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瑜伽師地論》卷010講義

《瑜伽師地論》卷010講義

举报
开通vip

《瑜伽師地論》卷010講義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 《瑜伽師地論》卷 10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七 (大正 30,323b14)、(《披尋記》(一),p.301~345) (八)愛差別 1 欲愛云何?謂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 色愛云何?謂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色界苦果。 無色愛云何?謂無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無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無色界苦果。 (九)取差別 1.辨相 欲取云何?謂於諸欲所有欲貪。 見取...

《瑜伽師地論》卷010講義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 《瑜伽師地論》卷 10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七 (大正 30,323b14)、(《披尋記》(一),p.301~345) (八)愛差別 1 欲愛云何?謂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 色愛云何?謂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色界苦果。 無色愛云何?謂無色界諸行為緣所生,於無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無色界苦果。 (九)取差別 1.辨相 欲取云何?謂於諸欲所有欲貪。 見取云何?謂除薩迦耶見,於所餘見所有欲貪。2 戒禁取云何?謂於邪願所起戒禁所有欲貪。 我語取云何?謂於薩迦耶見所有欲貪。3 2.簡明 初唯能生欲界苦果,餘三通生三界苦果。 (十)有差別 1.辨相 欲有云何?謂欲界前時[本]有、業有、死有、中有、生有,及那落迦、傍生、餓 鬼、人、天有,總說名欲有。此復由先所作諸行煩惱攝受之所熏發。 色有云何?謂除那落迦、傍生、餓鬼、人有,所餘是色有,應知。(323c) 無色有云何?謂復除中有,所餘是無色有,應知。 2.明建立 問:依何義故建立七有,所謂那落迦、傍生、餓鬼、人、天有,業有,中有?4 答:依三種所作故。一、能引有,謂一。 二、趣有有,謂一。 三、受用果有,謂五。5 1《瑜伽師地論》卷 67:「有三種,謂欲愛、色愛、無色愛。若生欲界,悕求欲界後有者,喜於已得所受 用事,欣於未得所受用事,諸所有愛是名欲愛。若生欲界,或生色界,已離欲界欲,悕求色界後有者, 喜於已得色界等至,欣於未得勝上等至,諸所有愛,是名色愛。如色愛如是,無色愛隨其所應,當知亦 爾。即此後有愛,常見、斷見為依止故。」(大正 30,673b27~c5)、《集異門足論》卷 4:「於欲界繫十八 界、十二處、五蘊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欲愛。…於色界繫十四界、十處、 五蘊諸法中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色愛。…於無色界繫三界、二處、四蘊諸法中諸 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無色愛。」(大正 26,382b23~c8)。 2《大乘廣五蘊論》卷 1:「云何見取?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三見者, 謂薩迦耶、邊執、邪見。所依蘊者,即彼諸見所依之蘊。」(大正 31,853a19~21)。 3《俱舍論記》卷 20:「我語取者,內有情法可說我言故。前文言:我語謂內身依之說我故。上界貪等多 緣內身,緣我語故,名我語取」(大正 41,317b2~5)。 4參見《順正理論》卷 21(大正 29,459b18~c)。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2 (十一)生差別 1.別辨相 生云何?謂於胎、卵二生,初託6生時。 等生云何?謂即於彼身分圓滿,仍未出時。 趣云何?謂從彼出。 起云何?謂出已增長。 出現云何?謂於濕、化二生,身分頓起。7 蘊得云何?謂即於彼諸生位中,五取蘊轉。 界得云何?謂即彼諸蘊,因緣所攝性。 處得云何?謂即彼諸蘊,餘緣所攝性。 諸蘊生起云何?謂即彼諸蘊,日日飲食之所資長。 命根出現云何?謂即彼諸蘊,餘壽力故,得相續住。 2.結略義 此生支略義者,謂若生自性(生、出現),若生處位(生、趣、起),若所生(蘊得),若因緣所攝(界 得、處得),若任持所引(諸蘊生起),若俱生依持(命根出現),是名略義。 (十二)老死差別 1.辨老差別相 衰云何?謂依止劣故,令彼掉動。 老云何?謂髮色衰變。 攝8云何?謂皮膚緩皺。 熟云何?謂火力衰減,無復勢力受用欲塵。 氣力損壞云何?謂性多疾病故,無有勢力能作事業。 黑黶間身云何?謂黯黑出現,損其容色。 身脊傴曲、喘息奔急云何?謂行步威儀,身形所顯,由此發起極重喘嗽。 形貌僂前云何?謂坐威儀位,身首低曲。 憑據杖策云何?謂住威儀位,依杖力而住。 昏昧云何?謂臥威儀位,數重睡眠。 羸劣云何?謂即於此位無力速覺。 損減云何?謂念慧衰退。 衰退云何?謂念慧劣故,至於善法不能現行。 諸根耄熟云何?謂身體尪羸。9 5「依三種所作等者:一、業能引有,是名業有所作,二、中有趣有,是中有所作,三、那落迦等為受用 果,是名那落迦等五有所作。」