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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4-商务管理篇(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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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4-商务管理篇(2010.12)商 务 管 理 篇 一、《招标和议购管理制度》(集团公司)…………………………………… 3 附件:1、招标管理流程图 2、议购管理流程图 3、商务招标授权书 二、《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管理制度》(集团公司)………………………13 附件:1、采购管理工作流程图 2、销售管理工作流程图 三、《评标办法》(集团公司)…………………………………………………… 17 四、《采购大型设备和大宗生产资料管控流程》(天科公司)…………19 五、《采购备品配件管控流程》(天科公司)………………………………… 21 六、《采购大宗原辅材...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4-商务管理篇(2010.12)
商 务 管 理 篇 一、《招标和议购管理制度》(集团公司)…………………………………… 3 附件:1、招标管理流程图 2、议购管理流程图 3、商务招标授权书 二、《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管理制度》(集团公司)………………………13 附件:1、采购管理工作流程图 2、销售管理工作流程图 三、《评标办法》(集团公司)…………………………………………………… 17 四、《采购大型设备和大宗生产资料管控流程》(天科公司)…………19 五、《采购备品配件管控流程》(天科公司)………………………………… 21 六、《采购大宗原辅材料管控流程》(天科公司)…………………………… 23 七、外地煤炭采购及中转管理办法(天科公司)……………………………25 八、《房屋销售管理制度》(集团公司)…………………………………………29 附件: 1、《房屋销售价格报批表》式样 2、《房屋销售价格调整报批表》式样 3、《房屋销售佣金标准报批表》式样 4、《房屋 × 托销售提成费标准暨拟签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报批表》式样 九、《合同管理制度》…………………………………………………………………43 附件:1、《煤炭采购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天科、鑫源公司专用) 2、《 ×× 采购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全集团共用) 3、《销售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全集团共用) 4、《销售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鑫源公司专用) 5、《销售价格报批表》式样(天科、鑫源公司专用) 6、《运输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全集团共用) 7、《工程造价暨拟签工程合同报批表》式样(建设单位专用) 8、《项目法施工包干利润标准暨目标责任书报批表》式样(建筑公司专用) 9、《房屋销售价格报批表》式样(开发公司专用) 10、《房屋销售价格调整报批表》式样(开发公司专用) 11、《房屋销售佣金标准报批表》式样(开发公司专用) 12、《房屋 × 托销售提成费标准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开发公司专用) 13、《 ×× 费用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全集团共用) 14、《建业集团 ×× 公司商务合同登记表》式样(全集团共用) 15、集团公司统一制发的“合同编号条章”等印章的印模与印色式样 十、《玻璃生产与销售管控制度》(天科公司)………………………………79 一、招标和议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招标 第一款 招标范围。 1、土建、路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施工以及工程监理的发包。 2、房地产代理销售的发包。 3、机电设备及其备品备件的购置与安装的发包。 4、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的购买。 5、机动车辆的购买。 6、各类劳保用品和管理人员制服的购买或订制。 7、企业文化类建设和广告宣传。 8、大件办公用品的购买。 9、其他应当招标的项目。 第二款 招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3、诚实信用。 第三款 招标组织。 1、1000万元以下的商务招标由子公司成立招标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商务招标,由子公司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后由集团公司牵头会同子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并以子公司的名义组织实施;在特定情况下,也可由集团公司书面授权子公司自行成立招标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小组或者招标委员会人数以单数组成,以便在按人数投票表决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2、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相应对口的职能部门;必要时设立专业工作小组。 3、招标组织为临时机构,招标结束自行终止。 第四款 招标程序。 1、拟定招标项目与数量后,标底10万元以上的逐级报至集团公司总裁批准立项。 2、立项后,一般应对邀标对象进行必要的前期考察,从中筛选出至少三家以上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经济组织作为邀标对象。 3、向邀标对象发送招标邀请函。邀请函主要应载明: (1)招标项目及数量; (2)招标原则; (3)投标注意事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分别加盖鲜章、交纳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准备投标书,以及是否举行招标会和招标会的时间、地点,邀请函的回函时限,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地址等); (4)招标单位。 4、对实施招标的项目,凡能拟定标底的,由招标领导小组拟定。标底属企业商业绝密。 5、举行招标会。会议主要议程为: (1)会前要求参加招标会的投标方签到时提交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复印件,交纳投标信用保证金,取得与会资格; (2)会上向参加招标会的招、投标双方公布本次招标的项目、数量、招标原则和操作规程; (3)会上当场接收投标方的投标书或请投标方当场制定简易投标书(也允许投标方当场调整修改已准备好的投标书)。建筑类投标书要求投标方使用建设部统一规范的文本; (4)会上当场开标和评标。 6、议标。作为招标简易程序的议标,不举行招标会,主要根据投标方的投标书或者在同一时间内的电话招标记录(须二人以上在场并使用免提功能)由招标领导小组召开议标会集体议标。其他按招标规定执行。 7、定标。通过招标会招标或议标会议标,如非当场定标时应评出两个预选中标单位,并分别排列出一标和二标。预选中标单位应具备: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项目所确定的各项标准。 (2)投标价格最低(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8、对预选未中标的投标方,当即全额退还投标信用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信用保证金在合同开始履行后退还。 9、商务谈判。