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足轻 (步兵 ) 、 小者 (仆役 ) , 甚至散居乡村的乡士和失去傣禄的浪人 (牢人 ) , 他们虽地位
各异 , 但都拥有 “苗字带刀 ” 的特权 , 可随意杀死平民百姓 , 而不受法律制裁 . “百姓 ” 包括
“本百处” (占有少量土地者) 以及水吞 、 家抱 、 名子等 (三者均为佃家或雇农) , 多为被剥削 .
者 . “盯人” , 包括有地有房的 “本叮人 ” 和无地无房的 “地借 ” 、 “店借 ” , 多为被剥削的工商
业者 . 在 “士 、 农 、 工 、 商” 以下 、 还有被称为 “秽多” 、 “非人 ” 的贱民 , 他们的住处 、 职
业 、 婚姻都受到极严格的限制 , 只能从事皮革 、 殡仪 、 曲艺及其它当时被称为卑贱的职业 . 各
等级所处地位以法律形式严格规定 , 界限分明 , 世代相袭 , 不可逾越 。 整个社会就像一座金
字塔 , 沉闷 、 窒息 , 处于底层的人民世世代代受压迫 、 受欺凌 。 (三) 家族观念根深蒂固 . 氏
姓制度所保留的血缘关系以及家长制统治 , 必然产生浓厚的家族观念 。 历代统治者又编造出
种种关于夭皇的神话 。 极力鼓吹 日本是由万世一系的天皇统治的国家 。 将夭皇描绘为一个大
家庭中韵家长 , 各级贵族便成为大家庭的支系 . 尤其是将被剥削者包括在贵族的家庭之内 , 更
使主从关系翠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 . 如奈 良时代乡户内的成员就包括隶属民 “寄 口 ” 和
权埠 。 致使整个封建社会的日本 , 到处都弥漫着孝忠天皇 、 服从家长的烟雾 , 保护报以依从 ,
恩惠报以忠顺 , 为了主人的利益 , 万死不辞。 结果 , 带给人民的只是灾难和痛苦 。
综上所述 , 不难看出 , 古代 日本的氏姓制度的形成与其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方式
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 它不仅在奴隶社会发挥着作用 , 对以后的日本历史也产生了深远影
响 .
(作者单位 东北师大 日本研究所 ) 〔资任编辑 陈虹娓 )
0 苗字带刀 : 苗字 , 指姓 . 德川时代 , 普通百姓 、 工商业者均不准称姓 , 但允许武士和其它有功者称姓带刀 。
明 代 禁 宫 人 殉 葬 考
人殉人性之制 , 始于中国的奴隶制时代 , 至商朝尤盛 . 在商王及大奴隶主睦寝周围陪葬着数十百计的臣妾
奴隶等屈死的冤魂 . 降至封建社会乃至封建社会晚期的明朝初年 , 这种罪恶的人殉制度亦未根除 . 《明史 · 后
妃传》记救 : 太祖 (朱元璋) 崩 , 宫人多从死 . 对殉死者的族人 , 惠帝 (朱允蚊 ) 、 成祖 (朱棣 ) 曾予以体恤 ,
张凤 、 李衡、 赵福 、 张璧 、 汪宾诸家 , 皆世袭锦衣卫千户 、 百户 , 算是对殉人宫人的一点慰籍 . 当时人称之
“朝天女户 ”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 3 2 ) 。 其后 , 成祖 、 仁宗 (朱高炽 ) 、 宣宗 (朱瞻基 ) 祖孙三人死后 . 皆有
宫人殉死之例 . 见诸 《明史 · 后妃传》者 , 宜宗崩 , 殡何氏 、 赵氏 、 吴氏 、 焦氏 、 曹氏 、 徐氏 、 衰氏 、 诸氏 、
李氏 、 何氏等十余人皆殉死 . 英宗正 统元年 , 堂而皇之地增溢这群可怜的女人说 : “兹委身而蹈义 , 随龙驭上
宾 . 宜荐徽称 . 用彰节行 . ” (同上 ) 所赐徽号无非是 “贞 ” 、 “烈” 、 “节” 流 . 据称 , 明初亲王死 , 亦用妃殡从
死例 。 正统朝 . 周王朱有煤死 , 王妃巩氏 , 夫人施氏 、 欧氏 、 陈氏 、 张氏 、 韩氏 、 李氏皆殉死 。
那么 , 这种恶罪的制度何时而止呢 ? 尽管 《寂园杂记》、 《稗史汇编》、 《日下旧闻) 等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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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略有歧疑 , 但
废止的时间尚可断定在明英宗天顺朝 . 史载 , 英宗朱祁镇临 , 召宪宗 (朱见深 ) 谓之曰 : “用人殉葬 , 吾不忍
也 。 此事宜自我止 , 后世子孙勿复为 . ” ( 《稗史汇编》卷 18 《人物门帝王类禁殉葬” 宪宗死亦有同样嘱托 ,
看来是 “人之将死 , 其言也善” 了 . 没想到 , 像明英宗之流的封建皇帝 , 先后宠信大宦官王振 、 曹吉祥 , 酿成
“土木之变 ” 和 “曹石之乱” , 几乎断送了明朝社被江山的一代昏君 , 竟还 玉成了止从死之制 . 该说他还算有
点人情味吧 , 这既减少了一批食租衣禄的 “朝天女户 ” , 也解脱了一批 “随龙驭上宾” 弱女子的悲惨命运 !
(明清史研究所 师 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