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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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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配套文件中共公安部消防局委员会文件 中共公安部消防局委员会文件 公消党[2011]11号 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 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党委,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指挥学校党委: 为深入推动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不断完善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体系,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部局在指导部分总队进行重点课题攻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党委议教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支队级单位行使思想政治教育“四种权利”的指导意见》、《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

《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配套文件
中共公安部消防局委员会文件 中共公安部消防局委员会文件 公消党[2011]11号 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 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党委,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指挥学校党委: 为深入推动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不断完善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体系,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部局在指导部分总队进行重点课题攻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公安消防部队党委议教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支队级单位行使思想政治教育“四种权利”的指导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公安消防部队机关干部学习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仪式教育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配套的5个文件,针对贯彻落实《大纲》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对《大纲》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认真组织对5个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抓教育的责任,明确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对本部队贯彻执行《大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各级议教、抓教、管教、组教、施教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效益。 各地贯彻执行文件情况请及时上报部局政治部。 中共公安部消防局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抄报:刘金国副部长,蔡安季主任。 部政治部现役办。 抄送:本局领导,各处、室。 承办人:唐明远 校对:林承峰 公安消防部队党委议教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委议教制度,发挥好党委统揽教育的职能作用,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和落实党委议教制度,是党委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体现,是党委的重大政治责任。 第三条 总队级单位党委每半年、支队级单位党委每季度、大队级单位党委每月议教一次,开展重要教育时应当及时议教。党委议教既可专题议,也可结合其他议题一并进行。下列时机应进行议教: (一)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党和国家、军队出台或调整重大政策,公安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时; (二)部署开展重大主题(专题)教育时; (三)部队执行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和其他重大任务时; (四)新兵下队、士官选取、战士考学、转业退伍和干部调整等特殊时期; (五)推出重大先进典型时; (六)部队中出现倾向性思想问题和不良行为、发生重大事故(案件)时。 第四条 总队、支队级单位党委议教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领会上级指示要求; (二)分析研究部队教育形势和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及工作措施; (三)统筹本级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安排的教育内容; (四)审定本单位年度教育和重大主题(专题)教育意见(方案),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五)听取教育检查督导和阶段性考核评价情况汇报; (六)审定涉及教育工作的制度规定; (七)研究加强政治教员队伍建设的措施; (八)解决教育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九)总结分析本级党委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大队级单位党委议教,主要是总结分析月教育计划落实情况,分析研究本单位教育形势和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结合支队教育计划和本单位实际,统筹安排教育时间和内容,明确教育责任,研究抓好教育任务落实的具体方法措施。 第六条 做好议教准备。总队、支队级单位党委定期集中议教前,机关党委、各业务部门和所属部队要对本机关、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教育形势和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政治机关要对部队的教育形势和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提前送党委委员,为党委议教提供充分依据。党委委员要主动掌握部队官兵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充分做好议教准备。 第七条 提高议教质量。党委议教,应注重把教育与上级要求结合起来、与部队全面建设结合起来、与部队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担负的重大任务结合起来、与广大官兵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科学统筹教育与其他工作的关系。 党委议教时,书记、副书记应注重引导,把相关问题议透。党委委员应结合分管工作逐个发言,分析教育形势,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党委议教应当及时形成决议、作好记录和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告上级和通报下级。 第八条 落实议教决议。书记、副书记和政治机关应及时跟踪督促检查党委议教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委委员应结合分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议教决议,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部署任务、检查指导、工作调研的重要内容。 要把落实党委议教制度情况,纳入考核、讲评党委班子及成员的重要内容。