招标会或者议标会后当即按顺序分别约请预选的一标、二标单位再次就项目内容、价格、交货或者承包方式、付款方式、质量保证、服务等开展商谈,尔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0、无效中标。出现下列情况,中标无效。 (1)投标方相互串通或者投标方与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成员串通后投标的; (2)投标方向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成员行贿而中标的; (3)投标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中标的。 11、合同审核。除合同的经办人须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外,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应在合同上签署意见并对此次招标负责。 12、合同签定。合同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签字后加盖公司印章或者公司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不得用于合同上。 13、合同签定后如份数不够,由本次招标的职能部门负责复印,复印件本部门留一份,送财务部一份,原件移交总经办存档。 第五款 合同履行。 1、切实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2、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对口职能部门代表企业负责履行并对履行情况负责。 第六款 招标监督。 由集团公司企管部对招标实施监督,由集团公司市场部对招标实施指导,由资产部负责掌握资产动态。监督职责是: 1、参加招标会、议标会及其会后的商务谈判。 2、发现招标会、议标会及其商务谈判过程中有违背本管理制度的,当即予以指出并要求立即纠正,如情况重大而得不到有效纠正时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董事长。 3、在合同上签署本次招标真实与否和标的准确与否的意见并对此意见负责。 第二条 议购 第一款 议购即讨价还价式的议价购买并泛指议价发包,其范围如下。 1、数量与金额较小的零星购买。 2、金额较大但紧急需要时间上来不及招标的购买。 3、金额在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发包。 4、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 5、其他不必要或者不宜招标的项目。 第二款 议购项目的确定。 凡不通过招标而议价购买或者议价发包的项目,必须先报批后实施。批准权限为: 1、多个品种、总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议购和10万元以下的单个品种的大件议购以及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发包逐级报至子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 2、多个品种、总金额在5万元及其以上的零星议购和10万元及其以上的单个品种的大件议购以及金额在2万元及其以上的各类工程的发包逐级报至集团公司领导书面批准。 第三款 议购程序。 1、物品的议价购买必须由两名以上员工作为经办人。 2、项目的议价发包必须由两名以上员工作为经办人参与商务谈判;集团公司企管部和市场部派员参加商务谈判,实施现场监督。 3、项目议价发包一般应制定模拟标准。 4、项目议价发包必须签合同。 5、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物资调拨时所议价格达不成共识的,报集团公司总裁确定。调拨程序按《集团内部物资调拨管理制度》执行。 6、凡不通过招标而与之发生议价购买或议价发包的商务合作者,同经办人和本集团及其本公司高层、中层管理人员须无裙带关系和利益关系。未被确定为经办人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干预或插手议价购买和议价发包。 7、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做到优质低价。 8、议价购买的物品除经办人共同签字外,必须交由经办人以外的实物验收人或者仓库保管员、过磅员验收和签字。 9、议价发包项目的合同除经办人共同签字外,必须交由担任现场监督的集团公司市场部和企管部人员签字证实并对此证实负责。 第三条 财务付款 第一款 通过项目招标和议价发包的,其付款凭据和商务合同由本管理制度分别规定的人员签字后,属集团总部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属各公司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款 集团总部和各公司财务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和比对付款凭据与商务合同是否一致,发现疑点须分别提请集团公司总裁、公司总经理复审。 第三款 议价购买的,其付款凭据除由经办人和实物验收人签字外,须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签后,属集团总部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属各公司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款 通过招标(含项目议价发包)而未附商务合同和准予议价购买而未附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集团公司总裁或者公司总经理书面批示的,财务部门拒绝付款。 第五款 集团总部和各公司财务部门付款一般采用转帐方式,金额在1万元以上确需现金支付的须分别报集团公司总裁、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款 赊帐购买和承包方垫资施工的项目,既可按时间先后支付欠款,也可按各类应付欠款总额与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付款额的比例付款,严禁任人唯亲。支付欠款的方式应公开。 第七款 财务人员不得直接经手物品采购或项目发包。 第四条 过错追究 第一款 对在招标的前期考察中不负责任或者在招标或项目议价发包过程中泄露标底的,按《奖惩制度》处理,如已造成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第二款 对经办人或者经办人同财务人员相互勾结收红包吃回扣,出卖和损害企业利益的,除全额没收其非法所得外,视情节的轻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企业《奖惩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并处违纪金。 第三款 对高层、中层管理人员越权或者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和财务人员在付款过程中故意拖延执行集团公司总裁或者公司总经理的批示而吃拿卡要,有损企业信用的,按《奖惩制度》从严处理。 第四款 凡在招标和议购中触犯法律的,除企业按《奖惩制度》作出处理外,报送司法机关。 第五条 附则 第一款 土建、路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监理的发包招标,由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连同本管理制度一并执行,天科公司、开发公司和建筑公司在同类项目招标时参照执行。 第二款 参加招标会、议标会及其商务谈判和项目的议价发包商务谈判的集团公司市场部和企管部人员只参与过程监督而不直接从事其商务行为及其决策。 第三款 从邀标到中标后签定的商务合同等全过程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承办部门移交行政部归档保管,保存期为三年。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分别由集团公司和公司行政部提出销毁意见,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各公司报总经理批准。 (本制度自2004年11月24日起执行,其部分条款已根据2010年6月17日的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务招标和议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修改) 附件:1、招标管理流程 2、议购管理流程 3、《商务招标授权书》式样 附件1: 招标管理流程 1000万以下 1000万以上 附件2: 议购管理流程 附件3: 商务招标授权书 公司: 你公司关于 招标的书面报告收悉。此项招标,按规定应由集团公司牵头会同你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并负责组织实施,但因 ,故按规定授权你公司自行成立招标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 请你公司在实施招标前,告知集团公司企管部派员实施监督、市场部派员实施指导,并邀集团公司责成对全集团实施资产管理的天科公司资产管理部派员与会。 此项招标结果,请即时书面报告集团公司。 四川省威远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 全集团的原辅材料、设备以及备品配件的采购价格,各种产品及其附属产品的销售价格的确定,必须坚持一切从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科学定价,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总体原则。 第二款 全集团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的确定实行程序化管理,其最终决定权属于集团公司董事长。 第二条 价格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第一款 集团公司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简称价格管委会),由集团总裁任主任,由市场部经理任副主任(牵头负责日常事务),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策划部经理任委员。财务部为价格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的执行机构。 第二款 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审查各公司上报的价格报批表,经审查后呈董事长批准。 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为:审计部负责对各公司拟定价格的依据的审计;对价格动态和定价后的价格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性的跟踪调查。企管部负责对价格审定程序的监督检查。 第三款 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成立价格管理小组(简称价格小组),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采供部经理、营销部(公司)经理、财务部经理、企管部经理任组员。财务部为价格管理小组日常事务的执行机构。 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为:采供部、营销部(公司)各自负责对所购、所销产品的市场调研、信息把握以及对拟定价格提出建议。财务部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检查定价后的价格执行情况。市场部负责从市场调研到价格拟定及其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企管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价格的确定。 第一款 定价程序。 第一程序:由采供部、营销部(公司)认真细致地开展长期、深入的市场调研,密切把握市场动态,一旦市场发生变化,立即提出价格调整意见并提议当即召开价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 第二程序:公司价格小组拟定的价格须即日上报集团公司价格管委会审批(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采购价格报批表》和《销售价格报批表》,此两报批表于2009年11月26日在《合同管理制度》上修改为《煤炭采购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 ×× 采购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销售价格暨拟签合同报批表》)。集团公司价格管委会须于收到报批表的当日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三程序:集团公司价格管委会审查后立即报集团董事长审批。集团董事长审批的结果,由市场部当即回复申请报批的公司。 公司的报批表自送至集团公司价格管委会的执行机构财务部之日起算,两个工作日内集团公司必须作出批复或者答复。 第二款 经集团董事长批准的价格,必须无条件执行,任何公司、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如市场发生变化,需调整价格,按本制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办理。违者按《奖惩制度》从严处理。 第四条 附则。 凡是以招标投标或者竞价拍卖方式确定采购价格或者销售价格的,不属于本制度规定范围,按《招标和议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2005年2月6日起执行) 附件: 1、采购管理工作流程图 2、营销管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1: 采购管理工作流程 上 下 涨 跌 报 同时补 批 报审批 当 一日内报送 24小时内 日 互通市场信息 加强服务指导 注:每个环节必须快速、高效。 附件2: 营销管理工作流程 上 下 涨 跌 同时补 报 报审批 批 当 一日内报送 24小时内 日 互通市场信息 加强服务指导 注:每个环节必须快速、高效。 三、评标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企业的各项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次评标须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购销人员、财务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低于五人(含五人)。 第三条 评标规则。 第一款 评技术标。 1、技术标共40分,分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级)20分,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5分,交货期(工期)5分,资质信誉5分,售后服务5分等。分项须根据项目的种类制定,尽量分细和侧重。 2、技术标各项内容的得分,为在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合计得分不满28分者,不再评其商务标。 第二款 评商务标。 1、商务标共计60分,标准60分。以拟定标底的50%与投标单位报价平均数的50%之和为评标标底,但进入第二阶段的最高(或最低)报价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分时不予考虑,且其标价得分为15分。 2、以评标标底满分60分为准,报价比评标标底每下降1%扣1分,最多扣10分;报价比评标标底价每增加1%扣2分,扣分不保底。 第三款 技术标分和商务标分之和为投标单位最后得分。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1日起执行) 附:《评标统计表》 评标统计表 年 月 日 单 位 工程质量(等级)产品质量(20分) 施工 方案 (5分) 交货期 (工期) (5分) 资质 信誉 (5分) 售后 服务 (5分) 技术标总分 (40分) 报价(元) 商务分 (60分) 总分 四、采购大型设备和大宗生产资料管控流程 (天科公司2007年8月18日颁布实施) 第一程序 采购大型设备和大宗生产资料的前期工作。 (一)、新建项目中主体设备和技改项目中重大设备的采购。 