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4期
第45卷
(总196期)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UNYArISENl刷IvERSrrY
(SOCLU。SCIENCEEDITION)
No.4嬲
V01.45
GeneralNo.196
从联邦化的双向进路与两面运作看西方联邦制*
肖 滨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摘要:联邦制的恰当定位是介于完全分离的自治体与高度集权的单一制之间。从这一理论定位出发,
该文不仅描述了联邦化的双向进路一由完全分离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和从高度集权的单一制转型为联邦制,
而且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了联邦化的两面运作——国家的一体化与区域的自治化,并由此揭示联邦制的实质乃是在全国性政府
与区域性政府之间通过立宪进行权力分配以实现国家的统一治理与区域的多元自治的一种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安排。
关键词:国家结构;联邦制;联邦化;统一;自治
中图分类号:D5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5)04—0077~06
在汉语宪政理论的研究中,联邦主义或联邦
制近年来已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在围绕这一话题
的诸多文献中,有一种比较独特的分析进路:“将
联邦制与民族国家的构建联系起来,实际上是将
联邦制作为~个过程来研究的。”11j(P”我称之为
对联邦制的过程分析,即以民族国家的构建为视
角,从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态的结构人手来考察联
邦制。正是基于这种过程分析的进路,论者发现:
“当联邦制被置于这样一个过程和概念体系中来
加以考察时,权力的集中和统一便成了联邦制一
个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权力的一定程度的分散不
过是联邦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所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出来的一个重
要现象。分权是联邦制用以保持多样性、进而维
持统一的一个重要手段。”⋯(刖由此,论者进而明
确断言:“联邦制作为一种从分散到集中的制度安
排,权力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明确划分和分配
是它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是,特征终归是特
征。”⋯PSI’这也就是说,分权尽管是联邦制的重
要特征,但联邦制的本质仍然是一种从分散到集
中的制度安排,分权不过是其实现集中的一种手
段而已,它是非集中形式下的权力集中。
如果说以往学术界习惯于将联邦制与分权简
单地联系甚至对等起来,那么,上述观点似乎走向
了另外一个极端:把走向集中归结为联邦制的本
质。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是,究竟如何把握联邦
制的实质?本文将从联邦制的理论定位出发,通
过分析联邦化过程中的双向进路与两面运作这一
复杂现象,来回答上述问题。
一、联邦制的理论定位
无论把握联邦化的过程,还是理解联邦制的
实质,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如何在国家结构类型划
分的基础上定位联邦制。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正
是国家结构类型的不同划分方式,导致了对联邦
制完全相异的理论定位。
在通常的宪法学理论或政治学理论中,联邦
制一般与单一制对举,被定位为单一制的对立面。
*收稿日期:2005—05—19
基金项目: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启动基金《民主化与儒家传统》(项目编号130004105058)
作者简介:肖 滨(1961一),男,四川人,哲学博士,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①与此相类似的另外一种表述是,国家结构主要分为两种——单一制与复合制,复合制又按其整合程度分为联邦
制和邦联制(参见参考文献[7],第201页)。这种表述虽然把单一制与复合制(包括联邦制和邦联制在内)对举,但实质
仍然是把国家结构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
77
万方数据
这种对联邦制的定位直接源于国家结构的二分模
式,即把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划分为两种基
本类型——单一制和联邦制④。在国家结构的二
分模式下,由于联邦制被视为单一制的对立面,联
邦制与单一制被僵硬地对立起来,其结果是双重
的:一方面,这两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区别被绝对
