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举报
开通vip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第一章 概述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第一章 概述 1.1 会计诚信的含义及会计诚信建设的内涵 会计诚信,即会计人必须守信诚实,诚为体,信为用,诚涵内,信显外。诚实和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两种不同的表现。会计人员应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瞒下不欺上,不弄虚作假,如实反映财务收入和经济活动的情况,应该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会计人员应当谨慎做事,保持审慎的职业态度,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坚持准则,不要为他人所左右,不要因个人好恶而取舍,如实记录反映;会计人员应当珍惜、爱护职业的信誉,不论是单位内部的会计人员还是外部的,...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第一章 概述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第一章 概述 1.1 会计诚信的含义及会计诚信建设的内涵 会计诚信,即会计人必须守信诚实,诚为体,信为用,诚涵内,信显外。诚实和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两种不同的表现。会计人员应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瞒下不欺上,不弄虚作假,如实反映财务收入和经济活动的情况,应该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会计人员应当谨慎做事,保持审慎的职业态度,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坚持 准则 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 ,不要为他人所左右,不要因个人好恶而取舍,如实记录反映;会计人员应当珍惜、爱护职业的信誉,不论是单位内部的会计人员还是外部的,在执业过程中所获知秘密要保守严密。不能说的坚决不说,不该问的坚决不问,时刻要有保密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的相对要求水准要求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古代贤者认为“人无诚信不立,事无诚信不成,国无诚信不威”。“一诺千金”这个成语体现了古代人对我们诚信价值的判断要求。所以,我们做人的本质原则是诚信,也是会计道德的精髓。市场经济对经济的要求是诚信,诚信体现了我们会计对社会的承诺,同时也展现了会计人员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会计信息的鉴证者和提供者,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和它相适应、相匹配的会计诚信建设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1.2 会计诚信建设的研究意义 会计工作是经济、财政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诚信是检验会计核算单位和单位法人代表及广大会计人员是否依据《会计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地记帐、算帐、报帐,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的重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的完善,在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广大会计人员的一起努力下,我国的会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会计改革步伐加快了不少,“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已成为从事会计工作和社会审计的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行为准则。会计工作在支持科学发展、引导资源配置优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分配的合理、营造和谐社会、增加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可是,由于受利益驱动和社会一些不好的影响,几个别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失信的问题,有些情况很严重,影响十分不好。会计诚信建设是一项有待于解决的事情。 1.2.1建立会计诚信制度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同时也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进行配置。如果要保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和维护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不仅要有健全的法制还要有良好的信用制度。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错综复杂、千头万绪的信用关系之上的经济。出现在整个国家乃至国际市场上的交易必须以有确切保证的信用作为中介。失去信用,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就不稳定,交易链就容易断开,市场经济就很难正常运转。所以,从宏观上看,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定条件。 1.2.2建立会计诚信制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声誉情况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在恶劣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并得以良好的发展。诚实守信的企业能得到政府、同行业和消费者的支持,因此就能持续地发展。对企业来说,良好的信用是一笔财富,它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发展能力和空间。信用也是财富,它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开辟企业新的道路。而信用不好的企业,会慢慢失去市场,最终被市场淘汰。南京冠生园由一个全国著名的企业面临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美国安然公司申请破产的原因,都是因为失信。正所谓“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则衰,国家无信则败。”所以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一定要诚实守信。而要使企业做到诚实守信,需要在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都建立健全诚信制度,用制度约束企业。 1.2.3.建立会计诚信制度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   从1978年以来,我国的对外经济关系得到了很大的的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又使我国对外开放迈上另外新的台阶。然而,我国要进一步增大开放,实现加入世贸所要达到的经济发展标准,就一定把建立健全信用制度,特别是企业信用制度作为一件重大的事情来做。今后,我国企业将面临更残酷的国际市场的竞争。与国内企业相比,对信用的看重是发达国家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国内企业如果同他们竞争,比较的不仅仅是经济实力,还有企业信誉度。另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可不可以比已往更多地吸引外资,建立健全信用制度非常重要。比如,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尽管西部各省区政府引资热情非常高,引资政策也很优惠,但现在引进外资的效果并不很好。为什么外资并未积极投向商机很大的西部市场呢,其中一个决定原因就是信用缺失。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变化多,言而无信,一些企业在与外商的经济往来中不讲信用,致使许多外商从西部撤出资金,把资金投向东部地区或其他国家。