治生存:上海商人如何走上公私合营之路?》一文,“党国体制与冷战初斯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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