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齐桓公伐楚齐桓公伐楚選自《左傳》僖公四年輔助讀物輔助讀物《史記·齊大公世家》
《國語·齊語》
關於齊桓公霸業的輔助讀物
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
童書業《春秋史》第七章齊侯以诸侯之师侵蔡齊侯以诸侯之师侵蔡经: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
(事件起因)傳:(三年),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絕之也,蔡人嫁之。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null“以”字词义“以”字词义《左传》僖公26:“凡师,能左右之曰以。”
《左传》定公4“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杜预注:“师,能左右之曰以。”
以,率领也。
甲骨文:“王以众黍于囧”(《甲骨文合集》20)
金文:
楚子使与师言曰楚子使与师言曰使:派遣,后面省略了宾语“使者”
楚子使与师言曰=楚子使(使者)与师言曰
上篇课文“请以遗之”,“以”后面省略了宾语“君之羹”。请以遗之=请以(君之羹)遗之
下文“楚子使屈完如师”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北海”、“南海”“北海”、“南海”杜预注:楚界犹未至南海,因齐处北海,遂称所近。
《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南海则有羽、翮hé、齿、革、曾青、丹干焉。”
杨倞注:“海谓荒晦绝远之地,不必至海水也。” 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唐孔颖达《正义》:“服虔云:‘风,放也。牝牡相诱谓之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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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马牛其风” 。’此言‘风马牛’,谓马牛风逸,牝牡相诱,盖是末界之微事,言此事不相及,故以取喻,不相干也。”(此课本注释所本)null《尚书·周书·费bì誓》:“馬牛其風,臣妾逋逃,勿敢越逐。”
伪孔安国传:“马牛其有风佚。” 佚通逸。
《正义》:僖四年《左传》云:“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贾逵云:“风,放也。牝牡相诱谓之风。”然则马牛风佚,因牝牡相逐而遂至放佚远去也。
《史记·鲁周公世家》“马牛其风”
裴駰《集解》引郑玄曰:“风,走逸。”null[宋]陆佃《埤pí雅》“牛走顺风,马走逆风,牛马风逸,往往相及,楚是以云爾”(《古文观止》用此说)
[清]何琇xiù《樵香小记》:“‘马牛其风’与‘臣妾逋逃’相属,自以‘风逸’为正义。或曰‘牛走顺风,马走逆风’,核诸物理,无此事。或曰‘牝牡相诱曰风’,马牛岂窃妻以逃者耶?核诸物理,亦无此事。”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诗·大雅·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
《左传》隐公5: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孙子·九地》: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孟子·离娄上》: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涉涉《說文》:𣻣,徒行厲水也。從沝、從步。涉,篆文從水。
《詩·邶風·匏有苦葉》:
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
毛傳:以衣涉水為厲,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管仲對曰管仲對曰郭店楚簡中關於管仲的記載
——《窮達以時》6号:
孔子對管仲的讚揚孔子對管仲的讚揚《論語·憲問》——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同上——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史記·燕召公世家》中關于召康公的記載:
“召公奭與周同姓,姓姬氏。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于北燕。其在成王時,召公爲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鄉邑,有棠樹,决獄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無失職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懷棠樹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詩。”
《詩·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里。”
召康公
事迹
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平安创建事迹材料优秀班集体事迹材料工会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优秀教师事迹300字
,主要見于《尚書》中的《召誥》《君奭》《顧命》等篇。郭店楚簡中關於太公望的記載郭店楚簡中關於太公望的記載《窮達以時》4、5号:《左傳》中關於大公望的記載《左傳》中關於大公望的記載《左傳》僖公26年:“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
《左傳》襄公14年:“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
《左傳》襄公29年:“吳公子札來聘……請觀于周樂……爲之歌齊。曰:‘美哉!泱泱乎,大風也哉!表東海者,其大公乎,國未可量也。”
