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018講義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
《瑜伽師地論》卷十八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三〉
祖蓮老師指導‧釋天慧整理‧2004/11/07
六【第6段分3頌—「類名」】 (T30,p.374c16-21)
(一)【舉頌】
【問】誰獎勝類生,及開出離道?於何住何學,不懼後世死?
【答】戒慧自熏1修,具定念正直;斷諸愁熾燃,正念心解脫。
能獎勝類生,及開出離道;住此於此學,不懼後世死。
(二)【長行釋】
01【標列勝類】
今此頌中言「勝類」者,即是四種勝上姓類。...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
《瑜伽師地論》卷十八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三〉
祖蓮老師指導‧釋天慧整理‧2004/11/07
六【第6段分3頌—「類名」】 (T30,p.374c16-21)
(一)【舉頌】
【問】誰獎勝類生,及開出離道?於何住何學,不懼後世死?
【答】戒慧自熏1修,具定念正直;斷諸愁熾燃,正念心解脫。
能獎勝類生,及開出離道;住此於此學,不懼後世死。
(二)【長行釋】
01【標列勝類】
今此頌中言「勝類」者,即是四種勝上姓類。
一、婆羅門,二、剎帝利,三、吠舍,四、戍達羅。
02【釋能獎等】
以法、以正、以制、以導,教勝類生,故名為獎。
02-1【是真獎者】
此中顯示
唯佛世尊能以法、以正、以制、以導,教勝類生。由此因緣,世尊自顯唯我獨為真獎導者。
故為彼天作如是說:「具戒、具慧以自熏修。」
02-2【是真說者】
又唯世尊能為四種勝上類生,宣說出離一切眾苦聖八支道,此中世尊亦自顯示2(375a)是真
說者。
03【別釋】
03-1【具戒】
云何具戒?
謂佛世尊昔菩薩時,棄上妙欲,捨離居家,受持身語所有律儀。
03-2【具慧】
云何具慧?
謂即於彼受持身語律儀住者,起3如是相,內正思惟,深心籌量,審諦觀察「今此世間多遭
艱4苦,所謂若生、若老。」如經廣說。
03-3【自熏修】
云何自熏修?
謂於往昔無量餘生,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於六波羅蜜多,修習善修習;
1 薰=重【知】
2 示=亦【知】
3 起=趣【知】
4 艱=難【宋】【元】【明】【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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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彼因緣,今無師自然心趣出離,又於眾緣所生諸行,以微妙智能隨悟入。
03-4【具定】
云何具定?
謂能乃至離無所有處欲,證得非想非非想處。
03-5【具念】
云何具念?
謂依如是所得勝定,為斷見斷諸煩惱故,修四念住。
即以如是所修念住為其導首,乃至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5。
03-6【正直】
云何正直?
謂彼生起逆流正直聖八支道,能斷見斷所有煩惱,於逆流道得預隨流6。
03-7【永斷一切愁憂熾燃】
云何永斷一切愁憂熾燃?
謂從諦現觀俱得成不還者,又能永斷五下分結,瞋恚似順愁憂,貪欲似順熾燃,於如是等
皆已永斷。
03-8【正念】
云何正念?
謂為永斷上分諸結,復更修習四種念住,乃至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03-9【心解脫】
云何心解脫?
謂已永斷上分結故,於二種障心善解脫,謂煩惱障及所知障。
其心如是善解脫故,得成如來、應、正、等覺。廣說如經。
04【結上】
由此故能獎勝類生,開出離道。
05【釋後半頌】
諸有四種勝類,隨一於此聖教愛樂正行,為欲證得聖八支道,於三學中勤修學者;
彼定能證聖八支道及涅槃果。
由證彼故,不懼當來生、老、病、死。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7上所說義。
01【能獎勝類】
5 分法=法分【宋】【元】【明】【宮】
6《雜阿含經‧793經》卷28:「何等為順流道?謂邪見乃至邪定;何等為逆流道?謂正見乃至正定。」
(T02,p.205a26~28)
7 辦=辯【宋】【元】【明】【宮】下同(大正30,375d, n.6) 。《大正藏》原作「辦」,但《高麗藏》15,
671c作「辨」,今依《高麗藏》改作「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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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略顯示「唯佛(375b)世尊能令四類速得清淨,彼若於此能正修行,不唐捐故。」
02【能開勝道】
又復示現「如來聖教,善說正法及毘柰耶。」
03【唯佛無上】
又復示現「佛是天人無上大師。」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七【第7段分2頌—「譽等」】
(一)【舉頌】
【問】云何擅 8名譽?云何具珍財?云何獲美稱?云何攝親友?
【答】持戒擅名譽,布施具珍財;諦實獲美稱,惠捨攝親友。
(二)【釋頌】
01【釋後頌第一句】
云何持戒能擅名譽?
謂如有一,或男或女,具足尸羅及賢善法,乃至命終斷除殺罪,遠離殺生,如經廣說。
乃至十方所有沙門、婆羅門等常所稱歎。
由是因緣,為諸國王、群臣、長者,乃至城邑聚落人民,恭敬供養。
02【釋後頌第二句】
云何布施能具珍財?
謂如有一,昔餘生中作及增長施福業事。
由此因緣,今生巨富大財寶家,乃至眾多府庫盈積。
03【釋後頌第三句】
云何諦實能獲美稱?
謂如有一,不以假偽浧秤9函等,諂誑、陵蔑、妄言等事而致財寶,但以如法作業伎10能,
依法不暴而致財寶。彼既如是,眾咸唱言:賢哉儒士!乃能如法作業伎11能,引致財寶。
04【釋後頌第四句】
云何惠捨能攝親友?