党委班子及成员述职,应报告落实党委议教制度情况。 第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队级以下单位党委,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安部消防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关于公安消防部队支队级单位 行使思想政治教育“四种权利”的指导意见 《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规定,支队级单位应当按照年度教育计划和上级指示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行使对教育内容的调整权、教育时机的选择权、形式与方法的决定权、经常性思想教育的自主权(以下简称“四种权利”)。为提高支队级单位行使“四种权利”的能力水平,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行使“四种权利”的重要意义 支队级单位行使思想政治教育“四种权利”,是教育统筹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教育理念、教育模式的重大改进和创新发展。支队级单位作为一线指挥部,肩负着解决基层教育中各种矛盾问题的重要责任,必须履行好统筹协调教育的职能。《大纲》赋予支队级单位“四种权利”,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支队级单位统筹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为支队级单位提供了自主抓教育的空间,对于科学统筹安排教育,建立正规的教育秩序,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行使“四种权利”的基本要求 (一)行使好教育内容的调整权。支队级单位行使对教育内容的调整权,就是按照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科学统筹安排教育内容。 1、细化主题教育内容。对上级部署的重大主题教育,要在吃透上级指示精神、广泛征求官兵意见、搞好官兵思想调查的基础上,及时议教,召开教育准备会,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使主题教育各项内容变远为近、破大为小、化难为易,确保主题教育内容有效落实。 2、整合多项教育内容。对部队上级机关、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的教育内容,相近的合并,重复的删减,零散的整合;有特殊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应有所侧重或拓展;已经进行并基本达到要求,或与本单位联系不大的教育内容,可视情安排;本级其他部门需占用教育时间安排的教育内容,由政治机关统筹计划,经本级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政治机关结合教育计划统一下达。 3、融入临时教育内容。遇有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需要临时安排的教育内容,及时研究和分类。该重点落实的,通过调整教育计划部署实施;临时教育内容与计划教育内容相近的,尽量融入一并进行;只需在一定范围内安排的教育,不扩大教育范围。 (二)行使好教育时机的选择权。支队级单位行使教育时机的选择权,就是要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选择最佳教育时机。 1、把握形势因时施教。当党和国家召开重要会议时,及时跟进教育,使官兵了解形势,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党和国家、军队出台或调整重大政策时,公安部作出重大部署决策时,及时开展思想调查,准确把握官兵思想脉搏,进行针对性教育,引导官兵正确对待、自觉服从;当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教育引导官兵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指示要求上来,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2、加强预判提前施教。针对入党、考学、士官选取、学技术、干部调整、评功评奖等敏感时期,及时开展人生观、价值观、荣誉观等教育;针对在执勤执法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现象,及时开展法制纪律等教育;针对灭火救援、重大活动安保中,官兵可能产生的激进、畏难、厌战情绪,及时开展职能使命和心理健康等教育。 3、审时度势择机施教。部队执行重大任务时,应当见缝插针、灵活机动开展教育;对部队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应当把握时机,及时跟进开展教育;抓住一个时期官兵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教育;对一些时效性不强的教育,可根据部队形势任务提前或延缓;工学矛盾比较突出时,按照轻重缓急,科学摆布,合理安排,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三)行使好教育形式方法的决定权。支队级单位行使教育形式方法的决定权,就是要从实际效果出发,根据不同内容、不同对象、不同任务和客观条件,灵活运用各种教育形式方法。 1、依照教育内容决定形式方法。针对理论性和政策性强、理解难度较大的教育内容,一般采取集中授课、举办讲座和报告会、宣讲辅导、集中轮训等形式方法;光荣传统、职能使命等教育内容,一般采取典型激励、参观见学、仪式庆典、警营文化熏陶等形式方法;时事和形势教育、遂行任务要求等教育内容,一般采取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新闻、一事一议、现场鼓动、谈心交心等形式方法;官兵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教育内容,一般采取民主讨论、平等交流、思想互助等形式方法。 2、针对官兵特点决定形式方法。紧密结合新形势下官兵思维活跃、个性张扬、渴望尊重等突出特点,广泛开展“互动式、启发式、自助式”群众性自我教育,引导官兵在自觉参与、相互启迪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传媒,增强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广泛开展观看优秀影视节目,开展读书演讲、文艺演唱、影视评论等,在警营文化活动中受到熏陶和激励。 3、立足教育资源决定形式方法。充分利用部队现有教学和文化设施,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确定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利用驻地师资资源,发挥其专业优势,采取专家辅导、巡回宣讲等方法,增强教育效果;充分运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种纪念场馆,发挥官兵亲属的积极影响,借助社会、家庭教育资源进行共教共育。 (四)行使好经常性思想教育的自主权。经常性思想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中最大量、最经常的教育,对于打牢官兵思想基础、保证各项任务完成具有重要作用。支队级单位行使经常性思想教育的自主权,就是要在认真领会把握上级指示要求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不等不靠,独立自主地确定经常性思想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时机。 1、基本教育经常抓。《大纲》规定的五项基本教育内容,主要通过经常性思想教育来落实。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为根本,以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把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学习实践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作为经常性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常抓不懈。针对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官兵带有普遍性的思想问题,突出一个方面的主题和内容开展教育引导,确保基本教育常抓常新。 2、自主教育放手抓。基层大队、中队对官兵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最直接、感受最直接,支队级单位要放手基层大队、中队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官兵现实思想问题自主开展教育。