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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新null证据法证据法第一讲 概述第一讲 概述 一、 学习证据法的切入点: 诉讼的艺术只不过是运用证据的艺术(边沁) 对诉讼而言,无证据即无事实 判决建立在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的基础上。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 无视证据规则的判决造成的影响(彭宇案) 二 什么是证据二 什么是证据1.对证据的界定 刑事诉讼法第48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 料都是证据。 对证据界定的争议及不同观点 事实说 材料说 方法说 结果说 2. 证据的基本要素 A 关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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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证据法证据法第一讲 概述第一讲 概述 一、 学习证据法的切入点: 诉讼的艺术只不过是运用证据的艺术(边沁) 对诉讼而言,无证据即无事实 判决建立在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的基础上。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 无视证据规则的判决造成的影响(彭宇案) 二 什么是证据二 什么是证据1.对证据的界定 刑事诉讼法第48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 料都是证据。 对证据界定的争议及不同观点 事实说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说 方法说 结果说 2. 证据的基本要素 A 关联性: 证据材料所显示的内容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使之可以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依据。a 对关联性的理解a 对关联性的理解。表现形式多样 。具有帮助判断争议事实的证明能力 。可以被认识 。判断关联性依据证据规则、逻辑规则和生活的经验 。排除关联性的几个规则: 品格证据 指有关一个人品格优劣及是否具有特定品格的证据 。 类似行为证据 指证明被指控人具有与被指控行为相类似行为的证据。 null b 应注意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对关联性的判断和理解要与待证事实紧密相连。 关联性涉及的是证据的内容或实体,适用于所有证据形式 关联性的要求可以帮助设定证据调查的边界,帮助审判人员正确认定案件。B 合法性B 合法性 。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包括 证据形式合法 如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及每种证据应具备的形式 提供收集证据的主体合法 在不同诉讼中什么人有权收集证据 提供、收集证据的程序合法 包括期限的规定及操作方法的规定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包括非法言词证据与非法实物证据,排除力度不同 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后简称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第14条对合法性的理解注意的问题对合法性的理解注意的问题 合法性是人为附加的属性(与关联性的区别) 合法性更多的体现的是程序正义 坚持合法性对事实真相的影响(北京张晓继承案)3、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关系3、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关系具备关联性就具备了证明能力 具备法律性才具备了证据资格 两者结合,才满足了证据材料被作为定案依据的要求。 关联性是基础,有关联不一定被采纳,没有关联一定不能被采纳 法律性要素有不同层次的区别 关联性的判断更多的是根据逻辑和经验,合法性的判断则依据的是法律的规定 第二讲 证明责任第二讲 证明责任一、什么是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是提供和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的责任。 一般认为分三个方面: 1、与一定的诉讼主张相连,没有主张无需证明; 2、提供证据的责任与说服责任; 3、不利后果的承担责任。 二 明确证明责任的重要性二 明确证明责任的重要性 1、帮助尽可能接近事实真相 明确责任促使积极的举证行为;充分举证有利于法庭查明真相;帮助当事人理性对待判决。 2、认识真相能力的局限性 认识能力的制约;诉讼程序的制约;成本的制约 3、在无法得知真相的情况下,为法官提供裁判的依据三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三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1、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和主要学说 • 罗马法原则:原告承担证明责任; 主张者承担证明责任,否认者不负证明义务 • 第一阶段的主要学说: 法律要件分类说: 依据实体法规定的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同类别分担证明责任(特别要件说与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说) 待证事实分类说:以待证事实是否可能得到证明以及证明时的难易程度分担证明责任(积极与消极、内界与外界) null 法规分类说: 从对实体法条文的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中归纳出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规定与例外规定) • 第二阶段的学说:危险领域说(待证事实属于哪一方控制的危险领域):盖然性说(以事实存在的可能性的大小);损害归属说(强调公平正义) • 罗马法原则是基础,万变不离其中。