謂如有一,現前多有種種家產,遠離慳垢,不悋資具,以正安樂而自歡娛,乃至友朋12、
親戚、耆長;彼諸人等,便相佐助,引致財寶,守護滋息。
8 擅=檀【宋】【元】【明】【宮】【知】下同
9 浧秤=斗稱【宋】【元】【明】【宮】【知】
10 伎=技【明】
11 伎=技【元】【明】
12 友朋=朋友【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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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01【總顯】
謂略顯示「恭敬、利養」二種因緣。
02【別配】
持戒擅名譽者,顯恭敬因緣;所餘諸句,顯利養因緣。
謂因力故,士用力故,助伴力故。
03【結】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八【第8段分3頌—「泉池」】
(一)【舉頌】
【問】齊何泉止息?於何逕不通?(375c)世間諸苦樂,何處無餘滅?
【答】若於是處所,眼耳及與鼻,舌身意名色,永滅盡無餘;
齊此泉止息,於斯逕不通;世間諸苦樂,是處無餘滅。
(二)【釋名字】
01【泉】
云何為泉?謂六觸處。何以故?
01-1【舉喻】
譬如泉池能生諸水,水所繫屬,堪任觸用。
又能存養男女大小,下及禽獸,乃至一切未盡枯竭。
01-2【合法】
六內觸處,亦復如是。一切愚夫,六境界觸之所觸用;
又能存養,乃至是中諸貪愛水,未盡枯竭。
02【徑】
云何為逕?
逕有二種,一煩惱逕,二者業逕。
此中逕者,意明「因」義。
03【苦樂】
云何苦樂?
03-1【於現法】
謂或於現法六種觸處為緣所生,或安受受所攝,或不安受受所攝13。
13《瑜伽論記》卷5下:「或安受受所攝者,基公解云:安受謂喜,受所攝謂樂;又以悅心名安,適身名
受所攝,不安返此。更有一解,安受謂喜樂;受所攝謂身心也,或受種子也。」(T42,p.420b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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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於後法】
或於後法煩惱攝持妙行惡行為緣所生,或安受受所攝,或不安受受所攝。
04【滅處】
於何處所,如是六處及名色等,無餘滅盡?謂無餘依涅槃界中。
04-1【異生】
若諸異生,泉逕苦樂,一切無缺,亦未有捨。
04-2【有學】
若諸有學,缺而未捨。
04-3【無學】
若諸無學,逕及當來所有苦樂,亦缺亦捨不復現行;
泉及現法所有苦樂,亦缺亦捨,有餘依故,猶復現行。
04-4【結無餘】
是故無餘涅槃界中,說彼一切無餘盡滅。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略顯示「於現法中因及苦樂,於後法中因及苦樂,於無餘依涅槃界中皆悉永滅。」
當知是名此略義。
九【第9段分5頌—「暴流」】
(甲一)【舉初二頌顯異生有學等】
【問】誰能越暴流?誰能超大海?誰能捨眾苦?誰能得清淨?
【答】正信越暴流,無逸超大海;(376a)精進捨眾苦,智慧得清淨。
(甲二)【釋頌】
01【正信能越暴流】
今此頌中,云何正信能越暴流?
01-1【顯獲正信】
謂如有一,為欲了知諸欲過患,聽佛所說若弟子說所有正法,聞是法已,獲得正信,便生
欲樂。為斷事欲及煩惱欲,遂能棄捨居家事欲,正信出家,往趣非家。
01-2【能越暴流】
既出家已,為欲斷除煩惱諸欲遠離而住,彼由熾然勤精進故,乃至修習正思惟故,斷煩惱
諸欲,得離欲定地。
01-3【結】
如是正信為依為導,便能越度諸欲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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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無逸能超大海】
云何無逸能超大海?
02-1【顯不放逸】
謂於彼定終不愛味,乃至亦無堅著安住;唯除為證諸漏盡智,專注其心。
02-2【能超大海】
由此定心清淨鮮白,正直調柔,於四聖諦能入現觀,乃至證得諸漏永盡。
02-3【結】
如是由不放逸為依為導,能斷色、無色繫二有暴流,及斷一切無明與見二種暴流;
是故名為超渡大海。
03【精進能捨眾苦】
云何精進能捨眾苦?
03-1【顯住精勤】
謂如有一,有學見迹作是思惟:「我應當證三界離欲,諸結永盡。」
便臻遠離,於彼勇猛精勤而住,不多安止貪欲纏心。
03-2【能捨眾苦】
又能如實了知現在諸欲貪纏所有出離,於貪欲蓋淨修其心,遂能斷滅諸貪欲纏,及貪欲纏
為緣所生心諸憂苦。
如貪欲蓋,乃至疑蓋,當知亦爾。
03-3【結】
如是精進為依為導,能捨眾苦。
04【智慧能得清淨】
云何智慧能得清淨?
04-1【釋】
謂彼除滅能染污心,乃至能障究竟涅槃五種蓋已,即依未至,安住未至。
如先所得苦、集、滅、道諸無漏智,於諸苦中思惟真苦,乃至於道思惟真道,便得無餘三
界離欲,諸漏永盡。
04-2【結】
如是由先所得智慧為依為導,能證清淨。
(甲三)【略辨上義】
(376b)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於此頌中,略顯「異生先已離欲,後於聖諦現觀清淨」;
及顯「有學於諸聖諦現觀為先,離欲清淨」。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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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後三頌明得究竟道永越暴流】
【問】誰超越暴流,晝夜無惛昧;於無攀無住,甚深無減劣?
【答】圓滿眾尸羅,具慧善安定;內思惟繫念,能度極難度。
諸欲想離染,亦超色界結;彼無攀無住,甚深無減劣。
(乙二)【釋頌】
01【釋初頌】
01-1【暴流】
今此頌中,云何暴流?所謂四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
01-2【無攀無住】
云何無攀無住?所謂諸愛永盡、離欲、寂滅、涅槃及滅盡定。所以者何?