支队级单位自主教育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时间的50%,大队自主教育时间每月不少于半天,中队自主教育时间每月不少于一天;要引导大队、中队针对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自行确定教育课题、设置教育内容,支队对教育课题申报理由、思路方法进行把关指导,确保自主教育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 3、随机教育灵活抓。根据不同官兵的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兴趣爱好、心理素质等,因人而异,灵活选择教育场合、时机和方法;针对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和思想反映,从官兵最关注、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有的放矢搞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思想问题;通过标语口号、励志格言、文化长廊、官兵原创作品、光荣榜、英模墙等,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感染、人人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不断提升行使“四种权利”的能力水平 (一)强化总队宏观指导。总队在支队级单位行使“四种权利”上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教育统筹规划,对教育内容搞好过滤整合,防止安排过满、统得过死。要下放教育权力,在部署教育任务时只定指导性意见,不定具体方案;只定教育主题,不定具体课题;只定总体目标,不定具体指标;只定完成时限,不定具体时段,给支队级单位留足用权空间。要经常或定期对支队级单位行使“四种权利”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政工例会、教育准备会要对支队级单位行使“四种权利”情况进行分析讲评,总结推广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做法,做到放权不放任、自主不自流。检查考评教育时,充分尊重支队级单位在教育内容、时机和形式方法等方面的选择和调整,着眼点放在官兵理解掌握主要教育内容、教育秩序正规、教育作用发挥好等教育实效上。把支队级单位行使“四种权利”情况,作为评选教育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激发支队级单位用好“四种权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支队用权能力。支队级单位要发挥行使“四种权利”的主体作用。充分认识行使“四种权利”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具体要求,明确“四种权利”更是“四种责任”,不断强化“用权才能尽责、弃权就是失职”的观念,大胆用权、科学用权,把“四种权利”用好、用活、用足。要把如何运用好“四种权利”作为党委议教、政工例会、教育准备会分析讲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常议,常讲常评。支队政委(副政委)和政治处主任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教育,组织研究阶段性教育计划,及时掌握教育动态,认真审核大队、中队每月教育计划。支队政治机关每月通过随机抽查、视频督察、调阅资料、推门听课、网上讲评等方式加强对大队、中队教育的经常性督导,每周二、五下午教育日以主要精力检查督促大队、中队开展教育情况。要大胆创新,不断探索行使“四种权利”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切实达到正规教育秩序、增强教育效果的目的。 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考核评价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委按纲抓教、机关按纲组教、基层按纲施教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坚持遵循规律,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评强化教育责任,以考评正规教育秩序,以考评提高教育质量,以考评促进教育效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总队、支队、大队、中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 第四条 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委抓教育、机关指导教育、政治干部组织实施教育情况;教育时间、人员、内容、制度落实情况;官兵对学习教育内容理解掌握情况;思想政治教育对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和提高官兵综合素质的作用效果。 第五条 对总队重点考核评价:(一)党委认真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落实党委议教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出台教育制度规定,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二)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书记重视教育,党委成员带头参与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政治委员和政治部主任以主要精力抓教育,认真调查研究,精心部署安排,亲自授课辅导,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四)认真领会和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及时掌握部队教育和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科学统筹协调各项教育,合理安排教育时间和内容,教育秩序正规;(五)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和重大主题教育实施意见,符合实际,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六)对教育进行经常性督导和阶段性考评,每季度结合召开政治工作例会,分析讲评和研究部署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教育专题召开教育准备会部署安排;(七)重视政治教员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培训,专(兼)职政治教员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活动经常、作用发挥好;(八)认真落实机关干部学习教育规定,机关学习教育氛围浓厚。 第六条 对支队重点考核评价:(一)党委认真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落实党委议教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二)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书记重视教育,党委成员重视教育,带头参与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政治委员和政治处主任以主要精力抓教育,认真调查研究,精心部署安排,亲自授课辅导,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四)有效行使教育“四种权利”,科学调整教育内容,恰当选择教育时机,灵活决定形式方法,经常性思想教育安排合理。年度、阶段教育计划和重大主题教育实施意见符合实际、针对性强;(五)对教育进行经常性督导和阶段性考评,每月结合召开政治工作例会分析讲评和研究部署,每季度对基层大队、中队教育进行阶段性部署和检查督导、讲评通报;(六)重视政治教员队伍建设,加强经常性培训和面对面帮带,专(兼)职政治教员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活动经常、作用发挥好;(七)认真落实机关干部学习教育规定,机关学习教育氛围浓厚。 第七条 对大队重点考核评价:(一)大队党委(党支部)认真落实支队教育计划,定期分析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研究具体教育方法措施,每月制订并上报教育计划;(二)政治教导员以主要精力抓教育,认真履行教育责任,掌握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审核中队每月教育计划;(三)认真落实每周半天教育时间,组织大队部人员参加学习教育,有效开展自主教育;(四)检查督促所属中队认真开展教育,指导中队提高自主教育质量;(五)教育作用明显,完成任务出色,执法形象和社会评价好。 