第二阶段的学说可以看作是对罗马法原则的例外处理 2、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2、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1条: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被告人提起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2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 正确理解的几个方面3 正确理解的几个方面基本上秉持罗马法原则 理论基础主要基于法律要件分类说 与诉讼主张和诉讼请求紧密相连 明确了不利后果的承担 适用时的重点难点 对主张的界定:主张是指具有实体或程序意义的法律事实,区别于一种主观的态度或意见 案例:彭宇案4 几类特别规定4 几类特别规定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至第7条 与普通证明责任分配的区别 转移与倒置 体现的指导思想 案例:重庆高楼坠落物伤人案;四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四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1、行政诉讼的特殊性 民告官 被告恒定 诉求特殊性 2、具体的分配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1条、第4条 3、体现的特点:被告人举证 ;原告只在三种情况下举证 ; 与行政诉讼特性密切关联; 4、正确理解 5、案例:河南一枝黄花案 五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五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1、刑事诉讼的特殊性 2、立法现状: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3、正确理解: 公诉案件由公诉一方承担证明责任; 被告人原则上不承担证明责任 几种例外情形:特别犯罪指控;几种特别辩护 null 4 实际中的基本状况和困惑: 打击犯罪的价值追求造成应然与实然的巨大差距 公权力的绝对强势 改革的希望 案例: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赵作海案、云南杜培武案六 几个相关问题六 几个相关问题1、 提供证据的权利与义务: 无论任何案件,所有专门机关及诉讼参与人都应尽其所能帮助法庭澄清事实真相; 在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应分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差异 2、 法院的证明责任问题: 在不同性质的诉讼中法院的不同表现;如何看待法院的取证行为 3、 免证情况:虽然对认定事实有意义,但无需证据证明 民事证据规定第9条,行政证据规定第68条 第三讲 证明对象第三讲 证明对象一、证明对象的概念及理解: 在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争议事实。 正确理解: 诉讼中;争议事实;针对不同的诉求需要证明的对象也不同。 确定证明对象的必要性: 帮助明确焦点事实;有针对性收集证据;及时调整诉求。 二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二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确认: 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 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确认与主张和诉求紧密相连 主张或诉求——证明对象——证明责任 或 已有证据——诉求——证明对象 三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三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确定相对简明 实体法的统一性;追求真相的要求不受争议与否的限定;定罪与量刑。 具体包括: 犯罪构成事实;量刑事实;排除行为违法性和可罚性事实;相关的程序法事实。四 行政诉讼证明对象四 行政诉讼证明对象实体法的复杂性 总体上分为三类: 与行政行为(具体的和抽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 与行政赔偿构成要件有关的事实; 行政程序法事实 七何要素第四讲 证明标准第四讲 证明标准概念:争议事实的证明应达到的程度或要求 在不同的诉讼、不同的诉讼阶段和不同的法律行为中应有不同的标准 不可言说的言说:神明裁判;法定证据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民事诉讼:优势证明标准-民事证据规定第73条 刑事诉讼: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关联性、法律性、唯一性、排它性)疑罪从无;排除合理怀疑 行政诉讼。 行政行为的标准与行政诉讼的标准 美国证据理论中证明标准分类美国证据理论中证明标准分类第一等:绝对确定。由于认识论的限制,认为这一标准无法达到,因此,无论出于任何法律目的均无这样的要求。 第二等 排除合理怀疑。定罪裁决标准(最高) 第三等 清楚和有说服力的证据 死刑拒绝保释和某些民 事判决 第四等 优势证据 民事判决和肯定刑事辩护时的要求null第五等 合理根据 用于签发令状、无证逮捕、 搜查扣押 第六等 有理由相信 拦截和搜身 第七等 有理由怀疑 宣告被告人无罪 第八等 怀疑 可以开始侦查 第九等 无线索 不足以采取任何法律行为 第五讲 证据的种类 第五讲 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种类是指证据的法定形式的类型 我国三大诉讼法都对证据类型进行了划分 刑事诉讼法第41条: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第31条: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一 物 证一 物 证1、基本概念 广义和狭义 2、物证的属性或关联方式 外部特征、内在属性、存在的状态 3、物证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特性 相对稳定和客观;间接和被动;借助科技手段 4、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证据规定第21条、第49条;行政证据规定第11条;刑事证据规定第6条 对物证的共同要求是原物,假如是复制品则需满足的前提要求是:与原物核对无误 二 书 证二 书 证1、书证的概念; 广义物证包括书证; 区分的必要 ; 关联方式的差异; 2、书证的分类 公文与私文;格式文书与普通文书;原生与派生 3、书证的特性 有意识制作(不一定为诉讼而制作);证明力判断较为直接;有些书证同时又具备物证证明力 4、有关法律规定: 与物证类似;格式书证形式要求优先三 视听资料三 视听资料1、概念: 是以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声音和影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广义物证。 