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继承法

婚姻继承法

举报
开通vip

婚姻继承法null婚姻法婚姻法*一、什么是婚姻法一、什么是婚姻法 男女结为夫妻即为结婚,结婚形成婚姻,为调整婚姻关系及由此而形成的家庭关系,于是制定婚姻法。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及由此而形成的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婚姻法的公布与实施二、婚姻法的公布与实施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 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1会议修订并公布实施,本法共6章51条。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 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

婚姻继承法
null婚姻法婚姻法*一、什么是婚姻法一、什么是婚姻法 男女结为夫妻即为结婚,结婚形成婚姻,为调整婚姻关系及由此而形成的家庭关系,于是制定婚姻法。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及由此而形成的家庭关系的法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总和。 二、婚姻法的公布与实施二、婚姻法的公布与实施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 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1会议修订并公布实施,本法共6章51条。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 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退出历史舞台。 三、新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三、新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 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实行计划生育。社会公众极为关注的"包二奶"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社会公众极为关注的"包二奶"问题新婚姻法通篇没有出现过“包二奶”或者“包二爷”字样,“包二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婚姻法上确切用语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概念的界定非常重要,它划清了:与重婚的界限及与通奸的界限。好多人误以为有配偶与别人同居就是重婚,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涉及到罪与非罪的问题。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 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 “包二奶”情况很复杂,有的情况下构成重婚,有的情况下只是非法同居,不能对所有的"包二奶"都予以刑罚打击。 “男女平等”不应绝对化“男女平等”不应绝对化华东师范大学教师耿文秀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从事性别研究,她曾经在女大学生中做过调查,四分之三的被调查学生认为,女性要和男性平等竞争太难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一名女大学生曾在书信中表示,进入计算机专业学习后,感觉任何方面都比不上男生。(据3月3日《新闻晨报》报道) 我不承认自己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但我对“男女平等”确实有着自己的理解。我认为,“男女平等”的实质应该是人格和权利的平等,它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人格平等是指妇女应该受到尊重而不被歧视;权利平等是指妇女有权利从事男性有权利从事的任何社会性事务而不被排斥。但有权利并不等于一定要去做,人格上的平等也不一定要以“男人干啥女人也要干啥”的方式来体现。 null中国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魁孚提出 “以刑法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例,从80年代初的 108发展到2000年的约117,现在个别 省份更高达130以上(如广东、海南)。 根据中国历次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资 料,20多年来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 目前,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 外,各省、区、市出生性别比都超出 正常范围。(鄂:100:120) 杨魁孚称上述情况为“三高”——世界 少见的出生性别比重度偏高、长期偏 高、整体偏高。“照此趋势,到2020 年全国将有三四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 男青年无女可娶。” 全国政协委员李伟雄指出,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日益发达的医疗检测手段和滞后的农村保障体系是造成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李伟雄表示,失调的性别比将大大引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希腊男女比例失调光棍汉请求政府“进口新娘”希腊男女比例失调光棍汉请求政府“进口新娘”据英国媒体(04年)5月26日报道,由于希腊国内一些地区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未婚男女的失衡比例高达100∶66,许多大龄光棍纷纷向政府提议,希望希腊政府与邻近的保加利亚政府达成一个“双边协议”,从保引进“进口新娘”,以解希腊的“燃眉之急”。 希腊一些大城市,男女比例失衡得还不是太厉害,所以一般男人都能找到中意的新娘,然而在希腊一些小城市和乡下,男女失衡比例有的高达100∶66,也就是说如果该地区有100个需要讨老婆的男子,却只有66名未婚少女等待出嫁。这些光棍汉都称,他们都乐意从邻国保加利亚“进口新娘”,娶个外国老婆。 一名光棍汉接受采访时道:“在我所住的地区,未婚女性简直成了香饽饽。为了赢得她们的芳心,小伙子们可说竞争激烈,用尽手段。但不管怎样,总有一些人要在竞争中失败,成为可怜的光棍汉。而听说保加利亚女性非常温柔贤慧,我们希望政府能与保政府达成一个双边协议,为我们引进一些外国新娘。” 不过,从保国引进新娘的提议也许只是希腊光棍汉的一厢情愿罢了,毕竟,如果保国的未婚女子都嫁到希腊去了,保加利亚的男子也不会答应啊!四、结婚四、结婚(一)结婚的条件:(一)结婚的条件:1、必备条件: a.自愿;b.年龄;c.一夫一妻。 2、禁止条件: a.血缘;b.疾病。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构图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构图哪些疾病不能结婚?(旧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旧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对象: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 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暂缓结婚的对象: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的功能代偿不全时,如肝炎、肺结核在活动期,肾炎未治愈稳定等,都应暂缓结婚。 生殖器官畸形,可矫治的,需待矫正后再结婚。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男女双方应接受医生的意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后,才可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二)结婚的程序:(二)结婚的程序:1、结婚(离婚)无需单位证明; 2、不再强制婚检,责任自负 ; 3、集中婚姻登记规范管理 ; 4、收费标准 ; 5、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放弃婚检对身心无益 放弃婚检对身心无益 某省妇幼保健院一位长期从事婚检工作的医生接受采访时说,虽然将婚检列入"可选择"范围是充分尊重个人隐私的表现,但婚检只是领取健康"通行证",为配偶及下一代考虑,建议新人在婚前还是应接受身体检查。 