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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合同能源管理免税实务 主讲人:释一修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www.chinaepd.com 合同能源管理免税实务 主讲人:释一修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www.chinaepd.com 第一节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 1、免税对比 审核要点:合同、分开核算、证明资料(一张发票上开) 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 请免税、减税。 国办发[2010]25号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在...

课件--合同能源管理免税实务
主讲人:释一修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www.chinaepd.com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能源管理免税实务 主讲人:释一修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www.chinaepd.com 第一节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 1、免税对比 审核要点:合同、分开核算、证明资料(一张发票上开) 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 请免税、减税。 国办发[2010]25号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 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 产,免征增值税。 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 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 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 理。 四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 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 司的收入。 1、合同能源管理税收免税 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财税[2010]110号  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 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 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三)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和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收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 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未对节能服务公司提出具体要求。这意味着,只要所实 施项目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节能服务公司均可享受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 2、合同能源管理增值税营业税免税 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0号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 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收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 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 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 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 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3、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免税 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0号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三)本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 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 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 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收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 容,符合《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 目和条件;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 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3、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免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应用主体的问题 1、 对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对适用的节能服务公司提出 了企业注册资金、服务能力和专业人员等方面的特别要求。 2、通知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这里的注册资金应 指实收资本。 3、对于服务能力,要求“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 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这里的“单独提供”指 能够提供完整的节能服务,而不是只能提供某一阶段某一项服 务。 4、申请财政奖励资金,要求“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 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通知未提出主营业务的要求。 3、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免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应用主体的问题 5、对于专业人员,通知要求“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 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 行的能力”。 这一要求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 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相同。 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在申报减免所得税时应提供相关专职 技术人员及合同能源管理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 等材料。 3、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免税 节能减排 技术改造 1、既有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既有建筑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或浅层地能热泵技 术改造项目 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 4、工业锅炉、工业窑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5、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 6、煤炭工业复合式干法选煤技术改造项目 7、钢铁行业干式除尘技术改造项目 8、有色金属行业干式除尘净化技术改造项目 通知要求,适用节能服务产业所得税政策的项目应符合《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 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3、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免税 节能减排 技术改造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 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通过以节省能源费用或节能量来支付项目成 本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达到国家有关节能和环境标准; 3、经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检测,既有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和北方既有居住 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达到现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既有建筑太阳能 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或浅层地能热泵技术改造后达到现行国家有关 标准要求; 4、经省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验收,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技术改造和电机 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年节能量折算后不小于1000吨标准 煤,煤炭工业复合式干法选煤技术改造、钢铁行业干式除尘技术改造和有 色金属行业干式除尘净化技术改造项目年节水量不小于200万立方米; 5、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免税 1、《通知》未将备案作为享受免税的条件,故此,未通过备案 或未申请备案的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定义的节能服务 公司不影响其享受相关免税政策。