第八条 对中队重点考核评价:(一)党支部认真落实支队、大队教育计划,经常分析官兵思想情况、心理健康状况,明确教育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每月制订并上报教育计划;(二)严格落实教育制度规定,有效利用每周两个半天教育时间,扎实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认真开展自主教育,及时解决官兵现实思想问题;(三)政治指导员做到“四会”。即会搞思想调查和计划安排教育,会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备课讲课,会做思想工作,会进行心理教育疏导。其他干部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四)教学设施完善好用,资料齐全;(五)官兵掌握理解教育主要内容,对教育评价好。教育对圆满完成任务、提高官兵综合素质、鼓舞部队士气、纯正部队风气、维护部队安全稳定等作用明显。 第九条 考核评价采取经常性检查督导与阶段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以经常性检查督导为主,引导各级将思想政治教育精力投入在平时,工作开展在平时,制度落实在平时,教育效果体现在平时。 第十条 经常性检查督导主要通过随机抽查、视频督察、调阅资料、推门听课、网上讲评等方式,加强对所属部队的检查督导,结果纳入阶段性考核评价之中,作为考核评价单位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基本依据。 第十一条 阶段性考核评价是评价教育效果的重要方式(参考《考核评价要点》)。总队每半年对支队,支队每季度对大队、中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讲评、通报,可以结合政治工作其他任务及业务工作考核一并组织实施。重大主题教育和专题教育一般应纳入阶段性考核评价中。 第十二条 各级政治机关每年依据阶段性考核评价结果,结合教育作用发挥、教育工作创新、官兵评价等情况,对所属单位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 评价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以定性分析为主。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依据,作为政治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被考评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创新,富有实效,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推广或受到表彰奖励的,政治教员在上级组织的政工比武竞赛中名次靠前的,可作为年度综合评价激励因素。 第十五条 被考评单位因教育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失泄密、自杀案件、违反“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等事故案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评定为好。 第十六条 考核评价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影响考核评价工作的行为,应当按照《纪律条令》,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考核评价工作按照隶属关系由上级政治机关组织实施。各级应当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考核评价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明确具体考核评价内容、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形式、方法等。 第十八条 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各总队培训基地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参照本办法实施。 公安消防部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由管理使用单位参照本办法组织。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安部消防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总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 附件2:《支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参考)》 附件3:《大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参考)》 附件4:《中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参考)》 总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 考核 评价 项目 考核评价要点 考核评价方法 评价等次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好 较好 一般 党 委 履 职 党委对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领导有力,认真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严格落实党委议教制度,每半年议教不少于1次,重要教育及时议,议教准备充分、质量高,及时上报会议纪要。教育制度规定科学完善。 查阅思想调查分析报告、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制度规定,座谈了解等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两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准备充分,学习质量高、效果好。 查阅学习计划、记录、个人学习笔记等 党委书记、副书记重视教育,带头参与教育活动;其他党委委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教育,了解掌握本系统人员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 查阅学习记录、笔记、授课资料等 政治委员、政治部主任履行职责到位,以主要精力抓教育,熟悉掌握部队教育情况,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政治委员每年至少1次、政治部主任每年至少2次为部队集中授课;政治委员每半年、政治部主任每季度“推门听课”不少于1次。 查阅授课资料,座谈了解等 教育经费保障有力,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满足教育需求。 查阅经费预算,座谈了解等 政 治 机 关 履 职 年度和重大主题教育实施意见安排合理,符合实际,指导性强,措施有力。 查阅文件等 科学统筹协调上级机关和同级其他部门部署开展的相关教育活动,教育内容、时间安排合理。 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 每季度召开1次政治工作例会,汇报、分析、讲评上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及其他政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政治工作任务,并上报会议纪要。专题或结合政治工作例会召开教育准备会,研究分析教育情况,部署重要教育任务。 查阅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考评通报、讲评材料等 加强对支队教育经常性督导和阶段性考评,建立并落实随机抽查、视频督察、调阅资料、推门听课、网上讲评等制度,每半年对支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1次考评、讲评、通报,每年结合年终考评进行1次综合评定。 查阅督察通报、考评通报,座谈了解等 干部理论轮训有计划、有安排,每两年组织对团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1遍。 查阅培训资料、培训方案、记录,座谈了解等 政工干部按编配备,注重经常性培训,方法灵活,措施有力。每两年组织支队级单位政治委员、政治处主任、大队教导员、中队指导员轮训1次。 查阅培训资料、培训方案、记录,座谈了解等 重视政治教员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培训,专(兼)职政治教员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活动经常,作用发挥好。