婚前检查可通过血、尿常规、肝功、胸透等内科检查及性病检查项目检出会影响到婚姻质量和配偶健康的乙肝、活动性肺结核、肾病、性病等很多种疾病。而性病、艾滋病和乙肝等疾病也是在婚姻生活中很难避免传染的,如果没有婚前检查,稀里糊涂成了家,结果被传染了,肯定影响两人感情。而更严重的是,一些疾病双方是感觉不到、不易发现的,如果不进行婚检,最后自己连为何会生出一个智残或极不健康的孩子都不知道。例如,地中海贫血在广东的发病率居全国之首,如果父母双方均为轻型地中海贫血,就有25%的几率生下一个重型的地中海贫血的患儿,而轻型地中海贫血的成人除偶有疲倦外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症状。 不是每一个准备结婚的男女都对自己的健康非常了解;不是每一个准备结婚的男女都明白哪些疾病容易生育不健康的下一代,而婚检就为人们提供了这一平台。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当事人到本市(北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只需交纳9元的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对优抚对象、社救对象、城镇低保对象、见义勇为人员及特困群众一律免收婚姻登记工本费。 需要携带哪些证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结婚当事人只需携带: A 、男女双方本人的户口簿、 B 、身份证 C 、3张大二寸合影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   同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则要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如户口簿、身份证上记载的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与本人的现状不符,应及时到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结 婚 证结 婚 证nullnull新结婚证新结婚证讨论:大学生到底能不能结婚? 讨论:大学生到底能不能结婚? 你可以结婚,因为结婚是你法定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干涉。 但后面临很多实际问题应引起大家的重视!六、无效婚姻(P142)六、无效婚姻(P142)  无效婚姻是不符合结婚条件或法定程序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新《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年龄的。   对于一方隐瞒疾病而让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自己结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  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七、可撤销的婚姻(P143)七、可撤销的婚姻(P143)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消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一)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二) 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三)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八、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 的法律后果八、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 的法律后果(1)该两类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问题: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子女问题:同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无效婚姻案例:无效婚姻案例: 2001年,李先生与韩某在当地婚姻登记管理处登记结婚。同年10月,妻子临产。然而,婴儿出生不久便夭折。产后经医院检查,李先生发现妻子竟患有严重乙型肝炎并处于活动期。 原来,妻子韩某在结婚之前患有严重的乙型肝炎,为达到结婚目的,在婚检中“做了手脚”,将病情隐瞒下来。李先生认为,依据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妻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也尚未治愈,其二人的婚姻关系应为无效。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先生与韩某原有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九、离婚(P145)九、离婚(P145)null(一)双方自愿离婚: 申请、审查、登记。 (二)一方要求离婚: 讼外调解、诉讼离婚。 (三)特别规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确有离婚必要的,应通过部队单位做好工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谓重大过错是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恶习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 沪西某新村的陈先生今年34岁,陆女士今年32岁,皆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而且都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他俩在三年前经亲朋介绍搭桥而认识。经过近一年的“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终于“合二为一了”。婚后第一年,双双都觉得小日子有点诗情画意。可是到了第二年,两人隐隐感觉到诗情画意的日子似乎渐渐消失,夫妻该说的情话似乎已全部说尽,该柔情的似乎已柔情完了,彼此都觉得对方对自己很好,但这种“好”已不同于当初的那种充满激情的“好”,现在的“好”很平淡,很平常,很难与当初的“好”相提并论,于是,小俩口的话语逐渐地减少了,每天离家上班,下班回家,吃罢晚饭,看完要看的电视,便关灯睡觉。如此这般的枯燥乏味,周而复始“两点一线”,都认为有必要冲出“围城”。 某一个晚上,陆女士向丈夫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陈先生听后十分坦然,心平气和地回道:我也有这个想法,看来是不谋而合了。小俩口商定,下个休息日一同到民政部门去办离婚手续。 休息日,他俩登临街道民政科、填写离婚 登记表 调解登记表下载应聘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 。约两个星期后,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一分为二”了。一起颇为奇特的离婚案件: 变性者请求“离婚”一起颇为奇特的离婚案件: 变性者请求“离婚” 原告是一位通过变性手术由男性变为女性的“丈夫”,持结婚证和有效的能证明其现为女性的法医学鉴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请求依法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通过变性手术改变自己的性别的行为,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公民行使自主选择权利的行为,合法有效。但对变性者婚姻关系的处理,我国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null 一、变性者无权请求“离婚”    婚姻的实质是男女两性结成合法夫妻,共同生活。这就要求婚姻当事人必须是不同性别的男女。我国婚姻法没有涉及同性恋的婚姻问题,但第五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由此可知我国婚姻法不承认同性婚姻。因此,本案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自原告变性确定之日起,已不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他们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法律上也不再是对方的配偶。变性者已经与对方成为同性人,而离婚诉讼的提起又必须以合法夫妻关系存在作为前提,是一种基于特定身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必须以配偶的身份提出。而变性者丧失配偶身份,因此无权请求离婚。   