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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頌選釋 - 釋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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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頌選釋 - 釋明慧中觀論頌選釋 釋明慧 目 錄 頁次 甲、題解﹒﹒﹒﹒﹒﹒﹒﹒﹒﹒﹒﹒﹒﹒﹒﹒﹒﹒一 乙、論文選釋﹒﹒﹒﹒﹒﹒﹒﹒﹒﹒﹒﹒﹒﹒﹒一二 破因緣品第一﹒﹒﹒﹒﹒﹒﹒﹒﹒﹒﹒﹒﹒一二 破去來品第二﹒﹒﹒﹒﹒﹒﹒﹒﹒﹒﹒﹒﹒四四 破六情品第三﹒﹒﹒﹒﹒﹒﹒﹒﹒﹒﹒﹒﹒六七 破五陰品第四﹒﹒﹒﹒﹒﹒...

中觀論頌選釋 - 釋明慧
中觀論頌選釋 釋明慧 目 錄 頁次 甲、題解﹒﹒﹒﹒﹒﹒﹒﹒﹒﹒﹒﹒﹒﹒﹒﹒﹒﹒一 乙、論文選釋﹒﹒﹒﹒﹒﹒﹒﹒﹒﹒﹒﹒﹒﹒﹒一二 破因緣品第一﹒﹒﹒﹒﹒﹒﹒﹒﹒﹒﹒﹒﹒一二 破去來品第二﹒﹒﹒﹒﹒﹒﹒﹒﹒﹒﹒﹒﹒四四 破六情品第三﹒﹒﹒﹒﹒﹒﹒﹒﹒﹒﹒﹒﹒六七 破五陰品第四﹒﹒﹒﹒﹒﹒﹒﹒﹒﹒﹒﹒﹒七八 破六種品第五﹒﹒﹒﹒﹒﹒﹒﹒﹒﹒﹒﹒﹒八九 破染染者品第六﹒﹒﹒﹒﹒﹒﹒﹒﹒﹒﹒一○一 觀三相品第七﹒﹒﹒﹒﹒﹒﹒﹒﹒﹒﹒﹒一一○ 觀破作作者品第八﹒﹒﹒﹒﹒﹒﹒﹒﹒﹒一三二 破本住品第九﹒﹒﹒﹒﹒﹒﹒﹒﹒﹒﹒﹒一四三 破然可然品第十﹒﹒﹒﹒﹒﹒﹒﹒﹒﹒﹒一五○ 破本際品第十一﹒﹒﹒﹒﹒﹒﹒﹒﹒﹒﹒一六一 觀業品第十七﹒﹒﹒﹒﹒﹒﹒﹒﹒﹒﹒﹒一六八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一八九 觀四諦品第二十四﹒﹒﹒﹒﹒﹒﹒﹒﹒﹒二○二 中觀論頌選釋 釋明慧口述 甲﹑題解 「中」者,不偏之謂中。不偏者,即不著二邊、沒有執著也。不偏故正。此中有少許執著都不可。執著於佛固然不可,乃至執著於法亦不可。由於無所執著,因此能夠將般若的空理完全顯露出來,然後通達世間法,通達出世間法。如此方為最正確的道理。 中國有些學者不明此理,以為「中」者,是執中之謂。更以為不著二邊,就有個中間。其實一說中間,就必定有二端,有二端又怎可說是中呢﹖若說中間,就必定有執著,或有或無,或太過或不及,種種執著必隨之而起。所以不能當作中間說,若作中間之說則必落於邪見中。因此,不著二邊,便應該連中間都不執才對,如此方能得到清淨。有二邊固然不能清淨,就算有中間亦不能清淨呢! 此「中」字,要將「空」都消除才能稱為中。若破有見後,存有空見,則此空見又變為有了。所以此「中」之義不能用語言代表,不能用文字代表,不能用心思代表。當說出語言時,不是「有」便是「無」,而有無皆非此「中」之義。文字怎樣寫亦寫不出其義,因為若寫得出則又變為有了。所以沒有可以執著、抱持的。 其實此「中」字亦是施設的一個名詞,並非說有一個「中」在此,是要將「中」亦去掉才能姑名之曰「中」。此「中」的秘方就是「破一切法」。「中」為能破,所破者為一切,凡所有相、凡所有物、所有語言、文字等,一切都破其實性。 此種破法不同小乘人之破法。小乘人的破法乃是以因果破邪見、以正因果破邪因果。《中論》的破法則在於一法不立。一法不立之「中」並非不談因果,在世俗諦上可以有種種語言、文字、因果;但在真實性中,世間所有一切,祇有文字、語言,無其實性。無實性謂之真實,謂之真理。我們不能舉得出有任何一法為實。所以此「中」的道理,祇可意會,不能用說話表示出來。 然而,若不能說之出口,現在又談什麼呢﹖我們不能用正面說,祇能從側面說,說出來祇為會其意,會其「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謂「不可以言說」。能說得出則可謂有物,有物則可以破之;「亦不可以心思」,能用心想得出的亦為有物,亦可破之。若謂見有「空」,「空」亦為在破之列,所以無有不破。破無可破,甚至將破都消除,然後方能稱為真解脫。假若有少許法可得,都不能稱為解脫,仍然有其束縛。能夠破無可破,方能稱為大自在、大解脫,方能稱為無執著。 我們知道佛教修行要捨凡就聖,知道世間種種不淨,知道六凡法界不應當執著,這是對的。但若執著有四聖法界亦是不妥,執著就變成有,變成有則又在可破之列。所以在大乘經中有云:「須陀洹不作是念:我是須陀洹,菩薩不作是念:我是菩薩,發菩提心不作是念:我發菩提心;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就是將四聖境界都放在可破之列。 破者,並非是消滅它。若云消滅,即是有物。此是要用自己直覺,領會其空理才得。若說由因緣生法,所以是空,此為小乘的說法。必須說明因緣皆無實性,因緣亦不可得,才是根本空。根本空就毫無執著,所以稱之為「中」。 中道,又有云八不中道,曰:「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實際上是不止八不的,不過說此八事亦已包括其他一切事物。事實上若說「不生」亦可說盡;反過來說,就算將整部康熙字典的字加上「不」亦不能說盡。凡所有相、凡所有文字、凡所有語言,皆不真實。既然不真實,所以稱為「中」;既然空,故可稱為「中」;不可得亦稱之為「中」。 由因緣所生之法,此法不可得,故說之為空,但有其假名字。若問此假名字有沒有呢﹖既然稱之為假,又何來有呢!既是假,則非真,非真就是空。所以假名亦是稱為「中」;此空亦稱為「中」;因緣亦稱為「中」。「中」者,叫做「一法不立」;「中」者,任向那一方面設想、計算,皆無有可得。例如以「我」為例:我是什麼﹖我是人。人是什麼﹖人是眾生。眾生是什麼﹖眾生有命,有壽、暖、識,由眾緣而生。若是眾緣而生,則是空,又何處有我之實呢﹖若謂「我」有皮、有血、有肉、有思想,則皮是我呢﹖抑或血是我呢﹖由此可見此中亦無有我。 所以從因緣方面研究它,它就是空。我亦是空,故是無我。若云有我,就不能自在;有我,則有煩惱,則有苦。