1、由设备项目部门根据项目建设的先后进程作出所需设备的详细策划书。 2、由公司监察部邀约集团公司市场部共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考察。 (二)、大宗专用生产资料和生产增置大型设备的采购。 1、由需要使用的生产部、热电部或设备项目部制定详细的用料或设备增置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由公司设备采购部邀约集团公司市场部联合考察。 * 由负责考察的部门写出实事求是的考察报告和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第二程序 由集团公司董事长直接决定或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组成招标小组,由招标小组组织和领导招标和评标工作。 * 在没有开标前任何知道标底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标底。 * 招投标过程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执行。 * 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公司总经理。 第三程序 专项招标结束形成合同后,一切采购业务均由设备采购部作出详细采购计划经分管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转财监部。 第四程序 财监部根据公司领导的批示作出资金安排,根据公司的支付能力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 财监部不得越位与供应商直接联系和告知付款情况,防止认人付款。 第五程序 设备采购部负责合同履行,完成采购工作。 * 设备采购部不得越位干预财监部按照公司总经理的批示所作的资金安排和货款支付。 * 所有接触合同的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严格保密。 采购大型设备和大宗生产资料管控流程图 五、采购备品配件管控流程 (天科公司2007年8月18日颁布实施) 第一程序 备品配件计划。 * 使用、采购都应事前计划,不能买、用脱钩。 (一)、维持生产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配件。 1、由需要使用的生产部、热电部和设备项目部向综合库房求证是否尚有库存及其库存量的多少,并经综合库房业务主办核实签字后,按月和季作出计划,提出备品配件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供货时间等要求,报生产副总审批后转设备采购部。 * 监察部监督是否确实需要采购,杜绝超计划采购。 2、设备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审批后执行采购。 (二)、设备大修所需的备品配件。 1、由设备项目部在30个工作日前提出大修计划,对需要提供的备品配件提出要求和时间限定,报生产副总审批后转设备采购部。 2、设备采购部作出保障设备大修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审批后执行采购。 第二程序 由财监部平衡资金,作出保障采购备品配件所需资金的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 财监部不得越位与供应商直接联系和告知付款情况,防止认人付款。 第三程序 设备采购部根据计划和资金支付情况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完成采购备品配件的工作。 * 设备采购部不得越位干预财监部按照公司总经理批示所作出的资金安排和货款支付。 * 集团公司市场部指导采购价格使其与市场主流价格相符,监察部监督采购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杜绝贱货贵买。 * 如果不能完成,各自找各自的原因,超过要求期限三天的须书面向总经理汇报,防止相互指责、相互推诿。 采购备品配件管控流程图 六、采购大宗原辅材料管控流程 (天科公司2007年8月18日颁布实施) 第一程序 原辅材料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报经生产副总批准的生产计划制定大宗原辅材料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审批。 第二程序 财监部和采购部门的业务及其管控。 (一)、财监部 1、财监部根据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作好资金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后支付货款。 2、财监部建立炼焦煤供户供应量及货款支付账户。 * 财监部不得越位与供应商直接联系和告知付款情况,防止认人付款。 (二)、采购部门 1、巩固信誉供应商。 (1)市场价格下跌,采购人员可先执行价格下调再按程序办理补充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 (2)市场价格上涨,采购人员提出价格上调额度及理由逐级报至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补充协议。 2、发展潜在供应商。 (1)由采购员寻找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并与其商谈。 (2)与供应商达成共识后,由经办采购员办理价格报批和合同报批,即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分别送公司品管部、报集团公司市场财务分析部、市场部、法律顾问室分析审查,再报公司领导审批。 (3)经公司领导批准,签订购销合同。 * 经办采购员不得将未经批准的价格告知供应商。 * 经办采购员不得将公司领导批准后的价格告知其他采购员和其他供应商。 * 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查部门各司其职,在审查栏目中实事求是地直抒其见,供决策者参考。 第三程序 采购部履行合同,完成采购工作。 * 采购部门及其采购员应建立绩效档案,并按周、按月编制周和月目标计划及其执行结果表。 * 每个采购员对自己片区的货源数量、质量、付款情况要有一本完整的台帐。 * 所有接触合同的人员对合同内容须严格保密。 采购大宗原辅材料管控流程图 七、外地煤炭采购及中转管理办法 (天科公司2008年5月19日颁布实施) 第一条 本公司在外地采购的煤炭尽量不中转,直接从供煤商货场装车后运回公司。对确需中转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需要在异地租用货场进行中转。 第二条 中转货场的租用。 第一款 筛选条件。 1、租金比较合理和低廉。 2、交通便利,货物进出方便,尽可能靠近铁路货运站或有铁路专用线。 3、附近有合适的计量器具。 4、防火、防盗条件较好。 5、能在附近提供办公、生活和使用简易检验设备条件的场所。 第二款 需租用中转货场的,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用合同。 第三条 中转货场的管理。 第一款 由财监部派货场管理员、质监部派质检员,与采购人员共同对中转货场进行管理,其职责分别如下: 1、货场管理员对中转货场的管理职责。 (1)、负责中转货场煤炭的收发,并详实做好收发记录,建立台帐。 (2)、监督每车进出中转货场的煤炭到计量处计量。 (3)、对煤炭进行分类堆放,随时清理货场,保持煤炭堆放规范,货场整洁。 (4)、认真守护煤炭等物资,定时对货场进行巡检,防止被盗或其它损失。 (5)、每天向公司汇报煤炭数量的动态变化。 (6)、定期对煤炭进行盘存,并向公司作出书面盘存报告。 (7)、妥善保存各种原始资料(包括各种票据、台帐、进出货记录、电话记录、收发传真等),并定期交回公司。 2、质检员对中转货场的管理职责。 (1)、检验进出中转货场的煤炭外观质量并按照规程取样。 (2)、与采购员共同到新开发供煤商货场对欲采购的煤炭取样。 (3)、检测所取煤炭样品的水分和灰分。 (4)、保管封存的留样。 (5)、每天向公司汇报中转货场煤炭质量的动态情况。 (6)、协助货场管理员守护货场。 3、采购人员对中转货场的管理职责。 (1)、负责处理与货场业主和其它相关单位的所有事务。 (2)、负责及时与供煤商处理到达中转货场时存在有质量问题或重量损耗超出合理范围的煤炭。 (3)、合理安排和组织中转货场的煤炭运回公司。 (4)、负责联系煤炭装卸所需的工器具和人员。 (5)、协助货场管理员对到场煤炭分类分批次堆放。 