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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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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12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J12176-2012 DB34/1659-201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neral defect prevent in qualit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2012-××-××发布 2013-××-×× 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 言...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12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J12176-2012 DB34/1659-201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neral defect prevent in qualit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2012-××-××发布 2013-××-×× 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 言 为进一步强化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通知》(建标函〔2009〕303号)的要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由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安徽省各地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做法和实践经验,坚持了可行、有效的指导原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章节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理措施、裂缝防治、渗漏防治、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的偏差防治、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598号文景雅居1#楼5层;邮编:23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本规程参编单位: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蚌埠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 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刘 超 季 群 詹煜坤 王兴明 赵学军 唐贞付 章茂木 武朝晖 陈 刚 陈万利 黄文斌 郑长术 苏 青 赵贵生 张家平 姚 虎 李春牛 陈 淼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李善志 程华旭 朱兆晴 丰建国 邱立龙 崔德密 董燕囡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3 4 管理措施………………………………………………………………………………4 4.1 建设单位………………………………………………………………………4 4.2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单位………………………………………………………………………4 4.3 施工单位………………………………………………………………………4 4.4 监理单位………………………………………………………………………5 5 裂缝防治………………………………………………………………………………6 5.1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6 5.2 砌体工程裂缝防治……………………………………………………………9 5.3 抹灰工程裂缝防治……………………………………………………………14 6 渗漏防治………………………………………………………………………………17 6.1 地下室工程渗漏防治…………………………………………………………17 6.2 楼(地)面工程渗漏防治……………………………………………………23 6.3 屋面工程渗漏防治……………………………………………………………24 6.4 外墙渗漏防治…………………………………………………………………29 6.5 门窗工程渗漏防治……………………………………………………………30 7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的偏差防治……………………………………………………32 7.1 基本要求………………………………………………………………………32 7.2 标高偏差防治…………………………………………………………………32 7.3 几何尺寸防治…………………………………………………………………33 7.4 平整度偏差防治………………………………………………………………35 8 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通病防治………………………………………………………37 8.1 设计……………………………………………………………………………37 8.2 材料……………………………………………………………………………37 8.3 施工……………………………………………………………………………38 附录 A 质量通病防治验收记录………………………………………………………40 本规程用词说明…………………………………………………………………………41 引用标准名录……………………………………………………………………………42 条文说明…………………………………………………………………………………43 1 总 则 1.0.1  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住宅工程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 抗裂砂浆 anti-crack mortar 采用抗裂剂与水泥、砂按一定比例制成的能满足一定变形而保持不开裂的砂浆。 2.0.3 质量通病 quality common defect 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 2.0.4 高强混凝土 high-strength concrete 一般把强度等级为C60及其以上的混凝土称为高强混凝土。它是用水泥、砂、石原材料外加减水剂或同时外加粉煤灰、F矿粉、矿渣、硅粉等混合料,经常规工艺生产而获得高强的混凝土。 2.0.5 高层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 指十层及以上的住宅工程。 2.0.6 中高层 middle high residential building 指七层至九层的住宅工程。 2.0.7 专用砌筑砂浆 special masonry mortar 厂家针对某些新型墙体材料研制的砌筑用浆料,具有良好的粘结性能和抗裂性能,可与新型墙体材料性能相匹配,多以水泥为基材,添加骨料和掺和料制成,现场使用只需要加水搅拌即可使用的定型产品。 2.0.8 附加防水层 additional waterproof layer 在阴阳角、地漏、落水口、管道穿过构件处等防水材料易发生破损的部位另外增加的防水层。 2.0.9 下沉式卫生间 sunken bathroom 在主体建造时将卫生间结构层局部或整体下沉离相应楼面一定高度(一般40cm),以使卫生间的水平排水管道埋入其中,然后用轻质材料回填的卫生间。 3 基本规定 3.0.1 质量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规程,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3.0.2 质量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对于施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已签订的工程,如施工单位按照本规程要求组织实施,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而增加的费用,应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 3.0.3 设计单位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在住宅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并对设计措施作设计交底。 3.0.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3.0.5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3.0.6 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评估。 