這個空理要我們達到真無我,然後方能體驗。 此論義理甚深,文字卻淺。由顯淺的事例能夠令人透達最深空理;能夠令人如《維摩經》中所謂入不二法門;能夠令人通達般若波羅蜜。此所以般若之難得。般若本來可翻作智慧。智者正知,慧者正見。是人有正知正見則稱為般若。何謂「正知正見」呢﹖就依此論來說:「正知」者,我們的見聞覺知中,能夠知道無論任何一法都是從因緣生,一一法皆無自性。此種知一切法從因緣生而無自性者,就叫做「正知」。「正見」者,能夠見一切法當體本空,當體不生不滅。但不需要消滅後方稱為滅,現前見其無法可得就叫做不生,無法可得就叫不滅。能如此,就稱之為「正見」。若人通得此種道理,做起事情來與這種道理相應,就沒有執著、沒有罣礙、不會被束縛。能通達無礙,便能與般若一一如法相應,能如法相應則在空理上能夠行一切善法,修一切道德。這就是正知正見,由此到達彼岸,得成佛果。所以應這樣解釋「般若」,才算是正確的。 有些學者將種種不當解釋加諸於「般若」上,對它施以種種分割。例如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境界般若、眷屬般若等等。其實般若為一種道理,所謂真如的道理。既然是如理,又何來實相、觀照、文字、境界、眷屬等呢﹖這是後來的學者多生枝節,所謂畫蛇添足是也。 佛法說一切法皆因緣生,無論小乘、大乘、一乘,皆是一樣。從俗諦上建立因果,從真諦上說當體即空,此為最正確的道理。但有些人則建立在無因有果、邪知邪見之處,以致後人研究討論佛法者便愈走愈遠了。因此,現在將《中論》之扼要處提出來解釋一下是有其必要的。 有等宗派說真諦及俗諦時,就說非空非有、亦空亦有。所謂「俗諦說有,雖有而實不有,是名妙有;真諦說空,雖空而實不空,是名真空;非空非有、亦空亦有,是名中道」。他們將中道分成數截來說。說空而帶有,說有而帶空,非空非有、亦空亦有而名中道。此種說法最站不住腳,既然說有,又何來空﹖既然是空,又何處見有呢﹖更何來非空非有、亦空亦有呢﹖很多世間人因未有智慧、善根,未曾聽過正知正見的道理,驟然間聽到這些理論,就以為很玄妙,以為玄之又玄,十分難得,於是信而受持之。但此理不能經得起考驗、辯論的。一法不能有二體。譬如以心來說:心具生滅性,有喜則沒有怒,有怒就沒有喜,不可能說喜而帶怒、怒而帶喜的。此相對法不能同時有,既不能同時有,就不能有「非空非有、亦空亦有」這種道理。此所以中國佛教之中有很多外教的成份在內。惟此種外教成份亦勝世間很多學問,因此亦能攝受很多群眾。祇可惜他們因此而未能接受到真正的佛法吧! 《中論》則是最中正、最善之法。此法能令人解脫,令人自在,令人無執著,令人不驚不怖不畏,安詳自在,得到好歸宿,得正報、依報兩種莊嚴。若能依此法做事、修行,可達致無所罣礙,乃至成佛。所以《維摩經》稱此為「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中論》的中字意義就是如此。並非中間的中,而是最正確之意,最真實、最如理、最合理之意。 道理有很多種,有世間的道理,有小乘的道理,有大乘的道理。世間人以眼見耳聞為實事實理;小乘人以因緣生法,合乎因果為之道理;大乘人則於因緣法當中以不生不滅為道理。一經比較,任何道理都不能超過不生不滅之理。此理能破一切法,而一切法卻不能破之。此不生不滅是站在最高層次、最堅固、最穩妥的位置。此理能破任何執著,任何法都不能脫離此理。此理即是空理、乃最真實之理。任何說法都不能超越這個空理。當體就是空,不須消滅此法方為空,故云當體即空。這種當體即空的道理,便是般若。我們能夠瞭解到當體即空的道理,便能明白不生不滅之理了。 《中論》為龍樹菩薩依《摩訶般若經》之道理而造。因為《摩訶般若經》卷帙浩繁,玄奘法師翻譯有六百卷之多,鳩摩羅什法師翻譯亦有三十卷,所以並非容易理解。《中論》就是將般若經最扼要的道理抽出來論述。此論有一廣本,稱為《大無畏論》,有十萬偈之多。此十萬偈未曾譯來中國,現已失傳。不過從文字得悉《中論》是從《大無畏論》之一品抽出而成。 雖然大本未曾譯出,但我們能夠得到此本五百偈的《中論》亦已非常慶幸。若未有福德、善根,是不容易遇到此等教理的。《中論》此種道理能夠令人不驚不怖不畏,故為最難得。因為它能破一切法,破無可破,一法不立,然後令得清淨,這才是真正解脫。若對此起怖畏、驚恐者,則顯示其人為小根小器,不能聞此甚深教理,不能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能夠不驚不怖不畏者,是人難得希有。 龍樹菩薩為一示現菩薩,他提倡大乘教,所以造很多論著來解釋《大般若經》。因為經文上比較簡單,例如它祇說空說無,但怎樣空﹖怎樣無呢﹖這就要用論來解釋。譬如《般若心經》之「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如何無呢﹖這就要用論來說明了。若不經過此等論著來解釋,就難以分辨何者是正法,何者是邪法了。很多人以為世間之所謂善者為正,世間之所謂惡者為邪。但在佛教中則說世間之所謂善,並非真實善;世間之所謂惡,亦非真實惡。為什麼呢﹖因為它從因緣生,便非真實;從習慣性生、從地方性生者,便非真實。世間之所謂善惡,佛教認為無非因緣而已。 正與邪在小乘教中以是否合乎因果來作判斷。若合乎因果理則可說之為正;不合因果理就說之為邪。有因無果、無因有果等都屬於邪見。故外道的邪見在佛教的小乘中已經破除。及後佛弟子說大乘教時,方說出「當體即空」這種教義來補充小乘學說之不足之處。 乙、論文選釋 破因緣品第一 「因緣」此兩字,在佛教中最為普遍。除因緣外,無佛法可說。整套佛教大藏經無非都是解釋因緣而已。何謂因﹖何謂緣﹖「因」可以說為一切法之直接性;「緣」可以說是一切法之間接性。如以「飯」為例,米就是直接性,水、火、人工等是間接性,此等謂之因緣。因緣就是法生起的條件,親者為因,疏者為緣。親即直接,疏即間接。因可以說是法之本質,緣可說為法之屬性。 佛法說世間一切法皆可稱為因緣。此因緣若從橫看,則因果相連,一一共通,無論小至一針一草,都相連到大千世界。若從縱看,則因果重疊,譬如因種子而成草,草死後又化種子而發芽﹐所以說是重疊。因此,十法界中一切法皆不能離開因緣,便是佛與地獄種種眾生也不能例外。