2、特性: 是有意识制作的产品;技术性证据;较强直观性;容易篡改伪造 3、相关法律规定:原始载体;具体制作人及时间地点 四 证人证言四 证人证言1、证人证言的界定:就自己所知道的案情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知道的来源—亲身感受和间接知晓 陈述的场所—法庭上和法庭外 2、证人的资格及作证的义务 有关资格的理解—刑诉法的规定;有关义务的理解—不同诉讼要求不同 3、证人证言的特点:与物证相比具有主动性;容易变动;受主客观制约较多影响证言的证明力 4、法律规定:取证程序 作证方式 五 当事人陈述五 当事人陈述1、民事、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陈述 陈述内容的复杂性;身份的特定性影响了证据价值;程序意义大于证据价值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当事人一方就他方不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认可。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 null主体-当事人及代理人;发生阶段--诉讼中;方式--明示和默示;内容--不利于自己的主张;限制--不适用身份关系的诉讼 自认的效力:对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对自认方自身;对法院 自认的撤销: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第4款 不得在其它诉讼中直接将自认作为对自认方不利的证据。 null2、刑事诉讼中被害人陈述 总体上与证人证言类似,但由于身份的特定性决定其陈述的特性。 3、刑事诉讼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分为三部分:承认;辩解;指证他人 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复杂性 正确对待被告人口供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53条六、 鉴定意见六、 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所作出的 评判 鉴定人:自然人;特殊技能;与案件无利害关系 接受委托或指定:不同诉讼有所不同 鉴定意见的特性:评价性证据;科技型证据;在诉讼中形成、制作。 相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证据规定第29条、第59条;行政证据第14条、第47和48条 鉴定意见的作用 七 、检查、检查、现场等各种笔录七 、检查、检查、现场等各种笔录1、勘验笔录 公安司法机关对于与案件有关的现场进行勘查检验时所作的书面记载。 2、检查笔录:公安司法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载。 3、现场笔录:是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当场作出处理制作的书面材料。 4、共同特性:制作主体;制作目的;制作程序 5、法律规定:与鉴定意见类似 八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八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1、理论上的相关讨论 2、属于科技型证据 3、形式越来越多样 4、较强的直观性 5、要求明确来源、制作者第六讲 证据的分类第六讲 证据的分类一、对分类及其意义的理解 除法律上的种类划分外,又从其它不同角度对证据进行不同类型的划分。 多视角分析认识证据 对我国立法的影响 如民事证据规定第77条二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二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划分依据 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进行划分 划分意义 区别和认识两类证据的证明力;制定相应的证据规则;帮助合理运用 法律规定三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三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划分依据 根据证据证明案件实质内容的形式不 同进行划分 划分意义 揭示证据的特性 针对性的收集保全和审查运用四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四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依据 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 主要事实一般指对认定案件真相或纠纷解决有决定性意义的事实,不同案件有所不同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相反要有多个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即是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的特性 直接证据对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无需借助其他证据;其内容与案件主要事实重合,但数量少,多表现为言词证据审查难度大 null间接证据的特性 范围较广数量较多; 证明关系的间接性;证明方式的推理性;不同证据之间的依赖 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前提是全面收集 对直接证据的运用侧重点在于收集与审查过程 对间接证据的运用侧重点在于逻辑分析和推理 相互的印证尤其是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印证核实五 本证与反证五 本证与反证划分依据 根据证据的证明功能的不同 与证明责任相关 证明要求的差异 第七讲 证据的提交与收集第七讲 证据的提交与收集一、当事人收集与提交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收集证据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庭提交(自行约定或法院指定)必要时在法庭安排的时间进行证据的交换。