01-2-1【涅槃】
所言攀者,諸煩惱纏;
所言住者,煩惱隨眠。
於彼處所,二種俱無;是故說言無攀無住,此謂涅槃無攀無住。
01-2-2【滅定】
又想14名攀,受名為住。
若於是處二種俱無,即說彼處無攀無住;如是顯示,滅受想15定無攀無住。
01-2-3【簡今義】
今此義中,意取滅定。
02【釋後二頌】
02-1【圓滿眾尸羅】
云何圓滿眾尸羅?謂善安住身語律儀,修治淨命。
02-2【具慧】
云何具慧?謂於苦聖諦如實了知,乃至於道聖諦,亦復如是。
02-3【善安定】
云何善安定?謂遠離諸欲,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或第一有三摩鉢底。
02-4【內思惟】
云何內思惟?謂於二十二處,數數觀察16;言我今者,容飾改常,去俗形好,廣說如經。
02-5【繫念】
云何繫念?謂於二十二處數觀察時,依沙門想恒作恒轉,而現在前;
由此因緣,為斷餘結,修四念住。
02-6【能度極難度】
14 想=相【知】
15 想受=受想【宋】【元】【明】【宮】
16《瑜伽師地論》卷20:「於四處所,以二十二相應善觀察……」(T30,p.391c28~392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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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能度極難度?謂一切結無餘斷故,能度最極難度有頂;彼非一切愚夫異生,可能度故。
02-7【於諸欲想而得離染】
云(376c)何於諸欲想而得離染?謂於下分諸結,已斷已知。
02-8【超於色界諸結】
云何超於色界諸結?謂於色繫上分諸結,已斷已知。
02-9【於無攀無住甚深中無有減劣】
云何於無攀無住甚深中無有減劣?
謂於無色界或已離欲或未離欲,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堪能有力入滅盡定。
學與無學俱容有此,故不定言超無色結。
(乙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於此頌中,略顯「能得最究竟道,及顯能證第一住道17。」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十【第10段分4頌—「貪恚」】
(一)【舉頌】
【問】貪恚何因緣?由何故欣慼,毛傱意尋思,如孩依乳母?
【答】潤所生自生,如諾瞿陀樹 18;別縛於諸欲,猶摩迦處林。
是貪恚因緣,由斯故欣慼,毛傱意尋思,如孩依乳母。
知彼彼因緣,生已尋除滅;超昔未超海,暴流無後有。
(二)【釋頌】
甲【別釋頌】
01【貪恚】
今此頌中,云何貪恚?
謂如有一,處在居家,於可意境,可意有情,共相會遇而生貪著。
於不可意境及有情,共相會遇而生瞋恚。
02【欣慼】
云何欣慼?
02-1【慼】
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率爾得生須臾正信,不善觀察前後得失,忽然自勵便棄家
法,往趣非家。
17《瑜伽論記》卷5下:「及顯能證第一住道者,謂能證滅盡是。」(T42,p.420c7~8)
18《瑜伽論記》卷5下:「諾瞿陀樹者,此樹本從一種子生,後枝長大倒乘入上(垂入土【甲】),自有眾
(眾=聚【甲】)生。又鳥食樹子戴(戴=核【甲】)墮樹岐,又生多樹根依樹岐。如是展轉,從本一
樹出生多樹,水名共緣,故貪恚等皆以潤愛而為共緣,各自種子而為別緣。」(T42,p.420c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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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出家已,與凡道俗共相雜住,遂於去來貨財親友,追念思慕憂慼纏心。
02-2【欣】
或復有一,非由正信亦非自勵往趣非家,然或為王之所驅迫,乃至或為不活邪畏之所恐怖,
捨離居家。
既出家已,於其正信諸婆羅門居士等邊,時時多(377a)獲利養恭敬,深生愛味,
竊作念言:「吾此一方,善哉奇要。無勞稼穡,不事商賈,少致艱辛足堪活命!」
彼緣如是利養恭敬,便自欣悅安然而住。
03【毛傱及意尋思】
云何毛竪及意尋思?
03-1【毛豎】
謂如有一,非由自勵,不為活命,捨離居家;然由正信,捐棄家法,往趣非家。
既出家已,不與道俗共相雜住;便臻遠離寂靜閑居。
彼閑居時,或於塵霧或昏夜分,見大雲氣,聞震雷音,
或逢雹雨師子虎豹,或遭凶猾,竊劫抄虜。
或遇非人來相嬈逼,便生驚怖,身毛為竪。
03-2【意尋思】
或至晝分,於彼去來妙欲19親友,發依耽嗜所有尋思,謂欲尋思,如經廣說。乃至家世相
應尋思。
如是已說貪恚等事。
04【潤生及與自生,猶如世間諾瞿陀樹】
云何潤生及與自生,猶如世間諾瞿陀樹?
04-1【潤生】
潤名愛水,由此為緣能生諸取。彼貪恚等,一切皆用此為共緣。
04-2【自生】
自者,即是20貪恚為先,尋思為後,各各差別種子界性。
05【別縛諸欲】
云何貪恚乃至尋思別縛諸欲,猶如世間摩魯迦條21纏繞林樹?