3.0.7 新建住宅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及本规程的要求。 3.0.8 住宅工程的基础、结构、装饰、节能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增加质量通病防治的验收内容,竣工验收时应将质量通病防治作为检查内容并核查相关资料。 4 管理措施 4.1 建设单位 4.1.1 建设单位应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工程有关业务,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责任及奖罚措施。 4.1.2 建设单位应及时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实施。 4.1.3 住宅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通病问题投诉的,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保修。 4.2 设计单位 4.2.1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对易发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进行细化设计,并用节点构造详图予以明确。 4.2.2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对设计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明确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4.2.3  设计单位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3 施工单位 4.3.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严禁使用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3.2 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当将设计不当或不符合本规程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向设计单位提出,并形成记录。 4.3.3  施工单位应在住宅工程开工前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4.3.4 施工单位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开展样板示范。 4.3.5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有效的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4.3.6 对于采用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施工的工序,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在隐蔽验收记录中予以体现。 4.3.7 施工单位要记录、收集和整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方案、材料检测、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3.8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 4.4  监理单位 4.4.1  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 4.4.2 监理单位应强化事前控制,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理要点和措施。 4.4.3 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单位须加强旁站和平行检验,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有关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4.4.4  工程竣工时,监理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实施情况和评价结果写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 裂缝防治 5.1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 5.1.1 设 计 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或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2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90mm。 3 当阳台悬挑长度不小于1.5m时,阳台应采用梁板式结构;当悬挑长度小于1.5m且需采用悬挑板式结构时,悬挑板根部厚度不应小于外挑长度的1/10,且不应小于120mm,悬挑板面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且应在悬挑板底配置抗裂分布钢筋。 4 房屋屋面及建筑物两端开间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 100mm,直径不宜小于φ8mm。 5 在现浇板断面或板跨急剧变化处、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现浇板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φ8mm,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并应在板的上表面配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6 在房屋各楼层阳、阴角处及较大板块的四角部位应设置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不少于7φ10附加钢筋,附加钢筋的长度应不小于1/3板短跨,且不小于1200mm,附加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 7 大柱根部板面受力钢筋长度应从柱边起算。剪力墙、柱根部板面负筋宜适当加强。 8 除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外,砌体结构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宜大于300mm。圈梁转角处应增加2φ12转角筋。 9 现浇板受力钢筋应采用延性、韧性较好的热轧带肋钢筋,宜采用细且密的配筋方式。 10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 否则必须有减少混凝土收缩的设计措施。 11 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房屋中部设置施工后浇带。施工后浇带两侧应设置双层加强钢筋。 12 预埋管线不应集中通过现浇楼板,应分散布置,设计中水、电、设备等各专业应相互配合,在同一位置管线重叠不得超过两层,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楼板厚度的三分之一,且不应超过50mm,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5mm。 13 现浇板内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若在跨中没有上排钢筋,则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表面增设φ6双向间距100mm宽600mm的钢筋网片,多根管线并排时,增设钢筋网片的宽度应超出管线每边300mm。 14 不宜将给排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楼板中。 5.1.2  材 料 1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对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对防裂抗渗要求较高的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铝钙含量不宜大于8%。使用时水泥的温度不宜超过60℃。 2 骨料。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3%,石子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拌制混凝土宜采用中、粗砂,不应采用粉砂和细砂。 3 矿物掺合料。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Ⅱ级灰的标准,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粉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沸石粉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0%;采用复合矿物掺合料时,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掺和料的总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50%,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 外加剂。