《披尋記(一)》p303。《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15:「受用業果增上立五受 根者,其憂非果。然得果已,亦於果位中起受用故,言受用果也。」(大正 43,208a5~6)。 6託:寄托;寄寓。 7《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4:「身分頓起者,謂:支分頓生,其化生諸根頓生,謂手足等支分亦爾;濕生不 然,謂根漸生。支分頓起,與前卷說胎卵濕生諸根漸起,亦不相違。」(大正 43,58c15~18)。 8攝ㄓㄜˊ:摺疊。《儀禮‧士昏禮》:納徵,執皮攝之,內文,兼執足。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3 功用破壞云何?謂彼於境不復明利。 諸行朽故云何?謂彼於後將欲終時。(324a) 其形腐敗云何?謂壽量將盡,身形臨壞,於諸事業,無復功能。 結略義 此老略義者,謂依止變壞(衰),鬚髮變壞(老),充悅變壞(攝),火力變壞(熟),無病 變壞(氣力損壞),色相變壞(黑黶間身),威儀變壞(身脊傴曲喘息奔急、形貌僂前、憑據杖策、 昏昧、羸劣),無色諸根變壞(損減、衰退),有色諸根變壞(諸根耄熟、功用破壞),時分已過(諸 行朽故),壽量將盡(其形腐敗),略義應知。 2.辨死差別相 補特伽羅相 彼彼有情云何?謂那落迦等有情。 種類云何?謂即彼一切。 辨法相 終云何?謂諸有情離解支節而死。 盡云何?謂諸有情由解支節而死。 壞云何?謂識離身。 沒云何?謂諸色根滅。 捨壽云何?謂氣將盡位。 捨煖云何?謂不動位。 棄捨諸蘊,命根謝滅云何?謂時死。 死云何?謂遇橫緣非時而死。10 時運盡云何?謂初死未久位;又死魔業11名時運盡。 結略義 此死略義者,謂若死(終、盡),若死法(壞、沒),若死差別(捨壽~時運盡),若死後位(死魔業), 是名略義。 ◎如是名為:緣起差別,應知。 五、緣起次第難 (一)順次第說 問:何因緣故,無明等諸有支,作如是次第說? 1.第一差別:十二因緣 a.無明緣行 9 毛傳:耄,老也。【尪羸】瘦弱。亦指瘦弱之人。 10《瑜伽師地論》卷 1:「云何死?謂由壽量極故而便致死。此復三種,謂壽盡故,福盡故,不避不平等 故。當知亦是時非時死,或由善心或不善心或無記心。」(大正 30,281b3~6)。 11《瑜伽論記》卷 6:「死魔業者,基師釋:即正死體,死魔作用也。此亦死差別攝,或取死後識離身已, 名為死魔故,亦說是死後位攝。」(大正 42,369a3~5)。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4 答:諸愚癡者,要先愚於所應知事,次即於彼發起邪行。 b.行緣識 由邪行故,令心顛倒。 c.識緣名色 心顛倒故,結生相續。 d.名色緣六處 生相續故,諸根圓滿。 e.六處緣觸、觸緣受 根圓滿故,二受用境。12 f.受緣愛 受用境故,若耽著、若希求。 g.愛緣取 由希求故,於方覓時,煩惱滋長。 h.取緣有 煩惱滋長故,發起後有愛非愛業。 i.有緣生 由所起業滋長力故,於五趣生死中苦果生。 j.生緣老死 苦果生已,有老死等苦。謂內身變異所引老死苦,及境界變異所引憂歎苦,熱惱之 苦。 ☉是故世尊,如是次第說十二支。 2.第二差別 復有次第差別,謂依二種緣,建立緣起次第。一、內身緣,二、受用境界緣。 內身緣,前六支所攝(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用境界緣,後六支所攝(受、愛、取、有、生、 老死)。 (1)由內身緣 ©先於內身起我執等愚,由此不了諸業所引苦果(324b)異熟故,發起諸業,既發起 已,即隨彼業,多起尋思。 ©由業與識為助伴故,能感當來三種苦果。謂根初起所攝苦果,根圓滿所攝苦果,受 用境界所攝苦果。即名色為先,觸為最後。13 (2)由受用境界緣 ©又於現法中,依觸緣受,發起於愛。由受用境界緣,廣起追求,或由事業 門,或由利養門,或由戒禁門,或由解脫門,發起欲求、內身求、邪解脫求;如 12心顛倒至二受用境《瑜伽論記》卷 6:「中有末心名為顛倒,以能引支顛倒故。本識中識支種子相從亦 名心顛倒,心顛倒故結生相續等者名色也。諸根圓滿謂六處支,二受用境謂觸受支,觸引受生俱受用境 故。《俱舍》說名隨觸受。景又解,六處緣觸,觸起之時依根識二及受用境,即是三和生觸,故云二受 用境。」 (大正 42,369a18~24)。 13《瑜伽論記》卷 6:「基云)即隨彼業多起尋思者,此謂現行識。由業與識為助伴者種識,業所熏種為助 伴故,其名色等種此皆名識故,能感當來三苦,一、根初起苦,謂名色身意一一根初起故;二、根圓滿 苦謂六處;三、受用境界苦謂觸。即是合以名言有分二種能生。」 (大正 42,369b21~27)。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5 是求時,令先所起煩惱及業所引五趣生死果生。既得生已,老死隨逐。 3.第三差別 復有次第差別,謂由三種有情聚:一、樂出世清淨;二、樂世間清淨;三、樂著境界。 14 (1)由初有情聚 由初聚故,滅諸緣起,增白淨品。 (2)由第二有情聚 由第二有情聚故,不如實知諸諦道理。 ©若住正念,或作福業,或作有漏修所引不動業。 ©若不住正念,便發非福業,或起追悔所引,或不追悔,歡喜所引心相續住。彼又如 前,於下中上生處次第,能感當來三種苦果,謂名色為先,觸為最後。15 (3)由第三有情聚 由第三有情聚故,依現受用境所生受,於現法中如前次第,起後六支,謂受為先, 老死為後。 (二)逆次第說 問:何因緣故,逆次第中,老死為先,說諸緣起? 答:依止宣說諦道理故,以生及老死能顯苦諦,如世尊言:新名色滅為上首法。16 (三)舉異經說 問:何故不言諸無明滅為上首耶? 答:依心解脫者而施設故。 1.名色不生 由彼於現法中,種子苦及當來苦果,不生而滅,故說名色為先,受為最後,得究竟 滅。 2.