第二款 质检员原则由质监部单独派人担任,但因特殊情况确需由货场管理员兼任的,应由质监部派技术人员对货场管理员进行培训。 第三款 运到中转货场的每车煤炭,由货场管理员监督到中转货场计量处进行计量。 第四款 每车煤炭卸车前和卸车后,质检员均应仔细检查煤炭的外观质量,若发现有杂物或其它异常,应及时与采购人员和货场管理员联系,若采购人员联系不上或采购人员未作出处理前,货场管理员应对该煤炭不卸车或卸车后单独堆放,不得作收货处理。对有问题而采购员要求收货的,采购员须在收货记录上注明并签字。同时,货场管理员应将情况及时向自己的直接领导汇报。 第五款 货场管理员根据运单上的煤炭种类和批次,对到达中转货场的煤炭进行分类分批次堆放。 第六款 发货时,同一汽车或同一个火车皮只能装同质同类同批次的煤炭,对剩余少许特殊煤炭确需与其它种类或批次煤炭混装,必须征求公司质监部和生产部意见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且采购员和货场管理员共同在发货记录上签字后才能装车。所装煤炭必须在货场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计量。 第七款 发货装载完成后,货场管理员应安排装卸人员对散落的煤炭规整收拾,对货场进行清扫,保持煤炭堆放规范和货场整洁。 第八款 货场管理员对在货场中转的煤炭必须建立清晰的台帐,并对进出煤炭做好详细记录。 第四条 煤炭质量和数量的控制。 第一款 在中转货场配备能检测水分和灰分的检验设备,由质检员对进出中转货场的煤炭进行水分和灰分的检测。 1、每一批次煤炭完全到达货场后,由质检员、供煤商、采购员和货场管理员共同对该批次煤炭取样,然后由质检员对所取样品制样后分成两份,一份封存于密闭容器内,四方人员在密封处签字,并由质检员将该样品存放在中转货场值班室保管;另一份由质检员用中转货场配置的检验设备对水分和灰分进行检测。 2、每一批次煤炭发货前,由质检员、承运业主(或司机)、采购员和货场管理员共同对待发批次煤炭取样,然后对所取样品按本款第1项的方式处理,检验结果发回公司。 第二款 若按照本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检测煤炭水分或灰分超标,质检员应立即告知采购员进行处理或向自己的直接领导汇报。 第三款 货场管理员对中转货场已收煤炭和已发煤炭应根据检测的水分计算出干基重量,在该批次煤炭发运完后,其在中转货场的干基重量损耗应在合理范围内。 第四款 煤炭运回公司后,由公司质监部按照检验程序对煤炭进行检验,若出现质量超标且与发货前中转货场检验结果比较超出误差范围或者按照检测的水分计算出的干基重量损耗超出合理范围时,将该批次煤炭在中转货场的两次取样封存样品送回公司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查找出问题的环节和原因。 第五条 问题处理。 第一款 对运送到中转货场之前存在的问题,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款 对在中转货场存放期间出的问题,由中转货场管理员承担责任。 第三款 对在运回公司途中出的问题,由承运业主承担责任,按与承运业主签订的协议处理。 第四款 对经查实属采购人员、质检员或中转货场管理员因营私舞弊而出问题的,除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按照《奖惩制度》严肃处理。 八、房屋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本集团的房地产经营,规范房屋销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和写字楼等商业性的房地产。 第三条 房屋的营销策划。 第一款 营销策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延续和补充;是项目整体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体策划的细分和深化。 第二款 房屋营销策划由开发公司销售部门或者被委托的销售商负责,由开发公司相关部门配合。 第三款 策划内容。 1、通过深入细致、求真务实的市场调研,切实了解房地产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了解所在区域已有楼盘的开发与销售状况,从多方面的比较中细分和找准本企业所要销售的房屋的潜在客户和价格定位。 2、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房屋销售的包装与推广方案。 3、拟定具体的销售计划。 第四条 销售开盘前,必须抓好对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本制度、请工程技术人员介绍楼盘情况、熟悉营销方案和销售计划、模拟销售演练等多种方式,使每个销售管理人员和销售员熟知楼盘情况、销售措施以及建筑物、按揭贷款、纳税标准等相关的常识,做好销售前的实战准备。 第五条 房屋的销售价格。 第一款 价格拟定。由销售部门根据楼市价格行情,尤其是同类楼盘价格状况,拟定出具体的销售价格。 第二款 价格报批。由销售部门填写《房屋销售价格报批表》,经公司财务部签出成本分析意见和公司审核小组、公司总经理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集团审计部审签和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款 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的房屋销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单套(间)房屋销售价格的调整或者因某种原因确需变动的必须重新填写价格报批表,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款 销售部门应随时洞察楼市动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拟定新的销售价格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六条 房屋的销售方式。 第一款 自产自销。即由本集团开发公司销售部门销售本集团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屋。 第二款 受托销售。即由本集团开发公司销售部门受托销售非本集团开发商或者挂靠于本集团开发公司的开发商开发的房屋。 第三款 委托销售。即委托本集团以外有资质的房屋销售商全部或者部分销售本集团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屋。 第四款 受托销售和委托销售的销售提成费标准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受托销售和委托销售都必须严格履约,从始至终。 第五款 受托销售和委托销售的房屋,其销售价格由委托方确定。由本集团开发公司委托销售的房屋,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程序从于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六款 受托销售和委托销售的房屋广告推广费所占销售额的比例或者总额度,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七款 受托销售和委托销售,与签约相对人的联系、协调诸方面的商务事宜,主要由开发公司销售部门负责。 第七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后由工程质监站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评定表》以及由监理单位出具的《产权监理报告书》应当装框后挂在售楼处。房屋的销售价格和房屋存量应当按日公示于售楼处。 第八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第一款 房屋销售必须使用四川省建设厅统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必须使用本集团开发公司统一的《补充协议》文本。 