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一、本节概况一、本节概况
本节叙述的是计价表第十八章内容,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定额的章节划分方式单独设置,其又划分为两部分,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2、单独装饰工程超高部分人工降效分段增加系数计算表(详见本篇第三章第七节),共计36个子目。二、有关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二、有关规定
1、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m时,应计算超高费。
2、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所需费用。超高费包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定额执行,不调整。
3、超高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檐高超过20m部分的建筑物应按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层高超过3.6m时,以每增高1m(不足0.1m按0.1m计算)按相应子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null(3)建筑物檐高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未超过20m时,则该楼层在20m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费。
(4)同一建筑物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定额。
(5)单层建筑物(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除构件安装按第十二节的规定执行外,另再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费。
4、单独装饰工程超高人工降效
(1)“高度”和“层高”,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达到规定,即可套用该项目。
(2)当同一个楼层中的楼面和天棚不在同一计算段内,按天棚面标高段为准计算。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物超高费以超过20m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单独装饰工程超高部分人工降效以超过20m部分的人工费分段计算。
例题:某六层建筑,每层高度均大于2.2 m,
面积均为1000 m²,如图所示给出了房屋高度
的分布情况和有关标高,计算该建筑的超高费。
解:(1)列项目 18-1、18-1、18-1.
(2)计算工程量:1000㎡。
(3)套定额,计算结果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