愛、隨眠滅 又於現法中,受諸受時,愛及隨眠永拔不起,說名為滅;由彼滅故,以彼為先,餘 支亦滅。 ※如是等類,宣說緣(324c)起次第應知。 六、緣起釋詞 14《瑜伽論記》卷 6:「前二復次單明流轉次第,今此通依流轉還滅故說三聚。樂世間清淨者,不樂出世 而樂人天故名清淨。然愚癡故亦造非福,或起追悔所引,或不退悔歡喜所引心相續住等者。…樂著境界 者,謂受愛取也。其有生老死因著境有亦得彼名。」(大正 42,369c15~c27)。 15「謂第二有情聚。或求欲三一,或求樂生,各有三種生處差別,謂下中上。有尋有伺地中已說其相。於 彼彼處依內身緣,能感當來三種苦果:謂根初起所攝苦果,根圓滿所攝苦果,受用境界所攝苦果。」《披 尋記》(一)p308。 16《瑜伽論記》卷 4:「此言意顯現在名色所有種子不生當果,先觀苦諦故,以名色滅為上首。此滅由何? 由彼能潤集諦所攝愛取等滅,故名色等種當不生果。名色等種是當來世生老死因緣,親因緣故說此先滅, 無明等[疏-(梳-木)+束]後始觀察,能潤因故,不說無明為先首滅。」(大正 42,370a28~b4)、《瑜伽師地 論略纂》卷 4(大正 43,60a1~5)。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6 問:何故緣起說為緣起? (一)依字釋名 答:由煩惱繫縛往諸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緣起。此依字釋名。 (二)依剎那義釋 復次,依託眾緣,速謝滅已,續和合生,故名緣起。此依剎那義釋。 (三)依有作用義釋 復次,眾緣過去而不捨離,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故名緣起。 如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非餘。依此義故,釋名應知。 (四)依數壞數滅義釋 復次,數數謝滅,復相續起故,名緣起。此依數壞數滅義釋。 (五)依等覺義釋 復次,於過去世覺緣性已,等相續起故,名緣起。 如世尊言:我已覺悟,正起宣說。即由此名展轉傳說,故名緣起。 七、緣性四緣及二因 (一)辨緣性 1.舉無明望行 問:無明望行為幾種緣? 答:望17諸色行(身語業),為增上緣;望無色行(意業),為三緣,謂等無間緣、所緣緣、 增上緣。18 2.例餘支相望 如是餘支為緣多少,應如此知。謂: ◎有色支望有色支為一增上緣;望無色支為二緣,謂所緣緣及增上緣。 ◎若無色支,望有色支唯為一緣;望無色支為三緣,謂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19 (二)釋妨難 1.不說因緣難 問:何故諸支相望無因緣耶? 答:因緣者,自體種子緣所顯故。 2.說依因果難 問:若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何故說言依因果體性建立緣起耶? 17望:對著;向著。 18「此中色行,謂身語業;意無色行,謂意業應知。」《披尋記(一)》p311。 19《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4:「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唯業有說。別聊簡云:無明望行, 愛望於取,生望老死,有等無間及所緣緣,此以無色望無色支。有望於生,受望於愛,無等無間有所緣 緣,此以有色支望無色支,餘支相望二俱非有。此文總說。彼文別顯,應如彼釋。有色望有色者,謂名 色中色望五處,業有望色生,色生望色老死。無色望有色者,無明望色行,名望五處。無色生望色老死, 此中不說非業有,故不說之。此中且依鄰近順次,不相雜亂,實緣起說;異此相望,為緣不定。諸聰慧 者如理應思。」(大正 43,60b24~c6)。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7 答:依增上緣所攝引發因、牽引因、生起因故,說名為因。20(附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一) 問:幾支是引因所攝? 答:從無明乃至受。 問:幾支是生因所攝? 答:從愛乃至有。 問:幾支是生、引二因果所攝耶? 答:於現法、後法中,識等乃至受,於生老死位,所攝諸支。21 八、以分別緣中三十門分別 第一門:一一別釋 (一)十二支次第分別 1.辨為緣 (1)無明緣行 a.不如理作意為緣 問:若說無明以不如理作意為因,何因緣故,於緣起教中,不先說[不如理作意]耶? 答:彼唯是不斷因故,非雜染因故。所以者何? ☆非不愚者起此作意,依雜染因說緣起教。無(325a)明自性是染污,不如理作意 自性,非染污故,彼不能染污無明,然由無明力所染污。 ☆又生雜染,業、煩惱力之所熏發,業之初因謂初緣起。 是故,不說不如理作意。 依自體說 問:何故不說自體為自體緣耶? 答:由彼自體若不得餘緣,於自體雜染不能增長,亦不損減,是故不說。 b.與行為緣 不知二苦因 問:何因緣故,福行、不動行由正簡擇功力而起,仍說用無明為緣耶? 答:由不了達世俗苦因為緣,起非福行;由不了達勝義苦因為緣,生福及不動行。是故, 亦說彼以無明為緣。 三業為緣 問:如《經》中說:「諸業以貪、瞋、癡為緣。」何故此中,唯說癡為緣耶? 答:此中,通說福、非福、不動業緣,貪瞋癡緣唯生非福業故。 遍行為緣 問:身業語業,思所發起,是則行亦緣行,何故但說無明緣行? 20《瑜伽論記》卷 6:「此說識支結生相續能引所引一時而有,去果相遠俱名引因,能生與果二世別故, 親近能生獨名生因,《成唯識》說: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說名引因,三性十因指如別章,此說 雜染故不違餘教。」(大正 42,371a6~9)、《瑜伽師地論》卷 38:「一切種子望後自果,名牽引因。…即 諸種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即初種子所生起果,望後種子所牽引果,名引發因。」