第二款 使用四川省建设厅统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不再送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改和不再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补充协议》文本使用前须送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改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定稿;文本定稿后,使用时约定的内容无变动,不再送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改和不再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内容应当规范、详实。 1、房号填写必须正确,确保房号的唯一性、排他性。 2、以建筑面积为标准的销售单价填写必须正确。 3、套内面积的单价折算必须准确。折算公式为:总房价款/套内面积。 4、载明确定房屋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的依据为《产权监理报告书》。 5、房屋销售总价款的计算与填写必须准确。 6、首付款、剩余款的计算与填写必须准确。 7、交房日期必须明确。 8、维修基金计算必须准确。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的填写必须正确。 10、土地使用年限填写必须准确。 11、客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必须是能够收到信件的地址)填写必须准确。 12、甲乙双方必须签字盖印。 13、《商品房买卖合同》份数应当准确。 14、《购房借款合同》必须有客户的签字和手印(右手拇指)。 15、客户资料应当准确和完整。 第四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在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复印一份报送集团公司审计部备案。审计部如发现合同中约定的销售价格与集体公司领导批准的价格不符,须立即查明情况并要求开发公司予以纠正和将情况报告集团公司领导。 第九条 开发公司财务部负责销售单价和售房款的复核与现金的收取。 第十条 对客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必须保密,严禁有偿或者无偿地泄漏给装修商等组织和个人。 第十一条 销售管理人员和销售员的劳动分配。 第一款 开发公司销售部门所需的销售员由其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并与之签订以完成一定目标任务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销售员在受雇于本集团开发公司期间,不得私自兼事其他楼盘的销售,不得私下替人代售其所购房屋。 第二款 销售部部长和专职职员等销售管理人员按房地产开发公司报经集团董事长批准的薪酬标准实行结构薪酬制,并按集团公司及其开发公司的规定对其实施绩效考核。 第三款 销售员的劳动分配实行佣金制。 1、自产自销和受托销售的佣金标准以百分比确定;佣金额计算基数以实际销售回款额(含按揭贷款额)为准。 2、受托销售的佣金标准按自产自销的佣金标准执行。如销售提成费标准高于佣金标准,高于部分为本集团开发公司应得的销售管理费。 3、对不同时段、不同类别房屋销售的佣金标准,由销售部填写《房屋销售佣金标准报批表》,逐级报至集团公司领导审批。调整佣金标准,必须按程序重新报批。 4、销售员所得佣金上不封顶。若当月实得佣金低于所售楼盘所在地政府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报酬,但连续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5、销售员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开发公司财务部按月代扣代缴。 第四款 非销售人员销售但由销售员办理相关手续而售出的房屋,计提销售员佣金;非销售部门销售或者单位之间转帐、抵债但由销售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售出的房屋,计为销售部门的绩效。 第十二条 委托销售或者受托销售的销售提成费标准,根据相对人双方商谈的结果由开发公司销售部门填写《房屋委托销售提成费标准报批表》或者《房屋受托销售提成费标准报批表》,逐级报至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相对人双方商谈时, 本集团开发公司必须二人及其以上参加,集团公司企管部派人现场监督并在商谈结果上签字。 第十三条 拟签的委托销售合同或者拟签的受托销售合同,必须按合同报批程序逐级报至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签订。 第十四条 奖惩。 第一款 对在营销策划和销售管理过程中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按《奖惩制度》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2款​ 对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奖惩制度》 的规定处理。 1、不按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的价格销售。 2、销售员之间发生争抢或者怠慢客户。 3、销售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向客户作出与企业宣传口径不一致的承诺而引发争议。 4、隐瞒客户信息或者未及时将变化了的客户意向向部门领导反馈,影响销售。 5、销售员不尊重客户甚至与客户发生争吵,或者销售员之间当着客户的面发生争吵。 6、应当保密而泄密。 7、其他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 附则。 第一款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二款 本制度自2009年9月3日起执行,在本集团范围内此前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1、《房屋销售价格报批表》式样 2、《房屋销售价格调整报批表》式样 3、《房屋销售佣金标准报批表》式样 4、《房屋 × 托销售提成费标准暨拟签合同报批表》式样 附件1: 房屋销售价格报批表 承办部门及其负责人: 承办人: 报批时间: 年 月 日 房 屋 地 址 幢 号 每套建筑面积 基准单价 层 差 价 拟定此价格的依据 备注 开发公司 财务部对盈亏分析的意见 成本控制部意见 分管副总意见 总经理意见 集团公司 审计部意见 财务总监意见 常务副总意见 总裁批示 提示:①按此表先左后右、先上后下顺序报批即为报批流程;②表中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准打印。 附件2: 房屋销售价格调整报批表 【机密】 承办部门及其负责人: 承办人: 报批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地址 幢号 楼层 房号 面积 原定单价 拟调单价 总价差额 拟调价格的依据 备注 开发公司 财务部对盈亏分析的意见 成本控制部意见 分管副总意见 总经理意见 集团公司 审计部意见 财务总监意见 常务副总意见 总裁批示 提示:①按此表先左后右、先上后下顺序报批即为报批流程;②表中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打印。 附件3: 房屋销售佣金标准报批表 承办部门及其负责人: 承办人: 报批时间: 年 月 日 房 屋 地 址 幢 号 拟定佣金标准 类 别 起 始 时 间 拟定此佣金标准的依据 备注 开发公司 财务部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 分管副总意见 总经理意见 集团公司 审计部意见 财务总监意见 常务副总意见 总裁批示 提示:①按此表先左后右、先上后下顺序报批即为报批流程;②表中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打印。 附件4: 房屋 托销售提成费标准暨拟签合同报批表 承办部门及其负责人: 承 办 人: 报批时间: 年 月 日 楼盘名称 类 别 楼盘地址 幢 数 建筑总 面 积 销售面积 销售提成费拟定标准 售完的大体时 限 委托或 者受托 相对人 全 称 资质资信情况 拟定此提成费标准的依据 合同内容提要 附件资料 备 注 开 发 公 司 财务部对成本分析的意见 成本控制部意见 分管副总意见 总经理意见 集 团 公 司 审计部意见 财务总监意见 法律顾问对合同条文的审查意见 常务副总意见 总裁批示 提示:①按此表先左后右、先上后下顺序报批即为报批流程;②表中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打印。 