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 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 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3、结合《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 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可以发现,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条 件更高一些,原则上,已通过审核备案的符合财政奖励资金申请 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具备享受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的 主体条件。 4、发改委备案与节能免税的关系 主讲人:释一修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www.chinaepd.com 第二节 “营改增”EMC 税收实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7号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1、营改增纳税常识 研发和技术 服务 研发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纳税地点 公司注册所在地 应税服务发生地 机构所在地或居 住地 固定场所 企业用户 非固定场所 企业用户 个人或扣缴 义务人 1、营改增纳税常识 1)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 、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其他 试点纳税人。 3)试点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 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 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 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参照执行。 4)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节能服务公司纳税期限 1、营改增纳税常识 EMC发票税率 营改增之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而取得的效益分享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应该 给用能企业开具普通发票。 鉴于节能服务收入不属于条例规定的零税率货物,普 通发票的税率不应填0,二是应填6%的适用税率。由于开 具的是普通发票,用能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节能服务公 司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填入申报表的“免税收入”行。 2、营改增EMC税务实务 EMC发票进项的冲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销售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 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 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 发票,且进项税不能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计入节能设备的 采购成本。由于税法规定免税项目的进项税计入设备的采购 成本,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进项价税分离,不会产生进项税, 也就无从谈起进项税的浪费。 2、营改增EMC税务实务 EMC发票进项的冲抵 增值税的免税和营业税的免税不是一个概念。营业税的免 税是国家不再征收企业已免征的营业税,但增值税是链条税 ,销货方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恰是购方企业少抵扣的进项税, 国家并没有因此少收增值税税款。故增值税的免征会对节能 服务公司客户的增值税税负产生一定的影响。 2、营改增EMC税务实务 EMC发票进项的冲抵 节能服务公司如果只实施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享受 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则取得的进项税全部不能抵扣。 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多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 值税和不免征增值税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分别核算,免 征增值税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不免征增 值税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 公司管理经费采购不能明确划分的进项税,可按免税项 目收入占全部收入金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后,做进项税转出 。 2、营改增EMC税务实务 营改增之后,节能服务公司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 值税,主管税务机关由地税机关变更至国税机关。 理论上地税机关应将节能服务公司递交的减免税资料 转给国税机关,但实务中由于国地税之间的工作衔接协 调不够、涉税企业较多等原因,可能会存在资料转交缓 慢、丢失的情况出现,建议企业多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 ,或者向国税机关重新申请减免税。尽快拿到增值税的 免税备案回执。 另外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计税原理不同,节能服 务公司还需要测算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免税优惠。但 放弃免税待遇后,36个月以内不得再申请减免增值税。 2、营改增EMC税务实务 主讲人:释一修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www.chinaepd.com 第三节 “营改增”EMC 会计核算 23 1、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 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 即:尽管是支付的服务费,但允许按能源费用(末级科目 ) 在部门公用经费中进行列支; 2、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 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事业支出—— 公务费或业务费;经营支出——公务费或业务费)。即:事 业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能源节约分享收 益,在部门公用经费中予以安排;合同约定留存单位的能源 节约分享收益,在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 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25号 第三节 EMC会计核算 24 企业 采用 合同 能源 管理 方式 实施 节能 改造 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分别核 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即:购建的资产作 为固定资产处理,需要建造安装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 归集后转入固定资产;属于接受的服务部分,作为费用列支。 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 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 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由于《意见》和相关会计制度均未对节能项目资产投资额的归集 与确认、成本费用的确认与收益分配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未对其会计处理进行规范,会计实务中还存在诸 多争议,相关文献探讨也较少。因此对以上业务的实际操作,还停留在 探讨和摸索阶段。 第三节 EMC会计核算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 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 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现有会计 科目体系下,找不到合适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所以,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会计科目。 2、对外报送会计报表时,要将这些新增设的会计科 目,根据科目性质,并入到原有的会计科目中去,如果软件 允许,也可作为独立的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3、如果财务软件不允许随意增设一级会计科目,则可 以在一级科目下设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用的二级会计科目。 例:某节能服务公司2010年12月31日与甲企业(用能 单位)签订改造变频节能改造合同。 节能服务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节能改造,双方就本项目所产生 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合同期限为四年。 假设节能设备采购价为 1100万,进项税187万,节能 设备残值预计100万元,按10年平均计提折旧,每年折旧 118.7万元。同期内,前两年节能服务公司与甲公司的分享 比例为8:2,第三年的分享比例为6:4,第四年的分享比 例为5:5。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27 项目实施后,甲公司每年的节能量折算后相当于1万吨 标准煤,经换算减少支出800万元,则节能服务公司: 2011年取得分享收入为800×80%=640(万元)。 2012年取得收入金额为800×80%=640(万元)。 2013年收入金额为800×60%=480(万元)。 