(大正 30,501a20~24)。 21「此中識謂隨業識,由此故說於現法中。此識為後有名色、六處、觸、受種子之所隨逐,由此故於後法 中。如是一切,當知皆是引因果攝。生老死位識乃至受,名彼所攝諸支,當知此是生因果攝。」《披尋 記(一)》p313。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8 答:依發起一切行緣而說故,及依生善染污思緣而說故。 c.行緣識 問:識亦以名色為緣,何故此中但說行為緣耶? 答:行為識雜染緣,能引、能生後有果故,非如名色但為所依、所緣,生起緣故。 d.識緣名色 問:名色亦由大種所造,及由觸生,何故但說識為緣耶? 答:識能為彼新生因故,22彼既生已,或正生時,大種及觸,唯能與彼為建立因。 問:如《經》中說:「六界為緣得入母胎。」何故此中唯說識界? 答:若有識界,決定於母胎中,精血大種,腹穴無闕故。 又識界勝故。 又依一切生、一切有生時而說故。23 e.名色緣六處 問:六處亦以飲食為緣,何故此中但說名色為緣耶? 答:此中,說名色是彼生因故,彼既生已,亦以飲(325b)食為任持因。 f.六處緣觸 問:觸以三和為緣,何故此中但說六處為緣? 答:若有六處,定有餘二無闕故。又六處勝故,由六處攝二種故。 g.觸緣受 問:若自所逼迫,若他所逼迫,若時候變異,若先業所引,皆得生受。何故此中但顯觸 為彼緣? 答:觸是彼近因故,由觸所引故,餘緣所生受,亦從觸生故,必不離觸,是故偏說。 h.受緣愛 問:《經》中亦說:「無明為緣生愛,順愛境界,亦得為緣。」何故此中,但說受為緣耶? 答:以受力故,於相似境24,或求和合,或求乖離。 由愚癡力,但於諸受起盡等相,不如實知,由此不能制御其心。 i.愛緣取 問:由隨眠未斷,順彼諸法,取皆得生,何故此中但說愛為取緣? 答:由希望生故,於追求時,能發隨眠,及能引彼隨順法故。 j.取緣有 問:前已說無明為緣,發起業有,何故今者說取緣有? 答:由取力故,即令彼業於彼彼生處,能引識、名色等果。 k.有緣生 問:生亦以精血等為緣,何故此中,唯說有緣生耶? 答:由有有故,定有餘緣無闕。 又有勝故,唯說彼為緣。 m.生緣老死 22新生因:入識胎由新生因總報,能緣別報。 23「胎、卵、濕、化四生,名一切生。那落迦等五有,名一切有。識遍一切是故之。」《披尋記(一)》p315。 24相似境:受境和愛境相似,於樂受境愛求和合,於苦受境愛求別離,故名相似境。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9 問:亦由遠行,不避不平等,他所逼迫為緣,老死可得,何故此中,但說生緣老死耶? 答:雖由彼諸緣,必以生為根本故。縱闕彼緣,但生為緣,定有老死故。 第二門:三道 2.明彼攝 (附表一) (1)依煩惱、業道、苦道等 問:此十二支,幾是煩惱道?幾是業道?幾是苦道?25 答:三(無明、愛、取為煩惱雜染攝)是煩惱道,二(行、有為業雜染攝)是業道,餘(識、名色、六處、觸、受、 生、老死)是苦道。 第三門:分別因果 (2)依因果等 問:幾唯是因?幾唯是果?幾通因果? 答:第一義 初一(無明)唯因,後一(老死)唯果,餘通因果。 第二義 又即於此問,更作餘答:三(無明、愛、取為發業潤生)唯是因,二(生、老死業異熟所生)唯是果, 當知所餘亦因亦(325c)果。 第四門:獨相與雜相 (3)依獨相、雜相成就 問:幾是獨相?幾是雜相? 答:三(無明、愛、取)是獨相,行等是雜相。 說行、有 問:何故行、有是雜相? 答:由二種說故,謂能引愛非愛果故,及能生趣差別故。 說識與名色、六處一分 問:何故識與名色、六處一分有雜相? 答:由三種說故,謂依雜染時故,依潤時故,依轉時故。26 說識乃至受與生老死 問:何故識乃至受與老死有雜相? 答:由二種說故,謂別顯苦相故,及顯引生差別故。 (二)重釋經中緣起名義 第五門:重釋經 25無明、愛、取為惑攝,行、有為業攝,餘為苦攝。 26《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4:「《成唯識》云:無明愛取說,名獨相。不與餘支相交雜故。餘是雜相,謂能 引愛非愛果者,體即行支,未潤已前名引因故,及能生趣差別者,謂即有支。由行被潤,轉名為有,能 生支故。識與名色、六處一分有雜相者,顯此三支有二種雜,一、現為果時,與當果雜,後門雜是。二、 因支相望,自體亦雜。今問此事,謂即一識得名色、六處三種別名,觸受非識,故不問雜。依雜染者, 謂識支。謂前文說,由邪行故令心顛倒,顛倒現識既熏種子,即名色支。依潤時者,即識種子,為愛取 潤,初結生位,名名色支。依轉時者,即此名色六根起時,名六處支,非六處等全唯是識,皆有識故, 是故成雜。」(大正 43,62a1~13)。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0 1.辨為緣 復次,於緣起中,云何數往義?謂生已不住義。 云何和合義?謂諸緣聚集義。 云何起義?謂諸緣和合之所引攝新新生義。 云何緣起?云何緣生?謂諸行生起法性,是名緣起;即彼生已說名緣生。 第六門:四諦門 2.明彼所攝 問:幾支苦諦攝及現法為苦? 答:二,謂生及老死。 問:幾支苦諦攝,當來為苦? 答:識乃至受種子性。 問:幾支集諦攝? 答:所餘支。 十二支 諦攝 無 明 行 識 名 色 六 處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 死 苦諦攝 現法苦 ☉ ☉ 當來苦 ☉ ☉ ☉ ☉ ☉ 集諦攝 ☉ ☉ ☉ ☉ ☉ (三)十二支前後相望分別 第七門:諸支相望 1.辨次第為緣 (1)A.望前支是後支緣(依近支) a.(由次第)無明望行 問:無明與行為作俱有緣?為作無間滅緣?為作久遠滅緣? 答:當知具作三緣。 謂由無知,於隨順諸行法中,為俱有覆障緣,為彼彼事,發起諸行。 又由惡見、放逸、俱行無知,為無間滅生起緣,發起諸行。 又由無知,為久遠滅引發緣故,建立順彼當生相續。 b.行望識等 問:云何應知諸行望識為三種緣? 