謂略說有六種別欲。
05-1【事欲】
05-1-1【居家欲】
或有身手力所引致,現在事欲。
19 妙欲=奇妙【宋】【元】【明】
20〔是〕-【知】
21《瑜伽論記》卷5下:「摩魯迦條者,藤葛之類,此喻諸欲,舊云摩婁迦子。六種別欲猶如林樹,貪能
纏繞故喻藤葛。」(T42,p.420c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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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居家者,所有諸欲。於此境界,用此為緣,發生貪恚。
05-1-2【出家 — 生欣】
或有從他所得種種現在事欲,謂為活命而出家者,所有諸欲。
於此境界,用此為緣,發生欣悅。
05-1-3【出家 —生慼】
或有過去未來事欲,謂忽自勵而出家者所有諸欲。
於此境界,用此為緣,發生憂慼。
05-2【煩惱欲】
或有所餘諸煩惱欲。略有二種:謂於欲界自體,及資身命。
05-3【妄分別貪】
05-3-1【生驚怖】
或有未(377b)斷妄分別貪。
謂由正信而出家者,寂靜閑居於塵22夜分所遭眾事。
於此境界,用此為緣,便生驚怖,身毛為竪。
05-3-2【生尋思】
或有未斷妄分別貪。
所謂即此補特伽羅至晝日分,於外色聲香味觸境,用此為緣,發生意地所有尋思。
乙【明除斷】
01【釋後頌初二句 — 知彼彼因緣,生已尋除滅】
又有沙門若婆羅門,如實了知如前所說貪與恚等,及彼因緣。
又能了知眾緣生法無常性已,隨其所生不起貪著,即便棄捨變吐斷滅。
02【釋後二句 — 超昔未超海,暴流無後有】
離色無色二界貪故,度有暴流;離欲貪故度欲暴流。
如是暴流,昔所未度;今既度已,終無有退。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23上所說義。
01【辨位別】
謂薄伽梵於此頌中,略顯三位:一、在家位;二、出家位;三、遠離位。
02【明縛斷】
又略顯示共與不共因緣所生,若愛若恚,於諸欲中二種別縛,及斷方便,并斷勝利。
03【結】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22 塵=永【宋】【元】【明】
23 大正藏原作「辦」,今依高麗藏改作「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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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品攝】
又於此中若貪、若欣、若依耽嗜所有尋思,當知愛品;若恚、若慼、及與驚怖,當知恚品。
十一【第11段分5頌—「應作」】
(一)【舉頌】
【天說】應作婆羅門,謂斷無縱逸,求 24棄捨諸欲,不希望此有。
【佛告】若更有所作,非真婆羅門,當知婆羅門,於所作已辦。
諸身分劬勞,未極底未度;已得度住陸,無勤 25到彼岸。
天汝今當知,此喻真梵志;謂永盡諸漏,得常委 26靜慮。
彼永斷一切,愁憂及熾燃;恒住於正念,亦常心解脫。
(二)【釋頌】
甲【釋初頌「天說」】
今此頌中,顯示彼天依於世俗諸婆羅門,為世尊說。
01【釋初頌第一句】
謂有種姓諸婆羅門,自號我為真實梵志。
02【釋初頌第二句】
計梵世間為最究竟,希求梵世安住於色,常勤精進心無懈倦。
03【釋初頌第三句】
恒樂遠離寂靜(377c)閑居,減省睡眠修習靜定,為斷事欲及煩惱欲。
04【釋初頌第四句】
由彼種姓諸婆羅門,計梵世間以為究竟,希望梵世不求欲有。
乙【餘四頌「佛告」】
01【釋第二頌】
01-1【釋初半頌】
又顯如來,依第一義諸婆羅門,而報彼天。
若婆羅門作所作已,數復應作更有勝上所應作事;
當知此非真婆羅門。
01-2【釋後半頌】
若婆羅門證婆羅門所應作事,超登一切薩迦耶岸,安住陸地;
當知此是真婆羅門。
由此顯示學與無學,皆婆羅門。
02【釋第三頌】
02-1【有學】
24 求=永【元】【明】
25 勤=動【宋】【元】【明】【宮】
26 委=安【宋】【元】【明】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2
學有二種。謂於欲界或未離欲或已離欲。
未離欲者,未得源底,未到彼岸;於二種法,猶未具足。
未得內心勝奢摩他;雖已得增上慧法毘鉢舍那,未善清淨。
由闕內心奢摩他故,乘如所得聖道浮囊。為證內心奢摩他故,
運動如足勇猛精進。
又復,為令增上慧法毘鉢舍那善清淨故,運動如手勇猛精進。
彼於如是勤精進時,離欲界欲如得源底,證阿羅漢,如到彼岸。
已離欲者,證得內心勝奢摩他,亦得善淨毘鉢舍那。
唯為進斷上分諸結,發勤精進,非諸身分。
02-2【無學】
若已越度成阿羅漢所作已辦,離勤功用名住陸地,已到彼岸。
03【釋後二頌】
03-1【真梵志】
此則顯示諸婆羅門,依第一義略有三種:二是有學,一是無學。
03-2【永盡漏】
若已究竟到於彼岸諸婆羅門,名永盡漏。
03-3【得常委】
若未離欲一切身分勤精進者,名得常委27。
03-4【得靜慮】
若已離欲得源底者,名得靜慮。
03-5【斷憂愁熾然】
得靜慮者,永斷一切下分結故;已斷貪欲及瞋恚品,所有一切愁憂熾燃。
03-6【恆住正念及心解脫】
永盡漏者,永斷修斷諸煩惱故;已善修習四種念住,恒住正念及心解脫。
04【結名】
彼非作已,數數更(378a)作,亦無增勝所應作事;是故說彼名第一義真婆羅門。
十二【第12段分5頌—「劬勞」】
(一)【舉經言】
01【第一問答】苾芻、苾芻,已 28度暴流耶?告言:如是,天!
02【第二問答】無攀無住,已度暴流耶?告言:如是,天!
03【第三問答】苾芻,汝今猶如何等,無攀無住,已度暴流?