选用外加剂时,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 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使用混凝土搅拌站中的回收水时,应经过沉淀,去除砂石、泥浆澄清后方可使用。 6 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根据设计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及工作性能等进行配合比设计。 7 预拌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 8 坍落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较小的坍落度。楼板、屋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宜小于120mm;高层建筑混凝土楼板坍落度根据泵送高度宜控制在小于180mm,多层及高层建筑底部的混凝土楼板坍落度宜控制在小于150mm。 9 严格控制现浇楼板混凝土单方用水量不大于180 kg/m3。 10 普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水泥用量宜为270~450 kg/m3,高强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 kg/m3。 11 混凝土供应商提出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和相关生产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5.1.3 施 工 1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夏季应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春季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现场应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 2 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 3 混凝土进入浇筑现场时应按规定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宜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宜大于150mm。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严禁对预拌混凝土现场加水,改变水灰比。 4 支撑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应进行模板设计,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立杆应对准,并在底部铺设垫板。现浇板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立杆间距不宜大于900mm,严禁在虚土上支撑模板。 5 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要求拆模。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施工完毕且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 6 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管线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管线施工同步。 7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及钢筋间距。混凝土浇筑时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混凝土,还应铺设架空通道,保证钢筋不位移不变形,并确定专人负责。 8 现浇板中的线管应分散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线管间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5mm。 9 混凝土浇筑宜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10 在现浇板混凝土初凝前宜采用平板振动器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2~4次压抹,宜采用机械磨光机抹平。 11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堆放建筑材料等重物。 12 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承重结构构件的模板支撑方能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 ≥100 13 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应覆盖养护,并淋水保湿,可采用麻袋或薄膜包裹覆盖。对普通混凝土的养护至少应持续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至少应持续14d。 14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并加设临时支撑。 5.2 砌体工程裂缝防治 5.2.1 设 计 1 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应以控制变形值为主,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并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2 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伸缩缝,当采用可靠技术措施时,可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适当放宽。 3 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承重墙体连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φ6水平钢筋和φ4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φ4点焊钢筋网片,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000mm,6、7度抗震设防时底部1/3楼层,上述拉结钢筋网片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砌体结构中非承重后砌隔墙与承重墙、柱连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6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柱内不应小于500mm。 4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体与主体结构沿墙高每隔500~6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拉结钢筋伸入墙内长度,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6、7度抗震设防时宜通长设置。 5 砌体结构的底层和顶层(包括跃层)的窗台标高处,应设置纵横墙通长的水平现浇钢筋混凝土腰梁,其高度宜为砌块块高的模数,且不小于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纵向钢筋均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其它各层的外窗应设置现浇或预制混凝土窗台板,高度不小于60mm,纵筋不少于2φ10,单肢箍筋φ6@200,窗台板嵌入窗间墙内每边不少于600mm 。 6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填充墙,当墙长大于5m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且墙顶与梁应有拉结;当墙高超过4m时,应于墙体半高处设置高度不小于120mm与墙等厚的钢筋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端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7 砌体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梁、柱、剪力墙墙肢等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外、内墙面应采用热镀锌电焊网(直径≥1.0mm)或加强型耐碱玻璃网格布抹聚合物砂浆并锚固的加强带进行抗裂处理,加强带距接缝部位的宽度:内墙每边不应小于150mm,外墙每边不应小于250mm。