经常组织开展岗位练兵,适时组织比武竞赛,每两年组织评选表彰“四会”优秀政治教员,争创氛围浓厚。 查阅文件、聘书、授课资料、表彰通报等 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建设,配合教育及时编审辅助教材,适时为部队配发理论学习读物、音像和多媒体教育材料等辅助资料。 查看实物资料等 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纳入官兵晋职晋级、士官选取、入党、考学、学技术等考试考核内容。 查阅有关文件、考核考试内容等 积极研究探索和改革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果。 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 机 关 学 习 教 育 机关党委和各部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重要时机、重大活动及时下达教育计划。 查阅年度学习计划,座谈了解等 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半天,部门或处室组织所属干部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半天,集体学习实行考勤登记;机关党委(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2次学习成果交流。 查阅教育资料、学习笔记、考勤登记表、学习交流成果等 每季度邀请部队领导或专家学者辅导授课不少于1次。 查阅授课辅导资料、学习记录等 每半年检查、讲评、通报机关学习教育情况,结果纳入部门、处室及干部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查阅教育检查通报、记录等 教 育 效 果 部队教育秩序正规,官兵理解掌握教育主要内容、对教育评价好。 座谈了解,查阅有关资料,随机实地抽查支队、大队、中队,组织民主测评等 教育作用发挥好,部队士气高、风气正、完成任务好,战斗力强。 部队安全稳定,内外关系和谐,无因教育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失泄密、自杀案件、违反“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等事故案件。 支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参考) 考核评价 项目 考核评价要点 考核评价方法 评价等次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好 较好 一般 党 委 履 职 党委对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领导有力,认真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严格落实党委议教制度,每季度议教不少于1次,重要教育及时议,议教准备充分、质量高,及时上报会议纪要。 查阅思想调查分析报告、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两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准备充分,学习质量高、效果好。 查阅学习计划、记录、学习笔记等 党委书记、副书记重视教育,带头参与教育活动;其他党委委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教育,了解掌握本系统人员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 查阅党委会议记录、部门学习记录、授课资料等 政治委员、政治处主任以主要精力抓教育,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熟悉掌握官兵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审核大(中)队月教育计划。政治委员每年至少2次、政治处主任每季度至少1次为部队集中授课。政治委员每季度、政治处主任每月“推门听课”不少于1次。 查阅授课资料、季度、月教育计划,座谈了解等 教育经费保障有力,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满足教育需求。 查阅经费预算,座谈了解等 政 治 机 关 履 职 年度和重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符合实际,安排合理,指导性强,措施有力。 查阅教育方案等 科学统筹协调上级机关和同级其他部门部署开展的相关教育活动,教育内容、时间安排科学合理,教育秩序正规。 查阅相关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 正确行使教育“四种权利”。每季度制订并下发教育计划①,科学调整教育内容,恰当选择教育时机,灵活决定形式方法,经常性思想教育自主安排合理。 查阅季教育计划及相关资料等 每月召开1次政治工作例会,汇报、分析、讲评上月政治教育及其他政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部署下月政治工作任务,并上报会议纪要。每季度专题或结合政治工作例会召开教育准备会,组织开展备课示教、评教评学,安排部署下阶段教育工作。 查阅会议纪要、讲课材料,座谈了解等 加强对大队、中队教育经常性督导和阶段性考评,建立并落实随机抽查、视频督察、调阅资料、推门听课、网上讲评等制度。每季度对大队、中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1次考评、讲评、通报。政治处每月至少4个教育日到基层“推门听课”,面对面跟踪检查指导基层教育落实情况。 查阅督察通报、考评通报,座谈了解等 干部理论轮训有计划、有安排,每两年组织营级以下干部轮训1遍。 查阅培训资料,座谈了解等 教导员、指导员按编配备,进行经常性培训和面对面帮带,措施实,效果好。 查阅培训资料,座谈了解等 重视政治教员队伍建设,专(兼)职政治教员队伍结构合理,调整充实及时,活动经常,作用发挥好。 查阅文件、聘书、授课资料等 按需组织编写教育辅导教材和 教案 中职数学基础模块教案 下载北师大版¥1.2次方程的根与系数的关系的教案关于坚持的教案初中数学教案下载电子教案下载 、制作多媒体课件,每年为部队配发教育书籍、报刊、杂志等教育资料。 查看实物资料等 规范完善教育设施,营造健康向上的营区政治环境和文化氛围。 实地查看等 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纳入官兵晋职晋级、士官选取、入党、考学、学技术等考试考核内容。 查阅有关文件、考核考试内容等 积极研究探索和改革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每年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果。 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 机 关 学 习 教 育 机关党委和各部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重要时机、重大活动及时下达教育计划。 查阅年度学习计划等 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半天,部门组织所属干部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半天,集体学习实行考勤登记。机关党委每年至少组织2次学习成果交流。 查阅教育资料、学习笔记、考勤登记表、学习交流成果等 每季度邀请部队领导和专家学者辅导授课不少于1次。 查阅授课辅导资料等 每半年检查、通报、讲评1次机关学习教育情况,结果纳入部门、处室及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查阅学习教育通报等 教 育 效 果 部队教育秩序正规,官兵理解掌握教育主要内容、对教育评价好。 查阅有关资料,随机实地检查大队、中队,座谈了解、测评等 教育作用发挥好,部队士气高、风气正、完成任务好,执法形象好,社会单位及群众评价好。 部队安全稳定,内外关系和谐,无因教育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失泄密、自杀案件、违反“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等事故案件。 说明:①《大纲》规定支队每月制订教育计划。考虑到支队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教育准备会,从公安消防部队的实际出发,将每月制订教育计划调整为:每季度召开教育准备会时,制订下发教育计划,同时明确支队审核大队、中队的月教育计划,加强教育统筹。 