九、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合同的范围和适用主体 第一款 本制度所规范的合同,其范围包括本企业与其他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然人等相对人之间签订的各类买卖、供用水电气、投资、合资、租赁、承揽、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含项目法施工)、工程监理、维护维修、园林绿化、技术转让、联营、仓储、物流、委托、行记、员工培训、咨询、顾问、居间、服务等商务性质的合同、协议和补充协议。不包括企业与员工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本集团的相关规定签订的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合同及其相关协议。 第二款 本制度所指合同的适用主体为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集团公司及其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以下通称子公司)。 第二条 合同管理的分工及其职责 第一款    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各自公司合同 的盖章和归档管理。 1、认真做好合同盖章前是否完成了报批流程的核实和合同附件是 否齐全的查验。 2、负责对合同的编号、盖章和归档管理。 3、对合同的应用和管理情况,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 司企管部。 第二款   集团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全集团合同应用过程中的法律把 关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 1、接受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 2、参与企业100万元及其以上金额的合同的评审,从法律法规的 角度当好顾问。 3、代理全集团合同纠纷的诉讼,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根据集团领导的安排或者根据子公司的要求代为起草合同文 本。 5、审查集团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应当报批的拟签合同。 第三款 集团公司企管部负责对全集团合同应用和合同管理的监督。 1、对为签订商务合同所进行的各类招标、竞拍、议价等商务行为实施过程监督。 2、对全集团合同的编制、报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归档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导其整改。 3、调查涉及合同方面的有关问题,在核准事实后提出解决办法或者处理意见。 第三条 合同的承办 第一款 合同的编制、报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由业务归口的承办部门各负其责。 1、各种原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承办。 2、各种产品和处理物资的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承办。 3、运输合同由物流管理部门承办。未设物流管理部门的公司,由总经理确定一个部门承办。 4、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由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承办。 5、项目法施工目标责任书由建筑公司的施工管理部门承办。 6、其他类合同由归口部门承办。 第二款 合同签订前的市场调查,对相对人的资质和资信审查,招标、竞拍和议价等商务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本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集团公司市场部的指导和企管部的监督。 第三款 每一宗合同均需由承办部门确定一至二名承办人。合同承办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 第四款 合同承办人不得是试用期内员工或者临时性用工人员。 第五款 合同承办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行为。 1、按照岗位职责,办理商谈、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相关具体事宜。 2、对从合同的谈判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逐级汇报,提出解决办法并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解决和配合诉讼。 3、保管好正在履行的合同及有关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文件,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 合同的编制 第一款 凡由本企业提供合同文本的,由各子公司、必要时由集团公司统一编制并报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和集团公司领导确认。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使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总局统一印制的文本。房屋销售合同使用四川省建设厅和工商局统一印制的文本。项目法施工目标责任书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文本。 第二款 价格(费用)、数量、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方式、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元素。 第三款 合同必须真实、明了、合法。 第四款 在编制合同时,应当想到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预见性地掌握签约、履约以及发生合同纠纷后的主动权。 第五条 合同的报批 第一款 合同报批时必须统一使用随本制度印发的各种报批表,表内所设置的栏目必须认真准确并简明扼要地填写。 第二款 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统一文本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房屋销售合同和项目法施工目标责任书,如对统一文本未作改动,拟签前只需要报批所要约定的价格或者包干利润标准;除此之外的各类拟签合同,所需约定的价格(费用)和合同都必须报批。 第三款 拟签合同所要约定的价格(费用)与合同同为一个报批表报批的和只需要报批价格或者包干利润标准的,都必须按表内设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第四款 法律顾问在审查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必须报批的拟签合同时,还必须审查所使用的报批表是否是本制度所规范后的报批表。 第五款 所要约定的价格(费用)暨合同都必须报批的和只需要报批价格或者包干利润标准的,都必须获得批准后才能签订合同,严禁先斩后奏。 第六款 开发公司报经批准后的《房屋销售价格报批表》和《房屋销售价格调整报批表》由公司销售部复印两份分别移交公司财务部和行政部。 第七款 财务人员在办理结算、收款、付款业务时,凡发现合同中的价格(费用或者包干利润标准)与批准的价格(费用或者包干利润标准)不相符的,或者实际履行与合同中的约定不相符的,一律暂不办理,并在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告知集团公司企管部或者直接报告集团公司领导。 