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砌体填充墙应满铺热镀锌电焊网砂浆面层加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轻质隔墙板等易产生裂缝的墙体,应采用满铺热镀锌电焊网(直径≥1.0mm)或加强型耐碱玻璃网格布抹聚合物砂浆并锚固的抗裂处理。 8 混凝土墙、柱边门、窗垛小于240mm以及窗间墙小于360mm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9 砌体结构承重墙体或后砌填充墙上大于2m宽洞口两侧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10 填充墙体应设置在梁上,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上,不可避免时,必须满足结构计算要求,否则应对墙底部结构进行加强。 11 对于砌体结构屋顶女儿墙及外墙设置通长窗的窗台,应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及抗裂柱,抗裂柱间距不大于3m,抗裂柱内配不小于4φ12纵筋及φ6@200箍筋;压顶和抗裂柱搭接、锚固长度不小于500mm。 12 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采用与墙体材料特性相匹配的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13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砌块)承重墙体的抗裂设计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与墙体圈梁的接触面处设置水平滑动层,滑动层可采用两层油毡夹滑石粉或橡胶片等;对长纵墙,可仅在其两端的2~3个开间内设置,对横墙可只在其两端各L/4范围内设置(L为横墙长度)。 2)当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沿内外墙拉通时,圈梁高度不宜小于19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2。房屋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内宜适当设置水平筋。 3)顶层挑梁根部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纵向钢筋不宜少于2φ4,横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钢筋网片应自挑梁根部伸入两边墙体不小于1m。 4)顶层墙体门窗洞口过梁上砌体每皮水平灰缝内设置2φ4焊接钢筋网片,并应伸入过梁两端墙体内不小于600mm。 5)女儿墙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或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m(或每开间设置),插筋芯柱间距不宜大于1.6m,构造柱或芯柱插筋应伸至女儿墙顶,并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整浇在一起。 6)加强顶层芯柱(或构造柱)与墙体的拉结,拉结钢筋网片的竖向间距不宜大于400mm,伸入墙体长度不宜小于1000mm。 7)当顶层房屋两端第一、二开间的内纵墙长度大于3m时,在墙中应加设钢筋混凝土芯柱,并设置横向水平钢筋网片。 8)房屋山墙可采取设置水平钢筋网片或者在山墙中增设钢筋混凝土芯柱或构造柱。在山墙内设置水平钢筋网片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00mm;在山墙内增设钢筋混凝土芯柱或构造柱时,其间距不宜大于3m。 9)采用小砌块的填充墙,在房屋顶层两端和底层第一、第二开间门窗洞口的两侧,应在不少于一个孔洞中设置不小于1φ12钢筋,钢筋应与楼层圈梁或基础锚固,并采用不低于C20灌孔混凝土灌实;门窗洞口两边的墙体水平灰缝中,应设置长度不小于900mm、竖向间距为400mm的2φ4焊接钢筋网片。 10)砌块建筑的底层墙体应增加基础和圈梁刚度;基础部分砌块墙体在砌块孔洞中用C20混凝土灌实。 5.2.2 材 料 1 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等相关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现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 2 砌筑砂浆使用水泥进场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砌筑砂浆宜采用过筛中砂,其中毛石砌体宜选用粗砂,砂的含泥量: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 砌筑砂浆使用的石灰膏应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小于14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磨细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 砌筑砂浆中掺加的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6 施砌的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窑停放期宜为45d以上(不应小于28d),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砌块进场后,在现场的堆场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其含水率应控制在15%以内。 8 五层及五层以上住宅的承重墙所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混凝土多孔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砌筑时的含水率不大于15%;砌筑砂浆强度等级顶层不小于Mb10,其它各层不得低于Mb7.5。 9 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用于外墙的强度等级不低于MU5.0,用于内墙的强度等级不低于MU3.5;砌筑时的含水率不大于15%;用于外、内墙的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分别不得小于Mb5和Mb3.5。 5.2.3 施 工 1 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磕碰,防止缺棱掉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不同品种的砖、砌块不得混砌。 2 砌筑砂浆宜优先选用预拌砂浆,当采用砂浆搅拌机拌制时,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当掺加外加剂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min。掺用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时投入外加剂溶液,不得直接将外加剂投入拌制的砂浆中。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好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2h和3h内使用完毕。 3 砖、砌块浇水及含水率: 1)常温状态下,烧结砖应在砌筑前1~2d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严禁干砖上墙砌筑; 2)常温状态下,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应在砌筑前1~2d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8%~12%,严禁干砖或经雨水浸泡的砖上墙; 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前与砌筑中均不应浇水,潮湿的混凝土空心砌块不得进行砌筑。 4)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可在砌筑面上适量洒水; 5)当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应根据材料特性及专用砌筑砂浆的要求确定是否浇水及浇水方式。 4 砌筑方法: 1)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2)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30~80mm的空隙,并应留置不少于7d的间歇期,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塞实;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应沿墙方向对称塞砌,斜砖宜为60度,两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干硬性膨胀砂浆填塞、补砌紧密。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空隙的补砌方法如上所述。 