答:由能熏發彼種子故,為俱有緣。 次後由彼勢力轉故,為無間滅生起緣。 由彼當來果得生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如行望識,如是識望名色,名色望六處,六處望觸,觸望受亦爾。 c.受望愛 問:云何應知受望愛為三種緣? 答:當知由彼起樂著故,為俱有緣。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1 從此無間由彼勢力,起追求等作用轉故,為無間滅生起緣。(326a) 建立當來,難可解脫彼相續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d.愛望取 問:云何愛望取為三種緣? 答:由欲貪俱行,於隨順取法中,欲樂安立故,為俱有緣。 由無間滅,勢力轉故,為生起緣。 建立當來,難可解脫彼相續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e.取望有 問:云何取望有為三種緣? 答:由與彼俱,令業能招諸趣果故,為俱有緣。 又由彼力,於此生處能引識等故,為無間滅生起緣。 又能引發彼界功能故,為久遠滅引發緣。 f.有望生 問:云何有望生為三種緣? 答:熏發彼種子故,為俱有緣。 由彼勢力無間隨轉故,為生起緣。 雖久遠滅,而果轉故,為引發緣。 g.生望老死 如有望生,當知生望老死,為緣亦爾。 第八門:有支勝分 依勝分、全分建立有支 復次,建立有支,有二種:一、就勝分建立,謂取所攝受業,如前已說。 二、全分建立,謂業及識,乃至受所有種子,取所攝受,建 立為有應知。27 第九門:業用 §.顯業用 問:是諸有支,唯有次第與行為緣,乃至老死更有餘業用耶? 答:即此業用及於各別所行境中,如其所應,所有業用當知,是名第二業用。28 B.亦望餘支 問:無明唯與行為緣,亦與餘支為緣耶? 答:無明乃至亦與老死為緣。前言唯與行為緣者,但說近緣義。 如是,所餘盡應當知。 (2)後支非前支緣 27勝分:就勝唯業,即立第二行支及第十有支。全分:據實義,業、識乃至受五合,是六種子由取滋潤轉 名為有,立第十有支。《成唯識論演祕》卷 12:「按瑜伽論第十云:復次,建立有支有二種:一、就勝分 建立,謂取取攝受業。二、全分建立,謂業、及識等種。釋曰:取所熏發名取攝受,即是被潤業種名有」 (大正 43,947a11~15)。 28「此諸支自體種子生自現行,是名因緣業用。及餘支相望,於各別所行境中,或為無色或為有色,如其 所應為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如是業用差別。」《披尋記(一)》p324。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2 復次,後支非前支緣。何以故?如為斷後支故,勤作功用斷於前支,由前斷故後亦隨斷, 非為斷前故勤作功用斷於後支。是故當知,唯此為彼緣。 第十門:釋經 2.釋經—此有故彼有等句 (1)由順觀 問:云何[經]說言此有故彼有? 答:由未斷緣,餘得生義故。 問:云何此生故彼生? 答:由無常緣,餘得生義故。 (2)由逆觀 問:何故說言(326b)有生故有老死,要由生緣而有老死,如是乃至無明望行? 答:由此言教道理,顯從無實作用緣餘得生義故。 問:何故說言有生故有老死,非離生緣而有老死,如是乃至無明望行? 答:由此言教道理,顯從自相續緣,即自相續餘得生義故。 (四)十二支為緣決擇 第十一門:四句等分別 1.四句等分別 (1)無明與行 問:若法無明為緣,彼法是行耶?設是行者,彼無明為緣耶? 答:應作四句。 (一)或有行非無明為緣,謂無漏及無覆無記身語意行。 (二)或無明為緣而非是行,謂除行所攝有支,所餘有支。 (三)或有亦無明為緣亦是行,謂福、非福、不動身語意行。 (四)除如是相是第四句。 (2)行與識等 問:若行為緣,彼亦識耶?設是識者,行為緣耶? 答:應作四句。 (一)或行為緣非識,謂除識所餘有支。 (二)或識非行為緣,謂無漏識及無覆無記識,除異熟生。29 (三)或亦識亦行為緣,謂後有種子識及果識。 (四)除如是相,是第四句。 由此道理,乃至觸緣受,隨其所應,四句應知。 (3)受與愛 問:若受為緣,皆是愛耶?設是愛者,皆受為緣耶? 29「無覆無記識略有二種:一、異熟果,二、異熟生。當知異熟是所熏法,說行為緣。異熟生不爾,是故 除之。從異熟果生名異熟生。」《披尋記(一)》p326。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3 答:應作四句。 (一)或有是愛非受為緣,謂希求勝解脫,及依善愛而捨餘愛。30 (二)或受為緣而非是愛,謂除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所餘有支法生。 (三)或有受為緣亦是愛,謂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染污愛生。 (四)除如是相是第四句。 2.依順後句答 (1)愛與取 問:若愛為緣皆是取耶?設是取者皆愛為緣耶? 答:當知此中,是順後句。31 謂所有取皆愛為緣。 或愛為緣而非是取,謂除取所餘有支,及緣善愛勤精進等諸善法生。32 (2)取與有 問:若取為緣皆是有耶?設是有者皆取為緣耶? 答:亦應作順後句。 謂所(326c)有有皆取為緣。 或取為緣而非是有,謂除有所餘有支。 (3)有與生 問:若有為緣皆是生耶?設是生者皆有為緣耶? 答:諸所有生皆有為緣。 或有為緣而非是生,謂除生所餘老死最後有支。 (4)生與老死 問:若生為緣皆老死耶?設是老死皆生為緣耶? 答:所有老死皆生為緣。 或生為緣而非老死。所謂疾病,怨憎合會,親愛別離,所求不遂,及彼所起愁歎憂 苦,種種熱惱。 (五)所障能障分別 第十二門:障八正道 1.所障 問:是諸有支,幾與道支所攝正見為勝障礙? 答:無明及彼所起意行,若有一分能為勝障。33如於正見,如是於正思惟,及正精進亦 30「謂希求勝解脫等者:如無上梵行求者無漏界,是名希求勝解脫。