化,二者之间的某些一致性和相似性则被掩盖或
抹杀。在这种两极绝对对立的概念模式下,一个
国家的国家结构可以说是非此即彼:不是单一制,
便是联邦制。显然,这与事实并不相符。因为,事
实上,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是单一制,同样没有哪个
国家是完全的联邦制。即使在高度的单一制体系
中也有一定的地方控制权,而联邦制国家也会为
中央政府保留相当的权力。更何况,“这个时代一
个有趣的趋势是单一制努力向稍带联邦制的方向
转变,而联邦制国家则向更加单一的方向缓慢演
进”[2](P274)。因此,国家结构二分模式下单一制与
联邦制绝对对立的图式,不能准确地反映现实中
各个国家所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具体状态及其
变化趋势。另一方面,复杂的联邦制被简单化,引
起了对联邦制广泛而深刻的各种误解。比如,由
于单一制通常被界定为是单一主权国家的国家结
构形式,与之相应,联邦制往往在“双重主权”的理
论框架下被解释为:“联邦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
权国联合而成的国家结构形式。”[31(09)这样,联邦
制国家的内部构成单元被视为是“主权国”,这些
成员国不仅都有自己的宪法,还有自己的中央政
府[4](e322)。显然,这些说法与今天联邦制国家的
事实并不完全相符。举例来说,美国通常被视为
典型的联邦制国家,但其构成单位是“州”,而不是
民族国家意义上的享有国家主权的“国”。因此,
不能说今天的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是由若干个享
有国家主权的成员国构成的;美国的每个州都有
自己的宪法和州政府权力体系,但州宪被置于联
邦宪法之下,州政府的权力也不具有汉语意义上
的中央权力的性质。
总之,无论是联邦制与单一制的区别被绝对
化,还是对联邦制的诸多误解,所有这些都表明,
不能囿于国家结构的二分模式,把联邦制定位为
单一制的对立面,将联邦制与单一制进行对称性
的把握。这也意味着对联邦制的恰当定位需要超
越上述国家结构的二分模式。
78
正是出于对国家结构二分模式的超越和替
代,我们在理论上接受国家结构的三分模式。必
须强调的是,这种三分模式不是对现实中国家结
构的真实描述,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现实而进行
的纯粹抽象的理论建构,即在理论上把作为处理
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国家结构形式
假设为3种状态:完全分离、各自独立的自治体,
高度集权的单一制以及共享治理与自治相统一的
联邦制。我们可以把这3种状态看成3个点,三
点构成一根轴,图示如下:
完全分离 联邦制 高度集权
的自治体 的单一制
由上图可见,完全分离、各自独立的自治体和
高度集权的单一制构成了轴的两个极,它们是根
本对立、彼此冲突的两种理念类型:前者有区域的
独立和自治,但无国家的统一和整合,其实质是一
种因缺乏全国性政府而导致的国家分离状态;后
者有国家的统一和整合,但缺乏相对的区域自治,
整个国家的权力资源被单一中心的中央政府高度
集中和完全垄断。联邦制则处于上述两种类型之
间:一方面,联邦制与完全分离、各自独立的自治
体判然有别,因为它通过全国性政府或联邦政府
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整合,避免了国家陷入分离
状态;另一方面,它借助全国性政府或联邦政府与
区域性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使区域性政府获得
了相对自治的权力。这样,在联邦制下,整个国家
既是由一个全国政府和若干个区域性政府联合治
理,此即为“共享治理”;同时也是由各有其权力范
围的全国政府与区域性政府分别治理,此即为“自
治”。故此,联邦制形成的是共享治理和自治相统
一的格局。
在高度抽象的意义上,上述国家结构的3种
状态可以理解为对“一”(国家统一)与“多”(多元
自治)关系的3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完全分离、各
自独立的自治政体是有“多”(多元自治)无“一”(
国家统一),高度集权的单一制是有“一”(国家统
一)无“多”(多元自治),而作为共享治理与自治
相统一的联邦制却是“一”(国家统一)与“多”(多
元自治)的兼容并举。
不难发现,如果按照上述三分模式,理论上联
邦制的恰当定位是一种介于完全分离的自治体与
万方数据
高度集权的单一制之间的制度安排。这是一种完
全有别于上述国家结构二分模式下对联邦制的理
论定位。之所以如此定位联邦制,是基于对联邦
主义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联邦制作为一种制度安
排,是联邦主义(federalism)理念的具体体现。那
么,何谓联邦主义?“当总体
原则
组织架构调整原则组织架构设计原则组织架构设置原则财政预算编制原则问卷调查设计原则
和自治原则同时
起作用的时候,这些原则就是所谓的联邦主义
(federalism)。”[5](P14)联邦主义的“最为简单而可能
的定义是自治加上共享治理”[63(P15)。这意味着,
联邦主义着眼于两个方面:国家治理的一体性、统
一性和国家治理的分享性、多元性。因此,一方
面,联邦主义决不容忍国家分离、分散的局面,它
主张通过建立全国性的政府和完整的政府体系以