3)当门窗洞上口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上料口、施工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 4)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斜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开槽深度不宜超过墙厚的1/3。 5)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6)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7)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靠连接,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拉结筋末端应有90°弯钩。 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4m以内。 9)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6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临时施工洞口、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10)采用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1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有关要求: ①应采用底面朝上反砌法施工。 ②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应控制在8~12mm。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 ③水平灰缝应采用坐浆法满铺小砌块全部壁肋或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应采用满铺端面法,即将小砌块端面朝上铺面砂浆再上墙挤紧,然后加浆插捣密实,并随砌筑随将灰缝勾成3~5mm的凹缝。 ④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⑤用于承重墙体时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⑥浇灌芯柱的混凝土,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当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其坍落度不应小于90mm。浇灌芯柱混凝土,应清除孔洞内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洗; 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 时,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在浇灌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再浇灌混凝土。 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体的要求: ①水平灰缝采用铺浆法,一次铺浆长度不得超过两块砌块的长度;竖向灰缝采用满铺端面法,并随砌筑随将灰缝勾成距墙表面为3~5mm的凹缝。 ②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其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5mm,竖向灰缝宽度宜为20mm。 ③砌块的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15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砌块。 5.3 抹灰工程裂缝防治 5.3.1 设 计 1 设计应明确抹灰工程的具体作法、材料要求、构造详图等。 2 底层抹灰砂浆强度不应高于基层墙体,中层抹灰砂浆强度不应高于底层抹灰砂浆。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上。 3 基层为混凝土、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表面应设计界面处理剂进行界面处理。 4 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轻质隔墙板的抹灰宜采用石灰砂浆、混合砂浆或粉刷石膏。 5 外墙粉刷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间距不大于6m,其中女儿墙内侧及压顶粉刷的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分格缝应有节点详图,并有防水处理措施。 6 外墙、顶层内墙粉刷面层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7 外墙抹灰面层应设置分格缝。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mm,缝深宜为8~10mm。 5.3.2 材 料 1 抹灰工程使用的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品种、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厂三个月后的水泥,应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抹灰工程用砂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 3 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 4 抹灰基层处理用的界面处理剂,宜选用与墙体材料特性相匹配的专用界面剂。 5.3.3 施 工 1 基层处理 1)清除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并浇水湿润。 2)管道穿越的墙洞应及时安放套管,并用1:3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 3)电线管、接线盒应安装牢固,管道埋设完毕后,线槽、盒槽四周用1:3水泥砂浆或1:1:6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对空隙大的用细石混凝土),表面用木抹子拉毛,并设置加强网片,网片宽度应跨过槽边150mm。 4)消防箱、配电箱应安装完毕,四周用砖砌堵实,箱的背面铺钉钢丝网,钢丝网应盖过原预留洞边150mm。 5)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混凝土等抹灰基层应采用机械喷涂或笤帚涂刷界面处理剂,并洒水养护。 6)混凝土表面凸出部分应剔平,并将蜂窝、麻面、露筋、疏松部分剔到实处,刷胶粘性素水泥浆(内掺水重10%的建筑胶)或界面剂,然后用1:3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平。 7)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轻质隔墙板表面的缺楞掉角处,应用1:1:6水泥混合砂浆(掺用水量20%的108胶水)分层修补平整,每遍厚度为5~7mm。 8)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应采用膨胀细石混凝土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封堵密实。 9)轻质隔墙板应将胶泥满抹板顶及板侧凹槽内,挤紧板凹凸槽面,并用铁件固定轻质隔墙板,板间缝隙宜为5mm,板下空隙用1:2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嵌并捣实。 10)墙体与混凝土梁、柱交接处抹灰层应采取防裂措施,应采用耐碱纤维网格布或金属钢丝网加强。 2 墙面抹灰 1)砌体砌筑完成后,15d内不宜进行大面积粉刷。 2)抹灰前基层应根据墙体材料的特性适量浇水。浇水量应根据施工季节、气候和室内外操作环境等适当调整。 3)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时,必须采取加强抗裂措施。 4)抹灰应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后一层抹灰应待前一层抹灰七八成干后进行。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5~8mm。 5)外墙抹灰面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垂直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mm,缝深宜为8~10mm。变形缝等部位必须采用耐候密封胶封缝。 6)底层抹灰表面应拉毛,表面不应太光滑。内粉面层应按整面墙和天棚一次性粉刷完毕,中间不留接缝;外粉面层应按分格缝一次性粉刷完毕。 7)轻质隔墙板板缝用50mm宽玻纤网贴平、压实,满刮胶泥一遍。充分干燥后,用胶泥分两次将凹槽处刮成与表面相平,再分层粉刷。 8)外墙内面抹保温砂浆应在内墙面或顶板的阴角处相交。先抹完保温墙面,再抹内墙面或顶板砂浆,阴角处砂浆层直接顶压在保温层平面上;或先抹内墙面或顶板砂浆,在阴角处搓出30°角斜面,保温砂浆压住砂浆斜面。 