例如佛有成佛的因緣,佛有無量功德、無量智慧、累生累劫難捨能捨、難行能行,菩薩由此而積集將來成佛的因緣。地獄、餓鬼的因緣則是累積種種惡業而得。因此各有各的因緣。 此品稱為「破因緣品」,則說出因緣本生亦沒有真實性。怎樣無因緣的真實性呢﹖固然由因緣所生之法,本身便無真實性,其實因緣本身亦無真實性。因本身是法,緣本身亦是法。例如由米煮成飯,飯為一種法,故無飯可得,祇米而已。但米若加上水、加上火、加上人工就變成飯。故此飯祇得名字為飯而已,我們不能稱任何其中一法,如米、水、火等為飯,祇有假名稱為飯。有飯之假名,無飯之真實。明白此理就是「中」,懂得此理就是有智慧。 飯的主要原因就是米,米是主因。我們再分析米,米是甚麼呢﹖米是由榖而來,榖由種子發芽開花結成,如此何處有米的實性呢!所以因亦如是,緣亦如是。一切法皆無實性。既然無實,因緣就是如幻、如夢、如泡、如影。因緣在小乘人來看,則有因緣生法;在大乘人看來,因緣卻無實性,實在的因緣乃不可得,所以是空﹐所以要稱為「破因緣品」。 破因緣品就是要破小乘的執著。破小乘執著即破一切凡夫外道種種執著,由此顯出中道的義理,顯出最中正之理,所以有此論說。首先是讚佛偈: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我們先從字面上解釋。首先解「不生」,一般人都承認有生,例如儒家說「生生不已」。由於此生靠不住,所以讀書人就想長生。但事與理不許可,有生便必有滅。生是從因緣生,滅亦是從因緣滅。將種種關係連繫起來,就稱為生。例如穀需要種子、陽光、水、土、空地等,然後才能生長、發芽、開花、結果。其中不知幾許因緣。滅亦如是,人的出生要經過種種條件,死亡亦同樣要經過很多條件,沒有事物是不由因緣而生,不由因緣而滅的。 釋迦牟尼佛在世以前,印度外道研究種種生法,有言一切從大自在天生。大自在天即色界天,色界天能夠製造這個世界的人類、動物以至植物。外道認為這個天是一個有人格的神,為此世界之主宰,約等於外教之上帝。《十二門論》對此已有所破斥。試問自在天在這個世界製造這世界﹖抑或在另一個世界製造這世界﹖若說在這個世界製造此世界的話,則這個世界已經存在,還需要自在天製造嗎﹖若說在另一世界製造此世界的話,那麼另一世界又由誰製造呢﹖如此則起無窮過失。 故凡有所生,必有能生。因此大自在天生的理論不能建立。若云上帝製造世界就如鐘錶匠製造鐘錶,並使鐘錶運行不差的話,那麼,試問錶的原料又是否鐘錶匠所造的呢﹖這個例證最多祇可說明其改變世界而已。正如政府移山填海建設社會一樣,我們祇能說其依因緣改變世界而非創造世界! 印度當時更有其他種種主張。例如有說從「韋紐天」生,有說從「和合」生,有說從「時」生,有說從「變化」生,有說從「微塵」生,有說從「自然」生。一一都是說生法。近代很多學術都在討論生法,希望知道生法之所以然,故有所謂「唯心論」、「唯物論」、「一元論」、「二元論」、「進化論」等。此中「一元論」約等於印度當時所謂的「從世性生」說法。在《中論 》破本住品所破的就是此「世性生」之論。「微塵生」等於現在科學之分析元素結合;「和合生」等於現在的「二元論」,即精神與物質的結合;從「時」生即計時為萬物之因,常住不變;「自然生」即無因生,由不明白事理故歸之於自然。此種種生相在佛教大乘法中一一破除,生不可得。本論第二首偈對此有徹底的破解: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法即事物。無論哪一事物,或可見、或非可見,或物質、或非物質,都是不會自生的。不自生即是說自己不能生出自己。如以飯為例:飯自己不會生出飯來的,如果沒有米,又不加以人工、火、水等助緣,何來有飯自生呢!若說從米、水、火、人工而生即是從他生,此亦不當。飯不能以米為他,自他關係是你我、牛馬、梨橙等才可說自他。但當米煮成飯就已經無米,故何來有他﹖「他」是有對待的,方能稱為「他」。米既然煮成飯,米怎麼是他呢!水與火亦如是,既已成飯,又何來有他呢﹖他又存在,自又存在則可說他生。見米不見飯,見飯不見米、不見水、火、人工,那裡找到他呢﹖所以說不從他生。在他本身,他又成自了。所以我們要分清楚,不能以因緣作為他。除了「自」之外,在他方可說有他,但他既然都變成自,則何來有他呢!故亦不從他生。飯本身固然不能自己生出飯來,他亦不能生出飯來的。 「不共」是說非自他共生。飯本身及米、水、火、人工等,不能兩事共生。米是米,飯是飯;米是他理,飯是自理。飯既已經成飯,不應當更有飯生,已生不應當更有生;米既然未成飯,亦不能稱為生。自他是不能結合的。米是生米,飯是熟飯,怎能同生飯呢﹖故不能說共生。「不無因」者,即說並非無端而有飯,一定要有米、水、火、人工、器具等因緣才成。所以由此知道「生」不能成立。 四生不生,故知無有飯可生。「已生故無有生」,已經生起飯,又何來再有飯生呢﹖「未生故無生」,未曾成飯又不能說有飯生;「生時更無生」,成飯之時更沒有飯生。從時間性上說,找不到飯;從空間性上說,各種因緣中亦找不到這飯,所以飯祇不過是假名,沒有實際可稱之為飯的。所以「是故知無生」。這就是「不生」的道理。 既然不生,有說不生就有滅。其實不生又即不滅。因為「諸法不自滅,亦不從他滅,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滅」。任何一事物都不會自己消滅,事物概以因緣改變而致滅,亦非因他滅,亦不會共滅及無因滅,祇能作為因緣滅而已。已滅故不滅,未滅故不滅,滅時故不滅,滅法即是無生,無生即是無滅。這是不生不滅的道理。 一切法都是不生不滅,不是事物消失不見後才說不生不滅,事物現前就是不生不滅。此不生不滅的道理有很多人對它誤解。有等宗派認為每個人有一個本性存在,此本性是不生不滅,這就最錯誤了。若果如是便成常住真心。但此常住其實是不可能的,因為「諸法不自常,亦不從他常,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常」。法不能自己可以常住,常祇是靠因緣而已,何來有一個無因而有的常住真心呢﹖「常」自己不會生出常來,亦不會由他生出一個常,更非自他和合便有常,也非無因而有常。常也是由因緣而來,所以何處有常呢! 