03-1【黑品攝】如如我劬勞,如是如是劣;
如如我劣已,如是如是住;
27《瑜伽師地論》卷81:「審悉所作,恒常所作故,名常委。」(T30,p.750c17~18)
《瑜伽論記》卷21下:「審悉所作者,釋委義;恒常所作故者,解常義。此即別解常委。」(T42,p.803c26~27)
28〔已〕-【宋】【元】【明】【宮】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3
如如我住已,如是如是漂。
03-2【白品攝】天!我如如捨劬勞,如是如是無減劣;
如是廣說鮮白品,此中祇焰29頌應知。
(二)【釋頌】
今此頌中,無攀無住者,謂涅槃、滅定,如前已說。
甲【約是道非道辨】
01【顯說意】
世尊依昔示現修習菩薩行時,所有最極難行苦行,非方便攝勇猛精進,
又依示現坐菩提座,非方便攝勇猛精進,斷徧知故,說如是言:
天!汝當知,我昔如如虛設劬勞,如是如是我便減劣;
如如減劣,如是如是我便止住;
如如止住,如是如是又被漂溺。
與此相違,應知白品。」
02【釋頌言】
02-1【黑品攝】
02-1-1【劬勞】
此中顯示修苦行時,非方便攝勇猛精進,名曰劬勞。
02-1-2【減劣】
行邪方便,善法退失,名為減劣。
02-1-3【止住】
既知退失諸善法已,息邪方便,說名止住。
02-1-4【漂溺】
捨諸苦行更求餘師,遂於嗢達洛迦,阿邏茶30等邪所執處,隨順觀察,故名漂溺。
02-2【白品攝】
02-2-1【捨劬勞及無減劣】
復於後時坐菩提座,棄捨一切非方便攝勇猛精進,所有善法,遂得增長。
02-2-2【不止住】
如如善法既增長已,如是如是於諸善法不生知足,不遑止住,於所修斷,展轉尋求勝上
微妙。
02-2-3【離漂溺】
既由如是不知足故,遂不更求餘外道師。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378b)法,證得無上
正等菩提,名大覺者。
29《一切經音義》卷27:「祇夜(祇焰應頌)」(T54,p.485a17)
30 茶=荼【宋】【元】【明】【宮】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4
02-3【指配頌】
此中四義捨劬勞等四句經文,如其次第,配釋應知。
乙【約涅槃、滅定辨文】
01【依涅槃】
云何復依涅槃無攀無住以顯差別?
01-1【舉黑品】
謂不能度諸煩惱纏隨眠暴流,略由四因,何等為四?
01-1-1【劬勞】
謂最初有依耽嗜尋;
01-1-2【減劣】
依耽嗜尋為依止故,便有懈怠;
01-1-3【止住】
又由懈怠為依止故,住異生分;
01-1-4【漂溺】
住異生分為依止故,順生死流貪愛勢力,令於五趣生死河中順流漂溺。
01-2【例白品】
與此相違四種因故,能度暴流,如應當知。
02【依滅定】
云何復依想受滅定以顯差別?
02-1【舉黑品】
02-1-1【劬勞】
謂如有一,先已證得想受滅定,復住放逸、多住想受,而不多住諸想受滅。
02-1-2【減劣】
由此因緣,退失滅定;
02-1-3【止住】
由退失故,還復止住下地生因;
02-1-4【漂溺】
住彼因故,心便定趣彼所得果。
02-2【例白品】
與此相違,應知白品四句差別。
十三【第13段分3頌—「得義」】(一頌半問,一頌半答。)
(一)【舉頌】
【問】獨臻阿練若,靜慮棄珍財,為別有方求,為窺窬封邑,何不與人交,而絕無徒
侶?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5
【答】得義心寂靜,摧妙色魔軍,我獨處思惟,受最勝安樂,故不與人交,而絕無徒
侶。
(二)【釋得義】
此因天女所問伽他。
言「得義」者,略有二種,一者證得沙門果義;二者證得聖神通義。
01【第一義】
由初得義,超越一切生死大苦;第二得義,證八解脫,寂靜思惟現法樂住。
02【第二義】
又初得義,降伏可愛妙色魔軍;第二得義,獨處思惟,受勝安樂。
03【簡今義】
此中意辯聖神通義。所以者何?
謂如有一,為欲成辦聖神通義,為令解脫清淨圓滿,依十徧處方便修行;
由此因緣,令徧(378c)處定清淨圓滿。亦令解脫轉得清淨圓滿鮮白,亦能成辦聖神通義。
(三)【釋心寂靜】
01【標相】
彼既了知此成辦已,便自通達我義已辦;沙門果義亦得成就,是真沙門。
於求財者,深修厭毀;於諸城邑交遊等處,了知其初、了知過患、了知出離,亦能了知趣
出離行。
02【釋名】
生彼因緣說名為初。
無常眾苦變壞法性,是名過患。
欲貪調伏斷除超越,名為出離。
聖八支道,名趣出離31行。
03【舉無堪能】
若有於彼不見其初,乃至不見趣出離行;
由是因緣,於具珍財有情等處,不能厭毀,城邑交遊,周旋不絕,而謂彼為心得寂靜;
於出居家證八解脫、靜慮定者,內心寂靜,反32生誹謗。
由是彼於內心寂靜,則不堪能善見、善知、善鑒、善達。
04【例第一義】
若第一義內心寂靜與此相違,則能善見乃至善達。
(四)【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31〔離〕-【宋】【元】【明】【宮】【知】
32 反=及【宋】【元】【明】【宮】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6
謂薄伽梵於此略示「諸受欲者、樂雜住者,非第一義內心寂靜;
若有證得八解脫定,離諸愛味,名第一義內心寂靜。」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貳【釋義 -論議攝】
十四【第14段分44頌半—「論議」分27段】 33
十四‧一【初段1頌 —「生滅寂樂」】
(一)【舉頌】
諸行無常,有生滅法;由生滅故,彼寂為樂。34
(二)【釋頌】
01【第一句 — 諸行無常】
01-1【諸行】
今此頌中,蘊及取蘊,皆名諸行。
此中義者,意在取蘊;是五取蘊,略有三種:謂去、來、今。
01-2【無常】
諸行無常者,謂彼諸行,本無而生,生已尋滅。