实现国家的统一。另一方面,联邦主义反对单一
中心的治理结构,它要求共享治理(sharedrule)和
自治(selfrule):“共享治理”意味着不是由单一中
心的政府组织来治理,而是由若干政府单位协同
合作,共同分享、行使公共权力,共同治理;自治则
是指各个政府组织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内享有其应
有的权力,依法自主地管理辖区内的公共事务,而
不必受其他权威主体的任意干预。总之,在价值
理念上,联邦主义是一体性与多样性的并存。将
联邦制定位于完全分离的自治体与高度集权的单
一制之间,其依据的正是联邦主义的上述价值理
念。
在理论上如此定位联邦制不仅有其坚实的理
由、依据,而且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打破了单一制
与联邦制之间坚硬对立、截然二分的格局,有助于
更理性、客观地看待现实中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对
立、差异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似性。如上图可见,在
排除了极端的单一制和完全分离的自治体后,联
邦制在某种程度上“几乎可以囊括所有的中央与
地方权力分配体制”[7](巧3叫)。这样,一方面在联
邦制与极端的单一制之间有着广阔中间形态的存
在,另一方面在联邦制的内部也可能存在大量不
严格的联邦制。基于此,当我们对经验现实中的
国家结构形式进行识别、描述的时候,超越单一制
与联邦制的两极对立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举例
来说,中国虽然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但在某些方
面体现出和联邦制国家类似的特点,其地方政府
(如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自由度有时甚至比
联邦制国家更大[7j(P54)。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国
被称为是引入了联邦制安排的单一制国
家[63(P53)。由此可见,在所谓国家结构形式的区
分问题上,上述对联邦制的定位将使我们走出非
此即彼的思维误区,从而在现实的国家结构变革
中,不拘泥于单一制与联邦制之间坚硬的两极划
分,而着眼于制度的创新。
二、联邦化的双向进路
根据以上分析,既然理论上联邦制的定位是
一种介于完全分离的自治体与高度集权的单一制
之间的制度安排,那么,政治共同体联邦化(feder.
alizing)的过程就具有双向进路。用著名宪政理论
学者J·弗里德里希的话说,政治共同体联邦化是
一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许多分离的共同体进入
了一种就共同问题制定解决办法、采取共同政策
并做出共同决定的安排;另一方面,一个单一制的
政治共同体被分化为一个以联邦制原则来组织的
整体(afederallyorganizedwhole)。联邦化过程既
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也是一个分殊化的过
程[13(P20)。这一双向进路图示如下:
A C B
完全分离 联邦制 高度集权
的自治体 的单一制
从上图中我们清晰可见,联邦化过程中的双
向进路可以具体描述为以下两条线路:
一是由A到c,即由完全分离的自治体走向
联邦制。从历史来看,这一路向的联邦化具有极
为广泛的经验例证,其中最为典型的个案就是美
国联邦化的过程: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基于《独立
宣言》而形成了北美13个拥有完全主权的国家,
这也是13个完全分离的独立自治体;1777年,随
着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邦联条款》,被《独立宣
言》宣布为拥有全部主权的13个国家,演变为只
拥有部分主权的“准国家”,是为13邦;最终,维系
着松散联盟关系的北美13个邦在《美利坚联邦宪
法》之下联合成为统一的联邦国家,13个邦则成
为美国这个统一国家之内的13个州。这一由
“国”经“邦”再到“州”的过程,生动地展现了从完
全分离、独立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的演进路向。
二是由B到C,即从高度集权的单一制转型
79
万方数据
为联邦制。由于绝对高度集权的单一制在现实政
治生活中极为少见,因此,联邦化的这一进路在现
实中不一定直接从B点(即高度集权的单一制)
开始,而往往从靠近B点的某个地方出发。举例
来说,20世纪80至90年代,比利时从单一制改行
联邦制就体现了联邦化的这种进路:在单一制政
体下,比利时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北部的佛兰芒人
同南部的瓦隆人之间民族纠纷的困扰,并时常引
起政治局势的动荡;为了缓解民族矛盾,比利时于
1970年成立了法、荷、德3个文化区,并且把全国
划分为弗兰德、瓦隆和布鲁塞尔3个行政自治
区,1980年又建立了自治区政府和议会,从而在
单一制体制下纳入了区域自治;1988年和1989年
比利时议会先后批准了联邦化计划的第一阶段和
第二阶段的实施办法,国家体制的联邦化发展取
得实质进展;1992年比利时开始贯彻落实联邦化