因此佛亦不能常住、常在。《法華經》中說:「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亦是因緣而生,世出世間在了義經中都找不到有常來。唯有婆羅門中有說常,常即是無因有果,本來而有。其實凡有所生就必有能生,能夠起種種生滅作用之本身就是生滅,亦必由其他因緣而生,故無有「常住」可說。 所以瞭解「不生不滅」就知道「不常不斷」,不常就是破除無因有果,不斷就是破除有因無果。既已成因,就必有果;既已成果,就必有因。例如米未成飯之前,就不能承認米必是飯之因,因為若將它煮成粥的話,此米便成粥之因了。若將米磨成米粉,則米便成米粉之因而非飯因了。所以見米,不能肯定它是飯因,雖然米煮飯的機會比較多。但不煮飯亦成,所以不能說有因無果,我們說米是飯因,就一定要米煮成了飯後才可以說此米是飯因,它未煮成飯前就不能說它是飯因,但無論成粥、成飯、成米粉都一定有結果。所以說不斷,斷者即是有因無果。故常與斷、生與滅皆為邪見根本。 說到不一不異,飯不能稱為一,除非它自己獨立存在。但飯中又有米,有水、火、人工等,故何能稱之為一呢﹖所以說飯為不一。但又不異,因為在飯中又何處找回米、水、火、人工呢﹖故我們可以說:「諸法不自一,亦不從他一,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一;諸法不自異,亦不從他異,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異。」來與出亦復如是,此為襯托字眼。來即是由外而內;出即是由內而外。我們亦可說之為「諸法不自來,亦不從他來,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來。」我們說他來了,其實已來無有來,未來又不能說來,來時亦無來,因來時即一半已來,一半未來,其中無現在性的,來祇是假名詞稱之為來而已。 譬如說今日,上午已過,下午還未到,又何來有現在呢﹖現在是因過去、未來而有現在,所以從時間性說亦無有來。另外,來有來者、來法。來者即來的人,來法即行動。究竟先有來法﹖抑或先有來人呢﹖假若說先有來人,則他若不起步又怎能稱為來人呢﹖必要他行動才能稱為來人,因有其來法,然後才能稱來人。但若說先有來法,亦不妥當。若無來人,那麼誰去動腳呢﹖故因來者而有來法,因來法而有來者;未有來者則無來法,未有來法則無來者。來法與來者是無先後,二者是相因的。既然相因而有,有來者有來法,然後才有來處,有來處故有來時。由這眾多因緣然後才合成一「來」的概念,其中並沒有單方面的「來」可得,所以說「不來」。 「出」亦復如是。「已出無有出,未出無有出,出時無有出」,出亦可說為去,亦同樣可以破斥,故知「不出」。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的意義就是這樣。下文亦會繼續同樣分析這個空理,由此而找不到其事物之實性。其實要說明並不限此八種概念,整本康熙字典均可作例,如不上不落、不大不小、不高不低、不善不惡,皆可如此解釋。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即是能夠說出這種因緣之理,就能滅諸戲論。若不能說出這空理,則所有都是戲論。世間人所執的有,所見所分析的都是戲論。戲論即是無慧眼、無智慧;戲論中無實際、無真理。由於這戲論不如理,故要以因緣法來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因為佛說出般若波羅蜜,說出此中正之道。這道理為諸說中最高之真理,所以造論者龍樹菩薩要稽首禮佛。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此首頌乃解不生之理,能解不生,則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之理均可了悟。自此偈起,「生」的概念代表了一切其他的概念,破「生」即是破一切法。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自性即自體。例如飯,飯的自體在何處呢﹖是否在米中呢﹖不是!為什麼不在米中﹖因為單獨米是不能出飯。其次水、火、人工等都不能出飯。若將因緣分析,則每一因緣皆不能出飯,飯所以實無自性,無其實際,故說不在緣中。因為它是無自性的緣故,自性中無飯,他性如米、水、火、人工等亦無飯,故飯為空,得其名字稱為飯而已,根本無飯之實際可得。 我們說諸法因無自性,故非從自生、他生,而是從因緣生。龍樹菩薩在此進一步討論因緣生法的問題。小乘人承認因緣生法,大乘人亦承認因緣生法,若不承認此因緣法者已經是外道了。然則因緣有多少種類呢﹖緣有四種,分別是: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此為大小乘共通之道理。所謂因緣者,上面已經說過:因即本質,緣即屬性;因可謂直接,緣可謂間接;因為親,緣為疏。例如飯,飯以米為因,以水、火、人工、器皿等為緣,此謂之因緣。各各法都從因緣而生,故稱因緣生。 亦有從次第緣生。雖然有因緣,亦要靠次第緣。再以飯為例,起初先要洗米,然後放入器皿中,再置於爐上,起火。此等謂之次第。次第即逐漸也,通過時間的照顧才能成就,故稱為次第緣。 緣緣者,我以你為緣,你以我為緣,謂之緣緣。緣緣為相因法,即大以小為緣,小以大為緣;長以短為緣,短以長為緣;師父以徒弟為緣,徒弟亦以師父為緣。由於互相依靠為緣,不能說誰先誰後。未有徒弟不能稱為師父,未有師父亦不能稱為徒弟。師徒、父子、兄弟等都是相因法,互相為緣的。師徒同時有則可否﹖答曰不可。同時有即是無徒弟有師父及無師父有徒弟一齊出現,才可稱為同時。但現實上無可能有此同時。師父亦是名字,徒弟亦是名字。師因徒而有,徒因師而有,故稱之為緣緣。 增上緣則為最廣泛。所有盡虛空、遍法界都是增上緣。再以飯為例:全世界都是飯的增上緣,但凡地、水、火、風、種子、榖芽,牽連附帶有關係的都是增上緣。互相依靠,直接間接,重重疊疊,橫看者因果相連,縱看者因果相續,所以增上緣通一切法,每事每物都可稱增上緣。