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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规定 1 沈阳医保有大动作 70岁以上老人等八类人全补助 据“中国健康在线门户”报道:★ 70岁以上老人等八类人全补助      ★ 居民医保最高支付10.5万元/年      ★ 在门诊看规定病种取消门槛费      ★ 居民住院门槛费最高降低200元      从9月1日开始,沈阳市将提高分类救助低保人员参保补助标准——7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八类低保人员参保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将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10.5万元……8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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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阳医保有大动作 70岁以上老人等八类人全补助 据“中国健康在线门户”报道:★ 70岁以上老人等八类人全补助      ★ 居民医保最高支付10.5万元/年      ★ 在门诊看规定病种取消门槛费      ★ 居民住院门槛费最高降低200元      从9月1日开始,沈阳市将提高分类救助低保人员参保补助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70岁以上高龄老人等八类低保人员参保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将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10.5万元……8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沈阳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作了较大幅度调整。      ◆八类低保人员参保全额补助      除低保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外,增加其他分类救助低保人员(70岁以上高龄老人、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不能自理的重病人员、大学生、丧偶单亲人员、60岁以上其他伤残等级的残疾人员、60岁以上能够自理的重病人员、优抚对象等八类低保人员)享受政府全额参保补助待遇,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成年及老年居民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将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2万元调整到10.5万元。其中,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2万元调整为5.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赔付限额仍为5万元。      ◆降低部分参保人群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将参保的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在各等级定点医院就医住院的门槛费(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200元。      将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增加部分门诊规定病种      在校学生(含中小学生、大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在门诊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的规定病种种类,除2007年已公布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外,此次又增加了8种。成年和老年居民在门诊,除2007年已公布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外,此次又增加了10种。      ◆取消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因门诊规定病种在门诊就医时不再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群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统一到待遇水平最高的标准。      ◆职工转居民医保 结余返个人      规定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允许以现金方式返还给个人。      ◆急诊病人住院 可报销50%急诊费用      将急诊抢救转住院人员的留观抢救期间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抢救留观并符合住院标准转住院治疗的,其留观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不符合住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就诊时      参保人员因门诊规定病种在门诊就医时不再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调整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及个人自付比例 作者:111.166.235.* 2009-8-18 14:11 回复此发言  2 沈阳医保有大动作 70岁以上老人等八类人全补助      定点治疗机构 统筹基金 个人自付      社区卫生服务站 85% 15%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及社区卫生服务中 80% 20%      心门诊      二级定点门诊 70% 30%      三级定点门诊 60% 40%      特大型三级 55% 45%      住院治疗时      一级定点医院 200元(原300元)      区二级定点医院 300元(原400元)      市二级定点医院 400元(原500元)      普通三级定点医院 600元(原800元)      特大型三级定点医院 900元(原1000元)      参保成年      及老年居民住院门槛费降低      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自付比例      定点治疗机构 统筹基金 个人自付      一级 80% 20%      区二级 75% 25%      市二级 70% 30%      普通三级 60% 40%      特大型三级 55% 45%      门诊规定病种的年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名称 年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元)      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 10000      慢性病毒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仅限1年) 10000      糖尿病 1000      高血压病 1000      陈旧性心肌梗塞 1000      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1000      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 1000      系统性红斑狼疮 1000      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 1000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000      再生障碍性贫血 1000      专家解读      8月17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士就市民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问: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门槛费降了多少?      解读:从今年9月1日起,参保的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在各等级定点医院就医住院的门槛费(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200元(见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一);参保的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寒暑假和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500元。      二问: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方式做了哪些调整?      解读:对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参保人员的门诊规定病种和疾病住院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即将原先规定的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参保人员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平均低于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15个百分点,调整统一为一种报销比例。也就是说,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参保人员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从今年9月1日起平均提高15%,与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一样。 作者:111.166.235.* 2009-8-18 14:11 回复此发言  3 沈阳医保有大动作 70岁以上老人等八类人全补助      参保的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寒暑假和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55%。      三问: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如何调整?      解读: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群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统一标准做出了调整(见表二)。      四问: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增加了哪些门诊规定病种种类?      解读:增加了8种,即: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慢性病毒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I型糖尿病和伴有并发症的Ⅱ型糖尿病、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五问:成年和老年居民又增加了哪些门诊规定病种种类?      解读:即: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慢性病毒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陈旧性心肌梗塞、伴有并发症的糖尿病、3期高血压病、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可参加居民医保      新政策规定,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可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年底前被认定为国有或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在未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也享生育补贴      截至2010年6月,医保缴费以1980元/月为基数      以往,沈阳市有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由于不符合政策规定,一直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月17日,《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这部分人群作出具体规定,并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据悉,凡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中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已参加沈阳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截至2010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可一直按2007年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期间缴费基数不随市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增长;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不设待遇等待期;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疗保险待遇期内同时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选择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已按5.6%比例参加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补齐缴费差额部分后,可建立个人账户。      专家解读      一问: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缴15年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如何参加医保?      解读: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上年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6.8%的比例缴费,一次性缴费25年,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问:农业(外地)户口的从业人员,在沈阳市已随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后继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的、同时以个体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如何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解读: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参加医疗保险。      三问:2009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解读:截止到2010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不变,按照2007年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即1980元/月。      四问:2009年9月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医疗保险,或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后,从什么时候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解读: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问: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参保缴费的,按政策规定进行补缴。一次补缴保费确有困难的,应如何办理?      解读: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办理分期补缴,期限为一年。其中,(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应补缴费用总额,确定参保人员每个月的补缴金额。(2)参保人员每月补缴金额及参保当期应缴金额之和为当月应缴费用。在分期补缴医保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在办理分期补缴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须一次性缴纳全部缓缴金额及其他费用后,方可按灵活就业政策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4)缓缴业务每人只能办理一次。      六问: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孩子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解读:2009年9月1日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疗保险待遇期内,按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规定,享受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七问: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可以建立个人账户吗?      解读: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已按5.6%比例参加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应按缴费当期的缴费基数,补缴按5.6%比例缴费期间5.6%比例与6.8%比例缴费差额部分。退休后按政策建立个人账户、划拨个人账户资金。已退休人员,需按上述规定补缴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并自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之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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