因此,在以后的对外开发中,我们必须努力抓好诚信制度建设,使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言而有信,使我们的企业言而有信。只有这样,我们的产品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畅销,才能更大范围地引进外资和留住外资。 1.2.4建立会计诚信制度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决定条件之一是总供给和总需要的平衡。但是,我国目前的内部需求不足使总供给和总需求失衡。内需不足体现为投资需求不足和消费需求不足两方面。而制约投资和消费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信用关系不好。由于企业信用不好,银行不敢正常发放贷款。据调查,在未得到贷款的中小企业中,近50%是因为这些企业信用程度不好,有没有付银行利息及逃债记录,或是没人做担保,是银行不得不“惜贷”。由于企业信用不好,三角债严重,因此企业不敢轻易交易。卖方怕买方收了货不付款,买方怕卖方收了款不付货。也由于企业信用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总是怕所购买的是假商品,生怕被骗,多次上当后,很多能买能不买的商品就不买了。由于丧失了买卖信心,企业和消费者即使有支付能力,也不得不尽量控制自己的消费愿望。正是因为企业的信用差等很多因素,使我国从1997年下半年,经济领域一直存在着总需求不足问题。所以,要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就必须解决内需不足的事情,而要解决内需的不足的事情,就必须解决企业信用状况差的问题。 1.2.5建立会计诚信制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在人类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相继出现了三种不同的交易形式:物物交换、货币交换、信用交换。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这三种交易方式都存在,但信用交易形式越来越占主要地位。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国家,商业贸易的90%都是采用信用方式进行,只有10%左右的交易采用现金结算,信用结算方式已经成为商品贸易中重要方式。只所以如此是因为信用交易的交易成本不高。交易成本有交易本身的费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签订的费用,因不按合同执行而引起的费用。“现代经济中货币交易所以优于物物交易,信用交易又优于货币交易,就是因为交易成本慢慢降低的缘故。”在交易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交易成本降低会一定程度的增加企业收益,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另外,企业信用状况高也可以使企业不用像现在这样投入进行很大的资金打假,因此减少产品成本。 1.2.6建立会计诚信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的两个条件,况且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相互关系影响了企业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不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企业文明的经营既有利于企业与企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建立很好的交易关系,又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讲诚实守信用的良好风气,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层次。正是由于建设和健全企业诚实信用制度那么重要,而我国目前的企业诚信状况又特别不好,因此,我们必须把建立健全这一制度作为一件重要的事情看。充分利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和传媒等所有方法,尽快建立和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诚实信用制度。 1.3 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的基本现状 1.会计工作秩序非常不稳定,会计基础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会计核算不按照规范方法进行,混岗、无证上岗在很多单位都有;不把国家财经法规放在眼里,没有严格按财务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核算、监督,任凭单位领导的指挥。   2.会计信息严重失去了真实性,会计核算不够真实,不够完整。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为隐藏收入,胡乱扣除成本、费用,使用不真实发票,编造和提供不靠谱的财务报表,私自设立小金库等,严重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普遍存在。    3.利用现在会计法规不匹配、不够完善,对会计信息进行背地里调整,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获取不义“经济利益”。主要体现为利用会计行政法规、会计估算、会计差错更正和关联交易价格等规定,对不同时期会计财务信息给予更改,偷税漏税行为较为普遍,收益上下波动人为操纵,制造不真实的业绩。    4. 会计人员职业素养低下,任意弄虚作假。主要表现为有些会计人员一成不变,不思进取,缺乏钻研精神,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存很大强主观任意性,不严格按制度处理经济往来,极容易造成会计信息不真实。    5. 会计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各不相同,各自为政,不能很好的结合,不可以从宏观上很有效的发挥监督的作用,而且惩罚力度太小,这又使它违反会计相关法规的成本不高而且可以给违法者带来高于成本的收益,一定程度助长了造假的风气。 第二章 会计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会计人员本身存在着问题 1. 诚信意识稀少。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匮乏、丢失,主动违反法律,有的会计人员个人利益膨胀,故意伪造、变造、毁损会计资料,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例如,原中国北方工业公司财务一处会计韩某,以虚设账目、伪造收据、变造结算清单、多收少入账等手段,骗取、侵吞公款和8家合作公司的代收款1412万元,他没有做到诚信,当然,他也受到应有的惩罚。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在追求物质享受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等剥削阶级意识不断,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越来越少,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多次出现,生活在里面的人们包括会计人员的价值观、价值取向,也会发生一样的变化,所以我们在研究会计信息不真实的原因时所讲的“利益驱动”就是这种价值观念的一种反面影响。例如,在面临失业和违反原则作假的两难选择中,大部分会计人员选择了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表观了力保最基本的自身经济利益,反映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缺失——没有做到“诚信”。 2. 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越来越低,不熟悉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的意识薄弱,缺乏钻研精神、精益求精的精神,不能做到诚信工作。会计的人员在做出了违反法纪会计的行为时,一般都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又出于主观想法,主动而做,反映了会计人员自己本身道德素质不高。这形成的主要原因原因,一定有社会风气和单位的负责人职业道德水平的影响,但与教育程度不多也有一定关系。不少会计人员不能做到熟悉法律、依法做事,遵纪守法的意识薄弱。