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此四句屬小乘阿毘曇論。阿毘曇論解釋《阿含經》的道理,尤其是因緣生法的道理。最先出《發智論》,及後出《大毘婆沙論》,詳細解釋因緣生法。但均不出此四緣。 龍樹菩薩雖亦說四緣,但他卻說此四緣無實性。龍樹在《大智度論》中亦說知此四緣為空便可,若不知此四緣空而求其第一因,即求其根本者,便會落於邪見。雖然是因緣生法,但因緣生法是無第一因存在的。世人則常欲求第一根本因,如此便入邪見。宗教家便想出上帝、萬物主、大梵天、真性、無極等觀念,此皆追求第一因的結果,由此入於常見,陷於無因有果的見解中。 若不知因緣是空,不知因緣為複雜性,不知因緣非單純,不知因緣為無始,無始亦復無終,而去追求第一因者,便陷於無窮的過失,成為戲論了。故不懂因緣空理,此人便沒有智慧。 此四句偈說出現前所見的法,都不外此四種緣。由此四緣而生一切法。十法界都不離此四緣。以成佛為例:發菩提心為因,行菩薩道為緣;通過阿僧祇劫者為次第緣;緣緣者,菩薩與眾生互為緣,菩薩教化眾生方謂菩薩,眾生亦受其教化;增上緣者,累積的功德也。直至最後成佛,都不出此四緣成就。另外,地獄亦是以四緣來成就,如以起惡念為因,做種種惡法為緣;繼續不斷為之次第緣;緣緣則以眾生為緣緣;增上緣則為累積的惡業。所以,成佛亦說因緣,下地獄亦說因緣,每一界眾生都是因緣而有,沒有眾生是不從因緣而存在的。 此因緣法在小乘的立場是不能離開它。因緣就是生住滅、緣生緣滅之理。生住異滅,成住壞空為小乘人的教理。經過數番教誡,小乘人根基比較利者,或是有大乘菩薩出,故說大乘法,大乘法就是破因緣。 破因緣並非不需要因緣生法之意,祇不過叫我們不要起執,不要執著有實因實緣在世間,如此就稱為破因緣。但除其病,不除其藥;但除其執,不除其法。如此而已。起執便是病,所以要除病破執。因緣是無實的,如執因緣為實,則破其執實。若問成佛的因緣實否﹖成佛之因緣亦非實在,一一皆無實性,由種種因緣關係成熟而成佛,其中亦無有實。雖說成佛有種種功德受用,阿羅漢亦有種種功德受用,但此等種種功德受用都是無有實性,皆是俗諦,皆屬因緣性。屬因緣性,即無自性;既無自性,就是空。亦由於它是空,故才有受用。若不空則有障礙阻隔。此之所以連因緣亦應破除,不可執為實有。 若有執著則不能有進步,執必有實,有取捨、有分別,如此又怎能進步呢!若不空則不能精進,不空就必有畏難,所以必要以般若修行才成,依般若方能破其執著。 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 是緣為有果 是緣為無果 此為論主提出的問題。論主提出了四個問題來問小乘人:若云由因而有果,此果法是否從因緣生呢﹖或是不從因緣生呢﹖此因緣是有果﹖抑或此因緣是無果呢﹖此四個問題換句話說即是:此果是否實從因緣生﹖是否從非因緣而生﹖此因緣是否稱為有果﹖是否稱為無果﹖其實此四問的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都否定,由否定此四問而知無因緣可得。 我們再以飯為例:飯是否從米、從水、火、人工而得的呢﹖非也。米、水、火、人工等,各各自己不能獨自成飯。若謂從緣,緣自己不能生飯,離開緣就更不能成飯了。如離開米、水、火、人工等緣而取沙成飯可否﹖若問那些緣中有果否﹖答案亦是否。從米、水、火、人工等的確找不到飯。若說那些緣中無果,亦不可,因從以上的那些緣又可轉成為飯,故若說之為無果亦不可。因此以上四個問題都不成立,不成立故因緣空。何謂因緣空呢﹖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因為有米,有水、火、器皿、人工等種種法,由此而煮成飯。煮成飯後方稱此等法為飯之因緣而已。未曾煮成飯之前,它就不是因緣。未見果不能稱之為因緣,所以說見果知因。未有果訧不能說之為實有因。飯未生時,米、水、火、人工等眾法不能說一定是飯的因。若將米拿來餵雞、煮粥、磨粉,則此米就不能成為飯之因了;水亦如是,火、人工亦如是。故此,果未生時,何不稱它為非緣呢﹖ 果先於緣中 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 先有何用緣 若說緣中有果,不可;若說緣中無果,亦不可。因緣未曾成果時,就不能說之為有果。米不能一定說它是做飯,未煮熟成飯前都不能說之為飯。兼且在米本身亦不能稱為有飯。但說之為無飯亦不可。離開米,以沙不能作飯,以石不能作飯。故有無都不可得。此之為空,不去執著它就有因緣。若說緣中先無果,如米未曾成飯時,米為誰作因緣呢﹖若云是飯,則飯未有;若云是粥,粥又未成。故云為誰作緣。若緣中先有果的話,那更何用緣呢﹖ 由此可知,因果法是無實體性的。因亦無實體性,果亦無實體性。正由於無實體性,才能夠建立種種因果,能夠建立世間、出世間法,能夠令人轉惡為善,能夠令人轉凡成聖。所以要空方能成就,若不空則不成。不空則無法解脫。很多人但說信因果,卻不知何為因,何為果。如此則不清楚,不清楚便糊塗起來,將因果、善惡、罪福等全瞭解錯了。 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果就是法。果非有緣生,亦非從無緣生,亦非從有緣無緣生。何解方才稱之為緣生,現在卻說之為非從緣呢﹖現以屋為譬喻。此屋之落成就謂之果法,磚、瓦、木、石、水泥、人工稱之為緣。但設若此屋末曾建好時,此等磚瓦木石就不能稱為屋之緣了。因未建屋時,此等磚瓦木石可作另外用途,如築路、建亭等。如此,則不能稱之為屋之緣矣。所以要建成了屋方能稱之為緣,未曾建好屋時便不能稱之為屋之緣,故謂之非有緣生。再以飯為例:米、水、火、人工等未成飯之前是不能稱為飯之因、飯之緣。所以說果非有緣而生。 果亦非無緣而生,無緣又怎能生果呢﹖有緣都不能生果,無緣更加不可以。如屋之無磚瓦木石,飯之無米水火等,怎能成為屋、飯呢!故無緣亦不能生果。除去有緣、無緣之外,更無有其他。有緣與無緣是不可相合的,猶如冰炭之不相合,何得名之為有緣呢! 離開果以外,更有因緣,方能稱之為有緣。離開果之外無因緣,就不能說之為有緣。事實上除了果以外何來因緣呢!