2014年收入金额为800×50%=400(万元)。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将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项正常业务, 将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为初始投资、正常经营和设备移交 等环节,不论发生什么业务,发生的年度均以传统的财务思维 模式进行会计核算。 1、2010年12月采购设备时 (1)节能服务公司: 采购价为 1100万,进项税187万不能抵扣,价税合计 1287万,设备所有权归节能公司。会计分录: 借:固定(无形)资产—节能项目资产 —某某设备 1287万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287万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29 (2)用能企业: 由于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在节能服务公司,且节能 设备已经在节能服务公司入账,故用能单位不用进行 会计处理。节能设备安装在用能单位时,用能单位应 按照财税(2010)110号文件要求与其他资产分开 核算,并建立辅助账或台账。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2、项目正常运营期 (1)节能服务公司: A、2011年12月取得分享收入时,给用能单位开具营业税发票,会计分录: 营改增前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EMC节能项目——XX用能客户 640、640、 480、400万 贷:营业收入——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收入 640、640、 480、400万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6.23、 36.23、 27.17、 22.64万 贷:补贴收入 36.23、 36.23、 27.17、 22.64万 2、项目正常运营期 (1)节能服务公司: 营改增后 (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EMC节能项目——XX用能客户 640、 640、480、400 万 贷:营业收入——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收入 603.77、 603.77、452.83、377.36 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23、 36.23、 27.17、 22.64万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32 B、节能设备提取折旧:=(1100-残值100) ÷10=100万 借:营业成本——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固定资产 折旧费 100万 (每年相同 ) 贷:累计折旧——EMC节能项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00万 C、取得财政补贴: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营业外收入-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财政奖励收 入 300万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2)用能单位: 营改增前(或营改增之后节能服务公司免增值税),凭节能服务公司 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入账,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节能服务费 640、640、480、400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某某节能服务公司 640、640、 480、400万 营改增后,凭节能服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入账,会 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节能服务费 603.77、603.77、452.83、 377.3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23、 36.23、 27.17、 22.64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某某节能服务公司 640、640、480、 400万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3、2014年12月合同期满时 (1)节能服务公司: A、当年节能设备仍按正常提取折旧,会计分录: 借:营业成本——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费 100 万 贷:累计折旧——EMC节能项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00万 B、转出固定资产(不考虑清理费用): (1)借:固定资产清理-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资产 700万 累计折旧-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资产累计折旧 400 万 贷:固定资产-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资产 1100万 (2)借:营业外支出-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XX节能项目资产转让损失 700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资产 700万 节能设备因为折旧还未提完,会计上还有价值700万,故应该开普通 发票(免征增值税),让用能企业入帐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2)用能单位: 视同接受捐赠,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EMC节能项目-XX节能项目资产 1100 万 贷:累计折旧 400 万 营业外收入(新准则) 700万 因节能服务公司免征增值税,用能企业接收的节能设备,不能抵扣进项税 因该设备未提足的折旧,会计上每年仍可计提折旧。 税法上,由于在节能服务公司已折旧或摊销期满处理,税务价值为0, 会计上计提的折旧在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EMC会计核算模式及账务处理实例 主讲人:释一修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www.chinaepd.com 第四节 EMC 免税申请 37 1、免税的条件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 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 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第四节 EMC 免税申请 2、免税申请材料: 免税申请书; 《减免税申请备案表》; 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原件和复 印件;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节 EMC 免税申请 ① 纳税人申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收入与其他收入是否分开 核算,是否能正确核算免征增值税收入; ② 申请企业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文件 规定; ③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24915-2010)等规定; ④ 附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齐全真实。 3、税务机关审核 第四节 EMC 免税申请 应税服务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扣除额 期末余额 1 2 3(3≤1+2之和,且3≤5) 4=1+2-3 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 本期扣除额 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 5 6=3 7=5-6 8=7÷1.0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第四节 EMC 免税申请 第一步:注册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节能服务,注册资金500万元; 第二步: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申请获得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备案资格; 第三步: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业务; 第四步:按《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效益分享型模式签署项目合同; 第五步:项目合同到项目地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同步合同到当地税务主管 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步: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投资、工程实施; 第七步:业主方、第三方机构、项目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节能能力 和完工情况进行验收,第三方出具项目节能量报告; 第八步:项目运营一段时间,节能收益款项正常回收后,当年尽早向当地 节能主管部门节能量奖励申请;当月税金申请抵扣; 第九步: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评审; 第十步:国家发改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 第十一步:获得国家财政奖励。 节能量项目节能量与税收减免申报的流程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免费义务教育 课程介绍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 lJDqI7tG3Yo/ 校区:北京、深圳、上海、武汉、成都 报名方式:发送短信“公司简称+人数”到 13811838699报名。 咨询电话: 4000-423-223. 报名官网:www.chinaep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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