大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参考) 考核评价项目 考核评价要点 考核评价方法 评价等次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好 较好 一般 党 委(支部) 履 职 党委(支部)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每月议教不少于1次,经常分析官兵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研究具体教育方法措施,及时解决教育存在的问题。 查阅党委(支部)会议记录、思想分析报告,谈话了解等 每月制订并上报教育计划,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明确教育任务和责任分工,检查督促所属中队严格落实教育时间、人员、内容、制度。 查阅党委(支部)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 大队部人员认真落实每周半天教育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其中自主教育不少于1个半天,学习有考勤、有记录。大队领导每年至少为官兵集中授课1次。 查阅记录、课件、教案,座谈了解、随机听课等 教 导 员 履 职 热爱和钻研思想政治教育,以主要精力抓教育,掌握官兵思想情况,认真履行抓教育职责。 谈话了解、测评等 每季度至少为官兵集中授课1次,每月至少到中队进行一次“推门听课”,指导帮带中队开展教育,督促完成教育任务。 查阅资料、签批件,座谈了解等 审查中队每月教育计划,督促指导中队落实每月2个半天的自主教育,有效解决官兵现实思想问题。 查阅学习记录,谈话了解等 积极研究探索、改进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方法、手段,教育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 查阅资料等 教 育 保 障 教育有场所,设备完善,功能齐全,建设规范。 实地查看等 学习有资料,及时领发、购置、收集教育所需资料。 实地查看,查阅清单等 教学有设备,多媒体教学器材齐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设施完善。 实地查看等 活动有经费,教育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满足教育需求。 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年度经费预算,实地查看等 教 育 效 果 官兵理解掌握教育主要内容,对教育评价好,满意度高。 查阅有关资料,随机实地检查中队,座谈了解、测评等 教育作用发挥好,部队士气高、风气正、完成任务好,执法形象好,社会单位及群众评价好。 部队安全稳定,内外关系和谐,无因教育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失泄密、自杀案件、违反“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等事故案件。 中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评价要点(参考) 考核 评价 项目 考核评价要点 考核评价方法 评价等次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好 较好 一般 党 支 部 履 职 认真分析官兵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每月制订并上报政治教育计划,明确教育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及时认真研究解决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查阅会议记录、有关资料,座谈了解等 指 导 员 履 职 热爱和钻研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创新教育形式方法,具备所需素质能力。 座谈了解、测评等 会搞思想调查和计划安排教育,掌握官兵思想动态,结合上级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教育。 查阅周课程表,座谈了解、测评等 会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备课授课,形式方法运用灵活,贴近官兵思想实际,教育效果好。 查看教案、课件,座谈了解、测评,现场授课等 会做思想工作,思想骨干作用发挥明显,扎实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解决官兵现实思想问题富有成效。 查看记录,座谈了解、测评等 会进行心理教育疏导,掌握心理学基本知识和心理调适方法,及时掌握官兵心理状况,讲授心理科学常识,做好心理调节工作。 查看记录、档案,座谈了解、测评等 教 育 落 实 教育计划随周安排表一并下达。严格落实每周2个半天教育时间,每月至少利用2个半天时间开展自主教育,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强。 查阅周课程表、笔记等 坚持补课制度,确保人人受到教育。 查阅考勤、补课登记等 坚持组织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新闻,组织读报和网上学习,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座谈了解、测评等 教 育 保 障 营区政治环境和文化氛围浓厚,荣誉室、阅览室、学习室、文化长廊等教育阵地管理到位,活动经常。 实地查看等 广播、电视、网络、多媒体等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完整好用。 实地查看等 教育资料齐全,征订《解放军报》、《人民武警报》、《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政治指导员》等报刊杂志。 实地查看等 教 育 效 果 官兵理解掌握教育主要内容,对教育评价好,满意度高。 查阅有关资料,座谈了解、测评等 教育作用发挥好,部队士气高、风气正、完成任务好,社会单位及群众评价好。 部队安全稳定,内外关系和谐,无因教育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失泄密、自杀案件、违反“五条禁令”等事故案件。 公安消防部队机关干部学习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支队级以上单位机关干部学习,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根据《军队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干部学习,是坚定机关干部理想信念,提高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增强机关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途径,是加强各级机关建设,有效发挥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机关干部学习总的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根本,以增强思想修养和素质能力为核心,落实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弘扬优良学风,着力提高谋划指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帮助基层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参善谋的机关干部。 第二章 学习内容 第四条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史军史。 第五条 学习公安消防部队职能使命和光荣传统。主要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关于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决策指示,学习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学习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公安消防部队根本职能和光荣传统。 第六条 学习掌握履行机关职能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学习钻研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掌握机关必备的业务知识,学习领会上级下发的需要机关干部共同掌握的文件规定,学习了解提高人文修养的公共知识,学习汲取部队和官兵创造的新鲜经验。 第三章 基本制度 第七条 学习计划制度。