第八款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主协议的延续、补充、修改和完善,其价格(费用)和所要补充的条文都必须按其主合同的报批程序报批。 第九款 对在时间紧急等特殊情况下由集团董事长或者总裁决定和同意先签后报批的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在四个工作日内补办完报批手续,并在报批表的“备注”栏中准确注明先签后报批的原因。 第六条 合同的签订 第一款 集团公司及其各子公司的一切对外商务,除金额不足1万元并且能当即结算的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财务部门不予结算和付款。 第二款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应当按自然年度一年一签,即截止日期为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和连续续签。 第三款 合同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房屋销售合同可以采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方式代替本人签字。合同的承办人应在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下方签署承办人姓名。 第四款 合同盖章前,行政部门必须检查合同的后面是否附有经过审批的报批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否签字,缺一不可。对只报批价格或者包干利润标准而不报批合同的合同,还必须核对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或者包干利润标准与批准的是否一致。 第五款 所签合同盖章必须使用企业法人印章(即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印章),任何职能部门的印章不得代替企业法人印章使用于合同。 第六款 合同的份数由合约各方商定,本企业应持3份原件,分别移交财务部门、承办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档案室。所签合同为传真合同的,收到相对人的传真合同后先复印3份再在本企业签字盖章位置加盖本企业合同专用章鲜章后移交财务部门、承办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档案室。房屋销售合同本企业只持1份原件,由销售部移交行政部门的档案室。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商务系统的内业因工作所需,经企业领导同意后可以复印合同。 第七款 所签的合同及其附件不得涂改和调换。 第七条 合同的履行 第一款 对生效的合同,必须以诚信为本认真履行,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修改、解除和终止。合同条文确需变更的,经与签约相对人协商后,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款 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或者有重大误解或者涉嫌相对人有欺诈行为的,应及时与相对人协商修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 第八条 合同的督查 第一款 通过招标、竞拍、议价签订合同的,负责过程监督的集团公司企管部应当对价格(费用或者包干利润标准)形成的真实性和商务程序的规范性签署意见。 第二款 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所要约定的价格(费用或者包干利润标准)暨合同是否按规定和程序进行了报批。 2、督导承办部门诚信履约。 3、检查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 4、调查核实在应用合同过程中损害企业权益的人和事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一款 合同文本及其报批表应由内业或者由企业领导指定专人统一保管,统一复印,保证墨迹清晰。 第二款 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确定专人保管。外出签约确需携带合同专用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领导签字批准的借条,用后立即归还。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一款 履行合同的部门,对相对人不按照合同履约的,应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向相对人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其回复;如相对人向本企业提出异议,应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予以回复。本企业提出异议的文件或者予以回复的文件必须经过企业领导批准签字、必要时交集团法律顾问把关后才能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第二款 履行合同的部门有证据确认经过协商相对人仍不履约或者不完全履约或者存在其它损害本企业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按程序向上报告,同时书面告知集团法律顾问,以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归档和管理 第一款 本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各类商务合同,均须以统一的格式编号。格式如下: ×××× ×××× (合字第) ××× 例如建筑公司2009年签订的第1份合同,主合同编号即为“建筑公司2009(合字第)001”;合同附件(包括主合同签订以后的补充协议)的编号采用主合同编号后面加“/××”,如“附件1”编号用“建筑公司2009(合字第)001/01”表示,“附件2”编号用“建筑公司2009(合字第)001/02”表示。依此类推。补充协议后面所附的报批表从于该补充协议的附件编号而不再编附件号。合同编号由行政部门在加盖合同专用章前先在本企业持有的三份合同的首页右上方加盖编号条章并编号后再盖章。 第二款 行政部在加盖合同专用章后还必须在本企业应持的3份合同及其附件骑缝上和将要交给合约相对人的每份合同骑缝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三款 合同盖章后行政部必须当即在《建业集团××公司商务合同登记表》上作好登记。 第四款 合同盖章后,合同承办人必须当即移交1份给行政部门的档案室归档。对本企业先盖章、相对人后盖章的合同,承办人应当在相对人盖章后的四个工作日内将签订好的合同连同报批表等附件一并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五款 对移交档案室归档的合同,如果作废或者提前终止,必须由该合同承办人持报经企业领导批准签字的合同作废或者提前终止的文字报告,经合同档案管理员审核后,由档案管理员在该合同的编号条章下面加盖“此合同已经废止”条章,并注明废止日期。 第六款 合同档案不得涂改、销毁和遗失。合同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第七款 档案的保管期限,土地和房屋合同为七十年以上,其它合同为二十年。 第十二条 奖励与惩罚 第一款 有下列表现者,按《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1、在合同编制、报批、签订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了重大缺陷使企业免受经济损失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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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c
大小:82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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