依善法欲,正捨家趣於非家,名依善 愛而捨餘愛。當知此愛非受為緣,不染污故」《披尋記(一)》p327。 31「以寬問狹為順後句答,以狹問寬為順前句答,寬狹相互以四句分別答。」(國譯 68,p170,n.22)。 32「當知善愛淨信所生。由此為緣,起勤精進及念定慧。如是諸法能對治取,是故非取應並除之。」《披 尋記(一)》p327。 33「謂無明支及與行支有支一分,能為正見勝障。行支一分者,謂無明所起意行。有支一分者,謂取所攝 受意業一分應知。」《披尋記(一)》p327。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4 爾。 若正語、正業、正命,以身行、語行,及有一分,為勝障礙。 若正念34、正定,以餘有支,為勝障礙應知。35 第十三門:染淨 2.能障 問:是諸有支,幾唯雜染品?幾通雜染、清淨品? 答:四唯雜染品,餘通雜染、清淨品。36 問:云何生支通二品耶? 答:若生惡趣及有難處,唯是雜染品。 若生人天諸無難處,此通染、淨品。37 ※當知餘支,隨其所應,皆通二品。 (六)不有及滅分別 第十四門:因亡果喪 1.由煩惱業生雜染品 (1)舉三道理 a.無明緣行 問:何等無明不有故行不有?何等無明滅故行滅耶? 答:有三種:發起、纏、隨眠無明,由此無明滅故,彼無明滅,由彼滅故,行亦隨滅。 b.行緣識 問:何等行不有故識不有?何等行滅故識滅耶? 答:諸行於自相續中,已作已滅,及未起對治。 又由意行有故,起身語行,由此有故彼有。彼無故,彼緣識亦無,此若全滅,當知 識亦隨滅。 c.識緣名色、六處、觸、受 問:何等識不有故名色不有?何等識滅故名色滅耶? 答:種子識不有故,果識不有,此俱滅故,俱名色滅。 34《瑜伽師地論》卷 10:命=念【宋】【元】【明】【宮】(大正 30,326d,n.5)。 35《瑜伽論記》卷 6:「十二、障八正道中,其十二支皆障正見正思惟等,今說勝障但說無明及染意行并 意行有障正見等,身行語行及色有一分障正語等,除無明行全有一分餘九支一少分障正念正定。 此言 餘者全說九支,此有二釋:一云,由前三支說障慧身及戒身故,餘九支相從總名障正定等,理實唯應 說愛取二障離欲道正念定。二云,定身者是心學,識支是心,名色六處生及老死并有心體故障定身, 觸受二支是心所有,并名中色及前五處,從識總說障正定身,愛取二支障離欲道正障正定身,此說正 見正思惟正精進為慧學,正語正業正命為戒學,正念正定為定學。《成唯識論》六波羅蜜與三學相攝中, 或云精進三攝,通策三故,或依初學為論故云精進唯戒,守護戒故。今依久成,以精進助成見勝故唯 慧身,正念順生正定支故,故定學攝,由念明記心專注故。」(大正 42,373b14~29) 36「此中四言疑作三,謂無明、愛、取。《成唯識論》:三唯是染,煩惱性故。七唯不染,異熟果故。七分 位中容起染故,假說通二。餘通二種。」《披尋記(一)》p328。 37 《顯揚聖教論》卷 18:「四、有難無難差別。謂欲界或有難或無難,上二界唯有難少功能故。五、不 清淨處、不清淨身等差別,謂:或有處不清、淨身清淨,謂欲界無難處生;或有處清淨非身清淨,謂 色無色界異生。或有處不清淨、身不清淨,謂欲界有難處生;或有處清淨身清淨,謂色無色界已見諦 者。」(大正 31,572b11~17)。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5 ※如識望名色道理,如是餘支乃至受,隨其所應,當知亦(327a)爾。 (2)其餘緣取乃至老死 ※如無明緣行道理,如是愛緣取,取緣有道理,當知亦爾。 如行緣識道理,如是有緣生,當知亦爾。 如識緣名色道理,生緣老死,當知亦爾。 2.依受雜染品說 問:何等受不有故愛不有,何等受滅故愛滅耶? 答:如行緣識道理,當知亦爾。 第十五門:八緣起相攝 (七)依緣起門分別 問:如前所說八緣起門,38幾門是十二支緣起所顯,幾門非耶? 答:三門是彼所顯,謂二〔是〕一分所顯,一全分所顯,餘門非。 何等為二〔是〕一分所顯?謂內識生門,自業所作門。 何等為一全分所顯?謂有情世間轉門。 第十六門:辨過患勝利 (八)緣起過患勝利分別 1.舉五過患 問:不如實知緣起道理者,有幾種過患耶? 答:有五。謂(a.)起我見,及能發起(b.)前際俱行見。如前際俱行見,如是(c.)後際俱 行見、(d.)前後際俱行見,亦爾。 又於(e)彼見猛利堅執,有取有怖,於現法中不般涅槃,是名第五過患。 2.例五勝利 問:如實知者有幾種勝利耶? 答:翻前五過,應知勝利亦有五種。 (九)諸門分別(十四)(附表二) 第十七門:假實門 1.實非實有攝 復次,是十二支緣起,幾支是實有?謂九。幾支非實有?謂餘。39 第十八門:一事多事 2.一事非一事攝 38前第 9 卷所說。 39《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4 「九實三假者,謂後三。成唯識云:已潤六支合為有故,即識等五三相位別, 名生等故,下品名愛,上品名取,故皆是實。」(大正 43, 63c15~17)。《成唯識論述記》卷 16:「述曰: 自下第十諸門解釋,於中總有十七門釋。一、假實門,九實三假。假者謂有.生.老死也。謂為愛.取 已所潤行及識等五支,合前六支轉名有故。所潤六中,識等五種至現起時,謂四相中顯生.異.滅三相 位別名生、老死。體即識等。故有.生.老.死三是假也。增上之愛體異名取,更有餘惑為取支體故非 是假,第十但云九實三假。」 (大正 43,529a15~23)。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6 幾一事為自性?謂五(無明、識、觸、受、愛)。幾非一事為自性?謂餘。 第十九門:所知障因 3.所知障因攝 幾是所知障因?謂一(無明)。40 第二十門:苦及苦因 4.苦因果攝 幾能生苦?謂五(無明、行、愛、取、有)。幾苦胎藏?謂五(識、名色、六處、觸、受)。幾唯是苦?謂 二(生、老死)。 第二十一門:因果雜分 5.因果分等攝 幾說為因分?謂前六,無明乃至觸,及愛、取、有三說為因分。 幾說為果分?