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二Ο一二年一月一日
目 录
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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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职业病防治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与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6、员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7、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8、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9、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公司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则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车间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车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总师室、设备、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公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1、把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原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附则
1、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好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履行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组织对员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组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组织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岗位员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员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依据:
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
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生产工艺的改进;
4、职业合理的要求。
二、目标:
1、确保全年上级下达公司职业病防治考核指标零增长。
2、设施投入完成率争取100%。
3、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职业培训、管理台帐、督促检查等符合要求。
三、措施保障: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落实逐级责任制,建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完善管理网络组织。
3、参加工伤保险、风险控制、保证所需经费投入。
四、经费预算:
1、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2、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
5、职业卫生宣传
6、职业卫生培训
7、员工健康监护
8、职业病人诊疗
9、其他
五、实施与考核:
由公司总师室、技术设备科编制,经安委会审核,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会议讨论批准。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并由工会、安全技术职能部门负责考核督促落实。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进厂员工的培训: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2、车间之间的员工调动教育培训
3、车间内部的员工调动教育培训
4、临时工的教育培训
5、定期教育培训
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
1、人力资源部及安全部门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
2、工会、总师室、设备技术部门指导;
3、安委会负责督促检查,并对职业卫生、经费投入的评价报批。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质检中心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案档,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①废气点24个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A、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①化学因素有毒物质:H2S 、CS2 、SO2 B、物理因素:高温
3、监测的周期
①不定期对排污水抽测全分析;
②不定期外环境H2S、CS2有毒气体监测;
③不定期对内环境各生产岗位有毒气体监测;
④不定期噪声监测。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①每次监测原始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清楚齐全不得涂改;
②所取水样均按国家标准法预处理保护;
③所用仪器和试剂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法要求使用;
④监测数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每年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2、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3、向岗位员工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1、安全技术因素分析,发生源的控制原则及优先措施:替代、改变工艺、密闭、隔离、湿式作业、局部通风及维护管理;
2、传播途径的控制对策及优先措施:清理、全面通风、密闭、自动化远距离操作、监测及维护管理;
3、接触者的控制原则及优先措施:培训教育、劳动组织管理、个体医学监护、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以及维护管理等。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1、根据职业卫生防治管理要求,由总师室、安全技术部门、质检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到位。
员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一、员工上岗前健康检查,到定点萧山区卫生监督所(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萧山区通惠南路227号)。
二、员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三、员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定点中心体检。
四、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的处理。
1、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5日内向卫生行政监管部报告及区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职业病人。
2、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
3、安排职业病人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康复并妥善安置。
五、体检和诊断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时登记存档,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如实告知提供员工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六、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管理
1、员工招工时必须提交定点医院健康检查档案。
2、职业病损害诊疗费,按劳动保障部门及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管理。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一、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
2、操作规程
3、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5、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
二、告知的方式
1、书面资料、上墙公布、安全标志、安全周知牌。
三、告知的责任部门
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及相关职能部门。
四、考核
1、工作目标未达标,限期整改纠正、不作为问责制,经济扣罚。
2、工作积极完成,表现突出给予表扬、年终考评物质奖励。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个体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所必须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公司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不同的危害程度,按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以下工作:
1、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规定执行,禁止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公司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对特种劳动防护品的采购,必须到国家批准认可的定点劳保用品经销单位购买,选购的产品,必须是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4、各工作岗位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合理配备,在使用前先作一次外观检查,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确认其使用范围,保证使用有效完好。
5、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达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6、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佩戴要规范化、制度化。逐级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更新、使用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使用防护用品的制度,熟悉其使用性能和佩戴的方法,达到正确熟练,对应使用防护用品,而未使用防护用品的,按违纪违规处理。确保安全防护管理到位。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和集体财产的安全,确保劳动防护设施的完好,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完善制定逐级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建全设施管理台帐。
2、购置配备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严格保管,注意防潮湿、防变质、防过期,对保管过程中出现质量不能保证使用安全时,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3、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安全标志、通风排毒、净化回收、通风除尘、吸声、消声、隔声、隔振、通风散热、应急救援设施,必须不定期检查,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做好预防性的试验,定期检测、校验,确保设施完好,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4、特种工作岗位的防护用品,在使用质量无法保证安全时,要及时回收更换。回收的废旧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处理。
5、妥善维护保养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药液消毒、晾干,净化式呼吸防护器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以防失效。呼吸防护器定期严格检验,并妥善存放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邻近箱内,便于应急及时使用。
6、防护设施管理机制脱节,设施维护保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追究逐级责任,对擅自移作他用或丢弃,私自拿回家占为己有等予以经济处罚,并追究行政责任。
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员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员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1、完善制度 2、调整管理机制 3、责令限期整改 4、复查考评
四、奖惩措施
1、未完成工作任务,批评、警告实行考评经济挂钩处罚。
2、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的,追究相应的责任。
3、工作成绩显著通报表扬,根据贡献大小确定年终500~10000元不等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