關于太公望的事迹,參看《史記·齊大公世家》五侯九伯,女(汝)實征之,五侯九伯,女(汝)實征之,五侯:五等諸侯——公、侯、伯、子、男。《左傳》僖公29年“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左傳》中“公、侯、伯、子” 均多見,“男”則僅有“宿男” 、“許男”,皆附庸小國。
九伯:九州之長。伯,長也。
九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揚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尚書·禹貢》)
五、九都是虚数,统言天下诸侯。
征,本作“正”,后加“彳”旁以夾輔周室以夾輔周室《左傳·僖26》: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
夹:课本77页说解字形误。赐我先君履赐我先君履先秦——屨jù,名詞,相當於後世的鞋。
履lǚ,動詞,踩踏,踐踏。
屨(名詞)
《左傳》“國之諸市,屨踐踊貴”
《禮記》:“户外有二屨,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
履(動詞)
《周易·坤》“履霜,堅冰至”
《詩·魏風·葛屨》《小雅·大東》“糾糾葛屨,可以履霜” 爾貢包茅不入爾貢包茅不入《尚書·禹貢》:“荊及衡陽惟荊州。……厥貢羽、毛、齒、革,惟金三品。杶、幹、栝、柏、礪、砥、砮、丹……包匭菁茅。”
《管子·輕重丁》:“江淮之間有一茅而三脊……名之曰菁茅。”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仲父曰:‘楚之菁茅不貢於天子三年矣,君不如舉兵爲天子伐楚。’ ……”王祭不共(供)王祭不共(供)杜預:包,裹束也。茅,菁茅也。束茅而灌之以酒爲縮酒。
正義:《郊特牲》云:“縮酌用茅。”鄭玄云:“泲之以茅,縮去滓也。”《周禮·甸師》:“祭祀,共蕭茅。”鄭興云:“‘蕭’字或爲‘莤’,‘莤’讀爲‘縮’。束茅立之祭前,沃酒其上,酒滲下去,若神飲之,故謂之‘縮’。縮,滲也。故齊桓公責楚不貢包茅,王祭不共,無以縮酒。” 無以縮酒無以縮酒縮,或作“蕭”,或作“莤”,皆音近通假。寡人是徵寡人是徵徵:責問也。
《史記·齊世家》:“楚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是以來責。”
祭祀事務的重要性祭祀事務的重要性《左傳》文公2年“祀,國之大事也”
成公13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甲骨卜辭、青銅器銘文、楚簡中包含大量祭祀内容。
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史記·周本紀》: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
[唐]張守節《正義》曰:《帝王世紀》云:“昭王德衰,南征。濟于漢,船人惡之,以膠船進王,王御船至中流,膠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沒于水中而崩。其右辛游靡長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諱之。”记载昭王南征的西周金文记载昭王南征的西周金文(劃綫部分的釋文)
(右)……伐反荊……
(左)……南征伐楚荊楚子使屈完如師楚子使屈完如師《史記·楚世家》:“楚成王使將軍屈完以兵御之。”
《史記·齊世家》:“楚王使屈完將兵扞hàn齊。”師進,次於陘。
(下文)師退,次於召陵。師進,次於陘。
(下文)師退,次於召陵。《左傳》莊公三年:冬,公次于滑。……凡師,一宿爲舍,再宿爲信,過信爲次。
《詩·周頌·有客》:有客宿宿,有客信信。
《爾雅·釋訓》:有客宿宿,言再宿也。有客信信,言四宿也。
《左傳》襄公18年:子庚門于純門,信于城下而還。
杜甫《秋興八首》之三:“信宿漁人還泛泛,清秋燕子故飛飛。”null岂不榖是为?
与不榖同好如何?岂不榖是为?
与不榖同好如何?《左傳》僖公23年——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晋國,則何以報不榖?”
僖公24年——冬,王使來告難曰:“不榖不德,得罪於是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敢告叔父。”
成公16年——王使謂子反曰:“先大夫之覆師徒者,君不在。子無以爲過,不榖之罪也。”
“不榖”之“榖”不能寫作“谷”,“穀”、“谷”本不同字(參看下頁):穀穀《说文》:“穀,百穀之总名。从禾,殻声。”
殻,即今之“殼(壳)”字。
谷谷君惠徼福于弊邑之社稷君惠徼福于弊邑之社稷徼:通“邀”,祈求、索求也。《左傳》文公12年秦使對魯公曰:“寡君願徼福于周公、魯公,以事君。”
社稷:古代帝王、諸侯所祭祀的土神和榖神。《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白虎通義·社稷》:“人非土不立,非榖不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穀之長,故立稷而祭之也。”引申又可以用爲國家的代稱。如《孟子· 盡心下》:“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
“稷”又寫作“禝”。null楚简中对社、稷的祭祀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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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简中对社、稷的祭祀记录战国金文中以“社稷”指代国家的例子战国金文中以“社稷”指代国家的例子河北平山战国
中山王墓三足大鼎出現“社稷”部分的釋文出現“社稷”部分的釋文辱收寡君辱收寡君收:收容,接纳。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眾戰,誰能禦之?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 (《莊子·馬蹄》)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楚国方城以为城=楚国以方城为城
汉水以为池=以汉水为池null郢方城史学家对齐桓公“召陵之盟”的评价史学家对齐桓公“召陵之盟”的评价nullnull以上摘自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