他们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不关注、不去学习会计法规,就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仍旧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领会,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重大扭曲。现实中不少会计人员没有基本的业务修养,会计工作丢三落四,大多是应付差事。他们业务知识少或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道的太少,专业技术能力不足,职业胜任能力显著不够。业务素质的不高,还表现在工作中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记账不符合规范,账薄不规范,账账不符,报表虚假的现象在不少单位是很频繁的的。实践中因为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而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很多。这些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 2.2 会计准则和会计体制不健全 会计工作与国家政治和经济密不可分,会计工作必须在一定的道德影响和制度约束下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会计工作既具有明确的经济目标,又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而且,也是一项政策性特别强的工作,这种政策性决定了会计工作的原则性。作为社会主义的财政政策,财会规章制度都反映了国家、集体和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要使这些政策、法规制度得以顺利贯彻和行动,一定坚持原则。我国会计准则存在着很多漏洞,市场经济条件下错综复杂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特别是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要求的强化、会计处理技巧快速发展对传统会计的冲击以及新兴金融产业的不断出现,现行的会计法规逐渐的显现出不足。从宏观上看,我国的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在我国的会计法规系统中都有所接触。在会计核算方面,已达到“《会计法》到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再到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整套会计法规完整系统;在会计监督方面也形成了以《会计法》、《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领导,包含各种行政法规在内的一起领导会计审计和监督职业的法规形成的体系;在会计最基础的工作以及会计人员的管理方面一样有很多的规章制度,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措施》和《会计人员持续教导暂行规定》等。我国的会计法规系统既体现了中国独有的优点,同时也借鉴了国际常用的例子。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仍需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 1.《企业会计准则》(基础准测)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够完全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领会计准则绝大部分是适用于上市公司,也远不可以满足规范会计行动、进步会计质量的请求。 2.从预算会计系统体系上看,虽然在1997年已经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处于基础规则的地位),但政府会计政策仍然没有制定。因此,从完善会计准则系统层次看,客观上请求加紧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同时更有必要建立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领导会计准则的制定。 3.从我国会计法规程序上看,政府多出门的现象还存在。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行,财务部与证监会都在出台法规法律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方式进行规范等情况。 4.会计法律法规与其他有关连的法律存在统一的问题,如修订的《会计法》加大了对违法的会计行动的处分力度,而对这些会计违法行动的处分则有赖于《民法》、《刑法》等法规内容的完善和配套。 2.3 会计监督不力,执法不严 会计监督一般是通过法规法律制度的制订、监察和执行三个环节来形式内部会计监督的。在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环节,法规制度靠基层的会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来执行。可是因为会计人员具有既代表国家来行使所有权的监督管理又代表企业行使经营权的监督双重的责任,在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们很极大可能首先考虑自己所在企业的收益,利用法规制度中的缺陷,甚至采用各种不合法手段来维护企业利益。而在企业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也经常是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比如在实际的工作当中,面对企业管理者违规或违法行为时,会计人员如果知道却不举报,就会违反会计法需要负法律的责任;加入我们向相关部门举报,以后又有可能受到管理当局的打击报复,因此这把我们会计人员放在了一个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两难地位。我国会计监督不力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约束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有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但在目前的会计工作中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这是因为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不能跟得上,且部分法律法规条款缺乏可实施性。 (二)内部监督未发挥基础作用 1.企业会计管理体制不完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原有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已逐步显现出来,如组织之间权限不清,出现重复监督、真空监督的问题。企业会计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即一方面是监督主体,但另一方面又是企业的成员,被企业管理者管理,这使得会计行为成为企业行为,会计人员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2.企业管理者的约束机制不健全 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使得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把执法守法与自身利益相对而言,指示、授权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甚至会和管理者一同造假,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3.原始凭证失真,基础数字不实 这种现象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为了遮掩不合法的经济内容自己伪造原始凭证,从而形成表面上完全合乎法律法规的内容;二是虚构经济实际内容,随意填报发票,凭假发票报销,致使为成本计算提供的有关数字存在相当大的掺假行为。 (三)社会监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注册会计师以自身完善的体制一直发挥着会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其作为中介的独立性以及公正性,而且行业的惩罚力度严格。这都是他们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近些年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的“经济警察”的作用可想而知。