二、变性者也无须请求“离婚”     双方当事人在当初办理结婚登记时符合婚姻法的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是合法夫妻,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的变性行为致使婚姻的合法性丧失,其婚姻关系应被视为如同丧偶一样自然解除。婚姻的灵魂已经死亡,剩下的只是婚姻的躯壳。对于曾经确立夫妻关系的结婚证,也随同原告变性行为的实施而失去继续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变性者无须多此一举地请求“离婚”。   三、对于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     因本案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即不是自始无效的婚姻,因此,还是应当适用婚姻法“离婚”一章中有关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本案案由可定为抚养关系纠纷和财产权属纠纷,不应定为离婚。 十、家庭暴力十、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目前尚无统一界定的概念,目前国际上比较认同的概念是:家庭成员中一方对于另一方实施身体暴力、性虐待、精神虐待和暴力威胁。   女性、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据中国妇联权益部门统计,其中女性比例占到90—95%。   中国每年解体的40万个家庭中,1/4缘于家庭暴力。钱、酒、嫉妒、生女孩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对家庭暴力负有救助义务的部门是当事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和当地的公安机关。 十一、法律责任十一、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对实施家暴造成轻微伤和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如尚未构成刑事犯罪,可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民事责任:被遗弃人依法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3)刑事责任:对重婚、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协议借夫生子  离婚时能否索赔定协议借夫生子  离婚时能否索赔 因丈夫生育能力问题,夫妻双方协商由妻子借“夫”生子。但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丈夫以妻子与第三人生育子女违反夫妻间相互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妻子赔偿其精神损害。近日,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原告玉珍与被告建强系同村人,两人95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融洽。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夫妻俩迟迟没有盼到爱情结晶,为此相互埋怨,产生矛盾,导致了夫妻感情频频亮起红灯。 后经医院诊断,玉珍不能怀孕系建强的原因。可是夫妻俩都盼子心切,于是双方协商由妻子玉珍出去“放生”。玉珍于2000年与他人生有一女,女儿的出生并没有改善夫妻之间的关系,反而成了丈夫建强心中最深的痛,妻子与第三人的接触也让丈夫产生浓浓的醋意,两人矛盾激化,最终使夫妻感情破裂。玉珍遂起诉要求离婚。而建强虽同意离婚,但要求玉珍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经审理认为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被告之间的协议虽违背公序良俗,但原告所为并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行为之范围,故对被告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因原、被告对离婚没有异议,故准予双方离婚。因被告未与孩子构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故由原告抚养孩子,抚养费自行负担。 网上嫁人违法吗?网上嫁人违法吗?   小李的妻子一年前下岗在家,除了接送孩子上学外,无事可做,小李则因工作忙很少顾家。为了满足妻子的要求,小李为妻子买了一台电脑并申请了上网。没多久,小李的妻子在网上和一个自称为“温柔一刀”的网友相识,并迅速发展成了网上情人。前不久,两人在网上进行了结婚登记并举行了隆重的网上结婚典礼,而后便以夫妻互称。小李发觉后,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吵,互不理睬,而他妻子与其网上“丈夫”交往则更加频繁,甚至不管孩子。为此,小李想告他妻子与“温柔一刀”重婚,但对有关法律规定不是很清楚。   请问:网上嫁人违法吗?解答解答 由网络“婚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网络“婚姻”的负面效应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重婚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而重婚的”即指已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又与他人结婚。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即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行为均构成重婚罪。本案中妻子在网上与“温柔一刀”“结婚”,似乎符合“有配偶而重婚的”情况。然而,因这种“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亦无法定程序,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依照《婚姻法》规定,我国严格实行结婚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只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其婚姻关系才能成立。显然,“网络婚姻”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自然也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从而亦无法认定其为“重婚”。 小李的妻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罪,但小李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做妻子的工作,让她充分认识家庭的重要和“网络婚姻”的危害及不现实,帮助她逐步从网络婚姻中解脱出来。 null继承法继承法只讲继承方式只讲继承方式1、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人、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对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2、遗嘱继承2、遗嘱继承▲(1)遗嘱和遗嘱继承 ▲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个人财产和其他事务预先作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将其遗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 ( 2 ) 遗嘱继承的特点:A、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B、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C、遗嘱继承人按遗嘱得到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嘱未处分或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D、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能代替,即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的遗嘱,应当首先按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在没有遗嘱或遗嘱被人民法院判决无效时,才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2)遗嘱的形式及效力(2)遗嘱的形式及效力▲A、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手续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B、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要有本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 ▲C、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应当由遗嘱人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宣读遗嘱,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D、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形式制作的遗嘱。