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

法学

举报
开通vip

法学法律的历史 法律的演进 关键词: 法律发展 英美法系 先例 陪审员制度 自由 秩序 摘要 :如果人仍然是凭本能行事的生物,那么整个地球早已充斥着人类;他们的集体早已发展得高度秩序化,服从于绝对的法律,永无违法的个人;他们会早已享有机制的稳定性,因此也不会有进步了,但是人发展了更高级的大脑,可以无限制的驰骋,可以战胜自然环境,并可以通过有目的的努力而不断地向更高级的王国攀登 法律这个词几乎对所有具有普通常识的人来说都不陌生,可是倘若要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那即便是最博学的法理学家也会感到困难重重。迄今为止,法理学要在...

法学
法律的历史 法律的演进 关键词: 法律发展 英美法系 先例 陪审员制度 自由 秩序 摘要 :如果人仍然是凭本能行事的生物,那么整个地球早已充斥着人类;他们的集体早已发展得高度秩序化,服从于绝对的法律,永无违法的个人;他们会早已享有 机制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反恐怖工作机制企业员工晋升机制公司员工晋升机制员工晋升机制图 的稳定性,因此也不会有进步了,但是人发展了更高级的大脑,可以无限制的驰骋,可以战胜自然环境,并可以通过有目的的努力而不断地向更高级的王国攀登 法律这个词几乎对所有具有普通常识的人来说都不陌生,可是倘若要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那即便是最博学的法理学家也会感到困难重重。迄今为止,法理学要在为“法律”下定义时常常不得不使用暗含或直接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达的法律的概念作为定义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所说的“正确”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的,根据法律,那么“错误”就是被禁止的。然而要是我们问一问“正确”和“错误”这两个术语的含义,得到的往往是:“正确”是在法律上得到承认的正确,“错误”是法律定义的错误,如此一来我们只不过在绕圈子。最后我们又回到了原来的起始点。 然而这种定义将定义的实质理解为非物质的东西,忽视了法律是一种规则的事实。法律即使在公共力量未得到运用的情况下也是依然存在的,因为远在法庭产生之前就存在着一套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且不得违反的法律。因为人类一直生活在社会组织中,如果人类也有可能成为独居的动物,那么也许就不会产生法律了。人类生活在社会环境中,这是法律存在的先决条件。 必须尊重人类生活在社会状态下这一事实,这是法律历史的基本事实。社会的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必然包含着法律的发展,这种发展一如人类无法挣脱物质躯壳的束缚一样,无法避免的。 正如亚里士多德的著名论断:“人是社会动物”。人一直生活在社会中,这并不仅仅意味着家庭。人类这种动物从一些以群居方式生存的低级动物中演化而来,所以人类的头脑就是社会智力也是社会产物,而法律就是从人类在调整自身以适应其物质环境并力争战胜物质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智力结果。经历漫长的岁月,人类智力仍在继续向前,那么作为当初只是对周围环境做出的较原始的习惯性的动物性反应的法律也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随着人的不断发展,法将不断改变并日臻完美。 我们已经见证,人类绝不会认认真真地守法并服从社会生活的规则而永不改变。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人类也就将无法改变生活的规则,也就不会有进步了。当然这不是说只有违法犯罪才能取得进步,而是说,改变法律的能力才是取得进步,赢得法律发展的源泉。最高尚的人会认识到遵守法律的责任,这一点永远不会错。苏格拉底坦然的迎接死亡,他这样做并非受到威胁,也不是非这样不可,甚至这也不是反对他的人所都愿意看到的结果。