然而,不规范的职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监管不力,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在对会计违法犯罪行为中我国也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出现,据报道,美国政府具有一套相对完整、健全的执法经作机制和体系。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拥有非常大的处罚权力。如果有充分的理由,SEC可以由法庭程序,从法院取得禁止令,停止注册表的法律效力,公司由此不可以发行股票。SEC每年都要检查审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相关材料,倘若发现违反财务会计报告法律规定的行为,SEC就可以由行政程序来解决这些案件,而且对行为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同时提起民事诉讼,并且追究民事责任,从而保证了公正执法和独立执法。同时,美国执法形式也呈现出多种不同形式。定额罚款和强制执行是美国法院使用频率最高的两种执行法律的方式,强制执行既包括强制要求违法的个体快速有效地改正违法行为,也包括严格的刑事处罚,倘若该案件涉及到刑事犯罪情况,违法者可能会被警察送入监狱;在缴纳罚的款项这方面,力度也颇强,高额的惩罚金额往往令受罚者负担不起。 而在我国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对我们自己国家上市公司虚假信息行为实施处罚的最主要的有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一些机构。信息披露的责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首先是行政的责任,这是说对相关连当事人给予行政的处罚,比如警告、罚款、责罚下令退还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所募集的股款、没收非正常所得、停止他们发行股票的资格、暂停他们的证券营业、从业许可、撤销从业许可证、证券业务经营等。其次是民事责任,主要是指相关当事人应该受处罚和经济赔偿的责任。最后是刑事责任,主要是指相关当事人所应该承担的一些刑事处罚。尽管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者的惩处力度,可是,监管部门对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违规的行为一般仅仅通过者罚款方式或公开谴责进行惩罚,极少有人有进行司法追究的,而且,查处不及时,惩戒性不强。   从执法效率来看,以1994年到2006年的统计数据为样本,这些研究结果说明,在监管的公开告示日前后,上市公司的股价出现了10%左右幅度的下滑,表明市场反应很显著,处罚之后整个股票价格也呈现了下降趋势。可是批评和警告的效果则显然不同:同时上市公司受到了监管部门的批评或警告之后,其股价经常是不跌反涨,体现了处罚其实没有带给上市公司负价格的影响。与此同时,我国一直以来的执法形式相对比较单一,以罚现金款为主,罚款的金额也很低,不能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 倘若说执法不严会让会计信息造假者钻了空子,就此而言违规成本代价太低也是形成上市公司虚假披露会计信息的很大一个原因。仅仅从道德的方面上给予惩罚,不会具有警示作用,更不能够形成多么强的约束力。 根据比较分析来看透明而充分的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进而降低投资风险。如果要达到以上目的,既要有严谨的立法,而且还要有赖于有效的执行法律,美国政府在责任追究和执法力度方面可以被我国所借鉴。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在意对股东的实质性的保护;在意信息披露规范的整体一致遵守,信息披露监管的执行法律的力度不随着管理政策而不稳定;对违法行为人的财产剥夺和罚款的惩处,大多经过民事诉讼程序来实现,最后追究到实际违法的个人;美国监管机构的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明确,证券监管部门拥有很多的权力。我国现在也更加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这方面的问题,可是在执法实践中仍然需要我们加强;行政权与司法权没有很明显的界线,信息披露监管的执法受到政策制度的影响,并且证监会的执法权限也不好明显的显示出我国执法力度不严,致使会计违法犯罪行为日益疯长。 第三章 会计诚信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会计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 (一)会计工作内容的主观因素。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会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或者业务知识老化,不注重继续教育,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对日益更新的会计知识不能及时掌握或知道的太少,他们不学习法律,不懂法, 不熟悉会计制度及各项规章、规定,缺少基本的业务素质,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道的很少,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有些会计人员受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物质利益的引诱,自身法律意识弱,丧失了最基本的职业准则,他们把诚信理念抛之脑后,做假账,损坏了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会计人员每天跟“钱”打交道,首先必须清正廉洁,不为金钱所诱惑。然而会计人员因为道德素质不够高,长期不注重自身道德修养,追求奢侈生活条件、个人享乐主义,受不了金钱、权力和美色的诱惑,为了达到个人的经济利益,从而做出了一些触犯法律的事情,诸如挪用公款等等,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工作处于从属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人员的人事、工资劳动制度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会计人员只是单位内部的会计从业人员,是受聘、受雇于所从事工作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其衣、食、住、行、奖惩、任免、升迁都依靠其所在工作单位的成绩。他们和公正执业、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不一样,没有在单位之上、之外的单独执行地位,他们的工作全部在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和领导之下,单位负责人具有足够的人事任免权。像这样的管理机制让会计人员除了专业技术以外,服从性成为了其职业的一个特征,这种服从性必然带来其职业道德作用上的从属性,因此缺乏独立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从属性不以会计人员的个人意愿为转移,单位负责人的职业道德修养好,办事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必然带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性机制的强化;反之,倘若单位负责的人道德素养不高,为了谋取不合法的利益,授意、指示或强令会计人员造假时,会计人员往往因“食之周粟”不得不“受人之雇,忠人之事”,因而会计人员在领导的强令指示下被动的做假账,否则会使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甚至丢了饭碗。所以会计直接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不容易做到恪守职业道德。 (三)会计原则为会计信息虚假提供了操作时间和空间。当今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的,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应对、预提和待摊的项目,比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费用;可是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自主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对费用高估、收入低估来掌控利润;另外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都给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很好的空间。 (四)会计准则的相对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机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崭新的经济事项频频出现,如近年来"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使的本来就有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也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状态发展的需要,但是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订及颁布。尤其是当今我国的会计准则仍然没有接触到金融衍生工具,这就有很有可能被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他们本身利益的会计政策。制度不健全,不能严格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现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规范没有那么完善,对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缺少具体的惩罚措施,近年来出现的偷税漏税、假账现象、虚增利润的现象,制度上还不能完全限制他们的行为。也没有专业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没有很详细的规章制度对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应该的处罚。相应地对坚持自己的原则,严格的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也缺乏一定的的法律保障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致使企业法律意识薄弱,减少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财务行为和会计法规制度发生分歧时,常常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完全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强大的支持,从而难以形成管用的再监督的机制。 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的一部分,同时代表着国家的权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力求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贯彻。单位领导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压力,必须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但是这种内部审计机构,根本不能被企业很好地利用,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3.2会计法制体系不够完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制建设与诚信建设息息相关,规范而完善的会计法制体系是建立会计诚信机制的首要保障手段,也是落实会计诚信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会计法》的颁布和两次修订以及《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使会计法制体系日益成熟和完善。但是,近年来,会计违法违规、会计信息失真导致的会计诚信危机却日益严重,这明显与会计法制建设的进步不相协调。会计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会计诚信,却为什么出现这种立法成就与实践效果的落差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国的会计法制本身存在严重漏洞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会计法制是国家关于会计方面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它以《会计法》为核心,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制体系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直接规范会计行为的会计法制,分为三个层次:会计法律规范(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条例及规定、办法等)、会计技术规范(包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第二部分是与会计行为相关的法制,也分为两个层次:相关的法律(包括《刑法》、《审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的法规(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等)。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法制作用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治理会计诚信缺失问题肯定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确违反会计诚信行为的非法性,但如果会计法制体系不健全,缺乏科学性与规范性,会计从业者的法制制约机制不完善,加之执法处罚的力度不够,势必给会计失信以滋生的空间,导致会计诚信缺失问题的日益严重。 会计法制的设计制订存在不足。对部分会计法律法规在最初制订时不够慎重,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未能充分预见到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往往在出现新问题以后再补充修订,以至于不断出台诸多补充规定、问题解答、补充办法等各式各样的文件,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而未能起到防范作用,这必然使会计法制的作用大打折扣。 各种会计法律法规之间的依存度不高,整体性不强,相互之间都比较独立,其相互加强相互促进的作用不明显,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完全一致,甚至存在矛盾和对立。比如,《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就存在差异,《准则》扩大了必须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规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没有必要用的固定资产也必须计提折旧,而《制度》并未对此作出什么规定,这就会造成理解上的分歧,使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不知怎么做,从而在无形中放大了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范围,使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有了更多的空间,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明显增加。再如,《会计法》作为会计行为的根本大法却未提到会计准则,没有赋予准则以明确的法律位置,而随着2006年2月份颁布并于2007年1月执行的39项会计准则的出台,使准则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其在会计法制体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甚至在某些方面有代替会计制度之势,如不能合理界定准则的法律地位,势必造成执行中无权威的法律依据,削弱准则的执行效果,进而影响会计法制体系的整体执行效果。此外,针对不同对象的会计核算制度过于多,既分行业又要分业务,未免过于繁琐;对于某些业务处理,不同的会计标准所作的规定有很大差异,不同层次会计法律规范的内容也缺乏系统、划一的安排。 会计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会计法律法规得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持,《会计法》仅规定对违法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却找不到对应的法律依据,使《会计法》的规定成为无源之水,这也势必使其影响力打折。二是会计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原则上的差异。