录音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述的方式表示其对遗产进行处分的遗嘱。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如生命垂危或自然灾害、战争等危及生命)情况下采用,,而且还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将遗嘱人的口头遗嘱记录下来,注明时间、地点,签名。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后,有权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变更或撤销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亲自进行。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撤销遗嘱后未立新遗嘱的,其财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null3、遗赠3、遗赠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形式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 设立遗赠的人称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主要区别是: ▲(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遗嘱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不承担清偿遗嘱人所欠税款和债务的义务,只是在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清偿了遗嘱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以后才接受遗赠的财产。 ▲(3)取得遗产的方式和途径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依照遗嘱的内容直接取得遗产;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并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遗产。 4、遗赠扶养协议4、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和遗赠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扶养人自愿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享有接受被扶养人遗赠财产的权利。 设立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有利于保证孤寡老人安度晚年。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有偿的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只有履行了约定的义务,才有权接受遗赠;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一般只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除非遗赠人在遗赠中附加义务。 (3)遗赠扶养协议自协议订立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而遗赠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null  涉及法定继承的一般思路是:   第一步:首先认定有无遗嘱,无遗嘱的或者虽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未处分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处理。   第二步: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在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要注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他生前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区分开来,把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他代管、经营、租赁等财产区别开来,同时注意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得到而实际未能占有的财产也属遗产。   第三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把应当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和依法应当得到适当遗产的非继承人都计算进来,把无继承权的亲戚、丧失继承权和抛弃继承权的继承人都排除掉,分析时应注意几个问题:案例中的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有无继承权;寡妇改嫁的继承权、胎儿的继承权、出嫁女儿的继承权、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人的继承权。 null  第四步:认定继承人有无个人债务。如有,应先从遗产中予以偿还。在此,注意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和被继承人生前为家庭生活所欠的债务,属于后者的,应由继承人共同承担。   最后,按照参加继承的人数分割遗产,原则上,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份额均等,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律规定或全体继承人的协议处理。   在法定继承中应注意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的继承问题。对于这种情况,一般的做法是: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果死者各自都有继承人,几个死者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null  涉及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一般思路是:按照遗嘱的有效要件,分析遗嘱是否有效,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对无效的遗嘱所涉及的遗产,要按法定继承处理;按照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有关理论来认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有着最强的效力,当它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继承方式共同存在于一个案件中并发生冲突时,应按遗赠扶养协议分割遗产。   如果一个案例中同时包含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等几种情况时,就要分别认定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并结合法定继承问题进行全面考虑,然后按照“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处理案件。思考题:思考题:1、结婚应准备的证件; 2、哪些婚姻无效? 3、如何理解离婚自由? 4、如何看不强制婚检? 5、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本文档为【婚姻继承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68339
暂无简介~
格式:ppt
大小:4M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0
分类:法学
上传时间:2014-03-31
浏览量: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