哲学中讲到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人类已超越了第一反应的阶段,虽然我们每天的绝大部分行为都是纯本能的,然而我们更具有一种无限高级的品质,使得我们虽不能完美无缺,但是却能开创取得进步的广阔前景。 当历史发展到法律的原材料得到确实:人类、社会集体、根深蒂固的社会本能、逐渐发展的文明因素、母系氏族、稳固额内部关系、父系氏族、武器的发明、社会型头脑的发展、好战本能的发展、根深蒂固的敛财和守财的本能等。这些原材料得到正确与公正的道德观念的修正后,人类认识到紧靠面包是远远不够的,渐渐追求一种更真实、更高品位的生活,于是古老的法律产生并得到发展,经历古雅利安人、闪米特人的宗教和律结合而后伟大的汉莫拉比从神手中接过《法典》。 闪米特的法律文明之灯传递到另一个民族手中,这个民族通过对神意的升华和对正确行为的概念的推广渐渐改善法律的条件,这就是希伯来民族的天才所在。但它始源与习俗,祭司是统治者,是法律的监督者和裁判者,他们信奉的是神的指令。直到古希腊人认识到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面形式的法律可以帮助许多人,能被许多人所拥有,法理学开始成为人们研究的主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之一。就这样,确立于公元前500年的希腊法,在某些方面开始出现现代法律的特点。正如西塞罗在他的《论题》中讲到:正义要求对同样的案件以同样的法律来衡量。就如现代法中指出的:法律的平等保护意味着对平等法律的保护。但是,由于希腊人的雄辩致使社会中并没有法律职业。 而罗马民族具有的独特的法律天赋使得他们在一千多年的发展中,得到法律经验这笔财富。程序完备的罗马法庭以及由法学家和辩护者组成的律师阶层是罗马法律及其的两架发动机。在专业阶层的协助和监督之下,程序完备的法庭对法律正义的裁决促进了法律的进步。 经历过黑暗的中世纪,火刑柱不再是法律的象征,民族国家也得到确立。英国人民采用陪审团制度使法律稳步有序的向前发展直到15世纪爆发的玫瑰战争,在这段战乱频繁、法治混乱的时期,陪审团制度整个垮掉了。在那个时期,诚实的陪审团的判决在英国几乎再也找不到了,甚至有一段时间,法庭差不多被废除了,普通法以及神圣的陪审团制度渐渐销声匿迹。玫瑰战争后成立了皇家法庭,用以对各种犯罪和陪审团进行处罚,英语开始运用于法庭,法庭年鉴也不再用诺曼法语书写。陪审团审判变成了在陪审员面前进行审判,陪审团作为司法机构听取证词。在实施了这些措施之后,才算真正开始出现了现代概念中的审理案件的律师执业,审判完全变了一种模式。文艺复兴和海上殖民使律师接受了更自由的教育和更开放的思想,并渗透到普通法院,普通法律由此获得了新的生命活力,新的思想也被灌输进了法律学院,充满的伊丽莎白时代的精神。法律得到极大的发展,司法人员通过阅读大量罗马法,将衡平裁判权分派到司法权的各门类之下,其中既有与普通法庭并存的共同审判权,也有衡平法院的专属审判权。英国的衡平法在这项工作完成后就成了一个对称的体系。 英国通过海外殖民与清教徒对衡平法的不满,许多清教徒漂洋过海到达北美殖民地,在那里生存和发展。作为从英国的殖民地发展起来的美国,法律体系也继承于英国,沿袭了因果的三权分立制度,并使他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其它一切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美国法律保护一切公民的利益,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至于现代的美国成为世界上法律最复杂的国家,无论美国生意人,还是在美国做生意的外国人,都要聘请专业律师,随时听取律师的建议。 英国的殖民扩张使许多国家被迫或自愿的接受了英国的法律观念,于是英美法系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就是判例法。对于法意的抽象思考,向来不是英美法的强项。在英美法系看来,法意就像一张地图,来源于地域,又脱离了地域。地图上的跨越,抹杀了双脚丈量的路程,贬低了酷热跋涉的意义。故此,英美法的传统热情不在于定义而在于先例。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的精髓和骄傲,没有遵循就没有法治;而突破先例则是英美法的必然和无奈,没有突破就没有生机。演进中,英美法保持者稳健的古风,有喷涌着清泉。先例的遵循与突破就好比一把几百年的斧子,只不过已经换过头和柄。 英美人巧妙的将“知法有益”转化而“知先例而有益”。如果说先例意味着“相同情况相同对待”,那么就遵循旧章。