机关党委和各部门每年年初要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24天,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学习教育时间,用于安排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主题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 第八条 集体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学习一般与所在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同步进行;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半天,部门或处、科、室组织所属干部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半天。集体学习实行考勤登记,因故缺席应当及时补课。 第九条 培训轮训制度。各级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机关干部参加理论轮训、任职培训、岗前培训、业务轮训等,有计划地选派机关干部进院校深造,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各级机关可根据需要选派机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参加研修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十条 个人自学制度。机关干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兴趣爱好开展自学,每年制订个人自学计划,每月至少阅读1本书,结合民主生活会或述职等时机汇报学习情况。 第十一条 课题调研制度。各级机关每年应当确定重点学习研究课题,明确有关领导负责,搞好专题学习、调查研究和对策研讨。机关干部应当结合本职工作研究问题,团级以上干部每年至少撰写1份调研报告或者研究文章。 第十二条 学习交流制度。机关党委应当结合集体学习、培训轮训、组织生活等,采取学习讲座、主题报告、成果展评、专题研讨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2次学习成果交流。 第十三条 考查评学制度。机关党委应当定期对机关干部理论和知识学习进行考试,对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果运用进行考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机关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以及评选先进部门(处、科、室)、优秀机关干部的重要依据。参加集体学习年度无故缺勤超过三分之一、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培训轮训、个人自学计划和课题研究不落实、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机关干部,组织学习不经常、督促干部学习不力的机关部门(处、科、室),不得评为先进。 第四章 方式方法 第十四条 举办辅导讲座。围绕机关学习教育主题,结合学习、工作和思想修养实际,邀请部队、地方领导和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总队、支队级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 第十五条 注重文化熏陶。加强机关营区文化环境建设,广泛开展读书交流、书评影评、知识竞赛、演讲演说、体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营区环境和文化氛围。 第十六条 运用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宣扬先进典型,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剖析反面典型教训,教育机关干部分清是非、荣辱、美丑界限,筑牢廉洁从警思想根基,树立部队新风正气。 第十七条 组织实地见学。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和干部培训、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时机,组织机关干部到革命老区、英模英烈纪念场馆、企业、社区、乡村等,学习光荣传统,学习人民群众丰富实践,学习先进工作经验。 第十八条 运用现代传媒。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视频会议系统、网络、手机等载体,开展网上培训、专家访谈、辅导答疑、体会交流等,增强学习效果。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机关干部学习,督促机关抓好落实。党委委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亲自撰写调研报告和文章。单位主官为机关干部每年至少作1次授课辅导。各级党委要将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建好图书室或阅览室,为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 各级机关党委是本级机关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政治协理员在机关党委书记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应定期推荐阅读书目,为机关干部配发学习书籍,每半年至少检查、讲评、通报一次机关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定期分析学习形势,对学习先进典型进行宣扬表彰。 第二十一条 不设机关党委的支队,机关党总支是本级机关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机关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不设政治协理员的支队,机关学习教育由机关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机关部门领导要积极支持机关的学习教育活动,主动参与,形成合力,与机关党委共同履行抓学习、促学习的责任。组织本部门干部积极参加机关集体学习教育活动,抓好部门集体学习教育,督促所属干部开展自学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安部消防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公安消防部队仪式教育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仪式教育活动,是通过举行新战士入伍宣誓暨授衔、士兵离队告别、警官晋升(授予)警衔、升国旗、入党(团)宣誓等仪式,以特定形式场景感染和激励官兵,增强官兵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的教育活动,是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法和有效载体。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仪式教育活动,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等,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新战士入伍宣誓暨授衔仪式教育活动 入伍宣誓是新战士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战士入伍后,必须进行入伍宣誓。宣誓时间不得迟于入伍后90日,宣誓仪式由新训领导机构组织实施,一般与授衔仪式结合进行。入伍宣誓誓词是: 我宣誓: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公安消防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宣誓人:XXX。 举行入伍宣誓暨授衔仪式前,新训组织机构应当组织宣誓人学习和熟悉誓词内容,对其进行部队性质、宗旨、任务、职责使命等教育。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宣誓地点通常选择在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在宣誓名册上签名,宣誓名册由新训组织机构首长签名后由新训领导机构司令机关存档。 新战士入伍宣誓暨授衔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军歌;2.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授衔、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3.宣读授衔命令;4.向新战士代表授衔;5.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6.新战士代表发言;7.首长讲话;8.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宣布仪式结束。