9)粉刷完成后,应适当浇水养护。 3 顶棚抹灰 1)混凝土顶板抹灰宜在上一层地坪做完后进行。 2)混凝土顶板抹灰前应浇水湿润,底灰宜采用混凝土界面剂抹2~3mm厚,并随手扫毛,养护后再进行粉刷。混凝土顶板总抹灰厚度宜控制在12mm以内。 3)混凝土基层平整度的偏差值小于3mm时,顶棚可以采用免抹灰施工方法施工。采用免抹灰施工方法时,应在混凝土基层清理干净后,先批一遍素水泥胶浆,干燥后再批天棚腻子。 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5 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应在拌和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气温高于30℃时,应在2h和3h内使用完毕。 6 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养护期应不少于7d。 6 渗漏防治 6.1 地下室工程渗漏防治 6.1.1 设 计 地下室工程应进行防水设计,地下室防水设计应包括: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及其技术指标、附加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及技术要求、工程的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的防倒灌措施等。地下室工程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最不利水位进行抗裂和抗浮设计。 1 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根据工程埋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工程使用功能等确定,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 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工程埋置深度H(m) 设计抗渗等级 H<10 P6 10≤H<20 P8 20≤H<30 P10 H≥30 P12 2)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80℃。 3)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mm。 4)防水混凝土结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50mm。 5)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计算宽度不得大于0.2mm,且不得贯通。 6)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抗裂构造措施。 7)地下室墙板迎水面侧水平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 2 附加防水层 1)附加防水层应根据地下室防水等级、地下水位高低及压力作用状况、结构构造形式和施工工艺等因素,选择确定附加防水层的品种规格、层数、厚度及主要技术指标等。当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时,应设置两道附加防水层,当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时,应设置一道附加防水层。 2)经常处在地下水环境,且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附加防水层应采用卷材防水层。 3)卷材及其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和延伸性。卷材防水层应设置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并应在地下室外围迎水面形成封闭的防水层。 4)卷材防水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45º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做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宜为300~500mm。 5)无机防水涂料层宜用于结构主体的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地下室结构的迎水面,用于背水面的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有较好的粘结性。 6)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厚度单层施工宜为6~8mm,双层施工宜为10~12mm;掺外加剂或掺合物的水泥防水砂浆厚度宜为18~20mm。 7)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厚度不宜小于3.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的用量不应小于1.5kg/㎡,且厚度不应小于1.0mm;有机防水涂料的厚度不得小于1.2mm。 3 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盒)、桩头 1)设计中应明确后浇带、变形缝、穿墙管(盒)及桩头等细部的防水构造、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或明确选用标准、通用图集的索引号。 2)地下工程中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可根据不同的工程结构类别、工程地质情况采用施工后浇带、加强带、诱导缝等替代措施。 3)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用于沉降的变形缝最大允许沉降差值不应大于30mm,变形缝的宽度宜为20~30mm。 4)后浇带应设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宽度宜为700~1000mm,后浇带应待两侧混凝土凝期达到42d后方可施工。 5)穿墙管与内墙角、凹凸部位的距离应大于250mm,相邻穿墙管间的距离应大于300mm。穿墙管线较多时,宜相对集中,并应采用穿墙盒方法。 6)桩头所用防水材料应与垫层防水层连为一体。 6.1.2 材 料 1 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配置而成,其最小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高0.2MPa。 2)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用。 3)防水混凝土中掺入的粉煤灰级别不应低于Ⅱ级,其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20%。 4)防水混凝土中需掺入的外加剂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5)防水混凝土用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泵送时其最大粒径且不应大于输送管径的1/4。防水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粗砂。 2 附加防水层 1)附加防水层使用的防水材料及配套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2)卷材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表6.1.2-1的规定。 表6.1.2-1 不同品种防水卷材的厚度 防水等级 设防道数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级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单层:不应小于1.5mm; 双层:每层不应小于1.2mm 单层:不应小于4mm;双层:每层不应小于3mm 2级 二道设防 3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1.5mm 不应小于4mm 复合设防 不应小于1.2mm 不应小于3mm 3)防水涂料品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潮湿基层宜选用与潮湿基面粘结力强的无机防水涂料、有机防水涂料或复合防水涂料,也可采用先涂无机防水涂料而后再涂有机防水涂料构成复合防水涂层; ② 冬期施工宜选用反应型涂料; ③ 埋置深度较深的重要工程、有振动或有较大变形的工程,宜选用高弹性防水涂料; ④ 有腐蚀性的地下环境宜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有机防水涂料,并应做刚性保护层; 4)涂料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表6.1.2-2的规定。 