会计行为不仅要受《会计法》等直接法律法规的约束,还要遵循《证券法》、《税法》、《审计法》等多种相关法律法规,但我国目前的会计法制与这些相关法律法规之间还未能很好地衔接,这也造成企业在选择自身适用的会计规定时产生偏好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新颁《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就存在很大差异,例如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企业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损益,而税法则规定一般对未来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这样在《制度》约束力不强的情况下,企业很可能着眼于税收利益或方便自己核算的角度,更多地依照税法,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出现所谓的“合法性失真”。 会计法律规范的概括性、纲领性、伸缩性、原则性甚至研究性都过于突出,较多地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模糊性的词汇,而少有定量标准,并且缺乏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使过粗的法律条文在执行过程中依据不足,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规定在表述上相当笼统,比如《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有关会计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监督,并且受国家法律保护,这其中的“任何 ”二字,因为没有详细规定相关利益人包括所有者、债权人等如何进行大致的监督,可是很难实际操作;再如《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可是会计资料有很多种类,他们来自很多不同的地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不可能全部掌握,就像采购中取得的发票,它的真实性就不是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可以掌握的,所以也需要明确里面的细节才能操作自如。 作为会计法制体系核心法律的《会计法》自身存在很多不好的地方,在模式的设计与操作上,有命令性规范与惩治性规范不完全的问题,有些条款只设置其一,而无另外,比如《会计法》规定单位必须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有些事项,应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可是并没有规定如果不说明应承担的一些责任,这种情况势必导致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法追究法律自身的法律责任。在体系安排上,有一些民事责任的缺失,在其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中,说明了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违规应该承担的刑事或行政责任,却没有提到民事责任。如果无关于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就难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从而追究会计造假者的民事责任并且不能获得合理的经济赔偿,所以有很大必要就各种会计失信得行为应该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作出合理的规定,让失信者可以免于刑事责任,也要付出巨额民事赔偿的相应惩罚。作为法律责任主体的单位负责人不容易分明,是作为法人代表的董事长还是直接负责经营管理的总经理,一直都有争议,并且《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可是这如何具体承担责任以及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较不清楚,如这种问题解决不好,只要企业发生会计失信,在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时就显然依据不足。 3.3法治力度不够严厉,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就我国目前而言,会计执法的主体有多个部门和机关,包括财政、税务、审计、物价部门以及各司法机关,他们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严肃会计工作纪要方面都各自有各自的工作,也各有各的权限。可是,各机关和部门之间在执行会计法制过程中应该如何分工、利益关系怎样协调以及相互间怎样配合,所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作明确规定,从而致使执法机制的不合理和执法权的不集中,对会计违法行为大家都可以管,大家都可以不管,致使会计法制难以得到很好的执行,还出现执法效果差而监管成本高的局面,致使在实践中即使发现了会计信息不真实的现象,可是因执法不够而不能有效更正。与此同时,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力度也相对普遍不强,大多都没有建立系统的监督机制来行使会计法制赋予的权力,常常执行与简单的形式,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重经济罚款、轻法律处罚,重单位处罚、轻个人处罚的问题,大大减少了会计法制的执行效力,比如《会计法》规定如果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构成犯罪的,只据犯罪金额多少来衡量,而未考虑妨碍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问题,这就在无形中减少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没有刑事责任,使《会计法》不好得到强有力地执行。除此之外,在执法结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上也不怎么够,就像财政部在例行的年度检查中总会找到不少虚报利润、虚列资产的现象,可是并没有将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整理并对人们公布,这也必然减少会计法制应有的警诫作用。因为会计法制的惩处力度存在缺陷,会计失信只承担较低的成本也是当前会计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会计犯罪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章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对策 4.1健全法律体系,健全法律制度 1.在确立我国的会计立法模式要综合考虑与企业相干的各利益团体的需求。在制定会计法规时。要全面并综合想到《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和税法等法律请求,并与这些法律和谐一致,从而满足各利益团体的不同要求。 2.要坚持《会计法》在我国会计法规系统中的领导地位。制定独立的《会计法》并将其置于全部会计法规系统的领导地位,对综合考虑各利益团体的请求有利。从我国修订的《会计法》来观察,其立法的宗旨就是规范会计行动、保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高质量表现为真实、可靠、及时,因此,从这方面考虑所建立的会计法规系统,必定可以很好地满足债权人、投资者、企业和政府等利益团体的信息需求。当然了,从发展的方面看,制定会计信息披露这样的法规还要从满足国际投资者等的方面来考量。 3.赶紧建立并实行一套很好的会计准则系统,转变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的局面,既要保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请求,而且要借鉴成功的国际会计成功例子,使我国的会计立法进入一个全新的方向。 4.在会计监督方面,应该在完善审计准则时,同时着手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准则的制定。就现在我国会计监督方面的法规系统来观察,有关审计方面的法规系统相对完善,已形成了以《注册会计师法》为领导,包含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础准则》、《注册会计师质量把持基础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导基础准则》在内的法规系统。相比之下,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准则的制定就比较滞后,有关部门应当加紧制定,使之尽快形成系统。 4.2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营造会计诚信环境 1.