若過去生,過去所得諸自體中所有諸蘊,皆過去故,已謝滅故,生已沒故;體是無常。
02【第二句 — 有生滅法】
02-1【有生法】
若未來生,未來所得諸自體中所有諸蘊,皆未生故,非已起故。未滅沒故,可生起故,是
有生法。
02-2【有滅法】
若現在生,現在所得諸自體中,所有暫(379a)住支持存活有情諸蘊,皆死法故,可為殞滅
之所滅故,是有滅法。
03【第三句 — 由生滅故】
若彼諸蘊,在於未來所得自體是有生法;於中都無所得自體,是常、是恒,乃至即當如是
正住。唯除纔生,生已尋滅。
33《瑜伽論記》卷5下:「第十四段諸行無常下有四十四頌釋論議,中分為二十七段。辨揚深理故名論議。」
(T42,p.421b21~22)
3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5:「如說:『諸行無常有生滅法。』有說:彼行聲說一切有為法,第三句
說由生滅故。有說:彼行聲但說五取蘊,第四句說『彼寂為樂』以寂樂名唯顯擇滅,非無漏法有擇滅
故。」(T27,p.127a25~28)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7
04【第四句 — 彼寂為樂】
04-1【彼寂】
若諸有情於現法中,永盡未來諸蘊因者,一切未來自體諸蘊皆不生故,說名彼寂。
04-2【名樂】
又復此寂,由二因緣說之為樂。
一者,一切苦因滅故,一切麁重永止息故,於現法中安樂住故,說之為樂。
二者,當來生、老、病等所有眾苦,永解脫故,說之為樂。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01【依正見辦】
謂薄伽梵此中略說正見依處,及正見果。
02【依徧知辨】
復有差別:謂略顯示,徧知依處,及彼斷滅。
03【依所徧知等辨】
又略顯示,所徧知法及與徧知。
04【依三世行辨】
又略顯示,三世諸行所有雜染,及彼寂故35所有清淨。
05【依緣起辨】
又略顯示,諸緣起法、及緣起滅。
06【依苦滅二諦辨】
又略顯示,苦諦、滅諦。
07【依三解脫門辨】
又略顯示,空與無願二解脫門所依處所,及顯無相一解脫門所依處所。
08【依二法辨】
又略顯示,聖諦現觀相違二法斷所依處。言二法者:一、隨順戲論;二、怖無戲論。
09【依二對治法辨】
又略顯示,不共外道二對治法。何等為二?一者,所知無顛倒性。
二者,所證無顛倒性。
十四‧二【第2段1頌 —「無逸放逸」】
(一)【舉頌】
無逸不死迹,放逸為死迹;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
(二)【釋頌】
01【第一句 — 無逸不死跡】
今此頌中,云何無放逸是不死迹耶?
01-1【不放逸】
35 故=靜【聖】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8
謂如有一,依四所依立四種護。
謂命護、身36護、心雜染護、正方便護,是名不放逸。
01-2【不死跡】
此不放逸為依為持,涅槃資糧未圓滿者,令速圓滿。
已圓滿者,令於現法得般涅槃。
02【第二句 — 放逸為死跡】
云何(379b)放逸為死迹耶?
02-1【放逸】
謂如有一居家白衣,於諸欲境耽著受用,造不善業。
或有出家現四無護。謂命無護,乃至正方便無護。
如是放逸,通於二品。謂在家品,及出家品。
02-2【死跡】
即此放逸為依、為持,樂生本行,造生本業;因此故生。
生已壽終,生已夭沒。
03【後二句 — 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
云何無縱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耶?
03-1【總標列】
謂死有五種:一者、調善死。
二者、不調善死。37
三者、過去死。
四者、現在死。
五者、未來死。
03-2【釋第三句 無逸者不死】
若善修習,此無縱逸補特伽羅,於現在世由調善死,而正死時;
由過去死已死,於過去世亦由不調善死;
於現在世,不由不調善死而死,
於未來世,不由調善死,不由不調善死而死,故名不死。
03-2【釋第四句 縱逸者常死】
若有縱逸補特伽羅,於現在世由不調善死而正死時;
於過去世亦由不調善死已死,於現在世即由不調善死而死,
於未來世亦由不調善死當死。故名常死。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38上所說義。
36 身=力【宋】【元】【明】【宮】
37《瑜伽師地論》卷1:「清淨解脫死者,名調善死;不清淨不解脫死者,名不調善死。」(T30,p.282a6~7)
38 大正藏原作「辦」,今依高麗藏改作「辨」。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19
01【依四諦辨】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無縱逸者,道諦、滅諦;有縱逸者,集諦、苦諦。
02【依二力辨】
又略顯示處非處性、自業作性。39前半顯示處非處性;後半顯示自業作性。
又前半顯示師於弟子作所應作;後半顯示諸弟子等自所作義。
十四‧三【第3段1頌—「愛縛」】
(一)【舉頌】
眾生尋思所鑽搖,猛利貪欲隨觀妙;倍增染愛而流轉,便能自為堅固縛。
(二)「釋頌」
01【惡尋思】
今此頌中,云何尋思之所鑽搖?
謂如有一,於先所得先所受用諸欲境界,雖正作意,發生不善依於耽嗜諸惡尋思。
02【猛利貪欲】
云何猛利貪欲?
謂如有一,於昔餘生修習貪欲,亦多修習;(379c)由是因緣令此生中,於先所得先所受用
諸欲境界,雖40正作意,而被貪欲散壞其心。
03【隨觀淨妙】
云何隨觀淨妙?
謂如有一,不善護身、不攝諸根、不住正念,遊行聚落,見甚41少年,可愛美色,諸母邑
已,便不如理取淨妙相;由此因緣,身心燒惱。
04【倍增染愛】
云何倍增染愛?
謂由五種相貌,當知染愛增長,何等為五?