计划的第三阶段实施办法;1993年2月,比利时议
会通过
决议
历史决议下载古田会议决议全文下载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下载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原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pdf
,决定修正宪法,建立比利时联邦制
国家旧j。至此,比利时经过联邦化的3个阶段,完
成了从单一制政体到联邦制政体的转变。
上述分析表明,无论理论上,还是经验上,联
邦化的双向进路都是不可否认的基本事实。透过
这一事实,我们确实发现,对于民族国家的构建而
言,不同进路的联邦化有其不同的核心目标和主
导取向:由完全分离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的联邦
化,其重心在于,以一定程度的多元自治为底线,
完成国家的统一大业,实现国家治理的一体性;从
高度集权的单一制转型为联邦制的联邦化,其重
心则是,在保持国家治理统一性、一体性的根本前
提下,实现国家治理的多元化。换言之,前者之走
向是多元自治下的国家统一,后者之目标是国家
统一前提下的多元自治。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在
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联邦制既是寻求国家统一、
也是实现多元自治的制度选择。这意味着,一方
面,我们必须正视两种进路的联邦化,不能只看到
由完全分离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的联邦化,而无
视从高度集权的单一制转型为联邦制的联邦化;
反之亦然。另一方面,不能孤立地抓住某一路向
的联邦化,来对联邦制的实质进行简单归纳:无论
根据从完全分离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的联邦化,
把联邦制的本质归结为从分散走向集中,还是基
于从高度集权的单一制转型为联邦制的联邦化,
80
把联邦制的本质理解为从集中走向分散,都是对
联邦制的极大误解。换句话说,无论“从分散走向
集中”的命题,还是“从集中走向分散”的概括,都
是对联邦制之实质不真实的判断。以下关于联邦
化两面运作的分析,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三、联邦化的两面运作
其实,联邦化的过程不仅展现为上述双向推
进,而且落实为两面运作——国家的一体化与区
域的自治化:无论结成联邦的过程,还是维护联邦
的过程,都“既包括创立和维护统一性,还包括以
多样性的名义扩散权力”[6](r,75)。这种两面运作
的具体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其一,在结成联邦的过程中进行结构分权、立
宪划界:结构分权即是对一个国家的政府权力体
系进行纵向分割,立宪划界则是以成文宪法的形
式标出全国性政府和区域性政府各自的治理范
围。因此,所谓结构分权、立宪划界的实质乃是宪
治:“联邦主义要通过宪治(constitutionalmle)的概
念才能实现。”[5](P14)换言之,联邦化进程中的两
面运作首先是通过宪治来体现的。我们试以美国
联邦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美利坚联邦
宪法》的制定以及该宪法的相关条款为例来加以
说明。在1787年5月举行的费城制宪会议上,北
美13个邦面临的艰难选择首先是统一还是分离。
用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上的话说:“总之,摆在我们
面前的出路,无非两个极端,要么,13个邦彻底分
开,要么,完美结合。若彻底分开,13个邦将成为
13个独立的国家,各服从自己的法律,不过是国
法。若完美结合,13个邦将成为一个完整的共和
国内的郡县,服从一部共同的法律。”[9](P231)如果
说13个邦各自独立是不能接受的选择,结合为一
体才是出路,那么,高度中央集权的、完全排斥区
域自治的单一中心治理体系带来的当然不会是
13个邦的完美结合,完美结合必然意味着国家统
一与区域自治的兼容和平衡a正是为了既实现国
家的统一又兼顾区域的自治,美国制宪会议选择、
采纳了联邦制的制度安排:“联邦制体现了在保留
一定程度地方自治的同时,努力实现全国统一。
它既要建立全国政府体制,又要为地区多样性提
供某种保证。”[10](P4)为此,制宪会议在宪法上对
万方数据
联邦和州的权力进行了纵向的划分和边界的限
制:
——针对联邦政府的权力:一方面,为了实现
和维护国家的统一,联邦宪法赋予了联邦政府极
大的权力。比如,联邦宪法的第1条第8款例举
了授予联邦政府之立法机关——国会的18项“明
确权力”,这些权力涉及征税、举债、内外贸易、货
币发行、邮政、设立最高法院以下的法院、对外国
宣战、征集军队、建设海军等;除此之外,联邦宪法
还特别明确规定,为实施上述国会的权力和执行
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其他权力,国会有权制定必
要和适当的法律。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联邦政府
的权力无边界扩展,联邦宪法第1条第9款对国
会不能拥有的权力也做了明确规定。比如,不得
在和平时期中止人身保护权的特权、不得通过任