表6.1.2-2 不同品种防水涂料的厚度(mm) 防水等级 设防道数 有机涂料 无机涂料 反应型 水乳型 聚合物水泥 水泥基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 1级 三道或三道以上设防 1.2-2.0 1.2-1.5 1.5-2.0 1.5-2.0 ≥0.8 2级 二道设防 1.2-2.0 1.2-1.5 1.5-2.0 1.5-2.0 ≥0.8 3级 一道设防 - - ≥2.0 ≥2.0 - 复合设防 - - ≥1.5 ≥1.5 - 3 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盒)、桩头 1)浇筑后浇带用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和抗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 土。 2)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应具有缓胀性能。 3)桩头所用防水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湿固化性。 6.1.3 施 工 1 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施工前应做好排水工作,不得在有积水的环境中浇筑混凝土。 2)防水混凝土配料应按配合比准确称量,严禁采用体积比配料,计量器具必须定期标定。 3)使用减水剂时,减水剂宜配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 4)防水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0mm。防水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振捣,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浇筑时应及时排除泌水。防水混凝土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 5)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应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6)防水混凝土应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处。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垂直施工缝位置宜留在变形缝处。 7)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再铺30~50mm厚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8)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9)大体积防水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前,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消除混凝土内外温差对质量的影响。 10)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时,应采用止水螺栓,螺栓上加焊止水环。拆模后应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 11)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2 附加防水层 1)卷材防水层的基面应坚实、平整、清洁、干燥,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2)铺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五级及以上大风中施工;冷粘法、自粘法施工的环境气温不宜低于5℃,热熔法、焊接法施工的环境气温不宜低于-10℃。施工过程中下雨或下雪时,应做好已铺卷材的防护工作。 3)不同品种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6.1.3的要求。 表6.1.3 防水卷材搭接宽度 卷材品种 搭接宽度(mm)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00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100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80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100/60(胶粘剂/胶粘带) 续表 6.1.3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60/80(单焊缝/双焊缝) 100(胶粘剂)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100(粘结料)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 70/80(白粘胶/胶粘带) 注:其他卷材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4)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防水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施工,侧墙采用外防外贴法的卷材及顶板部位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施工。 5)卷材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顶板卷材防水层上部采用机械碾压回填土时,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当采用人工回填土时,不宜小于50mm;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② 底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③ 侧墙卷材防水层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2.5水泥砂浆。 6)无机防水涂料基层表面应干净、平整、无浮浆和明显积水。有机防水涂料基层表面应基本干燥,不应有气孔、凹凸不平、蜂窝麻面等缺陷。 7)涂料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雾天、五级及以上大风时施工,不得在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及高于35℃或烈日暴晒时施工。涂膜固化前如有降雨可能时,应及时做好已完涂层的保护工作。 8)多组份防水涂料应计量准确,采用机械拌和,混合均匀。 9)防水涂料应分层刷涂或喷涂,涂层应均匀,不得漏刷漏涂;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OOmm。 3 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盒)、桩头 1)中埋式橡胶止水带应埋设在变形缝横截面的中部,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中埋式橡胶止水带的接缝宜为一处,应设在边墙较高处,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严禁在橡胶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 2)金属止水带宜折边,接头应满焊,焊缝严密。 3)变形缝用木丝板、麻丝或聚氯乙烯泡沫塑料板填缝时,木丝板或麻丝应经沥青浸透。 4)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清除接缝处的浮浆和污染,接缝处的处理同本规程第6.1.3条第1款第7)、8)项的规定。 5)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浇筑完成,养护时间不低于28d。 6)穿墙管(盒)应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止水环与管应满焊密实。对于穿墙管伸出外墙的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回填土将管体损坏。 7)桩头防水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将桩顶剔凿至混凝土密实处,并应将桩头清洗干净;破桩后如发现渗漏水,应及时采取堵漏措施;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时,应连续、均匀,不得少涂或漏涂,并应及时进行养护。 6.2 楼(地)面工程渗漏防治 6.2.1 设 计 1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进行防水设计,并明确细部的防水构造、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或明确选用标准、通用图集的索引号。 2 下沉式卫生间,应在结构下沉部位和填充回填后分别设置防水层。 3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及层间退台屋面、顶层露台、平台等周边墙体除门洞外,应向上设计一道同墙宽、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防水翻边。 4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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