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 、34条和37条。 行政诉讼中,原告人可以收集证据并在开庭前或证据交换时提出,有正当事由的可在法庭调查中提出;被告人不得在诉讼中收集证据;被告人提交证据或申请延迟提交的时间为收到起诉状副本10日内 期限的意义及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null 刑事诉讼: 收集证据的特别含义;原被告都应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交各种证据,且没有时间限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有权收集证据(要注意特别规定) 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各方、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和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及第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但要符合相应条件。民事证据规定第17条,行政证据规定第23条 三、申请证据保全 null 四 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则上法院只能依申请收集调取证据,但下列情形除外: 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终止或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法院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在被告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刑事诉讼的特殊性:第八讲 证据的出示与审查判断第八讲 证据的出示与审查判断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审前交换证据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经法官说明可以除外 当事人对证据的质证和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都应围绕证据的基本属性和双方的争议点进行 不同种类的证据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出示和审查 程序性审查优先 不得出示新证据,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第九讲 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第九讲 运用证据认定案情认定的主体 : 法院 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能基于证据之上,无证据或证据不足则不应对事实做出判断,只能依据证明责任分配进行裁判 指导思想:民事证据规定第64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null依法定程序:各种相关的程序规定 依法律规定:实体法和程序法及证据规则的规定 依职业道德:自由裁量的把握 逻辑和经验法则:逻辑技巧的运用和依据普通人生活经验考量 公开理由和结果:展示思考过程和得出结果的过程,加强说服力。 对判决结果的贯彻不在于强制而在 于说服 第十讲 几个主要证据规则第十讲 几个主要证据规则关联性规则:是英美法系的基础性证据规则。其基础性表现在关联性判断适用于所有证据形式,没有关联性不产生证明力问题。 关联性判断主要与间接证据相联系而产生 判断关联性的三个问题:提出的证据用来证明什么问题?它是本案中的实质性问题吗?所提出的证据能帮助确认该问题吗? 排除关联的特别规定:品格证据、类似行为、特定诉讼行为或特定事实等null排除传闻证据规则 : 是英美证据法的规则,历史悠久(英国在13世纪就被提出,17世纪有了最早的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是指法庭之外的人所表达或作出的,被在法庭上提出以证明其所包含的事实的真实性的证据 排除的必要性:传闻不准确;妨碍了反询问权; 可能误导陪审团;有悖直接言词原则;在现代刑事诉讼中,适用传闻证据有侵犯被告人人权之嫌。 例外:考虑诉讼效率、诉讼成本、当事人意愿和对犯罪的控制等因素,各国规定了很多例外,尤其在民事诉讼中。排除例外非常复杂null被告人自白规则:在刑事诉讼中基于被告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有罪陈述,才具有证据能力。 自白规则与英美法系实行有罪答辩制度相关 该规则追求的理念由最初的为保证陈述的真实性发展为现代的应坚守正当程序 大陆法系最初只是规定严禁非法手段获取有罪陈述,对被告人的自愿性有怀疑时,由法官行使裁量权。现代也逐步确立了排除规则 日本在二战后确立了严格的自白规则并明确相应的证明标准 null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在刑事诉讼中,违法搜查扣押的物证依法应予排除,不得作为证据采纳。与正当程序观念密切相关。 产生:并不是普通法规则,而是基于美国的人权法案,在1914年 威克斯诉美国案的判决中首先提出。到1961年的马普诉俄亥俄州案的判决中使该规则适用于全美法院。 在美国的例外:最终或必然发现例外;善意例外 发展趋势:大多数国家将裁量权交给了法官 null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主要在刑事诉讼中,包括非法言词证据与非法实物证据,排除力度不同;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后简称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第14条;刑事诉讼法第54条 立法背景:典型冤案的被揭露、刑事诉讼中的滥用公权力;国际大环境 指导思想:真相;人权;控制公权力;三者关系 执行中的几个问题:非法证据的界定;排除的提出(操作程序);证明的问题(谁证明;证明的程度)如何保证法官不受被排除证据的影响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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