何剥夺公民法庭审判权和追究既往的法律、未经
立法拨款不得从国库中提取任何钱财等,这说明
联邦政府的权力有其限度,不是无边界的。由此,
联邦政府的权威被限制在其管辖范围之内,以保
证各州政府对其内部事务的自治。
——针对州政府的权力:一方面,联邦宪法第
1条第10款明确规定各州不能拥有的一系列权
力,比如,任何一州都不得与其他州或外国缔约或
结盟,不得自行铸币、发行纸币,不得在和平时期
保持军队等。由此,州政府的权威被限制在其管
辖范围之内,以免侵犯全国性事务。另一方面,宪
法在对各州享有的权力进行限定的同时,也为州
政府的权力留出了自治的空间:1791年通过的美
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10条明确规定,宪法未授予
联邦的权力以及宪法未禁止给予各州的权力保留
、给各个州,保留给人民。由此,州的自治权力得到
了宪法的保证。
上述分析虽然是以美国联邦化过程中的一个
具体环节作为个案,但透过这一个案,我们可以清
楚地发现,在结成联邦的过程中,联邦化如何借助
“结构分权、立宪划界”的宪治方式进行两面运作
——国家的一体化与区域的自治化。
其二,在维护联邦的过程中,在国家治理的一
体性与区域自治的多元性之间保持动态平衡。在
联邦制度下,全国性政府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实
现国家治理的一体性,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扩展、集
中其权力的压力;而区域性政府(比如州政府)为
了确保区域性的自治,则不得不尽力与全国性政
府的集权倾向进行抗争。这样,在全国性政府的
集权与区域性政府的自治之间存在着深刻而持久
的紧张性,这种紧张性是在联邦化的过程中得到
化解的:“朝向集权化的压力通常因遭遇到要求非
集权化的斗争而被适度中和,在此过程中权力制
约机制得以建立,而此机制仍然容许行使一定程
度的自治权。”[5](P16)我们继续以美国联邦制的另
外一个故事来加以论述。
随着1787年美国宪法的制定,美国联邦体制
的大厦终于初步搭建起来。但是,联邦化的过程
并未结束。这是因为美国“建立在联邦主义和宪
治原则基础上的政府结构导致了争取支配权与争
取自治权的持续斗争。⋯⋯这些冲突的倾向产生
了根本性的紧张”[5](P16)。这种冲突与紧张在宏
观上体现为前后相继的两种趋势:
一是联邦政府权力的不断扩展。从18世纪
末期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采用多种
手段来扩大其权力。比如,在1787年宪法最初列
举的联邦权力中,并未授予联邦政府享有征收所
得税的权力,然而为了增强联邦财力,1909年美
国国会通过了第16条宪法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
有征收所得税的权力。再如,1819年,联邦最高
法院在审理“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一案时,首席
法官马歇尔采用从宽解释联邦宪法的方式,宣布
联邦不仅拥有宪法明确列举的权力,而且拥有从
列举权力中引申出来的“默示权力”:如从联邦有
权管理财政的权力中,就可以引申出联邦有权建
立联邦银行。此外,联邦政府还通过由联邦提供
财政补助等经济手段来扩大联邦控制州的权
力[11](P106)。总之,随着多种手段的采用,联邦政
府的权力——无论立法权、行政权,还是司法的权
力,都大大得以扩展。这种联邦权力扩展、州权被
削弱的趋势表明,在美国,“全国政府在生活的所
有方面显得日益占据支配地位”[121(PlgO)。由此,
美国联邦与州的关系已从立国之初的“双层联邦
主义”演变为所谓的“合作联邦主义”。
二是要求限制联邦权力、扩大州的权力。面
对联邦权力的持续扩展之势,自20世纪60年代
以后兴起了一股力量,力图抵抗联邦权力的扩展,
确保州政府自主治理的权力。这些努力没有白
费,最终演变成为一种旨在还权于州、向州权倾斜
81
万方数据
的“新联邦主义”:70年代,尼克松总统提出适当
向州下放权力,使州承担更多的责任,实行岁收共
分,即把联邦每年收入的一部分下放给各州使用,
再由各州将一部分下放给地方的县、市使用,以建
立联邦、州、地方之间新的合作关系,实现联邦与
州之间权力关系的新平衡;80年代,里根总统提
出要限制联邦政府的规模和影响,把被联邦侵蚀
的州的部分权力归还给州,把大部分地方建设和
社会福利的事务交给州和地方政府,同时减少联
邦部分税收,以恢复联邦、州、地方政府之间的权
力平衡[11](P1㈣。
不难发现,正是在上述两种趋势之间的紧张
和冲突之中,美国的联邦体制没有走向两个极端
——单一中心的治理结构和失去国家治理一体性
的分离状态,而是在国家的一体化与区域的自治
化之间保持了大体的动态平衡。在此意义上,可
说这种体制“更恰当的描述是联邦化”,而这种联
邦化实际上是“在不存在单一‘突出权威’中心的
治理体制内人类维持一种有序但动态的相互关系
的方式”[5](P16)。如上所言,这种方式体现的就是
联邦化的两面运作:在国家治理的一体性和区域
自治的多元性之间寻求平衡。
总之,作为一个过程,联邦化是两面运作而非
单边作业,其具体的运作方式或是结构分权、立宪
划界,以宪法确保国家的统一治理和区域的多元
自治的双重实现;或是借助这种双重价值之间持
久的紧张和冲突,以维持统一与自治的动态平衡。
四、结语:联邦制的实质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现在可以简要地回答本
文开篇提出的问题——究竟如何把握西方联邦制
的实质?