明确会计诚信建设的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学习、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按照《会计法》要求,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必须组织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凡需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均应依法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备遵守职业道德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规模较小、业务量不多的企业、非营利组织及其他组织,可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实施代理记账。不得任用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各单位要选用政治素质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政策业务、组织能力较强和身体条件较好的会计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履行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与监督的职责。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应按《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配备总会计师,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3.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包括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清查、内部审计和财务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依法设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坚决杜绝“账外账”等非法设置会计账簿行为的发生。三是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如实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记账、算账、报账,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四是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确保会计资料的证明力和证据力。 4.依法实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都应当实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上述经营性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都须经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审计查证,出具审计报告,并作为进行工商监督管理、纳税申报、申请贷款的有效合法依据。其他有财政预算拨款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也要逐步试行财务收支会计报表审计制度。 5.推行“阳光会计”,搞好会计信息公开。各单位要将会计信息纳入“厂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定期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6.推进会计工作电算化。各单位所发生的相关经营收支,应尽快实施电算化管理,改变传统的设置纸质账和手工记账的做法,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防止人为舞弊行为的发生,并为税务、银行、工商、财务等部门管理网络的建立奠定基础。各单位实行会计电算化时所采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4.3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是加强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 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活动是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首要内容和有效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会计诚信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会计诚信建设。教育方法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相结合;与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 纲要 中国近代史纲要中国近代史纲要复习资料大学中国近代史纲要重点中外历史纲要课件乒乓球课程纲要 》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阜新经济转型振兴实际相结合;与会计人员的工作实际相结合。 1、组织一次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用一年的时间,在我市会计人员中开展会计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培训。各部门、各单位可统一组织会计人员到继续教育培训点参加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也可视具体情况由会计人员自行报名参加培训。会计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作为考核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2、举办一次会计诚信知识竞赛。今年下半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布实施七周年,拟举办一次以“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竞赛结束后,对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将竞赛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告。 3、开展一次“会计诚信大家谈”征文活动。今年,在全市会计人员中开展一次以会计诚信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对会计诚信建设的认识和体会;也可以身边的真人真事为题材,赞颂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还可对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发表自己的意见。市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在来稿中选择、有见地、针对性强、文笔流畅的论文给予评定并进行表彰。 4、举办一次由总会计师、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参加的会计诚信建设专题讲座。总会计师、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其法律意识、道德情操、价值取向对本单位会计人员有着直接的影响。今年下半年,举办一次由总会计师、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参加的会计诚信建设专题讲座,界时将邀请省财政厅的有关领导、专家来阜授课。通过举办这种高层次的讲座,使我市总会计师、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充分认识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高尚的思想境界和道德素养影响、带动身边的每一个会计人员,形成诚信守法的工作氛围。 4.4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依法打击会计违法行为 对于贪污腐败、知情不举和违法乱纪以至于同流合污的各种现象,除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以外,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和会计的法律责任。