猶如除了屋外,何處還有磚、瓦、木、石呢!此等磚、瓦、木、石已成為屋了,磚瓦木石就是屋,並不是說有磚瓦木石去建成屋,果法已經包含了因緣在其中,就如屋之包含磚瓦木石。既然包含磚瓦木石就是屋,屋就是磚瓦木石的統合,怎能再說磚瓦木石能夠生起屋呢!飯要包括米、水、火、人工等方稱為飯,怎樣可以再說米、水、火、人工等又再生飯呢。米、水、火等當煮成飯後便已經消失而轉稱為飯了。 所以說離果之外不能另外有緣而生,猶如磚、瓦、木、石不能為屋作緣。若說有因有果,因未成果則不能說之為因;若做成果後它又沒有因。做成果後,因都轉為果了,何來再有因呢﹖磚、瓦、木、石建成屋後就成為屋了,何來更有磚、瓦、木、石呢!所以果非有緣而生。無緣就更不能生果,也不能說有緣無緣來生果。由此何得說有緣呢! 緣不能成立,因為見到果才知道緣,並非有實在的緣。見到果後才知道此是緣,如見屋方知此磚、瓦、木、石為此屋之緣。若問有沒有緣呢﹖則曰「無」。故果法空,因緣亦空。果法不可得,因緣亦不可得。二者皆體性空,正因二者皆體性空,所以因果才能通。若非體性空,則因果便不能通。外人又云:緣應有次第。論主再破曰: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次第者,一直增加者謂之次第。果若未成的時候,因緣則不應有滅。如飯由米煮成,由生米以至熟飯要經過很多階段,自米加水、加火、加熱逐漸成熟,此過程就稱為次第,其中是要經歷很多階段。但現在若問此米在生時,慢慢轉為熟一分後,究竟是此米之「生」滅後才會熟一分呢﹖抑或是此米之「生」不滅而會熟一分呢﹖若說消滅,則生怎能成熟呢!若說不滅,生又怎會得熟呢!更猶如因昨日有今日,究竟昨日是消滅才有今日﹖抑或昨日不消滅而有今日﹖若說昨日不滅而有今日的話,昨日仍在又何處有今日呢!若說消滅昨日而有今日,則昨日已經消滅,為何說因昨日而有今日呢﹖ 再如花瓶,過去是泥團,現在是花瓶,將來是破瓦。試問是泥團消滅後才成花瓶呢﹖抑或不消滅而成花瓶呢﹖若不消滅泥團而造花瓶,則永遠是泥團,何來有花瓶呢!若說消滅泥團而後造花瓶,則除了泥團,何處更有花瓶﹖泥團怎樣才能成為花瓶之因緣呢! 所以次第緣者,亦是一個假名字,其中沒有實際。再以人為喻:人有少年、中年、老年。試問是少年消滅而成中年的﹖還是少年不滅而成中年﹖中年消滅才成老年﹖抑或中年不滅而成老年呢﹖若中年不滅而成老年,則仍是中年;若中年消滅而有老年,則中年已滅,何來有老年呢!故說有無皆不可,有亦空,無亦空。所以說因緣空,次第緣亦空。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於此無緣法 云何有緣緣 緣緣者,此以彼為緣,彼以此為緣。如父以子為緣,子以父為緣,此為相因法。相因者,則無先後,無先後即無實。父因子而名父,子因父而名子。若云有父先,然後有子,則既未有子,何得名父﹖因有兒子故,才得名父親。若云有子先亦不成。若問父與子同時有可否﹖同時有,即無父有子與無子有父方稱同時,如此焉能同時而有。故非父先有,非子先有,亦非父子同時有。父本身非父,子本身非子。因為父本身亦是人之子,他亦因子才成為父,無子不成父;子本身不成子,因父才成為子。二者不能同時有,同時有即無因而有。不用子有父,不用父有子就稱為無因有。世間人對事理誤會而不知真事真理,故稱之為父子。其實父子二者皆假名字。世人不明此理,故發生怨親、恩怨,造成世間束縛,不能得解脫,不得自在,不明白此理就被世法纏縛而生煩惱。 世人不明白此理,就以為佛法教人父子疏離,子不孝父。殊不知有恩怨方會有疏離,有煩惱方有忤逆。若無恩怨,何來有忤逆呢﹖大家相因而有,如束蘆而立,所以深交即是深受束縛,世間人之怨皆從親起。佛說怨親平等,即是怨親無自性,乃世人糊塗而開此親疏關係。其實無所謂親疏,一切皆平等。親疏乃由人而起,親疏乃是世間之繫縛,親疏造成煩惱的淵源,造成世間的繫縛。 一切既然平等,故無有高下;既然平等,則此理便空。亦因為空,方會發菩提心,要求解脫。能明白此理,方不會執著。若不執著時,還有什麼怨親呢!既無怨親,則為平等。既然平等,則沒有種種貪瞋癡煩惱生起。所以此種是真實微妙法。此真實微妙法,認識者少,清楚者少,領解者少。由是世人在世間打滾,生起種種親情聯繫,成為怨親分別。其實怨家就是由親家起,所以若知兩者皆無實性,兩者皆是平等,就不應當成立親怨。不成立親怨,如此方不會罣礙。無罣礙故,無有貪瞋癡煩惱起,由此而解脫矣。 因為眾生不明白,所以佛不得不解釋,說出此微妙法,令其明白緣緣之理。世人由於不明緣緣,故世世生生恩怨輾轉加深而不能了,輪迴生死而不能解脫。明白此皆無有實性,就能夠解脫了。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一切法皆無自性,當體即空,故無有「有相」,不能說之為「有」。就算佛亦不能說之為實有,但亦不能說之為實無。「無」因「有」而無,故不能說有說無。佛是常寂滅相,不能說生滅。因未有生又何有滅﹖有佛可生才可說有佛可滅。有、無皆不可得,方謂之寂滅相。如《金剛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故說有佛不可,說無佛亦不得。因為有「有」,然後才可說「無」,從本以來都不曾「有」,又怎能說之為「無」呢!祇有功德、智慧、因緣,經過三大阿僧衹劫,而此等因緣、功德亦是假名字。所以佛是無生,無生故無滅,故說「無有有相」。世間一切是虛妄相,世間一切是有為相。虛妄就是如幻如影,如露如電,有為相亦如是,從中找不到實際有,有者非真。有者亦祇是因緣,而因緣亦無實性。 無有有相,就是無增上緣。一切緣皆是空,一切增上緣從橫觀之因果相連,豎觀之因果相續。種種因種種果一一都是空,一一皆無自性。因為空無自性,然後方能顯出世間真理,若果不空而有自性,就不能顯出世間真理。因果此種道理甚深微妙,若不明瞭此理即不能得解脫。所以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皆無實性。四緣實性既無,何更有其他緣呢!四緣皆空,若再問有沒有空呢﹖空就更無有了。在何處找到空呢﹖若說因緣是空便有此空,這便錯了。