謂後二說為果分。 幾說為雜因果分?謂所餘支說為雜分。所以者何?有二種受,名為雜分:一、謂後法以 觸為緣因受,二、謂現法與愛為緣果受。此二雜說為觸緣受。41 第二十二門:境體二果 6.能生二果攝 復次,幾支能生愛非愛境界果?幾支能生自體果?謂前六支能生前果,後三支能生後 果,一支俱生二果。42 第二十三門:二受俱行 7.受俱不俱攝 復次,幾支樂受俱行?謂除二(受、老死),所餘支。 幾支(327b)苦受俱行?謂即彼及所除中一(老死)。 幾支不苦不樂受俱行?謂如樂受道理應知。 幾支不與受俱行?謂所除中一(受)。43 第二十四門:三苦俱行 8.三苦俱行攝 復次,幾支壞苦攝?謂樂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 幾支苦苦攝?謂苦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 40《瑜伽論記》卷 6:「唯識云:彼實用此為依故,今說發業無明,迷理增故,彼俱有故,為知障因,亦 不相違。又由此無明發業招生故,後後所知障展轉增生,無明是本獨說為因。」(大正 42,374c10~13)。 41《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4:「前六及愛取有為因分等者,由受為果,發潤生惑,為因之位,說從觸生, 兩際既殊,故獨名雜。又為果在當生,為因在種子,兩際既別,他生生他有異,餘即不爾。皆純因果, 依於本末辨因果故」(大正 43, 64a2~6)。 42「無明至觸名前六支,由此能生愛非愛境界果。愛取有三名後三支,由此能生自體果。中間受俱生二果, 由是說有境界、自體二受差別。」《披尋記(一)》p332。《瑜伽論記》卷 6:「前六支為因能生此受果故, 為受彼境而起前六。謂行與受為因,無明能發於因,識名色六處與受依,觸能生於受,隨其所應故說能 生。其愛取有三能潤所潤為因,能生五趣自體果。唯受一支能生二果,謂現受種既被潤已能生現行受名 生前果,行所引發種生未來自體名生後果。或前後剎那自類相生名生初果,在種未潤遠作引因,生當來 世生及老死名生後果。」 (大正 42,374c28~375a7)。 43《瑜伽論記》卷 6:「唯識云:十樂捨俱,受不與受俱故,老死位中多分無樂及客捨故。十一苦俱,非 受俱故,老死多苦,故說十一。其種子體當位俱,如有支等,種與種俱,皆如理思,俱謂俱有。」(大正 42,375a7~11)。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7 幾支行苦攝?謂所有壞苦,苦苦支,亦是行苦支。 或有行苦所攝,非餘二苦。謂不苦不樂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 44 第二十五門:具支多少 9.定生可得不可得攝 問:於一切生處及三摩缽底中,皆有一切支現行可得耶? 答:不可得。謂無想天中,及滅盡定、無想定中有色支可得,非無色支。 若生無色界無色支可得,非有色支。 第二十六門:依支離支 10.上下地攝 問:頗有依支得離支耶? 答:有。謂依上地支,離下地支。此但一分非全,唯暫時非究竟。45 第二十七門:染不染 11.染污不染污攝 問:幾支染污?幾支不染污? 答:三染,餘通二種。若不染污,善及無覆無記別故,分為二種應知。46 第二十八門:三界繫 12.三界繫攝 問:幾支欲界繫? 答:一切支,和合等起故。 問:幾支色界繫? 答:一切一分。47 問:云何應知,彼有老耶? 答:彼諸行有朽壞腐敗性故。如色界繫,當知無色界繫亦爾。 第二十九門:三學行 13.學等攝 44《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4:「樂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壞苦攝等者。彼云:十、一小分壞苦所攝; 老死位中多無樂受,依樂立壞故不說之。此謂非受支俱行支其一分者,謂與樂受俱者,是依樂立壞,故 言一分。十、二小分苦苦所攝;一切支中有苦受故,依苦受立苦苦,故言一分。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 有漏法,皆行苦故;依捨受說,十、一小分,除老死支;前不苦不樂俱行,唯十,今加非受俱支,故言 十、一少分。」(大正 43,64a24~ b3)。「此中二義釋行苦攝:一、通約諸行說,謂所有壞苦、苦苦支, 亦是行苦支。二、唯約捨受說,謂或有行苦所攝,非餘二苦;除受老死支所餘諸支少分,是名不苦不樂 受俱行支一分。受支中捨受自相,是名非受俱行支一分。《成唯識論》說: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有漏 法皆行苦故。依捨受說,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如壞苦說。」《披尋記(一)》p333。 45「此唯是十二支中行支一分,以不動行之所攝故,由是說言一分非全。依下地身上地定,唯定中有如是 相,非已出定,由是說言唯暫時非究竟。」《披尋記(一)》p334。 46「無明、愛、取是名三染,性唯染污不通善及無覆無記。諸所餘支皆通二種:謂染、不染。若不染者, 復有二種:謂善、無覆無記差別應知。《成唯識》說:行唯善惡,有通善惡無覆無記,餘七唯是無覆無 記,七分位中亦起善染。」《披尋記(一)》p334。 47《瑜伽論記》卷 6:「三界繫中,欲界一切,上界一分等者。《唯識》云:雖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欲 界有二性,無明、行、愛、取三性,有一業七果;上唯一性,無明、行、愛、取二性,有一業七果,故 言一分。」(大正 42,375b8~12)。「色界繫中無明、愛、取,唯是有覆無記,不通不善。行中唯善非惡。 有唯善及無覆無記。餘七分位起善非染。由是說言一切一分。無色界繫應知亦爾。」《披尋記(一)》p335。