04-1【下劣欲境耽著不捨】
謂如有一,雖於下劣諸欲境界,尚生猛利諸貪欲纏,耽著不捨,何況上妙。
04-2【非法積財攝受眾具】
又以非法多分凶暴積集珍財,不以正法,亦常攝受增上眾具。
04-3【悋惜賤物三業多惡】
又於輕賤無所用物,尚不欲捨,何況貴重;雖為追求少劣財物,尚行眾多身、語、意惡,
何況多勝。
04-4【持少妙行無趣愛樂】
39《瑜伽論記》卷5下:「處非處性,自業作性者,景云:由明無逸是不死迹,放逸是死迹即是處,異此
所明是其非處。由明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顯自業業力境也。
基云:處非處性,善惡因果順相生故;自業所作,非他所作及無因故。」(T42,p.422a7~11)
40 雖=不【元】【明】
41 甚=其【知】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20
又於受持少小妙行,其心尚無趣向愛樂,何況廣大。
04-5【不樂涅槃】
又於涅槃尚不樂聞,何況欲得。
05【堅固縛】
云何堅固縛?
謂由三種相,知堅固縛。一、堅牢故;二、苦所觸故;三、長時隨逐故。
於現法中,由惡行根貪、瞋、癡故,知縛堅牢。
於當來世,由生那落迦42、傍生、鬼趣;知苦所觸,及長時隨逐。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01【依失壞辨】
謂略顯示依二失壞因,有二種失壞,何等名為二失壞因?謂不正思惟力,及因力。
云何名為二種失壞?謂方求失壞,及受用失壞。
01-1【不正思惟力】
云何不正思惟力?謂隨念先所受用境界,因緣所生不正思惟;
或邪分別現前境界,因緣所生不正思惟;
或邪取相不正思惟;
或即於彼若住、若行不正思惟。
01-2【因力】
云何因力?謂於可愛境界宿習欲貪。
01-3【方求失壞】
云何方求失壞?謂如有一,成就二種失壞因故;以非正法或以凶暴,追求積集所有(380a)
邪財。
01-4【受用失壞】
云何受用失壞?
01-4-1【貪染】
謂如有一,於先所得順樂、順苦、順非苦樂諸境界中;或有於一生染生著,廣說乃至不
知出離,而受用之。
01-4-2【瞋恚】
或有於一發生憎恚,憎恚所蔽。
01-4-3【愚癡】
或有於一發生愚癡,愚癡所蔽。
01-4-4【總明所縛】
彼由如是貪染所蔽,乃至愚癡之所蔽故,行身、語、意種種惡行。
為貪、瞋、癡三堅固縛之所纏縛,亦為那落迦、傍生、鬼等諸縛所縛。
42 那落迦=那洛迦【宋】【元】【明】【宮】下同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21
02【依雜染辨】
又有差別。謂愛結所繫補特伽羅,略有七種雜染,當知皆是貪愛所作。
謂隨念雜染、不自在雜染、境界雜染、熱惱雜染、善趣相應雜染、惡趣相應雜染、
諸見雜染。
02-1【隨念雜染】
云何隨念雜染?謂如有一不正隨念,先所受用可愛境界,希望追求令心散壞。
02-2【不自在雜染】
云何不自在雜染?謂如有一,宿世串習貪欲法故,今世貪欲為性猛利;
雖復如理,於可愛境隨念作意,而有希望追求貪欲,散壞其心。
彼由貪欲極猛利故,心不自在。
02-3【境界雜染】
云何境界雜染?謂如有一,遊城邑等,現前會遇容色端嚴可愛境界;
由彼境界極端嚴故,隨美妙相心識纏綿;因此發生悕望追求種種貪愛。
02-4【熱惱雜染】
云何熱惱雜染?謂如有一,由是三種能長貪愛諸雜染故,令已貪愛展轉增盛;
追戀過去已受用境,
希求未來當受用境,
耽著現在正受用境,乃令身心周徧熱惱。
02-5【善趣相應雜染】
云何善趣相應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行身、語、意種種妙行,得生善趣,或
天、或人;彼於樂受,耽著不捨,醉悶而住,專行放逸。
02-6【惡趣相應雜染】
云何惡趣相應雜染?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行身、語、意種種惡行。(380b)身壞命
終,墮諸惡趣,生那落迦等;於彼生已,便為種種極重憂苦,惡心、
憤心之所擾惱。
02-7【諸見雜染】
云何諸見雜染?
02-7-1【聞不正法】
謂即由彼貪愛集諦增上力故,會遇惡友,說顛倒法,為令雜染得解脫故。
02-7-2【起諸邪見】
彼雖希求雜染解脫,由遇如是倒說法故,不證解脫。
於六十二諸見趣中,隨令一種邪見增長;於諸緣起法,愚癡增上故,
02-7-3【顯其過患】
彼由如是見結所繫,於五趣等生死大海,不得解脫。
十四‧四【第4段1頌—「尸羅清淨」】
(一)【舉頌】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22
住法具尸羅,有慚言諦實;能保愛自身,亦令他所愛。
(二)「釋頌」
01【住法】
今此頌中,云何住法?
謂於如來所證善說正法毘奈耶中,淨信出家,樂修梵行。
02【具尸羅】
云何具尸羅?謂如是出家、如是愛樂故,於戒無缺,乃至無雜相續而作,相續而轉,於諸
學處能受、能學。
03【有慚】
云何有慚?謂慚於可慚,慚於能生惡不善法。
謂能順惡戒、穴43戒因緣44,即不正相、不正尋思,若諸煩惱及隨順惱。
04【言諦實】
云何言諦實?謂發露諸惡、不藏諸惡。
若有所犯,即於智者同梵行邊,如實自舉,如法對治。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於此頌中,略顯四因所攝尸羅清淨;
謂能正受故;受已不穴45故;遠離穴46因故;
雖由無知放逸穴47已,即便如法而對治故。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十四‧五【第5段1頌—「惡業果報」】
(一)【舉頌】
若見他惡業,能審諦思惟,自身終不為,由彼業能縛。
(二)【釋頌】
甲【初二句】
43 穴=冗【宋】【元】【明】【宮】
44《瑜伽師地論略纂》卷7:「謂能順惡戒穴戒因緣者,能發惡身語,名惡戒因緣,即舊所云惡尸羅也。
污惡善戒故名惡戒;非戒體惡。犯諸善戒之根本,名穴戒因緣。」(T43,p.102b9~12)
《瑜伽論記》卷5下:「污惡善戒故名惡戒…。犯諸善戒之根本名冗戒因緣。」(T42,p.422a17~19)
45 穴=冗【宋】【元】【明】【宮】
46 穴=冗【宋】【元】【明】【宮】
47 穴=冗【宋】【元】【明】【宮】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23
今此頌中,云何見他惡業,審諦思惟?