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先例可循,又如何理解“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很多情况下,对“情况”的解释,消解了这两项原则。 另外英美法系的司法审判模式是庭辩式。到目前为止,人们勉强承认,根本没有尽善尽美的审判模式,而对抗式可能是最不坏的选择,它能更好的发现真相。这是因为,对抗式所造成的偏袒一方的律师,反倒能提醒法庭注意那些被中立者所忽视的证据。 与法官分享权力的陪审团,“它是照亮社会本质的烛光”。赋予被告人获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就是为了对抗政府的压迫。那些书写美国宪法的人,从历史经验中得知,有必要防止党同伐异的刑事指控,有必要遏制过分热忱的检察官,更有必要地方对上级言听计从的法官。陪审团审判,就是给与被告人一种无价的安全保障。对有罪的认定,要求陪审团成员的一致裁决。这一规则表达了一种独特的民主理想:关键在于评议而不是在于表决。几百年来,虽经历坎坷与波折,一致裁决还是成为公众信赖陪审团的合法性和准确定的基石。在陪审团中,一致裁决的做法是个人见解不被简单地投票胜出。每个人必须依次说服他人或者被说服,从而寻求社会共同体的良知。 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律是用来保障人权,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以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好的秩序维护最大的自由的。举例说明,如果一个特别红的歌星来某镇开演唱会,那么我们有什么方法来不主观的牺牲某部分的权利使另一部分人得到满足呢?不管牺牲多小一部分,甚至是不喜欢这个歌星的人的权利都是对人权,对自由的践踏。所以这个时候秩序就是买票,如果真的喜欢就提早买票,如果没有买上也是自己的问题,不存在践踏权利的问题。 自由和秩序都是法治的基本取向。人作为社会的动物具有两个特性,一是个体性,二是社会性。个体性表现为对自由的向往,社会性的是通过秩序来表达。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自身价值需求、价值期望和社会生活的复杂,使自由与秩序频繁的发生冲突。所以,关于自由与秩序的问题是法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 我们可以确认的是秩序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的前提和基础,自由离不开秩序,秩序的形成离不开法律。每个人都应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而当观察当今法治社会,可以发现在法的门前总是有威严的守门人。政府竭力培养人们对法的忠诚,并且努力将忠诚变成习惯。在法的门前,法外人习惯了等待和恳求,不会去想其他的出路;守门人则习惯了与法外人的对峙,甚至没有想过向里边通禀一声。当权力关系分化之后,权威达到了极致,无权者的卑贱意识也将到达极致。可以说,政治上的投降和冷漠,缘于长期的无权利的生活体验。深入简出的“法王”在守门人设定的日程表下,可能根本不知道有人守在他的门外,更没想到守门人可能公然违抗“法旨”,将求见者挡在门外。看似地位低下的守门人背靠权威,当道而立,万夫莫开。所以法律最偏爱的实际还是正常的普通人,它顺应了那些已经证实了的原则,担负着人道主义的重任。当今法治的现状是人类本身的错误,我们不能将自身的错误归罪于法律,它为我们提供了法则,让我们去公正,合理的援用,但我们没有做到公正合理时,我们也没有理由去责怪法律本身。 尽管西方法律确有先进之处,尽管中国现今法治社会仍不健全,我们也不能陷入西方至上和自我贬损的迷信中,我们现在正处于重新站起来的过程中,我们有优秀的文化,有悠久的历史,一旦我们重新获得自信,就会迸发无穷的神奇创造力,凤凰盘涅,浴火重生。 参考书目:《法的门前》 彼得 德恩里科(美) 邓子滨 《法律的故事》 约翰 梅西 赞恩
本文档为【法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1771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2KB
软件:Word
页数:7
分类:
上传时间:2014-02-19
浏览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