让人们了解到如果违反会计诚信建设的要求,不拿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处于不好的目的的造假者,必须要加大惩处的力度。一定从执法、立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让造假者付出高于收益的代价,相应的应建立民事赔偿的制度,方便会计信息使用者只要受到假信息侵害,就能够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取得相应的赔偿。再者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的机制。对有些不守信用、不遵守行为规则的个人或企业,出现做假帐行为后要把始作俑者赶出本行业。倘若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出市场,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4.5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工作的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工作的管理。组织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省、市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辖区内的会计诚信建设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本地区会计诚信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积极探索和建立会计诚信建设与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同时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注册等工作,研究建立和实施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违法从事会计活动,特别是账外设账、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重大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使会计人员不愿作假、不敢做假、不能作假。同时,应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造假可耻”的氛围。 2、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依法领导、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同时,应支持、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为会计人员创造诚信执业的良好环境,当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带头人,全面提高本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诚信情况与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奖惩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信息质量和诚信情况紧密相联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着力抓好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的落实。 3、会计诚信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广大会计人员在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同时,应积极投身于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活动之中,并密切联系实际,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人人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 第五章 结 论 会计信息真实客观与否,直接影响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肯定影响市场经济的有效健康发展。会计信息面临一场职业性的经济危机。从本质上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信息质量保障系统,综合运用政治法、行政、经济、文化手段,一致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严肃对待财政经济纪律,才可以真正保证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有效的快速上升。而整个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计诚信也成了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同执业阶层的人员都应该了解到自己应该负有的诚信责任,以使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的尽快建立和完善。所以,建立会计诚信制度的任务任重而道远,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会计诚信制度一定会得到健全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王广明、张奇峰:注册会计师‘诚信’的经济学分析[J]会计研究,2003(4) [2] 黄世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面临的挑战与思考[J]会计研究,2001(10) [3] 黄世忠、林启云:后安然时代如何监管会计职业[M]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3) [4] 莎娜:从诚信角度看会计法制体系的缺陷[J]会计制度,2007(32) [5] 王晓玲:浅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会信息失真[J]绿色财会,2008(9) [6] 赵玉民: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2(10) [7] 易仁萍、王会金:试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预防与治理[M]审计研究,2000(1) [8] 王伟雄: 会计师事物所诚信机制的重塑”[J]会计之友2002(10) [9] 张辉宗: 加强诚信建设重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J]商业会计2002(9) [10]叶陈刚:会计道德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1]陈良兰: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广东审计;2003(09) [12]林敏:会计诚信建设的三条途径[J];四川会计;2003(09) [13]方飞虎,杜茜:会计诚信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J];四川会计;2003(09) [14]徐胤: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01) [15]谭郁枫:会计诚信建设的三个方面[J];山西财税;2004(02) [16]John Gruner,Setting Ethics Standards for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 The Global View. In: International Forum on Professional Ethics for CPAs Beijing: National Accounting Institute 25~32,2002. [17]Suzy Wetlayfer, Editor of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To Tell the Truth, Harvard Busines
本文档为【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89728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78KB
软件:Word
页数:17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4-01-21
浏览量: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