以往学术界习惯将单一制与中央集权划等
号,把联邦制与分权相联系,以致把联邦制的实质
归结为分权。学者对此提出质疑,无疑有澄清迷
雾之功效。然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二把走向
集中归结为联邦制的实质,是否真的就站得住脚
呢?根据以上论述,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即使从
动态的过程来看,以单向的过程描述(即所谓“从
分散到集中”)代替对制度实质的把握,会使制度
82
分析流于简单化。何况,上述对西方联邦化过程
之双向进路和两面运作的讨论清楚地表明,如同
“从集中走向分散”的判断不能正确地揭示西方联
邦制的实质一样,“从分散走向集中”的命题仍然
没有真正抓住西方联邦制的真谛。
准确把握联邦制实质的前提是正确地理解联
邦主义。这是因为作为制度安排,联邦制乃是联
邦主义理念的具体体现。西方联邦主义理念是一
体治理与多元自治的结合。据此,理论上,联邦制
的恰当定位乃介于完全分离的自治体与高度集权
的单一制之间。从这一理论定位出发,透过西方
联邦化过程中的双向进路与两面运作,我们才能
把握到西方联邦制的实质所在:这是在全国性政
府与区域性政府之间通过立宪进行权力分配以实
现国家的统一治理与区域的多元自治的一种制度
安排,它是共享治理与相对自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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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政治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责任编辑:杨海文】
万方数据
从联邦化的双向进路与两面运作看西方联邦制
作者: 肖滨, XIAO Bin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刊名: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005,45(4)
被引用次数: 4次
参考文献(13条)
1.王丽萍 联邦制与世界秩序 2000
2.迈克尔·罗斯金;林震 政治科学 2001
3.乔晓阳 立法法讲话 2000
4.肖泽晟 宪法学 2003
5.文森特·奥斯特罗姆;井敏 美国地方政府 2004
6.丹尼尔·J·伊拉扎;彭利平 联邦主义探索 2004
7.张千帆 宪法学导论 2004
8.查看详情
9.麦迪逊;尹宣 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2003
10.杰罗姆·巴伦;刘瑞祥 美国宪法概论 1995
11.赵宝云 西方五国宪法通论 1994
12.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毛寿龙 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 1999
13.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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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肖滨.Xiao Bin 广东政治发展30年:为中国政治转型探路[期刊论文]-学术研究2008(11)
3. 刘志刚.黄冬娅 试析张君劢宪政观的文化关怀[期刊论文]-宁夏社会科学2002(2)
4. 王继奎.王晓波.WANG Ji-kui.WANG Xiao-bo 经济全球化对联邦制国家的影响[期刊论文]-吉林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3(4)
5. 闫利颖 论历史演进中的共和价值[学位论文]2010
6. 肖滨 从毛泽东读书笔记表达的忧虑谈起[期刊论文]-同舟共进2010(10)
7. 刘志刚.黄冬娅 邓小平南方谈话与党的建设[期刊论文]-黑龙江社会科学2002(2)
8. 黄冬娅 邓小平南方谈话与对外开放新局面[期刊论文]-理论月刊2002(1)
9. 肖滨 知识分子与政治符号产品的质量[期刊论文]-学术研究2003(5)
10. 郭巍青 农民工社保政策应更民主化[期刊论文]-农产品市场周刊2009(11)
引证文献(4条)
1.侯万锋 民族区域自治与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整合[期刊论文]-广西民族研究 2009(4)
2.张玉芳 联邦主义的制度维度与价值维度分析[期刊论文]-法制与社会 2008(1)
3.单飞跃.严颂 经济宪政视域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国家结构形式对经济权力配置的影响[期刊论文]-上海财经
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2)
4.吴旭红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放权和分权的思考[期刊论文]-学理论 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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