此空就猶如以聲遣聲、因言遣言而已,並不是建立這個空在此呢!若見得有空,就更有問題了。若更見空時,就如不善捉蛇而去捉蛇,結果便給蛇咬著了。 很多人以為有空,則解脫便無障礙,由是為非作歹,破戒作惡皆可,這便是誤解空義了。因為破有故說得有空,並不是說有一個「空」。空祇為一個代名詞,空乃勉強安立的。佛要我們不要將空作為有,破有之後便了。有既已破,空亦不立,並非建立有一個空在。所以無所建立,無法可得,無法可執,無法可著,無法可分別,無法可取捨,此為入不二法門,此為真實義理。 佛但說空,而不承認有一個空在,若承認有一個空在,則此空即是有,故連空亦空。有亦空,空亦復空。空是一個名詞、道理,我們不能執文字而為實。因言遣言者,即說明並無此事便了,不能說再有一個「無此事」。因我故,說無我。若再執無我,便誤解佛意了。既然「我」都無,又何處再找一個「無我」呢!執空亦復如是,已經破了「有」,就何處再有「空」呢!若再執空,即是再執一個「無我」一樣。下文再將因緣說清楚: 略廣因緣中 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 云何從緣出 略即簡單,廣即複雜。無論多因緣與少因緣中,都找不到果。即在米中找不到飯,在磚瓦木石中找不到屋。既然求果不可得,因緣中無果,怎能夠說果是從因緣生呢!即是說因緣體性空,果亦體性空。雖然是從因緣生果,但這從因緣生的果祇是一個假名字,是俗諦,此非真理。從因緣生的果在世間人眼見為事實,實際真理卻找不到,故謂之假有。因緣有者即假有,假有即非真。假有就是虛妄而成,並非真實的道理。若非真實道理,則不能說因緣可以生果呢!因緣生果祇是假名詞而已。 若謂緣無果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此為加深印象而再反問。若果說因緣中無果,而卻說果從緣中生出來,那麼此果為什麼不從「非緣」中生出呢﹖如米之無飯,而說米出飯。則米既然無飯,沙亦無飯,為何沙不能出飯呢﹖豆本身無油,而能搾油,則非豆亦應能搾油。米無飯,豆無油,若說米為飯因,豆為油因,在因中都無果,何不用沙來煮飯,用沙來搾油呢! 若果從緣生 是緣無自性 從無自性生 何得從緣生 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以果無有故 緣非緣亦無 若說果是從因緣而生,但緣本身是無自性的,如此則怎樣說從無自性能夠生果呢!既云從無自性生果,怎能說有真實的果從緣生﹖緣者,即為無自性。無實緣在此,無自性即空,怎能從空生出實果來呢! 所以結論曰:此果法並不是從緣而生,亦不從非緣而生。如屋非從磚瓦木石而生,飯非從米水火等而生;亦不是從此等緣以外而生。果亦不可得,因亦不可得,因緣皆空。由於因緣皆空無自性,故能隨時空而改變,如此方無有障礙,由此而達致覺悟解脫。 破去來品第二 去與來是兩方面的。由內至外謂之去,由外至內謂之來。此去來可以包括六道往來。此「破去來品」乃破去來,使無去無來,這才是佛的如來義。因佛是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的。能知無去無來者,便知怎樣成佛;不了解此義者,以為有去有來,便不知怎樣叫做修行,也不知怎樣叫做成佛了。佛十號之一曰「善逝」,即是無去,如來即是無來。談佛的去來就在此一品之中,能夠明瞭此品道理,則可知道何謂「如來」,「如去」了! 一般人以為世間有去有來,六道眾生亦有去有來,以為可以由人去天,由天去地獄;或從畜生來人間,從天來人等等,更將去來之道理通於十法界。但真實來說,則是無去無來的,愚癡眾生不明此理,便以為有去有來。佛因此以方便說出此去來之理。此種道理乃是如理,所謂一切眾生皆如也,一切佛亦如也。世人不明此理,故以去為去,以來為來。如此便有生死,有往來。既有生死,又怎樣解脫呢!故無法去除煩惱,便無法得成佛道。能夠通達此品,便知一切佛皆無去來,乃至一切眾生亦無去來。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從時間上來說,則有過去、現在、未來。但若已過去,又何來再有一個去呢﹖若云還有個「已去」,則此「已去」即是未去。因已去已經無,已去即是過去,又何會存在呢!若云過去還存在,這即是現在而非過去,若云過去還未過去,此過去就成為未去了。所以說「已去無有去」,並無一個「已去」存在。 未去亦不能稱為去,因為還未去,怎可稱為去呢!除了已去、未去之外,去時即是現在,去時祇是已去未去之間,即是說現在是過去與未來之中間,故亦無去時,亦無現在。世間學問認為一寸光陰一寸金,叫人珍惜現在,認為有過去、現在、未來,但佛教則視之不然。佛教不承認有實在的過去、現在、未來,故論主在此不承認在已去、未去、去時中有去的存在。 外人對此論主的前題提出疑問: 動處則有去 此中有去時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外人認為論主雖說已去、未去、去時皆無去,但我們見其動作,在動作之時,我們便見其去時。由造作之處,造作之行動便可見有去了。在正當行動時乃稱為去。例如左右腳跟著起落,一步步的前進,此還不是去嗎﹖此行動當時就叫做去時,所以此為去時去,非已去、未去也。故應當去時有去。論主對此答曰: 云何於去時 而當有去法 若離於去法 去時不可得 若說去時有去法,則試問先有去時﹖抑或先有去法呢﹖若謂先有去法,則無去時何來有去法!若謂先有去時,則無去法何來去時!去法者,就是行動相。去時者,去的當下時間稱為去時。若無行動相,何來成立去時呢! 若言去時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時 去時獨去故 若說去時有去的話,此人亦有錯誤。因「去時」是一事,「去法」是一事,若說「去時」有「去」,便變成二事,如此成為二種去。但去應祇有一種,何來有二種呢!若說此人的行動是去,又何有去時,有去法呢﹖所以說去時去是不成立的。如果這樣說的話,就變成離去法有去時,離去時有去法了。但這是相因法,未有去時則無有去法,未有去法則無去時。 雖然「去」祇得一個,但其因緣就非常複雜。除去時、去法之相因法外,還有去者,即要有人行動才成。