01-1【由諦觀法忍】
謂如有一,或善男子、或善女人為性聰慧,成就(380c)如理諦觀法忍。
01-1-1【於違越現見思惟】
見他現行惡行因故,便遭種種挫辱楚撻,又為王人執至王所,廣說如經,乃至斷命。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
「觀觀48是人,於現法中造作如是惡不善業;即於現法,還受如是辛楚果報。乃至止止
如是惡不善業,終不應為、終不應作、終不應行、終不應犯。」
01-1-2【於邪命現見思惟】
即彼又見屠羊、雞、猪,廣說一切不律儀眾。
不由如是作業伎49能活命方術,而乘象馬車乘輦輿;
又不因此能致廣大財寶庫藏,令不散失;然為世間之所訶毀。
凡在傭俗尚不以身暫相觸受,而遠避之;況餘賢哲。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
餘如前說。
01-1-3【於放逸懈怠現見思惟】
即彼又見他人巨富,饒大財寶;然由嬾惰50多住縱逸,經過日夜、淹積歲月;所有珍財
僮僕基業,及諸善法,漸漸衰退。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01-1-4【於依身差別現見思惟】
即彼又見種種有情身相差別。
或有生盲、生聾、生瘂、或瞎、或跛、或癬、或癩、或復短壽、或惡形色、或多疾病、
或貧賤家、或少支51屬、或弊惡慧、或扇宅迦、或半宅迦、或醜形類。餘即不爾。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
「觀觀是人,先作種種惡不善業,今受如是苦惡果報;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
餘如前說。
01-1-5【於所作不遂現見思惟】
即彼又見他人黠慧,無有懶惰,具足翹勇。所謂能作營農、商、賈、行船等業;及能正
作言論事業。
彼雖具足如是翹勇;所作事業數漸衰損,終無成辦。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
餘如前說。
01-1-6【於所求不遂現見思惟】
即彼又見二人出家,趣於非家,同修梵行。
一於衣服飲食等利有所匱乏,一則不爾。
48〔觀觀〕-【宮】【知】
49 伎=技【明】
50 惰=墮【宋】【元】【宮】
51 支=伎【宋】【元】【宮】,=技【明】【知】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24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
餘如前說。
01-1-7【於國王等現見思惟】
即彼又(381a)見或有國王、或是王等,大地封疆52咸皆克伏53,堅著不捨;但為一身一具
骸骨,唯為現在少小安樂,身、語、意門現行無量廣大惡行,損壞多生多身安樂,當受
多生多身大苦。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
「觀觀是王、或是王等,甚為愚弊。唯知保愛一生一身,不知保愛多生多身。唯愛現在
少時小樂,不愛當來多時大樂,亦非不愛多生重苦;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終不應
為、終不應作、終不應行、終不應犯。」
01-2【由獲得天眼現見思惟】
復有或善男子或善女人,為性聰慧,獲得天眼;
用此天眼見諸有情死時生時,如經廣說,乃至生在大那落迦中。
見已便作如是思惟:
「觀觀是人,於現法中,造作如是惡不善業,令54受後法辛楚果報,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
業」。
餘如前說。
02【思惟行相】
如是或善男子、或善女人,見他所作諸惡業已,由四種行,諦善思惟,諦善觀察。
何等為四?
02-1【現作現受】
一者,觀察或因違越、或邪活命、或放逸懈怠,於現法中造作種種惡不善業,即現法受非
愛果報。
02-2【先作現受】
二者,觀察或有有情依身差別、或有所作而不果遂、或有所求而不果遂,皆由先造惡不善
業故;現法中各受如是非愛果報。
02-3【現作當受】
三者,觀察或有國王、或與王等,因現法中行諸惡業,比55知當來定受種種非愛果報。
02-4【現作生受】
四者,觀察諸有情類死時生時,因現法中造作種種惡不善業,後法中受非愛果報。
乙【第三句】
彼由如是如實知故,終不自作。
52【封疆】1.界域之標記;疆界。
53【克伏】制伏,戰勝。
54 令=今【宋】【元】【宮】【知】
55 比=皆【宋】【元】【明】【宮】
《瑜伽師地論》卷018
018-25
丙【第四句】
云何業縛?謂樂諸業故,
由業重故,
於業果報不自在故。
01【初業縛 — 樂諸業】
樂諸業者:謂如有一,串習惡故,愛樂(381b)諸惡。由此因緣,於諸善法心不能入。
是初業縛。
02【第二業縛 — 由業重】
由業重者:謂如有一,於無間業,或有具造、或不具造。
由此因緣,雖有欣樂於佛所證善說正法毘柰耶中,暫時出家尚不能得,況當能
獲沙門果證。如是名為第二業縛。
03【第三業縛 — 於業果報不自在】
於業果報不自在者:謂如有一,由身、語、意惡行因緣,生諸惡趣。生彼處已,不得自在,
不能自任長夜受苦;
或生邊地,於彼絕無四賢善眾,所謂苾芻,廣說乃至鄔波斯迦56。如
是名為第三業縛。
(三)【略辨上義】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於此略示,依諸有情業業果報,如理思惟;
及顯如理思惟為先,法隨法行。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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