仪式结束后,一般应组织合影留念。 地方大学生入伍宣誓仪式与授予警衔仪式一并进行,参照新战士入伍宣誓暨授衔仪式组织实施,由支队级以上单位集中组织。 二、士兵离队告别仪式教育活动 退出现役是士兵人生的重要转折。支队级单位或大队、中队应在士兵退役前举行离队告别仪式,激励退役士兵珍惜军旅生涯、珍惜战友情谊、珍惜军人荣誉。 士兵离队告别仪式前,支队、大队、中队应当组织形势政策、优良传统、法纪法规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教育,开展学老兵、赞老兵活动,激励退役士兵站好最后一班岗、搞好传帮带、始终保持军人荣誉,安全离队,文明返乡,在新的岗位上再创佳绩。 士兵离队告别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国歌;2.宣布退役命令;3.向警徽(队旗)敬礼告别;4.摘下帽徽、领花、肩章等标识,戴上大红花;5.退役士兵向留队战士移交个人防护装备;6.退役士兵、留队士兵、基层干部代表发言;7.领导讲话;8.奏唱军歌,宣布仪式结束。仪式结束后,一般应组织合影留念。 士兵离队告别仪式可视情单独组织退役士兵向消防车或训练塔敬礼告别。 三、警官晋升(授予)警衔仪式教育活动 警衔是区分警官等级、表明警官身份的标志,代表国家给予的荣誉。晋升(授予)警衔仪式,一般应当在接到晋升(授予)警衔命令15日以内举行。晋升(授予)大校、上校警衔仪式,由公安厅、总队级单位组织实施;晋升(授予)中校(含)以下警衔仪式,由支队级单位按照总队授权组织实施。警官因任职、晋职同时晋升(授予)警衔的,仪式可以结合宣布任职、晋职命令一并举行。 颁发晋升(授予)警衔命令状时,被晋升(授予)警衔人员在主席台前适当位置列队,面向主席台下方参加仪式人员成立正姿势;首长向被晋升(授予)警衔人员颁发晋升(授予)警衔命令状,被晋升(授予)警衔人员向颁发命令状的首长行举手礼后接过命令状。 仪式场所布置应当庄重、简朴,悬挂“晋升(授予)武警警官警衔仪式”或“晋升(授予)武警校(尉)官警衔仪式”横标。被晋升(授予)警衔的警官,应当统一着礼服。 仪式前,应当由上级机关或本单位领导与被晋升(授予)警衔的警官谈话,勉励其珍惜荣誉,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警官晋升(授予)警衔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歌;2.宣读晋升(授予)警衔命令;3.颁发晋升(授予)警衔命令状(颁发时奏《人民军队忠于党》);4.领导讲话;5.奏《人民警察之歌》,宣布仪式结束。仪式结束后,一般应组织合影留念。 士兵晋升警衔应当举行晋衔仪式,一般由支队级单位统一安排,大队或中队参照警官晋升(授予)警衔仪式组织实施。 四、升国旗仪式教育活动 升国旗仪式,是开展爱国主义和我党我军优良传统教育的一种重要仪式。各级机关和大队、中队通常每月举行1次升国旗仪式,“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本部队纪念日应当隆重举行升国旗仪式。 每月1次的日常升国旗仪式应统一着常服,“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本部队纪念日升国旗仪式警官应着礼服。结合升国旗仪式,可组织官兵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学习了解党和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及本部队的发展历程,激发官兵爱党爱国爱部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升国旗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升国旗仪式开始,迎国旗(掌旗员在两名护旗兵的护卫下掌持国旗向升旗台行进,有护旗方队的要同时行进);2.升国旗,奏唱国歌,全体人员向国旗行举手礼。 五、入党(团)宣誓仪式教育活动 入党(团)宣誓是加入党(团)组织的重要程序和标志,也是加强党(团)员教育、强化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官兵被上级党(团)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后7日内,应当及时举行入党(团)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誓词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宣誓人:XXX。 入团宣誓誓词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宣誓人:XXX。 入党(团)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团)组织组织举行,由党(团)组织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团)员参加。基层党(团)支部组织的入党(团)宣誓仪式,上级党(团)组织应派人参加。“七一”、“五四”或执行重大任务时,宣誓仪式也可由支队或临时党(团)组织统一组织,并视情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入党(团)宣誓场所布置应当庄严、朴素、整洁,正中悬挂党旗(团旗)和“入党(团)宣誓仪式”横标。举行入党(团)宣誓仪式前,支部书记和介绍人应当分别与新加入党(团)组织的官兵谈话,就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践行先进性要求提出希望。 入党(团)宣誓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国际歌(共青团之歌);2.主持人致词;3.主持人领誓,预备党员(新团员)面向党(团)旗举右手宣誓并自报姓名;4.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新团员)代表发言;5.党(团)组织负责同志讲话。仪式结束后,一般应组织合影留念。 六、立功、授予荣誉称号及日常颁奖仪式教育活动 立功、授予荣誉称号及日常颁奖仪式,是对部队有功单位或个人、比武竞赛优胜者进行褒奖的重要仪式。在单位、个人立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15天内,应当举行立功、授予荣誉称号仪式;相关比武竞赛活动结束后应及时举行颁奖仪式。仪式活动通常按照奖励权限,由批准机关在受奖单位或个人所在单位组织实施,也可以直接由受奖单位或受奖者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日常颁奖仪式一般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仪式活动场所布置应当庄重、简朴,授予荣誉称号时,正中悬挂“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安部,地方党委、政府)授予XX(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加同志)XX荣誉称号命名大会”横标。结合立功、授予荣誉称号及日常颁奖仪式,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扬受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学英模事迹、走英模道路、创英模业绩的浓厚氛围。 立功、授予荣誉称号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国歌;2.宣读立功、授予荣誉称号通令、命令;3.向受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章、奖状或奖旗、奖金;4.立功受奖单位或个人代表发言;5.领导讲话;6.奏唱军歌,宣布仪式结束。仪式结束后,一般应组织合影留念。 日常颁奖仪式参照立功、授予荣誉称号仪式组织实施。 七、执行重大任务誓师动员仪式教育活动 执行重大任务誓师动员仪式,是对执行任务部队进行战前动员和精神激励的重要仪式。部队遂行重大灭火救援、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前,应当视情统一组织誓师动员仪式。 举行誓师动员仪式前,应当准确了解掌握官兵思想,领导动员应当简短有力、富有鼓动性和感染力,起到激励斗志、鼓舞士气的作用。 执行重大任务誓师动员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领导动员,下达任务;2.官兵代表宣读决心书或组织宣誓;3.下达出发或战斗开始命令。 八、纪念仪式教育活动 纪念仪式通常在清明节、英烈牺牲日等特殊日期举行,可以支队为单位统一组织,也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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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c
大小:268KB
软件:Word
页数:41
分类:军事
上传时间:2013-12-13
浏览量: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