行動稱為去法,行動的人叫做去者,行動之時叫做去時,三方面和合起來才有所去處。例如一個人做種種善惡業,人乃稱為作者,人所造的稱為作業,作業的時間叫做作時。這幾方面的因緣具備才有所謂有業報之去處。若分開來說,在幾方面都找不到去的實際。在去時,找不到去的實際;在去法、去者、去處等都找不出去的實際。這裡便顯示出「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的道理。 佛就是由此道理而能夠成佛。依此種空的道理來做事,雖去而實無所去,雖來而實無所來;雖做無量功德、無量智慧,而實無所做;雖受報成佛,實無真佛可得。我們要明白此相因法、相待法,才能體會此理。如上文之「緣緣」一樣,彼以此為緣,此以彼為緣。這裡也是去時以去法為緣,去法以去時為緣,既然兩者互為因緣,則無先後。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 二謂去時去 假若外人所說去時有去的話,則此人便有錯誤。錯在成立了兩種去,一種稱為去時,一種稱為去時中有去。去時已經是去,又再說去時有去,便有兩種去的錯誤,去怎樣可分割成兩種去的呢!猶如說人有頭、手、眼的話,人本身已包括了頭、手、眼,若再說人有頭、手等便犯重覆的錯誤了。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有兩種去法的話,則應有兩個去的人了。若無兩個去者,就不能成立有去時去,現不過一個人去吧!去者為人,去法為行動相。此人因有行動相故稱為去者,此行動相亦因為有此人故所以成為去法。因有人行動故成去法,因有行動故稱為去者,二者為相因法。先有去者,或先有去法皆不可得。未有去法則無去者,未有去者亦無去法,二者同時有亦不可得。二者為相因法,故無先後,亦無同時有的說法。 若不明白此相因法,即是不能通達般若,不能通達空理,不能得到解脫。明白此理,就知道諸法無所從來,無所從去。這裡就是指出去者、去法、去時三事皆無實性。去時已釋,現解釋去法、去者: 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離開去者當然找不到去法,沒有去者當然不能稱為行動;沒有行動的話,此人又不能稱為去者了。所以無去者,便無去法;無去法,去者亦不可得。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 無第三去者 去者本身已包括了去,所以不能稱去者還有去,故說「去者則不去」。不去者沒有行動,就更無有去。若離開去者及不去者,則更沒有第三者。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義 若離於去法 去者不可得 去者實無有去,去者已經是去,為何再加上去而成二去﹖離開去法,亦不能得到去者。這裡因為論主恐人不明此理,故反覆說明無有去者、去時、去法,去怎能成立呢!此去從因緣生,此去無自性,此去無實,此去根本空。說到去就不能離開去者、去法、去時。除了去者、去法、去時,更何處找到去呢﹖但去者、去法、去時三方面皆無實,故三者皆無有去。假名為去者、去法 、去時而已。六道往來如是,成佛亦如是。六道眾生實無往來。進一步說,實無六道眾生。六道眾生皆假名字而已。成佛亦如是,實無有佛,祇是假名為佛。實際上一切皆空,一切皆假名,一切皆無實際,無實際的道理就是中道。這就是《中論》之中正意義。明白假名的道理就是中道,明白空的道理就是中道,知道此為因緣生,從因緣和合而得其名字,這就是中道。中就是如是說,此方為最實際之道理。 我們找不到實在的去,故去的實在如幻如夢、如泡如影,去的實在是虛幻的。眾生不明白此理,執著以為有,以去為去,以來為來,以為自己有去有來,不知道去來的實在,因此不能解脫。眾生輪迴六道就因不明白此理。由於不明白此空理,所以不能得到究竟解脫。 能夠知道一切法皆不實在,知道一切法皆是假名,知道一切法皆因緣,皆相因而有,做起事來便不會起執著,對人對事不會生煩惱,不起煩惱故,因此貪、瞋、癡不起,由是而解脫矣。 佛便能明白這個道理,依此理而教化。能明白此理就得大智慧,不得此智慧就不能解脫,做任何事都祇是作業。或作善業,或作惡業,均在六道中往還而已。 此去與來亦復如是,說去已包括來了。我們分析之後,何處找到去者、去法、去時之實際呢﹖去者因去法而有,去法因去者而有,去時則因去者、去法而有。大家相因而有,既然相因,究竟誰先誰後呢!無先無後無同時,這才是其實際呢! 既然去是空,一切眾生在六道往還皆是空,其現象皆是祇得其假名,無其實際性,其中祇有因緣。因緣就是作業,各種善惡業之因緣成就六道往還。不明此理便不能除煩惱,得涅槃。不明白此空理就尚在生死中,給有法來支配。要知道無有來去方能免卻六道輪迴,見有來去就不能免卻六道輪迴,因去來即是六道輪迴呢。 若要了生死、免輪迴,就要知道根本無生死、無輪迴。若以為要斷生死方能解脫的話,則此為斷滅相。事實上根本無有斷滅可得,因有生才有滅,無生何來有滅呢!一般人所謂修行之目的是了生死、除煩惱、出三界,其實我們要知道「空」。「空」者,無生死可得,無三界可得,此方為了生死、出三界。這一品則為說明無去來,方稱做免輪迴,有去來就不能免輪迴了。 很多研究佛教的人不能得到佛教的真理,祇在因緣中打滾而無法出離,無法解脫。要知道去無去相,來無來相。能夠來去自由,就由於無有來去,無實際的來,無實際的去,所以在生死中能自在往還。若見有來去,就在業報中自己困縛自己,不能解脫。在業報中非善即惡,不在善道就在惡道。三界亦如是,見有三界可得,就不能出三界。一切世間如是、極樂世界亦如是,以為自己出三界,其實就在三界內。見其有就不能出。知道三界空,知道三界無實性,在三界中不被三界困擾,不被三界束縛而令自己起煩惱,如此方是出三界,真正得自由自在。 生死亦如是,在生死中不見有生死,便不會被生死之苦來困擾,不被生死之煩惱束縛,這就是出生死、了生死。去來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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