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8 問:幾支是學? 答:無。 問:幾支是無學? 答:亦無。 問:幾支是非學非無學? 答:一切。 問:所有善有漏支,彼何故非學耶? 答:墮流轉故。若學所有善有漏法,彼與流轉相違故,及用明為緣故,非支。 第三十門:果支斷 14.分斷全斷攝 問:預流果當言幾支已斷耶? 答:一切一分無全斷者,如預流果。如是一來果亦爾。48 問:不還果當言幾支已斷耶? 答:欲界一切,色、無色界不定。 問:阿羅漢當言幾支已斷耶? 答:三界一切。 九、攝諸經緣起(十六門) (一)標列言說道理 第一門:六種言說順逆次第 復次,於彼彼《經》中,由幾種言說道理說緣起耶? 謂略說(327c)由六種言說道理:一、由順次第說(無明緣行…生緣老死),二、由逆次第說(生 有故老死有…無明有故行有),三、由一分支說(有受用世俗境界緣起及一切生身差別緣起,當知此唯識支行支所攝), 四、由具分支說(有一切生身相續緣起),五、由黑品說(前緣後隨),六、由白品說(前斷後滅)。 (二)隨釋甚深緣起義 第二門:由十種相應知緣起甚深義 1.所知義 問:如世尊說:「緣起甚深。」此甚深義,云何應知? 答:由十種相,應知緣起甚深義。謂依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說。 依無常義者,49謂:非自作 從自種子生,亦待他緣。 非他作 又從他緣生,亦待自種子。 非俱作 又從自種子又從他緣生,而種及緣於此生事,無作無用,亦無運轉。 48「於欲界繫一切有支斷其一分,謂斷欲界惡趣煩惱及業,是即見道所斷法。所餘修所斷攝一切善有漏法 一切無覆無記法猶未斷故,當生欲界人天趣中,由是說言無全斷者。」《披尋記(一)》p335。 49「此中略由三相顯無常義:一、由緣性無常,二、由生起無常,三、由壞滅無常。以非自作至非無因, 總顯緣起緣性無常;以剎那生別顯生起無常;以剎那滅別顯壞滅無常。」《披尋記(一)》p337。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19 非無因 又復此二因性功能,非不是有。 剎那生 又諸有支,雖無始來其相成就,然剎那剎那新新相轉。 剎那滅 又緣起支雖剎那速滅,然似停住運動相現。 依苦義者,謂緣起支,一味苦相而似三種相現。50 依空義者,謂緣起支,雖離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離,顯現而說。51 依無我義者,謂:人無我 緣起支,雖不自在實無有我相,然似我相顯現。 法無我 依勝義諦,諸法自性雖不可說;而言諸法自性可說。 第三門:法住智是聞慧 2.能知智 問:應以幾智知緣起耶? 答:二。謂以法住智,及真實智。 云何以法住智?謂如佛施設開示,無倒而知。 云何以真實智?謂如學見跡,觀甚深義。 3.釋說緣起 第四門:住 (1)舉經問 問:如世尊言:「是諸緣起,非我所作亦非餘作,所以者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 住法性、法住、法界。」云何法性?云何法住?云何法界? (2)依義答 答:是諸緣起,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是名法性。 如成就性,以無顛倒文句安立,是名法住。 由此法住,以彼法性為因,是故說彼名為法界。 4.釋別別說 第五門:生若無 (1)釋難:a.自性為緣難 問:如《經》言:「生若無者,無處無位,生可是有?若一切種生非有者,生緣老死, 應不可得。」何故此中說彼自性緣(328a)自性耶? 答:依自種子,果生說故,謂識乃至受支,是生種子故,義說為生。由此有故,後時即 此果支,名有緣生。 如是餘支,如《經》所說,隨其所應,盡當知。52 50「諸行粗重是為苦,以從業煩惱生,及能順生一切煩惱與眾苦故,於三苦中即行苦。如是行苦遍一切苦、 樂、不苦不樂受中,是名一味苦相。…由是說言似三相現。」《披尋記(一)》p337。 51「諸緣生法實無有情,無有作者、受者;然墮相續因果決定不相雜亂,似有有情作者受者相現,由是假 說有情等名。」《披尋記(一)》p337。 《瑜伽師地論》卷 010 指導齎因老師 傳印 編 20 第六門:分別十二支 b.更互為難 問:已說一切支非更互為緣,何故建立名色與識互為緣耶? 答:識於現法中,用名色為緣故;名色復於後法中,用識為緣故。所以者何? 以於母腹中有相續時,說互為緣故。由識為緣,於母腹中諸精血色名所攝受,和合 共成羯羅藍性。即此名色為緣,復令彼識於此得住。 第七門:觀黑品 c.齊識轉還難 問:何故菩薩觀黑品時,唯至識支,其意轉還,非至餘支耶? 答: 流轉 由此二支更互為緣故,如識緣名色,如是名色亦緣識,是故觀心至識轉還。於餘支 中,無有如是轉還道理,於此一處,顯示更互為緣道理,故名轉還。53 還滅 於還滅品中,名色非是後有識還滅因,由此因緣復過觀察。 (2)釋差別:a.緣起道理差別 第八門:生 問:何因緣故說緣起支非自作、非他作、非俱作、亦非無因生耶? 答:生者非有故,緣無作用故,緣力所生故。 b.緣起譬喻差別 第九門:有 苦芽等喻 問:於緣起中,何等是苦芽?誰守養苦芽?何等為苦樹? 答:無明、行緣所引識,乃至受是苦芽。受緣所引愛,乃至有是守養苦芽。生與老死, 當知是苦樹。 炷膏等喻 問:幾緣起支當知如炷? 答:識乃至受。 第十門:有支 問:幾支如膏?
本文档为【《瑜伽師地論》卷010講義】,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32661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482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24
分类:
上传时间:2014-01-26
浏览量: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